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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蒙古贸易投资指南

2016年04月26日 来源:国际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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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进口产品:机电商品及零配件、能源产品、公路、航空及水路运输工具及其零件、纺织品、化学及化工产品、

植物产品及食品、钢材及其制品。

主要出口产品:矿产品、生皮、熟皮、畜毛及其制品、珍珠、宝石、贵金属、文化用品。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领域:地质矿产勘探开采(包括石油) 、房地产开发、贸易、餐饮。

国家近期重点战略:蒙古国政府制定了 2007-2021 年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是:2007-2015 年实现经济年均增长 14%,人均 GDP 不低于 5000 美元,为经济快速发展打好基础;2016-2021 年经济年均增长不低于 12%, 人均 GDP 不低于 1.2万美元,进入世界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中国对蒙古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音像制品及其零附件、车辆及其零附件、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其衣着附件、 皮革制品、旅行箱包、动物肠线制品、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其零附件、钢铁制品;中国从蒙古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矿砂、矿渣及矿灰、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铜及其制品、钢铁、塑料及其制品、铝及其制品等。

与湖南的经贸合作:湖南出口蒙古的主要商品:陆路车辆(包括气垫式)、咖啡、茶、可可、调味料及其制品、特种

工业专用机械、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气零件、其他化学原料及产品、专业、科学及控制用仪器和装置、电信及声音的录制及重放装置设备、通用工业机械设备及零件、纺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金属制品等;湖南长期处于贸易顺差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