1、南非:临时更改进口活生动物及动物产品/副产品的认证规定。
2、台湾:进口货物需要提供动植物检疫证书原件,直至2020年6月30日。
3、孟加拉国:决定继续限制医疗物资出口直至进一步通知。
4、美国:从4月10日起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采取了临时出口限制(需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许可),直到8月10日。
5、哈萨克斯坦:里海港口正常运营。
6、乌干达:作为疫情期间公共卫生保护措施的一项,乌干达将立即暂停有关二手服装和鞋类产品的进口。然而,因为受到公众强烈的反对和媒体的大肆报道,22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再次发布公告称,取消之前的禁令,恢复对二手服装和鞋类产品的进口。
7、塞尔维亚:决定对某些产品(例如葵花籽油、种子和原油等)(HS 1206.00.99; 1512.11.91; 1703.90.00; 1005.90.00)实施临时出口禁令。该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生效,持续15天。
8、津巴布韦:决定暂时取消未变性乙醇、过氧化氢、温度计、医疗设备等(HS 2207.10.90; 2208.90.99; 2847.00.00; 3002.15.00; 9025.11.00; 9025.19.00; 9027.80.00)的进口关税,该决定自2020年3月30日生效。
9、日本:优先处理与COVID-19有关的救济物品和需要紧急通关以维持生命的其他物品的海关清关。简化与COVID-19有关的救援物资的进口申请表。该决定自2020年3月3日生效。10、保加利亚:4月22日决定,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防护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同时,消毒剂、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丁腈手套等物品未经卫生部长特批一律禁止向非欧盟国家出口。
11、保加利亚:4月22日决定,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防护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同时,消毒剂、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丁腈手套等物品未经卫生部长特批一律禁止向非欧盟国家出口。
12、俄罗斯:宣布对2020年2月18日该局发布的命令进行部分修改,取消对中国活体水生生物(鱼、虾、软体动物等水生物)的进口及过境禁令。强调对各类外来观赏性动物、昆虫和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等)临时进口禁令的取消要在正式确定新冠病毒发源地后才能审议。
13、哈萨克斯坦: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海关总署同时还公布了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其中包括此前哈方暂停自华进口的部分水果。2020年3月初,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以在自华进口水果中发现有害生物为由,决定自2020年3月2日起暂停从中国进口仁果类(苹果、梨、木瓜等)、核果类(杏、樱桃、车厘子、桃、李子、刺李等)和柑橘类水果。
14、罗马尼亚:决定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将禁止本国小麦、玉米、大米、葵花籽和其他谷物的出口,并禁止植物油、糖和各种烘焙产品的出口,该禁令不包括在欧盟内部贸易;同时,将禁止出售本国能源公司的控股权。
15、尼日利亚:4月23日披露,港口运输货物的运输收费下调30%,该标准于4月22日生效,并在COVID-19期间持续有效。尼港口管理局此前已指示所有码头运营商在联邦政府“居家令”期间,中止收取所有码头的仓储费和滞期费。
16、坦桑尼亚:维持港口服务。坦总统马古富力表示,如果关闭港口和边境,大量过境货物的业务将受影响。且目前实施的大型项目依赖港口接收设备和材料,以及国家需要进口其他必需品如药品和石油等。
17、荷兰:认可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欧洲标准等效。为保障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充足供应,经(RIVM)评估,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相关欧洲标准等效。
18、牙买加:政府已将出口相关的规费削减一半。该措施主要涉及诸如咖啡、可可、香料和椰子等较大宗农产品出口许可费用。
19、西班牙:公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CE标识的个人防护用品市场短缺的现状,发布决议,公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
20、意大利:4月25日通报,政府将解除相关医疗保护用品和物资出口禁令,同时规范口罩等医疗保护用品的市场营销行为,并设定商品市场保护价格。
21、苏丹:做出包括取消所有关税豁免以增加政府收入、建立黄金交易所、保障斋月期间民众的燃料和面粉需求、打击走私战略物资和黑市外汇交易等一系列决定。
22、瑞士:发布了《食品和消费品条例》临时修正案。允许新冠疫情期间生产的食品的包装和标签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临时法规的出台是为了促进食品生产,减少短缺和浪费。临时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23、哥斯达黎加:对疫情期间进口动物、动物产品及副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等可接受其原始随附单证的副本,包括屏幕截图或复印件,对于可联网认证的国家可通过系统验证兽医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的真实性,其余出口国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官方提供证明文件真实性。该措施已于2020年3月16日生效。
24、保加利亚:取消苯丙氨酸奎宁出口禁令。该禁令于3月20日生效,以保障保国内医疗市场供应。目前储备已足以满足保医疗机构的需求。
25、巴基斯坦:决定解除纺织品口罩和消毒剂的出口禁令,自2020年4月18日起解除。
26、乌克兰:已将对乙醇的出口禁令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实验室服、医用手套、医用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出口禁令已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7、博茨瓦纳:在出口包括口罩和洗手液在内的特定商品之前需要咨询DTIC。3月28日起实施。
28、科特迪瓦:禁止水醇凝胶的出口,2020年3月27日起实施。
29、马里:禁止出口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凝胶)和某些食品(大米、小米、糖、牛奶、意大利面),2020年4月17日起实施。
30、印度:自2020年3月31日起,通过延长在SIMS下为进口钢铁生成的自动注册号的有效期,提供了一次性放宽。
31、澳大利亚:宣布临时改变外国投资审查框架,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维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2020年3月29日晚上10:30(AETT)或之后进行的拟议外国投资的货币门槛为0美元。
32、安圭拉:免除清洁用品、手套、口罩、个人防护设备和一些食品的进口关税。有效期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
33、毛利塔尼塔:从2020年3月26日起直到年底将免除小麦、食用油、奶粉、蔬菜和水果等产品的税收和关税。自2020年4月2日起,所有对抗COVID-19的药物和供应产品都免缴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