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俄罗斯:决定对某些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设备等)(海关税则号第30; 39; 40; 56; 59; 62; 63; 84章项下)采取临时限制出口措施,该决定的有效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6月1日。
2、哥伦比亚:决定在某些进口配额下,暂时取消玉米、谷物高粱、大豆等(HS 1005.90.11; 1007.90.00; 1201.90.00; 2304.00.00)的进口关税,该决定有效期为2020年4月7日到2020年6月30日。
3、哥斯达黎加:决定暂时取消HS第25至97章中所有产品的进口关税,同时免征增值税和其他税款。
4、塞尔维亚:决定暂时取消乙醇(HS 2207.10.00)的进口关税。该决定有效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5、乌克兰:决议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禁止荞麦和荞麦仁出口。
6、俄罗斯:粮食配额制实施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配额耗尽以后,俄罗斯在这段时间将暂停向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国家出口粮食。依据配额消耗速度,出口预计将在5月中旬暂停。
7、印度尼西亚:暂停疫情期间糖的供应应根据法定规定进行管理和监测,当新冠肺炎疫情紧急情况结来时,将根据法规重新制定印度尼西亚强制性白砂糖国家标准。临时豁免在小麦粉中添加强化物质》,暂时不执行工业部No.59/M-IND/PER/7/2015号法令所规定的“需向小麦粉中添加预混料(铁、锌、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叶酸)”,在本通函有效期内原有声明添加强化物质标鉴仍可使用,实施日期2020年4月7日至12月31日。临时执行工业部2019年第46号法令中规定的棕榈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2020年4月7日至12月31日。
8、欧洲委员会:2020年4月1日发布《与新冠肺炎危机相关紧急情况下使用公共采购框架指南》,在采购急需物资、服务和工程方面给予成员国更大灵活性。在紧急情况下,欧盟公共采购方可以通过大幅减少招标程序时间来提高采购效率。
9、新西兰:2020年4月9日,公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出口证书临时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同意接受出口证书扫描件的国家,MPI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出口证书的扫描副本;(2)因不可抗力造成健康证书无法随进口货物抵达时,允许使用证书扫描副本清关;(3)出口国必须使用官方邮箱将证书扫描副本发送到MPI指定的邮箱;(4)应适时向MPI提供原始纸质证书。
10、俄罗斯:允许免税向俄罗斯和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进口蔬菜、黑麦、大米、荞麦、果汁、婴儿食品及其生产原料。根据俄经济发展部计算,在这些措施作用下,商品进口成本将平均下降10.2%。优惠措施将实行到2020年6月30日。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提醒,较早时还做出决定,个人防护设备、消毒剂及其生产材料、实验室试剂、疫苗、药品、医疗冷藏柜、医疗容器、保温袋和其他医疗器械免缴关税。据俄经济发展部计算,这些商品的进口成本将平均下降5.4%。此项优惠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为了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向海关当局提供由联邦机构发放的商品用途证明。
11、印度:4月19日,印度内政部紧急调整政策,电商只允许售卖食品、蔬菜、牛奶等生活必需品。
12、美国:宣布一项规定,允许企业推迟90天缴纳2020年3月和4月期间进口特定商品到美国的关税,在推迟90天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不会施加任何罚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13、泰国:投资委获准采取措施促进医疗行业投资。措施包括,已可获得3-8年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医疗行业,还可获为期3年的50%企业所得税减免,措施适用于今年1月1日-6月30日申请的项目,项目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开始生产并获收入,且在泰国本地销售或捐赠不少于2020-2021年产能50%。
14、缅甸:申请在缅投资的本国及外国投资者将享受50%的申请费折扣。新的价目表从4月20日起生效,直至部门重审并修改费用。
15、日本:根据《食品标签法》制定的食品标签标准灵活操作规定,对除了对预防健康非常重要的过敏原和有效期标示之外的标签标示,实施灵活操作。
16、南非:所有被允许提供基本服务的企业必须获得贸工部批准,才能在国家封禁期间继续营业。燃料和其他货物现在可获准进入南非。封锁期间,南非曾只允许必需品进入南非。
17、韩国:口罩出口仍原则性禁止 但政府正考虑对美等国援助。
18、巴基斯坦:暂时禁止出口抗疟疾药物。该决定于2020年4月9日生效。
19、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命令,决定2020年12月31日前对出口汽油(不含航空燃油)和柴油免征消费税;2020年10月1日前将列入重要民生食品清单的商品的销售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为8%等。
20、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三项实施决定,引用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的新协调标准(hENs),此信息已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中公布。
21、俄罗斯:决定扩大免征增值税的进口医疗产品清单(HS 29; 30; 38; 39; 40; 62; 63; 65; 84; 85; 90),该决定于2020年4月6日起生效。
22、斐济:决定暂时取消用于生产洗手液的乙醇的进口消费税(从15%起);暂时取消某些产品的进口税,例如洗手液、口罩、手套、消毒湿巾、医用护目镜、防护服、过氧化氢、温度计等。该决定自2020年3月生效。
23、新加坡:决定取消包括医疗、卫生、医药、农产品(海关税则号第19; 21; 30; 34; 38; 39; 61; 62; 63; 65; 84; 85; 90; 96章)在内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同时还规定:1、禁止对上述产品实施出口禁令或限制措施);2、加快以上产品的海运及空运速度。
24、坦桑尼亚:开发了贸易证书和许可证的在线申请系统(OAS),支持食品和化妆品贸易商在线上申请证书和进口检验服务等。此外,贸易商还可以在线接收发票。
25、加拿大:2020年4月14日发布G/TBT/N/CAN/609号TBT通报。由于防疫对洗手液、消毒剂和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防护服等)以及拭子等产品的迫切需求,加拿大卫生部采取一项临时措施,对可能不完全符合当前法规要求的产品提供便利通道。
26、瑞士:决定临时增加牛奶油等产品(HS 0402.21.11; 0402.29.11; 0405.10.11; 0405.10.91; 0405.90.10; 0407.21.10; 0407.90.10)2020年的进口配额。该决定自2020年4月2日生效。暂时免除许可要求以及将药品投放市场的进口要求。此次修订引入对医疗器械和个人防护设备合格评定程序的临时豁免,以确保在COVID-19期间有足够的药品、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供应。
27、挪威:进口植物源性食品证书临时法规。主要内容为:如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进口商清关时无法提供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官方证书纸质正本,可以用扫描件代替。执行这一规定的前提是进口商需在挪威食品安全局注册,能够保证证书副本的质量且证书信息与货物应保持一致,进口商在收到正本证书后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提交。该临时法规有效期制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