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来西亚:豁免进口口罩20%的进口税及10%的销售税,以防止口罩售价不断飙涨。
2、蒙古:蒙古国嘎顺苏海图和西伯库伦两个口岸恢复向中国出口煤炭。每日上午08:00-14:00期间进行煤炭出口运输业务。蒙方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境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和防护的同时,要求运煤车辆司机着一次性防护服并当天往返。在口岸设置可容纳50人的隔离点,用于在境外过夜司机进行14天隔离。
3、哈萨克斯坦:在全部119个边境口岸对所有入境商品进行严格检查和消毒。
4、新加坡:进一步采取边境管制措施,自3月23日起,船员轮换已暂停,直至另行通知。自3月23日起,所有船员将不允许登陆,因此不允许上岸休假,直至另行通知。
5、越南:要求暂停签署新的大米出口合同,尚未完成的出口合同暂停交货。工贸部牵头与农业农村发展部、财政部及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与各省市及主要大米出口企业共同核查目前大米生产供应及出口情况,并查清大米库存储备数量,待审阅调查组报告之后再做决定。
6、乌克兰:政府制定清单限制食品出口。
7、哈萨克斯坦:暂停部分农产品出口,以确保国家食品储备充足。暂停出口的产品清单包括荞麦、小麦粉或黑麦粉、白糖、土豆、胡萝卜、萝卜、甜菜、洋葱、白菜、葵花籽和葵花籽油。哈农业部下属的国家检验检疫委员会已停止签发上述商品的出口许可和检验检疫证书。
8、巴西:3月26日宣布,从现在起到2020年9月30日,将对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的药品和医疗产品实施零关税,共涉及61种医疗产品,包括新冠病毒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酒精、温度计等。此前,巴西政府已对酒精凝胶和口罩等50种抗疫物资产品实施零关税。
9、阿塞拜疆:棉绒、毛毡和无纺布材料、特殊纱线、绦带、绳索、电缆、钢索及其制品免征关税。该决定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
10、土耳其:政府公报宣布相关进口关税措施,包括:针对用于生产古龙水及消毒剂的“散装乙醇”(税号:2207.20.00.10.13),进口关税自10%调降为0%;取消自2018年12月7日起对“(呼吸)设备”(税号:9019.20.00.00.18)征收的13%附加关税;自2016年12月8日起对“其他制成品”(税号:6307.90)征收的20%附加关税,其项下“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税号:6307.90.98.10.11)排除适用。
11、荷兰:新冠疫情期间对于进口货物健康证书的新管理措施。进口商无法及时向边境检查机构提交健康证书正本,为确保货物进口,允许进口商申请先行提交复印件供官方检查,同时要承诺及时提供后续正本证书。如进口商违反其承诺,官方检查机构后续将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如批批检查其进口货物等。该措施也适用换发新证书的货物。
12、斯洛伐克:暂缓执行欧盟委员会第775/2018号实施细则的要求,暂缓执行检查食品标签中基本成分的原产国或原产地。该暂缓措施将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
13、俄罗斯:3月30日起暂时关闭所有边境口岸,以防止新冠病毒在俄境内大规模传播。
14、巴基斯坦:在三个月内免征了61种诊断支持和个人防护设备(PPE)的所有关税和税款。物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衣服,口罩,手套,护目镜和头套),医疗设备,机器设备,冠状病毒检测套件,带空气压缩机的多模式呼吸机和其他医疗设备,为期三个月。进口只需缴纳4.5%至5%的所得税。
15、斯里兰卡:取消对口罩和消毒剂的进口及其他关税。
16、马尔代夫:免除口罩和消毒剂的进口税。
17、津巴布韦:对合成纤维(该国使用的普通手套)的进口物品征收40%的关税,另加每公斤3美元,另加15%的增值税。对于消毒剂征收40%的关税和15%的增值税,而口罩则不征收进口税。
18、阿尔巴尼亚:对某些药品和医疗设备(海关税则号: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4818; 6307; 9018; 9019; 9020;9021; 9022)设置临时出口禁令。该禁令于2020年3月17日生效。
19、瑞士:出口个人防护设备(海关税则号:39;40;48;61;62;63;90)须经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向欧洲联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英国、法罗群岛、安道尔、圣马力诺和梵蒂冈城以及《欧盟条约》附件二所列海外国家和地区出口可被豁免。该决定于2020年3月26日生效。
20、阿根廷:决定临时对医用呼吸机(人工呼吸设备)(南共市海关税则号9019.20.10)实施出口许可要求。该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生效。
21、巴西:决定对部分产品(南共市海关税则号22; 29; 38; 39; 40; 56; 62; 63;65; 73; 90章项下)实施临时特殊出口许可要求。该决定于2020年3月19日生效。
22、哥伦比亚:决定临时禁止出口个人防护设备(海关税则号22; 30; 34; 38; 39; 40; 48; 63; 90; 94章项下)。该决定于2020年3月22日生效,持续6个月。
23、哥斯达黎加:决定临时禁止出口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消毒剂以及医疗设备。该决定于2020年3月18日生效。
24、吉尔吉斯斯坦:决定临时禁止出口湿巾和其他抗菌产品,以及消毒剂(海关税则号3401; 3408)。该决定于2020年3月22日生效,持续6个月。
25、,哈萨克斯坦:实施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将对小麦和面粉出口进行限制,以保证国内市场需求和食品、饲料加工行业必要的原料供应。已取消此前出台的面粉出口禁令,改为限制此类商品出口。未来小麦和面粉出口必须在哈农业部确定的月度配额范围内进行。配额分配方案将在农业部官网上发布。
26、吉尔吉斯斯坦:禁止出口战略食品和其他产品。
27、柬埔寨:除柬埔寨香米外,4月6日起禁止普通白米和稻谷出口。
28、俄罗斯:从4月1日起的六个月里限制出口俄罗斯葵花籽。
29、哈萨克斯坦:自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开放部分边境口岸。疫情期间仍将正常开放的边境过货口岸包括:哈中边境努尔饶尔口岸(对应中方霍尔果斯)、多斯托克口岸(对应中方阿拉山口);哈政府将加强对所有国际边境口岸的卫生检验检疫措施,抽调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在边境口岸安装热像仪和体温检测设备,设立隔离室,用于初步检查和临时住院。
30、美国:3月28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更新了Non-NIOSH批准口罩的紧急使用许可EUA。在这份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提到:其他国家提供的呼吸器产品,使用与NIOSH相似的一些方法对这些产品进行了评估。根据美国FDA已发布指导意见,中国的KN95口罩不再获准在美国使用。该指南将中国排除在Non-NIOSH的国家名单之外。包括KN95、KP100、KN100和KP95中国制造的口罩都将不在EUA名单之列。
31、巴西:暂时取消某些产品的进口许可要求(例如塑料真空采血管和注射器)(南共市海关税则号:3822.00.90; 3926.90.40; 9018.39.99; 9018.31.11;9018.31.19),该决定于2020年3月23日生效。巴西决定暂时停止征收对自中国、德国、英国和美国进口的塑料真空采血管和注射器(南共市海关税则号3822.00.90;3926.90.40;9018.39.99;9018.31.11;9018.31.19)的反倾销税。该决定的有效期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
32、阿根廷:决定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皮下注射器(塑料材质、无菌,容量在1毫升到60毫升之间)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018.31.11和9018.31.19。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3、加拿大:决定暂时取消公共卫生机构等组织进口的某些产品的关税及销售税,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外科手套和消毒剂。
34、哥伦比亚:临时取消某些个人防护用品、原材料及非本地产资本品的进口关税(海关税则号第32; 34; 35; 38; 39; 40; 42; 48; 58; 70; 73; 74; 76; 82; 83; 84; 85; 87; 90章项下)。该决定生效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持续6个月。
35、厄瓜多尔:决定临时取消口罩(海关税则号6307.90.30)的进口关税。该决定于2020年3月2日生效。
36、印度:决定降低部分医疗和外科器械(海关税则号9018; 9019; 9020; 9021; 9022)的进口关税,由10%降到5%,该决定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37、巴拉圭:决定临时取消某些个人防护用品及药品的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