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进口商要求中国蜂蜜出口商提供产品无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证明文件。禁止向外国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仅在国际援助行动等个别情况下允许例外。
2、意大利:进口商要求中国核桃仁出口商提供产品无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证明文件。
3、法国:3月4日,法国政府发布政令,要求在5月31日前,征用所有公共法人与私人所持有和生产的FFP2型(相当于国内N95型)呼吸防护面罩及医用一次性口罩。
4、蒙古国:3月4日扎门乌德公路口岸恢复向我国出口煤炭。蒙方对出口煤炭运输车辆和集装箱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对进境司机进行体温检测和防疫措施。3月15日恢复煤炭和石油出口。
5、哈萨克斯坦:暂停从中国进口部分水果。由于在部分自华进口水果中发现有害生物,哈农业部国家检查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3月2日起暂停从中国进口仁果类(苹果、梨、木瓜等)、核果类(杏、樱桃、车厘子、桃、李子、刺李等)和柑橘类水果。
6、美国:豁免中国口罩等医疗产品关税。3月5日,该部门网站更新,对27家美国企业总计100多项进口中国的医疗相关产品,进行了关税豁免,这些企业大部分为医疗物资相关企业。
7、英国:根据英国和国际卫生条例,只有当船舶上发生可能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时,船舶进入港口通常需要提交一份海事健康声明。由于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目前的情况,伦敦港口卫生当局已经建议PLA(伦敦港口管理局)适用提交海事健康声明的附加要求,并请求PLA代表伦敦港口卫生局发出通知。在进一步通知之前,确保所有抵达伦敦港区的船舶都已完成海事健康声明,并通过
8、墨西哥:如抵港船舶有生病船员,船舶应停靠在锚地,当地卫生官员登船检查,如与冠状病毒有关,则船舶将移至检疫锚地进行处理,并在隔离期后重新进行检查。如果病情是在船舶靠泊后发生的,船舶作业将立即停止并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检查和隔离。来自远东的船舶须抛锚等待,在卫生检疫检查通过后,才安排靠泊。
9、加拿大:临时实施下列措施,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船员和乘客在船的船舶,船长应提供96小时抵达前检查报告,并告知加拿大海上运输安全部门;对于存在疑似感染病例的船舶,海上安全检查员将向加拿大公共卫生局官员报告并提出建议,后者将直接对船舶进行跟踪。
10、圭亚那:目前仅对入境人员设限制,计划前往圭亚那的中国人员需推迟计划,因可能被拒绝入境;从中国抵达圭亚那的人将遵守检疫协议,并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卫生机构或家中被隔离。
11、马耳他:所有挂靠马耳他港口的船舶,未经当局许可,严禁船员下地,并需在靠泊期间做好防护措施。
12、摩洛哥:所有船员须填写针对新冠病毒检疫的《健康申报表》。
13、日本韩国2020年3月9日起互限入境。
14、马来西亚:暂时禁止任何邮轮停泊,8日起禁止任何邮轮在马来西亚港口停泊,直到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情况好转为止。
15、阿曼:船员都需填写卫生部门的自我声明表,通过代理提交健康声明及调查表。如果船舶仅在锚地作业,只有上岸的船员需要填写表格。如没有按要求执行,可能导致船舶延迟进港,需在锚地接受健康检疫。
16、印度:2020年1月15日或之后到访过中国的外国人,不允许从任何空中、陆地或海港进入印度,包括印度-尼泊尔、印度-不丹、印度-孟加拉国或印度-缅甸的陆地边界。所有港口均须严格遵守上述指示。
17、阿根廷:对近期到过中国的船舶或船员,要求抵港前提交冠状病毒健康报告包括体温记录等信息;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抵港前48小时报告;当局根据情况采取限制下地、人员隔离等要求和措施。
18、土耳其:制定海域关口及土耳其海峡卫生检疫检查措施。
19、罗马尼亚:中国船舶提供挂港清单(属正常程序);最近14天内如有船员变更,船长须通知港方;船员是否有相关症状以及体温变化、抵港时,对所有船员进行体温测量;
如发现船员有确诊病例,应宣布隔离,并通知当地传染病医院以寻求适当的医疗救助,并采取谨慎措施;按照检疫意见,移民局和海关决定是否登船办理进港手续。
20、美国:3月11日发布公告,将允许中国鲜枣对美出口。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已确定,通过应用一个系统方法,来自中国的鲜枣可以安全地进口到美国大陆。决定是基于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并已对公众评论进行了全面评估。
21、阿富汗:暂停所有进出伊朗的通道(空中和地面),并暂停进口伊朗和巴基斯坦的家禽产品(鸡蛋和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