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
东盟10+1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
目 录
概 要
第一章 马来西亚
1.1马来西亚基本情况概述
1.1.1马来西亚地理位置环境
1.1.2马来西亚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1.2马来西亚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1.2.1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1.2.2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1.2.3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1.2.4马来西亚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1.2.5马来西亚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1.2.6马来西亚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的相关规定
1.2.7马来西亚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的规定
1.2.8马来西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1.3马来西亚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1.3.1马来西亚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1.3.2 马来西亚的投资吸引力
1.3.3马来西亚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1.4中国企业马来西亚投资注意事项
1.4.1中国企业马来西亚投资的注意事项
1.4.2中国企业马来西亚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1.4.3 中国企业马来西亚投资求助办法
1.5马来西亚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
第二章 印度尼西亚
2.1印度尼西亚基本情况概述
2.1.1 印度尼西亚地理位置环境
2.1.2 印度尼西亚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2.2印度尼西亚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2.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2.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2.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2.2.4 印度尼西亚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2.2.5 印度尼西亚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2.2.6 印度尼西亚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2.2.7 印度尼西亚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的规定
2.2.8 印度尼西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2.3印度尼西亚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2.3.1印度尼西亚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2.3.2印度尼西亚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2.3.3对湖南省贸易发展主要障碍
2.3.4对湖南省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2.3.5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策略分析
2.3.6湖南省与印度尼西亚市场对接方式
2.4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投资注意事项
2.4.1中国企业对印度尼西亚投资环境及风险
2.4.2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投资的注意事项
2.4.3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2.4.4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投资求助办法
2.5印尼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
第三章 泰国
3.1 泰国基本情况概述
3.1.1 泰国地理位置环境
3.1.2泰国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3.2 泰国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3.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3.2.2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3.2.3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3.2.4泰国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3.2.5泰国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3.2.6泰国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3.2.7泰国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规定
3.2.8泰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3.3泰国与湖南省投资合作分析
3.3.1 泰国与中国双边投资合作分析
3.3.2 泰国近年的发展变化
3.3.3 泰国与湖南省投资合作互补性分析
3.3.4 泰国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策略及前景分析
3.4 中国企业泰国投资注意事项
3.4.1中国企业泰国投资的注意事项
3.4.2中国企业泰国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3.4.3中国企业泰国投资求助办法
3.5 泰国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
第四章 菲律宾
4.1 菲律宾基本情况概述
4.1.1 菲律宾地理位置环境
4.1.2菲律宾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4.2 菲律宾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4.2.1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4.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4.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4.2.4 菲律宾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4.2.5 菲律宾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4.2.6 菲律宾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4.2.7 菲律宾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的规定
4.2.8 菲律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4.3 菲律宾与湖南省投资合作分析
4.3.1 菲律宾与中国双边投资合作分析
4.3.2 菲律宾近年的发展变化
4.3.3 菲律宾与湖南省投资合作互补性分析
4.3.4 菲律宾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策略及前景分析
4.4 中国企业菲律宾投资注意事项
4.4.1中国企业菲律宾投资的注意事项
4.4.2中国企业菲律宾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4.4.3中国企业菲律宾投资求助办法
4.5菲律宾主要中资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
第五章 新加坡
5.1 新加坡基本情况概述
5.1.1 新加坡地理位置环境
5.1.2 新加坡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5.2新加坡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5.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5.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5.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5.2.4 新加坡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5.2.5 新加坡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5.2.6 新加坡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5.2.7 新加坡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规定
5.2.8 新加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5.3新加坡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5.3.1 新加坡对外贸易状况
5.3.2 新加坡贸易投资吸引力
5.3.3 新加坡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5.3.4 湖南省贸易发展主要障碍
5.3.5 湖南省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5.3.6 湖南省贸易发展策略分析
5.3.7 湖南省与新加坡市场对接方式
5.4 中国企业新加坡投资注意事项
5.4.1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投资环境简述
5.4.2 中国企业新加坡投资的注意事项
5.4.3 中国企业新加坡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5.4.4 中国企业新加坡投资求助办法
5.5 新加坡主要华人商会、社团
第六章 文莱
6.1 文莱基本情况概述
6.1.1 文莱地理位置环境
6.1.2 文莱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6.2 文莱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6.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6.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6.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6.2.4 文莱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6.2.5 文莱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6.2.6 文莱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6.2.7 文莱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规定
6.3 文莱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6.3.1 文莱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6.3.2 文莱的投资吸引力
6.3.3文莱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6.4 中国企业文莱投资注意事项
6.4.1 中国企业文莱投资的注意事项
6.4.2 中国企业文莱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6.4.3 中国企业文莱投资求助办法
6.5文莱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
第七章 越南
7.1越南基本情况概述
7.1.1 越南地理位置环境
7.1.2 越南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7.2越南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7.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7.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7.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7.2.4 越南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7.2.5 越南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7.2.6 越南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7.2.7 越南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的规定
7.2.8 越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7.3越南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7.3.1 越南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7.3.2 越南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7.3.3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主要障碍
7.3.4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7.3.5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策略分析
7.3.6 湖南省与越南市场对接方式
7.4 中国企业越南投资注意事项
7.4.1 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环境及风险
7.4.2 中国企业越南投资的注意事项
7.4.3 中国企业越南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7.4.4 中国企业越南投资求助办法
7.5越南政府主要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八章 老挝
8.1老挝基本情况概述
8.1.1老挝地理位置环境
8.1.2老挝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8.2 老挝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8.2.1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8.2.2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8.2.3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8.2.4老挝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8.2.5老挝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8.2.6老挝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8.2.7老挝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规定
8.2.8老挝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8.3 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分析
8.3.1老挝与中国双边投资合作分析
8.3.2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互补性分析
8.3.3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环境分析
8.3.4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策略分析
8.4 中国企业老挝投资注意事项
8.4.1 中国企业老挝投资的注意事项
8.4.2 中国企业老挝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8.4.3 中国企业老挝投资求助办法
8.5老挝投资咨询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第九章 缅甸
9.1缅甸基本情况概述
9.1.1缅甸地理位置环境
9.1.2缅甸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9.2 缅甸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9.2.1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9.2.2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9.2.3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9.2.4缅甸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9.2.6缅甸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9.2.7 缅甸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规定
9.2.8 缅甸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9.3 缅甸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9.3.1 缅甸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9.3.2 缅甸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9.3.3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主要障碍
9.3.4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9.3.5 对湖南省贸易发展策略分析
9.4 中国企业缅甸投资指南
9.4.1中国企业缅甸投资的注意事项
9.4.2中国企业缅甸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9.4.3中国企业缅甸投资求助办法
9.5缅甸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
第十章 柬埔寨
10.1柬埔寨基本情况概述
10.1.1柬埔寨地理位置环境
10.1.2柬埔寨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10.2 柬埔寨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10.2.1 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10.2.2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10.2.3 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10.2.4 柬埔寨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10.3 柬埔寨与湖南省贸易分析
10.3.1柬埔寨与中国双边贸易分析
10.3.2柬埔寨与湖南省贸易互补性分析
10.3.3对湖南省贸易发展主要障碍
10.3.4对湖南省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10.3.5对湖南省贸易发展策略分析
10.4 中国企业柬埔寨投资指南
10.4.1 中国企业柬埔寨投资的注意事项
10.4.2 中国企业柬埔寨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10.4.3 中国企业柬埔寨投资求助办法
10.5.柬埔寨主要华人商会、社团及中资企业
第十一章 东帝汶
11.1 东帝汶基本情况概述
11.1.1东帝汶地理位置环境
11.1.2东帝汶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11.2 东帝汶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分析
11.2.1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分析
11.2.2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政策
11.2.3外国投资相关优惠政策
11.2.4东帝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11.2.5东帝汶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11.2.6东帝汶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相关规定
11.2.7东帝汶对外国企业获取土地的规定
11.3 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分析
11.3.1 东帝汶与中国双边投资合作分析
11.3.2 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互补性分析
11.3.3 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发展前景分析
11.3.4 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策略分析
11.4 中国企业东帝汶投资注意事项
11.4.1 中国企业东帝汶投资的注意事项
11.4.2 中国企业东帝汶投资需处理好的关系
11.4.3 中国企业东帝汶投资求助办法
11.5东帝汶投资咨询服务机构
《湖南省对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对东盟10国及东帝汶(以下称为东盟)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环境、社会人文环境、投资合作法规与政策进行收集和梳理,并总结分析了东盟的经济表现、金融环境、投资风险、投资注意事项等,重点研究了湖南省与东盟的投资合作现状、前景、对策等。
1东盟概况与中国东盟合作现状
东盟的前身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迄今为止,东盟成员国共有10个,分别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东帝汶为东盟候选国。
1991年,中国与东盟开始正式对话。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长期以来,中国和东盟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2湖南省与东盟投资合作现状与前景
近年来,东盟逐渐成为湖南省主要贸易伙伴。2014年1-11月,湖南省对东盟出口182.5亿元,增长73.6%。2015年1-11月,香港、美国、东盟为湖南省前三大主要贸易伙伴。湖南省对东盟贸易197.6亿元,下降13.9%,其中出口168.6亿元,下降7.6%,进口29.0亿元,下降38.2%。
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与东盟的投资合作。2015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该方案对与东盟国家的合作进行了明确规划。2015年9月24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认定越南(东盟)湖南商贸物流工业园、东帝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为省级园区,认定湖南尔康(柬埔寨)农产品加工园区、泰国湖南工业园、老挝农业产业园为省级重点培育园区。
总体来看,湖南省与东盟各国的投资合作历史悠久、发展迅速、前景广阔。以下简略介绍湖南省与东盟各国投资合作的前景。
2.1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空间巨大,对工程机械有很大需求,建筑业和农业对重型工程机械设备也有需求。以轨道交通为例,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自2010年以来,先后获得马来西亚多个动车组、轻轨车辆合同。2013年4月,南车株机公司投资了4亿马币建设南车马来西亚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作为其东盟地区的生产和维护保养中心;2014年10月,南车株机公司与马方签订第二个城轨车辆出口项目。
2.2 印度尼西亚
印尼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对滞后,是制约印尼经济增长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一个主要瓶颈。湖南省在交通建设、电力开发、房产建设、产业园区、天然气开发等领域,可为印尼新发展目标提供技术及产业支持。例如,建工集团、中建五局、湖南安装等可以开发印尼房屋建设市场;中冶长天、五矿二十三冶、衡阳钢管等可以先进技术为突破口,挺近印尼天然气开发市场,带动管道运输设备出口。
印尼政局较为稳定,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前景看好,市场潜力大,人口众多,有丰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较为开放,整体来看,经济表现良好,优势突出。
2.3泰国
截至2013年9月底,湖南省经商务部门核准在泰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共有50家,合同投资总额为1.21亿美元,中方合同投资额1.09亿美元。目前,湖南省在泰国成立了我省首家境外工业园。并组建了湖南省境外商会,筹建了工业园,并正研究和推动组建水电、农业、装备制造等产业联盟。泰国农产品(大米)、橡胶、汽车等主要产品产业,可以成为湖南省投资合作的重要方向。
2.4 菲律宾
农业是菲律宾和湖南的支柱产业,湖南的杂交水稻在菲律宾已获得成功,市场前景可观。中菲可在水稻种植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增加合作项目,加强学术交流。双方在烟草加工、农产品贸易以及旅游等领域也有着很大的合作空间。此外,菲律宾政府希望更多的外国投资进入该国矿业,湖南省可以充分发挥本省的优势,考虑与菲律宾在这方面加强合作。与此同时,投资企业也应注意菲律宾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财政状况对投资合作构成的风险。
2.5 新加坡
近年来,湖南省与新加坡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湖南省对新加坡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无缝钢管等钢铁制品、钢材、纺织原料及制品等。湖南省与新加坡市场对接的方向主要包括环保、绿化、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纺织品、原料进口等。例如,湖南恒凯环保、湖南永清环保、长沙奥邦环保公司等企业可以学习新加坡环保及水资源保护方法,建设绿色湖南;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等可以学习新加坡绿色园林建筑,打造绿色梅溪湖;梦洁家纺等纺织品企业则可以扩大湘籍纺织品在新加坡的销售。
2.6 文莱
目前,湖南省在文莱的投资较少。今后可以考虑为文莱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帮助当地公司建设粮食发展中心、农业实验室等项目,协助健全粮食安全体系,争取建立积极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湖南农机行业可考虑到文莱投资,利用文莱优惠的政策,谋划进入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农业国家的长远战略。此外,湖南省工程承包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业领域可以与文莱本地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房屋、桥梁、道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2.7 越南
湖南省与越南市场可对接的领域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公路建设、水电站设备成套供货、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矿产开发等方面。例如,中铁五局、湘潭电机、中铁桥梁等可以电力机车出口带动轨道交通总承包工程;中国电建集团、湘电集团等可协助越南建设各大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项目;中冶长天、湖南有色、衡阳钢管等可从勘探设计向矿业投资发展,带动钢管出口。
2.8老挝
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机械、农业资源领域合作外,湖南省在老挝投资合作的主要领域还包括产业园区建设、矿产开发和水电资源开发。例如,水电八局、五凌电力、澧水公司等可开发老挝丰富的水电资源。
2.9 缅甸
湖南在资金、技术、管理、文化产业等方面都存在比较优势,可以通过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在矿业开发、水电工程、烟草加工、制药、机械制造、生物资源开发、服装业、旅游、农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缅甸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经贸合作。例如,中烟集团可以与缅甸进行原料合作,开展方头雪茄研发;口味王、胖哥、皇爷等槟榔企业可以进行种植基地开发、原材料合作;圣得西、忘不了等服装企业可以加快产业转移,在缅甸进行直接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医疗合作也有很大的空间。据缅方介绍,开办工厂吸收就业、加快初级产品深加工行业发展、发展重型机械工业、大力加强高科技产业建设,是缅甸政府迫切需要外资投入的四大产业领域,尤其需要能大量解决就业的项目投资。
2.10 柬埔寨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贸合作是湖南省与柬埔寨对接的主要领域。例如,湖南路桥、五矿二十三冶、建工集团、环达路桥、交通院、中建五局、中铁五局可重点开发公路建设项目,培育铁路建设市场;特变电工、中南院、电力院、威胜集团等可以输变电工程为重点,关注电力建设市场;华菱钢铁、水泥等建材厂家可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适用的钢铁、水泥市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铁建重工、泰富重工等可依托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程机械出口;长丰猎豹、湘悦农机等可进行适用当地的机动车和农机械开发;伊莱克斯、新韶光、高斯贝尔等企业可从事小家电贸易合作;隆平高科、新华联等企业则可开发农业资源。
2.11东帝汶
湖南省与东帝汶的投资合作主要集中在农业开发。2008年1月,湖南隆平高科公司派出农业专家对东帝汶开展杂交水稻技术援助。东帝汶政府把种植杂交水稻作为解决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并将隆平高科视为最好的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东帝汶还陆续派遣人员来湖南进行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学习交流。2014年4月11日,中国湖南-东帝汶投资合作洽谈会在长沙举行。洽谈会上,东帝汶农业部与隆平高科就合作开发东帝汶NATABOLA农业产业园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进行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渔业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项目总金额达5000万美元。
3 湖南省在东盟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东盟各国商业机会较多,但潜在的风险也在所难免。因此,在东盟各国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过程中,要有风险规避意识,特别注意防范金融汇率风险、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商业欺诈风险、并避免卷入当地政治斗争,要主动遵守不同地区的特殊规定和民族习惯。我省相关企业应首先系统研究东盟各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外部投资环境及政策导向,全面了解所在国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定,聘请当地知名中介机构对投资环境、当地合作伙伴、所在国投资保护政策等方面做好尽职调查,争取当地民众和有较大影响的非政府组织的支持。
4 湖南省与东盟投资合作对策
4.1发挥投资合作平台作用
省内企业应充分利用经贸合作平台,抱团出海,如利用使领馆经商参处、外事侨务办、贸促会,包括商会、海外联谊会等机构,借助这些平台的信息和沟通渠道,密切与合作方的联系,提高经贸合作的效率,由单枪匹马到集团作战。通过境外投资,积极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湖南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能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优化资源组合,将省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对外投资统筹考虑, 抓住时代机遇。
4.2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应加快出口产品结构升级,推动重点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对出口商品的高新技术支持,提高出口产品的高附加值。湖南省主要出口商品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生猪、冷冻猪肉、烟花爆竹、服装、纺织品,这些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应加强对机电、服装和纺织等行业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同时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型跨国企业,尽快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中的影响地位。
由于东盟国家大多仍处于工业化初期或初中期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潜力很大,对外来资金、设备、技术有着巨大而迫切的需求。我省相关企业可重点关注电力设备、工程机械、运输车辆、建筑材料、电子通讯设备、小家电、电动车等市场。
4.3 加强科教文卫“软交流”
文化“走出去”的意义绝不仅仅在其本身,也是价值观的交流、文化认同、心理认同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于东南亚有佛教传统的国家而言,湖南省也应推进宗教文化交流。我们要推行的文化“走出去”策略应抓住重点,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首先,要对东盟国家文化市场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受众;其次,应有计划地将中国文化、价值观、尤其是中国的先进文化体现在文化产品中;最后,以湖南卫视国际频道、移动互联网为抓手,以电视剧、综艺节目为突破点,以“汉语桥”等文化教育平台为助推力,同时密切结合经贸交往重点。
应充分利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教育平台,鼓励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境外办学和职业教育合作。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等卫生部门为龙头,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及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性疾病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4.4瞄准新兴产业
省内企业应瞄准补缺市场,树立超前意识,实现弯道超车。新兴产业,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在缅甸尚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一旦市场激活,将出现井喷式的增长。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紧密相连,且日益成为大数据的主战场。柬埔寨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较薄弱,同时也说明大有可为。我省相关企业可密切关注,先行一步,把握住大数据这一核心资产。掌握了大数据,就掌握了市场精准需求与发展趋势,就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4.5开展东盟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研究
充分利用湖南省政府、高校、智库等平台,组织专门人员,设立项目资金,持续开展东盟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相关研究,研究双方投资合作的历史和现状,探索关注双方投资合作的进展和走向,适时调整双方投资合作的策略和路径,切实拓展和深化双方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我省可以依托湖南双语网、湖南省东盟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机构,在宣传部门、外事部门的协调领导下,积极参与对外传播,讲好湖南故事,发出湖南声音。同时,应积极向云南、广西等与东盟国家合作较早的省份取经,探索合作模式,形成发展合力。
5小结
综上所述,我省企业应抓住历史机遇,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平台,有步骤地推进与东盟的经贸、文化交流。原则是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进行宏观指导,策略是充分利用亚投行等投融资平台,抱团出海,将省内产业升级与国际产能合作将结合,以公路、水电、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矿产开发等能源开发,重型机械等经贸合作为基础和重点,以文化创意合作为突破口,以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新增长点,克服区位劣势,实现弯道超车。从长远策略来讲,以文化促进认同,以贸易带动投资,辅以大数据技术了解精准需求。同时,根据国别和比较优势,细分市场,采用灵活的策略。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东帝汶等国家工业化程度相对欠发达,我省企业可考虑以直接投资和出口贸易方式进入其市场,投资分布可考虑资源密集型产业,实现边际产业转移,如建材、服装、纺织、食品业、槟榔业等轻工业。马来西亚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可采用技术合作投资方式进入该国市场,可考虑原料制品、食品、纺织、木材加工以及金属产品、电子产品、化工和烟草行业。泰国、菲律宾、印尼,工业发展水平居中,可考虑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对泰国可以考虑机械制造业、移动互联网产业等。新加坡已经进入发达国家行业,可考虑针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以学习其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针对其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以发挥我省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国家。国会由最高元首和上、下议院组成,是立法机构。政府向下议院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政府实行内阁制,内阁向国会负责。内阁由总理领导,所有内阁成员必须是国会议员,由最高元首根据总理建议委任。马来西亚注册政党有40余个,分为执政党联盟和反对党联盟。执政党联盟即国民阵线(简称国阵),主要由马来民族统一机构(简称巫统)、马来西亚华人公会(简称马华公会)和马来西亚印度人国大党(简称国大党)等14个政党组成。反对党联盟即人民联盟,主要由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伊斯兰教党组成。2015年9月22日,马来西亚反对党组成的新联盟--“希望联盟”22日正式在吉隆坡成立,成员党包括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及国家诚信党。另一重要反对党伊斯兰党则称,在现阶段暂时不会加入“希望联盟”。
截至2014年,马来西亚总人口约为3026.17万。其中男性约为1559.43万,女性约为1466.74万。人口居前5位的州分别是雪兰莪、柔佛、沙巴、砂捞越和霹雳州。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是进入东盟市场和前往中东、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桥梁。马来西亚国土总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被南中国海分隔为东、西两部分,西马约13.2万平方公里,东马19.8万平方公里,最近处相距600海里。西马位于马来半岛南部,北与马来西亚接壤,南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东临南中国海,西濒马六甲海峡。东马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相邻。马来半岛地形北高南低,山脉由北向南纵贯,将半岛分为东海岸和西海岸两部分,沿海为冲击平原,中部为山地。东马主要是森林覆盖的丘陵和山地。马来西亚属东8时区,与北京无时差。
马来西亚盛产热带硬木,其原始森林中,栖息着许多濒于绝迹的异兽珍禽,如狐猴、巨猿、白犀牛和猩猩,该国的鸟类、蛇类、鳄鱼、昆虫等野生动物数量甚多,而兰花、巨猿、蝴蝶被誉为马来西亚的三大珍宝。马来西亚原材料资源丰富,主要农产品有棕榈油、橡胶、可可、木材和胡椒等,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世界第三大天然橡胶出口国。曾是世界产锡大国,但因过度开采,产量逐年减少。马来西亚石油储量丰富,此外还有铁、金、钨、煤、铝土、锰等矿产。
马来西亚共分为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13个州包括西马的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登嘉楼以及东马的砂捞越、沙巴。3个联邦直辖区是首都吉隆坡、联邦政府行政中心布城和东马的纳闽。马来西亚其他主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还有:槟城州首府乔治市、柔佛州首府新山、彭亨州首府关丹和砂捞越州首府古晋。由于历史原因,东马的砂捞越和沙巴两州在政治和经济上拥有较大自主权。
马来西亚为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高温多雨,无明显的四季之分,一年之中的温差变化极小,白天平均气温31℃-33℃,夜间平均气温为23℃-28℃。全年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为2000-2500毫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雨季,4-9月为旱季。
马来西亚是个多民族国家,共有32个民族,马来半岛以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为主体;砂捞越以达雅克人、马来人、华人为主;沙巴以卡达山人、华人和马来人为主。2014年,全国人口中马来人约占62.1%,华人约占21.8%,印度人约占6.5%,其他种人约占0.9%,非马来西亚公民约占8.7%。
马来西亚的国语为马来语,通用英语。华人普遍使用普通话或粤语、闽南语、客家话、潮州话、海南话及福州话等交流。印度族群常用泰米尔语交谈。
马来西亚的国教是伊斯兰教,主要属逊尼派,其他的宗教还包括佛教、印度教、道教、基督教和锡克教等。马来人一般信奉伊斯兰教,华人信奉佛教,印度人信奉印度教。小部分的华人、欧亚混血人和沙巴、砂捞越的少数民族信奉基督教或天主教。
马来人见面时相互握手,然后双手触摸胸膛以示真诚。马来男士一般不主动与女士握手,除非女士主动握手。左手被马来人认为是不洁的,接递物品应用右手,忌讳用食指指路或指人,不用手抚摸小孩的头。马来人忌食猪肉,禁酒,忌讳在物品上印有动物或人像图案。进入宗教场所,进门先脱掉鞋子,穿着必须整洁适宜,凡是穿着短裙、短裤及半袖衫的人禁止进入清真寺。
全国性的节日包括先知穆罕默德生日、春节(华人)、五一劳动节、开斋节(穆斯林)、哈芝节(穆斯林)、屠妖节(印度人)、最高元首生日、国庆日(8月31日)、卫塞节、先知穆罕默德迁移日及圣诞节等。除全国性节日外,各州还有自己的节假日。每周六、日为公休日,也有私人部门及公司周六继续工作。
马来西亚新闻通讯社是马来西亚的国家通讯社。国家电视台 RTM1、RTM2以及有线电视ASTRO是马来西亚的主要电视媒体。RTM电台则是收听广泛的广播电台。报纸主要包括:《星洲日报》、《南洋商报》、《东方日报》(华文)、《每日新闻》、《马来西亚前锋报》(马来文)、《Star》和《New Strait Times》(英文)等。马来西亚主要商务网络媒体是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网站(www.mida.gov.my)和外贸发展局(www.matrade.gov.my)。
马来西亚主管对外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国际贸易和工业部(www.miti.gov.my),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投资、工业发展及外贸等相关政策,促进多双边贸易合作等。
马来西亚对外贸易法律主要包括:《海关法》、《海关进口管制条例》、《海关出口管制条例》、《海关估价规定》、《反补贴和反倾销法》、《反补贴和反倾销实施条例》、《2006年保障措施法》、《外汇管理法令》等。
马来西亚关税系统有两大归类系统:一种用于东盟内部贸易,税则号为六位数字;另一种用于与其他国家贸易。国际贸易与工业部下属的关税特别顾问委员会负责评审关税,并在每年的政府预算中公布。马来西亚关税99.3%是从价税,0.7%是从量税、混合税和选择关税。
马来西亚实行自由开放的对外贸易政策,部分商品进出口受到许可证或其他限制。进口管理方面:1998年,马来西亚海关禁止进口令规定了四大类不同级别的限制进口,分别是(1)14种禁止进口品,如部分植物、动物、中成药。(2)需要许可证的进口产品,涉及卫生、检验检疫、安全、环保等领域。(3) 临时进口限制品,包括牛奶、咖啡、谷类粉、部分电线电缆及部分钢铁产品。(4)符合一定特别条件后方可进口产品,如电子设备、仿制武器等。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及其他部门负责进口许可证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出口管理方面:除以色列外,大部分商品可以自由出口至任何国家。部分商品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出口许可,包括:短缺物品、敏感或战略性或危险性产品,以及受国家公约控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野生保护物种。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及国内贸易与消费事务部负责大部分商品出口许可证的管理。
马来西亚要求所有肉类、加工肉制品、禽类、蛋和蛋制品必须来自经农业部兽医服务局检验和批准的工厂,所有进口产品也必须获得兽医服务局颁发的进口许可证。此外,还必须通过回教中心的清真认证,牛、羊、家禽的屠宰场以及肉蛋加工设备必须获得穆斯林发展部的检验和批准。
马来西亚主管制造业领域投资的政府部门是贸工部下属的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www.mida .gov.my)。其他行业投资则由马来西亚总理府经济计划署(EPU)以及国内贸易与消费者事业部(MDTCC)等有关部门负责。EPU负责审批涉及外资与土著持股比例变化的投资申请,其他政府部门负责其他业务有关事宜的审批。
限制性行业:外商投资下述行业会在股权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电信、直销与分销等。一般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或30%。
新开放领域:2009年起,马来西亚开放了八个服务业领域的27个分支行业,允许外商独资,不设股权限制,包括:计算机相关服务、保健与社会服务、旅游与运输服务、体育及休闲服务、商业服务、租赁服务和运输救援服务等。2012年,又逐步开放了17个服务业分支行业的外资股权限制,如:电讯领域、私立医院、私立大学、独立医疗门诊、独立牙医门诊、百货商场与专卖店、焚化服务、会计与税务服务、建筑业、工程服务及法律服务等。
马来西亚服务业发展理事会(MSDC)是各分支领域开放的监管单位,负责审查服务业限制领域发展的有关规定,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
鼓励的行业: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外国投资进入其出口导向型的生产企业和高科技领域。以下行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橡胶制品、石油化工、医药、木材、纸浆制品、纺织、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医疗器械、科学测量仪器制造、塑料制品、防护设备仪器、可再生资源、研发、食品加工、冷链设备、酒店旅游及其他与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业等。
马来西亚允许外商直接投资设立企业,也可进行跨国并购。马来西亚股票市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允许外国企业或投资者收购本地企业上市。
马来西亚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大力支持BOT项目的开展,并修订相关法律,为各类BOT扫清障碍。马来西亚公路、轨道交通、港口、电站等BOT项目专营年限一般为30年左右。
马来西亚的投资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主要是以税务减免形式出现,分为直接税激励和间接税激励两种。直接税激励是对一定时期内的所得税进行部分或全部减免;间接税激励则以免除进口税、销售税或国内税的形式出现,主要有以下几类:
(1)获得新兴工业地位称号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的所得税部分减免,仅需就其法定收入的30%征收所得税。
(2)投资税务补贴:获得投资税务补贴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合格资本支出60%的投资税务补贴。
(3)再投资补贴: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和农业。运营12个月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因扩充产能需要,进行生产设备现代化或产品多样化升级改造的开销,可申请再投资补贴。合格资本支出额60%的补贴可用于冲抵其纳税年法定收入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
(4)加速资本补贴:使用了15年的再投资补贴后,再投资在“促进产品”的企业可申请加速资本补贴,为期3年。除制造业外,农业、环境管理及信息通讯技术等行业也可申请加速资本补贴。
(5)农业补贴:马来西亚的农业企业与合作社/社团除了农业《促进行动及产品列表》外,也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税务补贴的优惠。
(6)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经马来西亚多媒体发展机构核准的信息通讯企业可在新兴工业地位的基础上,享受免缴全额所得税或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首轮有效期为5年),同时在外资股权比例及聘请外籍技术员工上不受限制。
(7)运营总部地位、国际采购中心地位和区域分销中心地位:经核准的运营总部、国际采购中心和区域分销中心除了100%外资股权不受限制外,还可享受为期10年的免缴全额所得税等其他优惠。
(1)清真食品加工及认证:凡生产清真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之日起5年内所发生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100%可享受投资赋税抵减。
(2)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取得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的公司都可享受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一系列财税、金融鼓励政策及保障,主要包括:提供世界级的硬体及资讯基础设施;无限制地聘请国内外知识型雇员;公司所有权自由化;长达10年的税收豁免政策或五年的财税津贴等。
(3)鼓励发展生物科技:投资鼓励政策有:第一,生物科技公司从首年盈利开始,免交10年所得税;第二,从第11年开始缴纳20%的所得税,优惠期仍为10年;第三,在生物科技领域进行投资的个人和公司,将减去与其原始资本投资相等的税收,并获得前期的融资支持;第四,生物科技公司在进行兼并或收购时,可免征印花税,并免交5年的不动产收益税;第五,用于生物科技研究的建筑物可获得有关的工业建筑物津贴。
(1)五大经济特区:凡投资五大经济发展走廊的公司,均可申请5-10年免缴所得税,或5年内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
伊斯干达开发区:重点推动服务业成为发展的关键动力,鼓励旅游服务、教育服务、医疗保健、物流运输、创意产业及金融咨询服务等行业的投资。
北部经济走廊:重点鼓励投资农业、制造业、旅游及保健、教育及人力资本和社会发展等行业。
东海岸经济区:重点鼓励投资旅游业、油气及石化产业、制造业、农业和教育等行业。
沙巴发展走廊:重点鼓励投资行业有旅游业、物流业、农业及制造业等。
砂捞越再生能源走廊:砂州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油气产品、铝业、玻璃、旅游业、棕油、木材、畜牧业、水产养殖、船舶工程和钢铁业等。
(2)“大吉隆坡”计划:参考大伦敦和大多伦多地区,“大吉隆坡”计划从基础设施、人民收入和居住环境三方面着手,将吉隆坡打造成为世界前二十大适合居住的国际大都市之一。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园区毗邻钦州保税港区和国家级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园区开发由中马双方牵头企业在华成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合作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开发主体,由中方控股51%,马方占股49%,共同从事土地开发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重点发展三类产业:一是综合制造业,包括汽车零配件加工、船舶零配件、工程与港口机械装备、食品加工、生物技术等产业;二是信息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和通讯技术产业、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三是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大宗商品交易、现代物流仓储、教育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配套、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
马中关丹产业园:园区位于彭亨州关丹市格宾工业区内,面积约6.07平方公里,距离关丹港仅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关丹港距离钦州港1104海里,航线仅需3-4天,到中国其他港口只需4-8天时间。产业园开发主体为中马双方牵头企业在马成立的合资公司,马方占股51%,中方占股49%,共同从事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后期招商工作。十大重点产业包括:塑料及金属行业设备、汽车零部件、纤维水泥板、不锈钢产品、食品加工、碳纤维、电子电器、信息通讯、消费类产品及可再生能源。马方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为财政优惠和非财政优惠两类。财政优惠包括:自第一笔合法收入起10年内100%免缴所得税,或享受5年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工业园开发、农业及旅游项目免缴印花税;机械设备免缴进口税及销售税。非财政优惠包括:地价优惠;工业园基础设施相对成熟;外籍员工政策相对灵活;人力资源丰富。
马来西亚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是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下属的环境局,主要负责环境政策的制定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执行。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投资者必须在提交投资方案时考虑到环境因素,进行投资环境评估,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尽量减少废物排放,把预防污染作为生产的一部分。环境评估的程序分两种:初步环境评估和详细环境评估。初步环境评估由州环境局牵头审核,审批时间为5周。详细环境评估由国家环境局总部牵头审核,审批时间为12周。
1988年,中国和马来西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1985年,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除此以外,两国政府近年来还签署了《海运协定》、《贸易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资讯谅解备忘录》、《科学工艺合作协定》、《体育协定》、《教育谅解备忘录》等10余项合作协议。1999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迈向21世纪全方位合作的框架文件》;2000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就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2009年,双方签署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09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部分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2011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马中关丹产业园合作的协定》;2013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政府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13-2017年)》。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绝大多数产品正常关税降为零。
在马来西亚,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外来资金参与的项目均按国际标准公开招标。政府财政拨款的工程项目,一般的招标对象限定在拥有A级资格的马来西亚本地公司,外国公司需从中分包或合作。马来西亚主管承包工程的政府部门是建筑业发展局。承包商和当地发展商签订承包合同后,需要向该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其查验承包公司资质和监督审查项目进展情况。
马来西亚宪法和国家土地法规定,马来西亚土地可以作为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可自由买卖。获得土地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永久拥有权,可获得永久地契(目前此权限已很难获得);另一种是租赁型拥有权,可获得99年的租契。根据联邦政府新的修订政策,业主在99年地契到期之前支付一定费用,便可再延续新的99年所有权。《1965年国家土地法》是马来西亚最主要的土地法律框架,其他现行的主要土地法律包括:《1976年地方政府法》(171号法令)、《1960年土地征用法》和《1976年城镇与乡村规划法》(172号法令)及其1995年修正案(993法案)。之后各州颁布了自己的“马来人保留地法”等法律法规。
马来西亚总理府经济计划署公布的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产业购置准则》是马来西亚对外资最主要的产业规定,明确了各机构在外资购置产业申请事宜的审批权限。
马来西亚涉及保护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的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工业设计法》、《版权法》和《集成电路设计布局法》。违反以上法律法规,将受到法律制裁。
从地缘政治角度来看,作为东盟国家,马来西亚是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支点。经济上,它与中国关系也非常密切。中国连续7年都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是其第1大进口来源国和第2大出口目的地。2014年,中国与东盟对外贸易额达到4803.94亿美元,而中马贸易总值达1021亿美元,达到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占马来西亚全球贸易总量的14.3%,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2013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马经贸合作五年规划》,为深化两国经贸合作确定了发展蓝图,马来西亚政府和商界都积极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双向投资领域中,目前两国也发展迅速,据中国商务部2014年鉴数据,2013年,中国对马来西亚的投资流量为6.1638亿美元,投资存量为16.6818亿美元。2013年,中国实际利用马来西亚直接投资金额为2.81亿美元,同比减少11.65%,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0.23%。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为148个,累积使用马方来华金额66.08亿美元,占中国累积使用外资金额比重的0.45%。截至2014年11月底,马实际对华投资累积达67.4亿美元,中国对马非金融类投资达9.6亿美元。
为共同探索两国新型产业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两国经济合作机制,2012 年4月中马钦州产业园开园,成为第三个中国与外国政府合作园区;2013年2月,马中关丹产业园开园。两国产业园的建设,充分发挥两国产业发展比较优势,促使生产要素在两国之间进行有效的流动,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扩大规模经济效益。
中马两国金融合作也走在中国同东盟国家合作的前列。2000年,中国银行和马来西亚银行分别在吉隆坡和上海互设分行。200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签署了800亿元人民币兑400亿林吉特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第一个本币互换协议,林吉特成为第一个在中国银行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的新兴市场国家货币。2013年,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在中国北京成立办事处并开始正式运营,建立了中马双方银行监管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重要联系纽带,进一步推动中马双边贸易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为中马经贸关系的发展奠定新的里程碑。同时,马来西亚央行又公布三项措施:推动人民币资金设施,并给予中方在马国内营业执照,加强人民币在马国内市场流动性;马国内符合监管条件的非居民金融机构(如外资银行)可授权与马银行合作,提供马币贸易融资,以促进马居民的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需求;马国央行已通过与中国央行签署关于建立跨境抵押品安排的谅解备忘录,允许企业以本国货币计价的证券或现金作抵押,获取另一国融资。2015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马来西亚进行正式访问,出席中马经济高层论坛,并发表题为《推动中马合作迈上新台阶》的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政府将为马来西亚提供500亿人民币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有利于深化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拓宽马来西亚投资者人民币资产配置渠道,也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未来,中马双方在三个方面将有高度默契:一是中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和马来西亚“2020宏愿”的美好愿景高度契合;二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马来西亚全面推行经济转型、打造更具活力的新型经济体规划互为发展机遇;三是双方发挥互补优势,大力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钦州、关丹两个产业园区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互联互通条件,将产生丰厚的发展红利,为彼此稳健增长,民生改善注入强劲动力,为打造东南亚稳定增长极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角度分析,与其他东盟国家相比,马来西亚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中马两国的政治互信不断增强,政治互信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基础。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中第一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冷战结束后,高层互访不断。两国签署了一系列战略性合作文件和声明。马来西亚领导人一直公开反对“中国威胁论”,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为东南亚乃至世界各国提供了机遇。中国也积极回应马来西亚对华政策的调整,在国际、国内事务中与马政府保持一致。2014年6月初,两国在共同开拓东盟国家市场,积极参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工作上达成高度一致。
(2)马来西亚在东南亚地理位置优越,往来东盟各国十分便捷。政局比较稳定,法制完备,对外资企业采取税务减免和补贴的优惠政策,投资环境好。根据企业顾问公司维瑞恩联合公司(Vriens & Partners)2014年4月最新发表的2014年亚太地区投资环境报告显示,马来西亚2014年投资环境排名亚太区第九。[1]
(3)中马两国的生产要素、资源禀赋互补优势明显。马来西亚油气、橡胶和棕榈油资源丰富,但石化工业相对薄弱,部份棕榈油是粗加工后出口,我国在化工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在棕榈油加工、油脂化工、棕榈油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等方面潜力很大。
(4)基础设施较好,通讯发达,但是缺乏研制、设计和开发能力,机械工业和套设备制造业也较薄弱,中国在基础工业方面具有优势。
(5)中马两国具有人文融通的社会基础渊源。马来西亚华人占马来西亚人口总数的24.6%,遍布马来西亚各大城市。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水平是东盟国家中最高的。华文教育为两国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提供了共同的文化观念和语言交流上的便利。
马来西亚的第11个经济转型计划中包含有电子电器、油气能源、棕榈油、通讯、农业、金融服务等12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其重点/特色产业包含:
(1)材料及新材料产业。马来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出口国,而中国则是马来西亚最大的棕榈油进口国,棕榈产品深加工是马来西亚的重点产业。例如,马来西亚的常青集团已与中国开展合作,研发从棕榈中提取塑化剂等技术,将传统产业的合作提升到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并力争发展出新材料。
(2)食品加工产业。马来西亚具有许多世界级燕窝生产企业,有望在中国市场打开销路,扩大品牌影响力。
(3)生物技术产业。马来西亚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和海洋资源,它也是世界上12个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开花植物就高达12500多种之多。马来西亚将海洋生物制药、生物医药保健、农业生物技术、生物环保技术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在实施“生物谷”大蓝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南省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继续深化在工业制造业和交通装备的合作。随着东盟一体化进程推进,东盟国家将加大互联互通,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作为东盟交通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支点国家,马来西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空间巨大。由于当地的产量只能满足需求量的不到20%,因此马来西亚对进口的工程机械有很大需求。湖南省的工程机械制造业水平较高,工程机械产品在马来西亚已经开发了一定的市场。2013年,三一港机进入马来西亚第一大港巴生港,成为马来西亚增长势头强劲的新兴品牌。除此以外,马来西亚建筑业和农业对重型工程机械设备也有需求。由于国际市场对棕榈油和由棕榈油生产而来的生物柴油的巨大需求,越来越多的田地变为棕榈种植园。用于农业的工程机械主要是铺路机、挖掘机、推土机和压土机,湖南省的重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还可以挖掘此类市场需求。
轨道交通方面,湖南省的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自2010年以来,先后获得马来西亚38列6节编组动车组、20列安邦延伸线轻轨车辆、10列60辆新型城际动车组增购项目、30列安邦线轻轨车辆合同。2013年4月,南车株机公司还投资了4亿马币在马建设南车马来西亚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作为其东盟地区的生产和维护保养中心;2014年10月,南车株机公司与马方签订第二个城规车辆出口项目,向马来西亚提供30列应用于安邦线的轻轨列车,其中9列车将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实现本地化生产,使得湖南省率先将我国全新改造的“升级版”城际动车组引入马来西亚交通市场。根据第11个马来西亚计划(2016-2020),预计到2020年马来西亚75%的人口将实现城镇化,建设综合公共交通系统是其基础建设领域的重中之重,提升城市交通系统仍然是关键一环。此外,在“一带一路”的平台上,中国的“六大经济走廊”之一的中南半岛将会修建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泛亚高铁的中线,从昆明到马来西亚的吉隆坡,进而到达新加坡。一旦建成,我省的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将会是非常有力的竞争者,因此我省应抓住契机,出口商品到马来西亚,彼此的合作还有广阔的空间。中马两国企业优势互补,共同挖掘在马来西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商机,可望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加强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可重点培育湖南优势的杂交水稻种植业、水产养殖业、以及拥有农业科技优势的亚热带作物选育、生态农业技术等领域的合作。通过引进湖南先进的杂交水稻技术,筛选适应当地推广的杂交水稻品种,培训科技人员,帮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杂交水稻在马来西亚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水稻产量,实现粮食自给自足。马来西亚水产养殖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地产鱼虾远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湖南可在水产养殖方面与马来西亚开展合作。马来西亚的农机市场主要是日、韩、中三国产品,但前两者的农机价格偏高,中国农机机型成熟,经济实惠,且适应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湖南作为农机制造大省,同马来西亚相比具有优势,可通过与马来西亚行业协会协调,整合湖南农机资源,开拓马来西亚农机市场。
此外,湖南省和马来西亚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化工产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金属冶炼等方面也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
(1)客观评估投资环境,例如经济规模和产业优势;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及工作效率;社会治安状况等。
(2)注意马来西亚的法律环境,严格遵守其各项法律规定。
(3)做好企业注册及申办各类执照的充分准备。
(4)适当调整优惠政策的期望值,可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向政府申请有关优惠政策。
(5)认真了解当地税收政策,充分核算税负成本,尽量选择在能够获得所得税减免的领域或地区投资。
(6)了解当地劳动法令关于正常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具体规定,精心核算工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1)适应当地支付条件,要求马来西亚进口商开具信用证,避免纠纷。
(2)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良好的信誉。
(3)商务谈判时态度鲜明,不失礼貌。
(4)出席商务或社交等正式场合,注意着装得体。
(1)中国工程企业进入马来西亚承包工程项目,为跟踪项目和实施现场管理,建议在当地注册公司。
(3)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重点是工程设计和项目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应因地制宜,雇佣外劳,并在部分现场管理岗位聘用当地人员,实行本地化经营。
(4)中国企业刚进入马来西亚时要客观评估自身实力,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行动,一味追求大型或施工难度高的项目,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马来西亚尚未对中国开放普通劳务市场。根据中马政府达成的谅解备忘录,马来西亚自2004年起向中国开放陶瓷、古建筑维护、木器加工及家具制造四个领域。此外允许其国内紧缺的技术工人和工程师到马来西亚工作,但需要事先签订用工合同,办好工作准证。
由于马来西亚未对中国开放普通劳务市场,导致中国企业不得不使用相当数量的当地工人和其他国家外劳,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工期预估与在其他国家不同。
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投资需注意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工会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等。
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投资的求助办法包括寻求法律保护、寻求当地政府帮助以及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1) 马来西亚--中国商务理事会(Malaysia-China Business Council, MCBC)网址:www.mcbc.com.my。
(2)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The 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Malaysia, ACCCIM),网址:www.acccim.org.my。
(3) 马来西亚中国经济贸易总商会(Malaysia-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MCCC), 网址:www.mccc.my。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简称印度尼西亚或印尼,是东南亚国家。由约17508个岛屿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疆域横跨亚洲及大洋洲,别称“千岛之国”,也是多火山多地震的国家,首都为雅加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相接。印尼人口超过2.48亿(2013年),仅次于中国、印度、美国,居世界第四位。印尼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创立国之一,也是东南亚最大经济体及20国集团成员国。印尼群岛自公元7世纪起即为重要贸易地区。
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印度尼西亚地跨赤道(12°S-7°N),其70%以上领地位于南半球,因此是亚洲南半球最大的国家(东帝汶也是南半球国家)。经度跨越96°E到140°E,东西长度在5500千米以上,是除中国之外领土最广泛的亚洲国家。印尼首都雅加达位于东7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
印尼的石油、天然气和锡的储量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印尼能源矿产部的统计(2013年),印尼煤炭资源储量约为580亿吨,已探明储量193亿吨,其中54亿吨为商业可开采储量。由于还有很多地区尚未探明储量,印尼政府估计煤炭资源总储量将达900亿吨以上。印尼拥有巨大的天然气储量,约有123589 兆亿立方米 (相当于206 亿桶石油),其中己探明的为24230兆亿立方米,主产于苏门答腊的阿伦和东加里曼丹的巴达克等地。印尼镍储量约为560多万吨,居世界前列。金刚石储量约为150万克拉,居亚洲前列。此外,锡、铝、铁、铜、金、银、煤等储量也很丰富。印尼是世界上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印尼约有40000多种植物,其中药用植物最为丰富。印尼全国的森林面积为12000000 平方千米,其中永久林区11200000 平方千米,可转换林区810000 平方千米。印尼的森林覆盖率为67.8%。印尼盛产各种热带名贵的树种,如铁木、檀木、乌木和柚木等均驰名世界。印尼海域广阔,且有一个适合各种鱼类生长的热带气候。印尼的渔资源极为丰富,苏门答腊岛东岸的巴干西亚比亚是世界著名的大渔场。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共分为大雅加达首都特区、日惹特区、亚齐特区,和30个省共计33个一级地方行政区。二级行政区有396个县,93个市(2014年统计)。其他的主要经济城市包括泗水、万隆、棉兰、三宝垄和巨港等。
印度尼西亚属于典型的热带雨林气候,年平均温度25-27℃,无四季分别。北部受北半球季风影响,7-9月降水量丰富,南部受南半球季风影响,12月、1月、2月降水量丰富,年降水量1600-2200毫米。
根据印尼政府2014年公布的数字,印尼有300多个民族,其中爪哇族占人口总数的45%,巽他族占14%,马都拉族占7.5%,马来族占7.5%,华人约占人口总数的5%,超过1000万人。2013年印尼总人口达2.48亿人,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有100多个民族,其中爪哇族47%,巽他族14%,马都拉族7%,华人3%-4%,此外还有米南卡保人、巴厘人等100多个民族的居民,共占23%。民族语言200多种,通用印尼语。
印尼有200多种民族语言,官方语言为印尼语(Bahasa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约87%的人口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6.1%的人口信奉基督教新教,3.6%信奉天主教,其余信奉印度教、佛教和原始拜物教等。国民中约88%信奉伊斯兰教,5%信奉基督教新教,3%信奉天主教,2%信奉印度教,1%信奉佛教。
在印尼人家里,切忌摸小孩的头,否则为不尊重对方。在印尼进行裸体太阳浴是非法的,与当地人交谈应避开政治、宗教等话题。与人谈话或进门拜访都要摘下太阳镜。拜访印尼商人时要带上礼物,收下礼物即意味着承担了某种责任。进入圣地特别是进入清真寺,必须脱鞋。参观庙宇或清真寺,不能穿短裤、无袖服、背心或裸露的衣服。进入任何神圣的地方必须脱鞋。在巴厘,进入寺庙必须在腰间束腰带。印尼人忌讳夜间吹口哨,认为会招来不祥之物。印尼人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因此不可用左手递物。忌讳吃猪肉食品,忌饮烈性酒等。
新年 |
1月1日 |
伊斯兰教新年 |
每年时间不同 |
中国春节 |
同中国农历新年 |
印度独立日 |
8月17日 |
圣诞节 |
12月25日 |
主要印尼文报纸有《罗盘报》、《专业之声报》、《印尼媒体报》、《共和国日报》、《革新之声报》和《印尼商报》;英文报纸有《雅加达邮报》、《印尼观察家报》等;中文报纸原来只有政府主办的《印度尼西亚日报》,近两年新创建的有《华文邮报》(中文和印尼文互译)、《商报》、《新生日报》、《千岛日报》等。1937年成立的安塔拉通讯社是官方通讯社,1967年成立的印尼民族通讯社为私营机构,成立于1945年9月的印尼共和国广播电台是国家电台,1962年8月17日正式运营的印尼共和国电视台为国家电视台,私营电视台有1988年11月14日建立的印尼鹰记电视台、1990年8月成立的太阳电视台,和1991年1月组建的教育电视台,2000年10月开设的美都电视台是印尼首家新闻电视台,并开创了播放中文新闻的先例。
印尼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部,其职能包括制定外贸政策,参与外贸法规的制定,划分进出口产品管理类别,进口许可证的申请管理,指定进口商和分派配额等事务。
印尼与贸易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贸易法》、《海关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法》、《产业法》等。与贸易相关的其他法律还涉及《国库法》、《禁止垄断行为法》和《不正当贸易竞争法》等。
【管理制度】印尼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是1973年颁布的《海关法》。现行的进口关税税率由印尼财政部于1988年制定。自1988年起,财政部每年以部长令的方式发布一揽子"放松工业和经济管制"计划,其中包括对进口关税税率的调整。印尼进口产品的关税分为一般关税和优惠关税两种。印尼关税制度的拟定机构是财政部下属的关税总局。为促进进出口贸易,改善投资环境,印尼财政部关税局2009年宣布,决定在部分港口推行和提供每周7日每日24小时的海关和港口服务。
【关税税率】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印尼2009年简单平均约束关税继续维持在37.1%,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6.8%,其中农产品为8.4%,非农产品为6.6%,基本与2008年持平。印尼对汽车、钢铁以及部分化学产品不征收关税,并将大多数的关税约束在40%左右。根据印尼 《2009---2012年协定关税表》,到2012年底,印尼将对绝大多数的中国进口产品实行零关税。2012年该奢侈税的收入占印尼总税收收人的1.7%。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和印尼逐步削减货物贸易关税水平。中国-东盟自贸区在2010年初建成后,中国和印尼90%以上的进出口产品实现零关税。
【贸易限制政策】2012年以来,印尼贸易部、工业部、农业部等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限制进出口贸易的政策规定值得关注。
(1)出口限制。印尼政府2012年5月施行关于提炼和加工原矿石活动而提高矿产品出口值的能源矿务部长第7号条例,对65种矿产品出口加征20%出口税并实行了其他限制措施,并再次明确在2014年禁止原矿出口,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印尼投资设立冶炼加工厂。从2014年1月12日起印尼政府禁止矿产公司出口矿物矿石产品,矿产公司被要求在境内从事精炼加工活动。
(2)进口禁令。2012年5月,印尼政府颁布了2012年第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蔬果进口的条例,通过进口许可证的方式限制新鲜蔬菜水果进口。6月初开始对进口新鲜瓜果蔬菜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将进口上述产品的8个航空港和海运港口缩减至4个,并对出口商增设限制。
(3)技术性贸易壁垒。印尼政府对于更多种类的产品规定需符合印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2012年印尼相继发布了关于婴幼儿纺织服装及玩具的标准草案,并要求相关产品应符合 SNI标准的要求,且生产商需持有SNI标志,否则不能进入印尼市场。由于印尼SNI认证流程复杂,所需资料繁多,且认证周期较长,对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
除少数商品受许可证、配额等限制外,大部分商品均放开经营。2007年底,印尼贸易部宣布了进出口单一窗口制度,大大简化了管理程序。
【进口管理】印尼政府在实施进口管理时,主要采用配额和许可证两种形式。适用配额管理的主要是酒精饮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其进口配额只发放给经批准的国内企业。适用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包括工业用盐、乙烯和丙烯、爆炸物、机动车、废物废品、危险物品,获得上述产品进口许可的企业只能将其用于自己的生产。其中,氟氯化碳、溴化甲烷、危险物品、酒精饮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工业用盐、乙烯和丙烯、爆炸物及其直接原材料、废物废品、旧衣服等九类进口产品主要适用自动许可管理;丁香、纺织品、钢铁、合成润滑油、糖类、农用手工工具等六类产品主要适用非自动许可管理。为方便进口,印尼贸易部2009年大力推行网上办理进口许可证,目前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办理进口许可证过程更加简便,原本手工办理许可证需要5-10天时间,利用网上全国一站式服务只需8小时。
【进口许可制度】2010年,印尼开始实施新的进口许可制度,将现有的许可证分为两种,即一般进口许可证和制造商进口许可证。一般进口许可证主要是针对为第二方进口的进口商,制造商进口许可证主要是针对进口供自己使用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进口商。 2010年8月,印尼财政部颁布了《有关汽车在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进口和出口规则的财政部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机动车辆属于动产,为了监督和保障国家权益,拥有上述汽车必须向相关的主管机构注册。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是在印尼共和国司法辖区内而与海关辖区分开的特定区域,因此得以豁免征收进口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和税费。为了对汽车在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的进口和出口进行监督,防止滥用免税优惠,有必要制定汽车进出口的法定义务,除了向海关申报,也必须申请由海关办事处发出的出入口证明书。已获得自由贸易区营业机构发给营业执照的企业家可以从区外进口汽车。
【出口限制】出口货物必须持有商业企业注册号/商业企业准字或由技术部根据有关法律签发的商业许可,以及企业注册证。出口货物分为四类:受管制的出口货物、受监视的出口货物、严禁出口的货物和免检出口货物。受管制的出口货物包括咖啡、藤、林业产品、钻石和棒状铅。受监视的出口货物包括奶牛与水牛、鳝鱼皮(蓝湿皮)、野生动植物、拿破仑幼鱼、拿破仑鱼、棕榈仁、石油与天然气、纯金/银、钢/铁废料、不锈钢、铜、黄铜和铝废料。严禁出口的货物包括幼鱼与金龙鱼等,未加工藤以及原料来自天然森林未加工藤的半成品,圆木头,列车铁轨或木轨以及锯木,天然砂、海砂,水泥土、金属或其化合物以及主要含有白铅的, 残留物,宝石(除钻石),未加工符合质量标准的橡胶、原皮,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铁制品废料(源自巴淡岛的除外)和古董。除以上受管制、监视和严禁的出口货物外,其余均属免检的出口货物。从2014年1月12日起印尼政府禁止矿产公司出口矿物矿石产品(目前受出口许可证及税收管制)。矿产公司被要求在境内从事精炼加工活动。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印尼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注册,进口商必须向印尼药品食品管理局申请注册号,并由其进行检测。检测过程繁琐且费用昂贵,每项检测费用从5万印尼盾(约合6美元)到250万印尼盾(约合 300美元)不等,每一件产品的检测费用在100万印尼盾(约合120美元)到1000万印尼盾(约合1200美元)之间。此外,印尼药品食品管理局在测试过程中要求提供极其详细的产品配料和加工工艺情况说明,这可能侵害商业秘密。这些规定加重了出口商的负担。
印尼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分别是:投资协调委员会、财政部、能矿部。他们的职责分工是: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促进外商投资,管理工业及服务部门的投资活动,但不包括金融服务部门;财政部负责管理包括银行和保险部门在内的金融服务投资活动;能矿部负责批准能源项目,而与矿业有关的项目则由能矿部的下属机构负责。
【鼓励、限制、禁止投资的领域】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国内外投资者可自由投资任何营业部门,除非己为法令所限制与禁止。法令限制与禁止投资的部门包括生产武器、火药、爆炸工具与战争设备的部门。另外,根据该法规定,基于健康、道德、文化、环境、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的标准,政府可依据总统令对国内与国外投资者规定禁止行业。相关禁止行业或有条件开放行业的标准及必要条件,均由总统令确定。
【合资企业】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外国投资者可与印尼的个人、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独资企业】依据印尼《投资法》的规定,外国直接投资可以设立独资企业,但须参照《非鼓励投资目录》规定,属于没有被该《目录》禁止或限制外资持股比例的行业。
【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受到投资法律关于对外资开放行业相关规定的限制。印尼市场中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提供此项服务。
【旅游业优惠】东盟旅游部长会议(东盟旅游论坛)于1999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各国一致同意对外资投资旅游业提供以下优惠:
(1)兴建观光旅馆、休闲中心、高尔夫球场可免税,外资可持有100%股权。
(2)旅游设施进口手续简化并免征关税。
(3)印尼考虑将旅游土地使用年限延长为70年(目前为30年),使旅费业成为吸引外资的火车头。印尼投资部考虑像泰国一样成立技资单一窗口,帮助外商办理各项繁杂事务;投资部还将授权印尼驻外使领馆办理外商投资申请前的协调、咨询事务,以使外商能在入境10天内完成所有行政手续。
【制造业优惠】1998年12月,东盟各国首脑峰会在越南河内召开,这次会议发表了包括《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东南亚自由贸易区》及《共同优惠税率》在内的《大胆措施方案》。在该方案中,印尼对外商的优惠措施有:所有制造业均允许外资拥有100%股权(包括经审核的批发零售业)。外商可拥有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的100%股权。1亿美元以下的投资案,审核时间将在10天内完成。
1997年的《环境保护法》是印尼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其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原则规定,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单项法律法规的依据,其他环境单项法律法规不得与本法相冲突和抵触。本法较注重对生态和环境的保护,明确规定“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指在经济发展中充分考虑到环境的有限容量和资源,使发展既满足现代人又满足后代人生存需要的发展模式。”这表明,印尼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自然资源的利用采取优化合理的方式,关注到环境的承载能力,力求使人民获得最大利益,形成人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和谐关系。印尼森林、动植物等生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以《生物保护法》和《森林法》为基础。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用语定义、限制行为及罚则等,结构完善,但条文的细节解释有模糊之处,且缺少详细事项的规定,当前法律明确禁止的保护种捕获及森林刀耕火种等问题仍然存在。
中国与印尼政府在1994年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国与印尼政府在2001年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
按照印尼法律规定,外国承包商在印尼执行承包工程需获得许可。
印尼限制外企在政府基础设施工程,以保护国内企业市场份额。外资企业只被允许参加基础设施部门建筑价值在1000亿盾以上和其他部门采购和服务价值在200亿盾以上的投标。此外,外资企业只许参加合同价值在100亿盾以上的服务咨询投标。外企投资受限制的范围只在经费来源为国家收支预算的政府采购方面。如果工程由私企主导,则不受此限制。
印尼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招标制度,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需要特别说明。
印尼的土地征用法一直被视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障碍。2011年12月,印尼国会批准名为“民心工程的土地征用”第2/2012号法律的土地征用法案,该法案涉及的项目有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水坝和隧道等。该法案通过明确表示政府会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通过给被征地人更合理的补偿,来获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根据印尼的法律程序,众议院通过法案后,必须再颁布一条总统法令来明确有关补偿和新法案适用的项目类别等条例实施细则,还需要财政部等其他部门出台进一步的配套条例。
印尼实行土地私有,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印尼都不能拥有土地,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拥有以下3种受限制的权利:建筑权,允许在土地上建筑并拥有该建筑物30年,并可再延期20年;使用权,允许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25年,可以再延期20年;开发权,允许为多种目的开发士地,如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等,使用期35年,可再延长25年。
印尼现行的知识产权法主要有2001年《专利法》、2001年《商标法》、2002年《著作权法》、2000年《商业秘密法》、2000年《工业设计法》、2000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和2000年《植物品种保护法》。《专利法》规定,专利保护期为20年,期满后不得续展。《商标法》规定,商标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可以续展。《著作权法》规定,有效期分别不同情况为作者生前及其死后50年和首次发表后50年。
自1990年两国恢复外交关系以来,特别是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和中印尼建立起战略伙伴关系,中印尼经贸合作取得了全面发展,双边贸易投资额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印度尼西亚Badan Pusat Statistic( BPS)2013年的数据显示,自2001至2008年,中印尼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速超过20%,双方领导人定下2010年贸易额突破300亿美元的宏伟目标,而2008年两国贸易额就已经达到315.20亿美元,提前2年实现。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双边贸易额有所下滑,但是排除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后,回升迅速。
据印度尼西亚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印尼对中国双边货物贸易额为482.3亿美元,下降8.7%。其中,印尼对中国出口176.1亿美元,下降22.1%,占印尼出口总额的10.0%,下降2.4个百分点;印尼自中国进口306.2亿美元,增长2.6%,占印尼进口总额的17.2%,增长1.6个百分点。印尼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为130.1亿美元,增长77.5%。
2014年,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出口最多的商品为矿物燃料、动植物油、杂项化学制品、木浆及纸浆、木材及制品;上述五大类商品的出口额依次为58.8亿美元、27.0亿美元、13.9亿美元、10.9亿美元、8.8亿美元,合占其对中国出口总额的67.8%。其它对华出口商品还有矿砂、橡胶及制品、有机化学品、机电产品、塑料制品、铜及制品、可可及制品、水产品等。印尼自中国进口的商品品类繁多,主要有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钢铁制品、钢材、有机化学品。2014年,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上述五类商品合计为181.6亿美元,占印尼自中国进口总额的59.3%。除上述商品外,印度尼西亚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还有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无机化学品、肥料、干鲜水果、棉花、铝制品和音响器材制品等。
截止12月底,中国仅次于日本为印度尼西亚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在印度尼西亚的十大类进口商品中,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金属制品、纺织品、家具和瓷器处于较明显的优势地位;但中国出口的化工品、塑料制品、光学仪器和运输设备等仍面临着来自日本、美国、法国、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竞争。
2014年印尼对中国出口主要商品构成(类)
2014年 金额单位:百万美元
商品类别 |
2014年 |
同比% |
占比% |
总值 |
17,606 |
-22.1 |
100.0 |
矿产品 |
6,507 |
-45.5 |
37.0 |
动植物油脂 |
2,690 |
8.7 |
15.3 |
化工产品 |
2,353 |
39.9 |
13.4 |
纤维素浆;纸张 |
1,203 |
0.2 |
6.8 |
塑料、橡胶 |
1,103 |
-42.4 |
6.3 |
木及制品 |
879 |
23.6 |
5.0 |
纺织品及原料 |
614 |
7.2 |
3.5 |
贱金属及制品 |
494 |
6.6 |
2.8 |
机电产品 |
470 |
-9.4 |
2.7 |
植物产品 |
293 |
28.5 |
1.7 |
食品、饮料、烟草 |
285 |
28.0 |
1.6 |
活动物;动物产品 |
240 |
-15.0 |
1.4 |
鞋靴、伞等轻工产品 |
222 |
51.8 |
1.3 |
光学、钟表、医疗设备 |
90 |
16.0 |
0.5 |
家具、玩具、杂项制品 |
60 |
14.7 |
0.3 |
2014年印尼自中国进口主要商品构成(类)
2014年 金额单位:百万美元
商品种类 |
2014年 |
同比% |
占比% |
总值 |
30,624 |
2.6 |
100.0 |
机电产品 |
13,965 |
0.0 |
45.6 |
贱金属及制品 |
4,186 |
19.7 |
13.7 |
化工产品 |
3,538 |
6.5 |
11.6 |
纺织品及原料 |
2,598 |
2.2 |
8.5 |
塑料、橡胶 |
1,234 |
-0.7 |
4.0 |
运输设备 |
909 |
-14.5 |
3.0 |
植物产品 |
873 |
1.8 |
2.9 |
食品、饮料、烟草 |
711 |
16.9 |
2.3 |
家具、玩具、杂项制品 |
618 |
-10.6 |
2.0 |
陶瓷;玻璃 |
531 |
14.7 |
1.7 |
光学、钟表、医疗设备 |
386 |
-9.9 |
1.3 |
矿产品 |
381 |
-13.3 |
1.2 |
纤维素浆;纸张 |
238 |
-2.9 |
0.8 |
鞋靴、伞等轻工产品 |
229 |
-11.2 |
0.8 |
皮革制品;箱包 |
176 |
0.0 |
0.6 |
从自然资源来看,湖南历史悠久、物产丰饶,素有“有色金属之乡”、“鱼米之乡”、“非金属矿产之乡”、“旅游胜地”等美誉,这些资源优势既是湖南“走出去”发展的重要支撑力,也是湖南吸引众多海内外企业投资的基础。如中亚几个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必需品大部分依赖进口,这为湖南农产品、工程机械等优势资源拓展市场提供了空间,在开展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做到资源优势互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提高湖南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如湖南拥有符合清真食品标准的益阳黑茶,符合标准的茶叶企业 600 多家,在全球 20 亿清真产品消费者的市场当中,湖南完全可以借助与中亚伊斯兰国家搭建的清真产品合作销售平台销售,其市场前景是十分可观的。
从产业上讲,近年来,湖南注重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形成了基础扎实且完备的产业体系,建设了一批产业集聚集群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含经开区、高开区),涌现了一批年产值过千亿元的支柱产业,如形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型材料、钢铁冶炼、有色加工、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一大批优势产业,其中有的产业属世界领先,如轨道交通动力设备制造和杂交水稻产业,有的国内领先,如工程机械制造等,此外传统特色产业如化工、冶金、花炮、食品、烟草等产业也正在升级提质,在与东盟国家、中亚国家的经贸合作过程中,湖南的产业优势十分明显,也成为支撑着整个湖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基础。
印尼政局较为稳定,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前景看好,市场潜力大,人口众多,有丰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较为开放,整体来看,经济表现良好,优势突出。
印尼2014年的名义GDP为10542万6935亿印尼盾(约合8350亿美元),经济增长率为5.02%。其中,运输业和电信业增长高达10.2%,成为经济支柱,气候以此为建筑业(6.7%)和金融、房地产和企业服务(5.6%)。整体上来看,对印尼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是国内消费(约占55%),政府开支和投资分别增长了2.31%和4.71%。
印尼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均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印尼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占15.04%;第二产业占46.04%,其中工业占35.86%,建筑业占10.18%;第三产业占38.92%;在工业增加值中,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为23.59%,采矿业占比11.4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0.83%。
【石油天然气】印尼油气资源丰富,共有66个油气盆地,其中15个盆地生产石油天然气。政府公布的石油储量为97亿桶,折合13.1亿吨,其中核实储量47.4亿桶,折合6.4亿吨。印尼天然气储量176.6万亿标准立方英尺,折合4.8万亿-5.1万亿立方米。
【农林渔业】印尼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耕地面积约8000万公顷,从事农业人口约4200万人。印尼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气候湿润多余,日照充足,农作物生长周期短,主要经济作物有棕榈油、橡胶、咖啡、可可。
【采矿业】印尼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采矿业为印尼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效益,是出口创汇、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为保持经济活力、创造就业和发展地区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还具有辐射社会经济其他领域的间接作用以及对边缘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
【工业制造业】印尼的工业化水平相对不高,制造业有30多个不同种类的部门,主要有纺织、电子、木材加工、钢铁、机械、汽车、纸浆、纸张、化工、橡胶加工、皮革、制鞋、食品、材料等。
【旅游业】印尼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拥有许多风景秀丽的热带自然景观,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和历史遗迹,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2012年赴印尼旅游的国外游客年增长5.16%,达804万人次,国外旅游收入共计91亿美元,同比上升5.8%。
印尼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对滞后,是制约印尼经济增长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一个主要瓶颈。与此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保证印尼经济能够年均增长6%的重要因素。为了全面振兴印尼,促进和扩大印尼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增强印尼在全球的竞争能力,经过较长时间酝酿准备, 2011年5月,印尼总统苏希洛颁布《2011-2025年加速和扩大印尼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将实施打造六大经济走廊、加快互联互通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和科研水平三大发展战略,打破发展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印尼将在未来5年筹集约4700亿美元,兴建电站、路桥、机场等370个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产业升级,完善产业布局,剌激经济发展。湖南省在路桥、机场建设及重工设备生产方面均有业界优势产业,可为印尼新发展目标提供技术及产业支持。
湖南近年来外贸虽然发展迅速,且一直保持着顺差状态, 但外贸量相对规模偏小,且进出口不协调。中亚、欧洲和北美是湖南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地区, 呈现出比较集中的特点。
首先是外贸存在贸易摩擦性问题。湖南出口的产品近年来遭遇反倾销、反补贴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增多。进口产品对湖南产业结构构成潜在的威胁。第二是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湖南省传统大宗产业比重过大, 这类产业全球竞争激烈,而这又是造成湖南对外贸易摩擦频发的原因。出口以一般性贸易为主, 而高科技的、独立创新的、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较少。第三,技术标准、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不完善,目前湖南绝大多数出口的产品的技术标准偏低,国际认证的条件不齐全,很难突破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无形壁垒, 而这种无形壁垒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所以湖南甚至全国出口产品技术标准、认证认可体系的不完善很容易让相应进口国采取排他性的无形贸易壁垒。第四,贸易人才缺乏,外贸信息服务机构不健全。湖南政府部门与企业外贸预警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国外对湖南发起的贸易问题调查,这是湖南在现今国际大环境下处于技术壁垒劣势的重要原因。
据2014年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公布的《国家风险参考报告》,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四个维度综合来看,印度尼西亚的民主转型已进入平稳期,近期政局将维持总体稳定,政党格局不会出现根本变化,执政联盟的构成及磨合将考验新政府的执政能力。从税收体系、投资便利性、基础设施和行政效率四个指标来看,印度尼西亚对外投资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印尼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各个部门机构的协作程度依然有待提高。此外,其非透明的税收管理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根据上述报告,印尼的国家风险参考评级为6(6/9)级,未来风险展望为稳定。
从宏观经济、金融体系、财政状况、国际收支、主要债务和双边经贸六个方面来看,印度尼西亚中长期经济增长前景良好,财政表现优于其他亚洲国家,但货币政策相对谨慎,受外部需求疲软影响,经常账户赤字短期内不会消失。从法律完备性、执法成本和退出成本三个方面考察湖南省与印度尼西亚合作的法律风险,可发现印度尼西亚司法仍然软弱和腐败,根深蒂固的商业贿赂和执法的不力比法律体系的缺陷更难以纠正。有鉴于此,湖南省投资者将质疑印度尼西亚法律环境的可靠性,并将其视作在印度尼西亚创业的主要挑战。
在全球化背景下,湖南发展对外贸易有其得天独厚的三大优势。首先,湖南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湖南地处沿海的内陆、内陆的前缘, 南部紧邻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外向型经济最发达的广东省,北部紧靠“黄金水道”长江,处于我国国土开发一级轴线——长江轴线和二级轴线——京广铁路轴线的交汇处。位于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经济圈、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西南经济圈、以香港广州为中心的华南经济圈、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经济圈的十字交叉部位, 为承东启西、南北交流的桥梁区域。第二,湖南具有强大的交通优势。湖南位于中国中南部内陆, 地处东西南北交通的十字路口,京广、枝柳、洛湛3条南北干线和浙赣—湘黔、石长、湘桂3条东西铁路构成湖南“田”字形铁路网。各种等级的公路交织成四通八达的公路网, 其中7条国道4纵3横。截至2003年,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218km,排名全国第9位,全省14个市州有11个通了高速公路,其它3个市州的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中,省内主要城市实现了快速通达,尤其是位于湘东地区南北纵贯的京珠高速公路更缩短了湖南与广州、武汉的时间距离。水运方面湖南同样具有优势,湘资沅澧4水水运汇集于洞庭湖,再依靠长江黄金水道,上可达重庆,下可通上海、岳阳、长沙、益阳、常德、湘潭、株洲为重要的内河港口。第三,湖南拥有强大的自然资源优势。湖南气候温和 、降水丰富、雨热同季, 光热水资源的有效性较高。地貌以平原、丘陵、中低山地为主,洞庭湖平原一贯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矿产资源丰富,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 已发现108 种矿产,其中钨、锑、铋、萤石、独居石、石煤等矿种储量居全国第一位, 锰、钒、砷、芒硝、石墨、高岭土、铼、铷等储量居全国第二位, 铅、锌、锡、钽、金刚石、钼、硼、锂、磷钇矿等矿产储量亦居全国前列。湖南旅游资源丰富,不少旅游资源具有独有性或为首性,有武陵源、衡山、崀山、猛洞河、韶山、花明楼、岳阳楼、凤凰古城、南长城等各具特色、欣赏价值极高的旅游名胜区。
此外,湖南的人力资源优势也十分突出。6700万人口, 居全国第7位,人口密度较大,315.7人/km2,居全国第13位。劳动力资源充足,劳动力价格较低。“唯楚有才”,湖南近现代涌现出了不少政治、军事的人才。此外,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大等湖南省知名高校也在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助力湖南经济发展。
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崛起规划的重要省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
湖南省对外贸易的全面提高,可从以下八个方面下功夫:
(1)培养高素质的开放型人才。鼓励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公务员等积极学习外贸知识,掌握当代世界经济运行规则,树立全球化经济经营和管理理念。依托大学、科研院所等加快培养适应新形势下熟悉国际管理、国际标准和国际规则、国际经贸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2)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应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上的资源以弥补自身资源的不足,积极进口高新技术设备。出口方面,减少资源型原料产品的出口,扩大深加工、精加工产品的出口,并积极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3)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出口效益。应加强湖南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土特产出口产品为主的产业化生产基地。将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相结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生产的适应能力,提高其出口效益。
(4)扩大工业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培养一批具有出口竞争力的工业企业或高科技研发企业,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企业保驾护航。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一批出口竞争力强的企业应成为推动湖南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的中坚力量。
(5)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放弃以低价为主的策略,积极重视提升产品质量。树立新型营销观,树立现代整体产品概念,从产品的质量、性能、功能、款式、品种、包装、服务展开全方位的国际市场竞争。
(6)扩大招商引资,壮大加工贸易,实现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应将出口贸易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实施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同时利用外商的分销网络进入国际市场。
(7)树立国际分工协作观。摈弃过时的认识,走出“大而全、小而全”的思维惯性,以新贸易理论为指导,培养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8)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扩大出口创汇能力。湖南省企业应积极走出国门,分享经济全球化机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建厂,占领国外市场,开发多种形式的对外承包工作、对外设计咨询服务、对外劳务合作等,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协作。
2.3.6湖南省与印度尼西亚市场对接方式
合作领域 |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交通建设 |
铁路 |
南车株机 |
湘潭电机、中铁桥梁、中铁五局 |
以电力机车出口带动轨道交通总承包工程 |
公路 |
路桥集团、 建工集团 |
交通勘测设计院、中建五局、中铁五局、三一重工、中联重科、衡阳钢管 |
加大对公路建设市场开发,带动工程机械、钢铁、管道等出口 |
|
海运 |
三一重工、 泰富重工 |
中南院、水电八局 |
以海工设备和港口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水坝工程承包市场 |
|
电力开发 |
电站建设 |
电力院 |
五凌电力、水电八局、中南院、湖南安装 |
以水电开发为主,重视新能源电站开发,谨慎投资 |
电力成套设备 |
电力院、 特变电工 |
中南院、湘电集团、华自科技、昭阳水电、汉龙水电 |
开发电力生产设备和输变电设备出口市场 |
|
其他 |
房产建设 |
建工集团 |
中建五局、湖南安装 |
开发印尼房屋建设市场 |
产业园区 |
工程机械 |
化工生产 |
借鉴我省已合作的老挝、泰国等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印尼工程机械和化工生产园区建设 |
|
天然气开发 |
中冶长天 |
五矿二十三冶、衡阳钢管 |
以先进技术为突破口,挺近印尼天然气开发市场,带动管道运输设备出口 |
印尼目前已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是该地区第一大经济体,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印尼仍然保持了增长,这是除了中、印外的为数不多国家之一。未来印尼经济发展势头仍然不可小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的信息显示,印尼的贸易投资环境具有以下主要优势: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廉价;海岸线漫长、控制众多海上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金融市场稳定;自然资源丰富等。特别是印尼新任总统佐科•维多多上任以来,继承了上一届的政策,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调消除贫困,加大引进外资,增加就业机会,未来投资环境还将进一步改善。2014年8月12号,佐科•维多多宣布改组内阁,新成员大多有企业家背景,这显示了该国扭转经济局势的决心,分析家称,此举是为了打消印尼国内对于本届政府不全力支持外国投资的疑虑,新内阁偏向于开放民间企业及外国直接投资。目前在印尼参与投资的中国企业已经越来越多,投资领域涉及农业、渔业、林业等第一产业,机械、交通、矿产、能源等第二产业,以及金融、通讯等第三产业,范围甚广。尤其是中国企业在印尼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包括泗马大桥、风港电站和加蒂格迪大坝等多个项目,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便利,深受群众喜爱。能源领域更是近年来中印尼贸易合作新的增长点,随着中国对外能源需求的日益增加以及我国加快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印尼因其拥有众多的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铁、锡、铜、铝等),不失为中国能源来源地的重要选择之一。未来中印尼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还将进一步加强,造福两国人民。
由于国际形势以及印尼内政的多重作用,印尼国内也有可能出现政治风险。印度尼西亚目前的政治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印尼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可能引发的排华事件。在目前较为关注的南海岛礁问题中,印尼虽然与我国不存在岛礁主权矛盾,然而在海洋划界问题上依然存在一些分歧。随着我国在南海施工的进度升级,后续在南海可能与印尼之间有利益交织点,目前印尼仍然坚持将我国所属的南海西南海域的一部分划为其“纳土纳海”范畴,所以也应考虑到中国与印尼发生利益冲突时可能引发的排华事件。
(2)印尼政策的不稳定性,以及政府的腐败问题。目前,印尼国内的传统家族依然是把控权力的既得利益群体,其政策透明度以及政府运作流程效率都因此受到一定消极影响。
此外,由于印尼的法律体系目前还亟待完善,所以政策管理环境并不透明。税收和劳务政策是否能够稳定、目前已有的印尼法律能否有效执行以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存在腐败问题,都是中资企业面临的问题。
(3)要警惕滋生的恐怖主义威胁。进入21世纪以来,印尼接连遭到恐怖袭击。2002年10月巴厘岛发生恐怖爆炸;2003年8月雅加达万豪酒店发生恐怖爆炸;2004年9月澳大利亚驻印尼使馆门前发生恐怖爆炸;2009年7月在雅加达发生恐怖袭击,这一次的恐怖袭击敲响了伊斯兰极端主义威胁的警钟。印度尼西亚是全球最大的穆斯林国家,存在一些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分子,虽然人数不多,但组织较为严密,破坏力也比较强。目前印度尼西亚是“伊斯兰国”外来战斗人员的最大来源,根据中国新闻网的信息显示,已有500多名印尼人前往叙利亚和伊拉克战区,加入“伊斯兰国”阵线。今年1月,美国和澳大利亚都对本国公民前往印尼发布安全预警,提醒人们在前往印尼时必须提高警觉。
除了要居安思危,随时保持警惕性之外,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贸易投资活动,一方面要尊重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习俗,逐步适应印尼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如有必要也需要雇请当地律师;另一方面,中国投资者在印尼开展贸易投资活动还需做好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民众的交流,避免重蹈覆辙,为企业在印尼发展构筑更好的外部环境。
(1)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中资企业到印尼投资首先应该注意法律环境问题,印尼的法律体系整体比较完整,但也有很多法律规定模糊,可操作性差,且不同的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由于法律环境复杂,中资企业到印尼开展投资合作依然要坚持守法经营,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的情况,依法保护权利,履行义务。处理关键法律问题,还要聘请专业律师。
(2)做好企业注册的充分准备。在印尼投资设立公司注册手续繁多,审批时间较长;虽然印尼政府修订了《投资法》、《公司法》,并完善了相关的配套措施,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以促进和吸引外国投资,但执行效果不理想;企业注册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公证员、投资顾问等专门人员代为办理,但要注意甄选和审核,防止法律文件及手续出现瑕疵。
(3)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值。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印尼政府出台了一些投资鼓励政策,但力度并不大。印尼《投资法》明确规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中资企业要调整对优惠政策期望值,不要误以为印尼也会给予外资很多超国民待遇。
(4)充分核算税赋成本。印尼的税收体制比较复杂,企业的税赋成本比较高。印尼国会通过新的《所得税法》调低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印尼税法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有税收优惠,还有其他产业税收优惠措施等;中国投资者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降低税赋戚本。
(5)有效控制工资成本。印尼的工资戚本整体来说相对较低,但《劳工法》对于劳工保护规定比较苛刻,对资方不利;如果职工离职,企业要支付离职费或者补偿金,即使工人罢工,只要程序合法,也要支付薪水。中资企业到印尼投资要了解当地劳工法关于工资和保护劳工权益的具体规定,精心核算工资成本。
印尼市场环境整体比较复杂,风险较高。在印尼开展贸易活动必须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当地特殊的贸易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拓展业务,规避风险。
(1)注意合作伙伴和中介问题;
(2)注重提升产品质量;
(3)注意言行举止。
中资企业近年来进入印尼交通、电力、通信市场并逐步站稳了脚跟,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享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中资企业应该继续发挥已有优势,开拓印尼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通过印尼市场,逐步拓展东盟承包工程市场。
(1)抓住市场机遇;
(2)合理控制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
中资企业在印尼开展劳务合作,应严格遵守印尼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当地环境。
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投资需注意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工会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等。
自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印尼社会正经历一场巨大变革,逐步向民主社会迈进,期间政权更迭频繁,各种政治势力角逐不断。作为中国企业 应注意不要在公共场合谈论印尼政治形势和政治人物,避免因不慎卷入不必要的政治纠纷。同时也应密切关注政治形势变化,以及政府换届和议会选举等,关注政府颁布的经济政策,把握经济动向,为企业决策和经营提供参考。
(1)熟知当地法律。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投资合作,要全面了解印尼的《劳工法》等重要法律,严格遵守印尼关于雇佣、解聘、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依法签订雇佣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交纳退休保险、残疾补贴保险、病假补贴保险、劳动基金和职工福利保障基金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 解除雇佣合同按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解聘补偿金。
(2)加强沟通。中国企业不仅要了解印尼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应了解工会的权利及作用,了解当地企业一些通行做法,如何与工会进行谈判等;加强与当地工会沟通联系,依法妥善处理企业与工会的关系,保证企业顺利健康发展。
中国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自身的发展计划,适应当地经济发展。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意保护环境;要聘用当地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并保护其各项合法权益;要积极为附近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要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邀请当地人参与企业管理;在与当地居民交往时,要礼貌大度,树立企业和员工的良好形象,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中国企业要力争实现互利合作共赢,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印尼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历史上受中国、印度、中东、西方国家等多种文化的影响,加之岛屿分散,居民交流不便,使各地文化习俗差异较大,种类繁多。中国企业和人员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和各种民风民俗,做到入乡随俗,按照当地的礼仪标准开展社会交往活动。如在公共场合不喝含酒精的饮料,宴请时不上酒类饮料,不食猪肉;避免用左手接受礼物或递交物品,特别是触摸别人的头;在印尼人每周五中午做祷告时,勿大声喧哗;会谈、社交、工作和休闲不同场合,注意着装;在公共场合一般情况下男士要请女性先走,先用餐;而女士从男士面前经过,皆屈身弯膝而过,以示回敬;在社交场合,男士遇女士一般不主动握手,若对方先伸手,可以轻握。
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投资合作,应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回馈当地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在当地发生自然灾害时,捐资捐款帮助受灾群众,为当地穆斯林员工赴麦加朝圣提供资助,帮助当地社区修建清真寺和公路、桥梁,援建学校,举办一些联谊活动,加强同当地居民感情沟通。
媒体在现代生活中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发挥着正、负两方面作用。在印尼的中国企业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使其为企业发展发挥良好作用。可组织媒体到企业参观采访,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正面宣传,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当发生重大事件或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不要拒绝媒体,而是要做好预案,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充分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
中国企业需要与印尼警察局、工商税务局、海关总司、移民局等执法部门打交道。中方人员出行要随身携带护照或临时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清单等重要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遇到执法人员检查证件时,中方人员要礼貌出示自己的证件,回答警察提问;如没有携带证件则需耐心做好解释说明,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对方执法人员查询。遇到执法人员搜查公司或住所,应要求其出示证件和搜查证明,并要求与中国企业律师联系,同时及时报告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如有证件或财务被执法人员没收时,应要求执法人员保护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出具没收证件或财物的清单作为证据,并记下执法人员的警号和车号;交罚款时需向警察索要罚款单据。如遭遇执法人员不公正待遇与处理,中方人员不要与之发生正面冲突,更不能触犯法律,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进行交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的求助办法包括寻求法律保护、寻求当地政府帮助以及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1)知法守法用法。在印尼,特别要注意知法守法,企业要严格依法注册、守法经营,在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理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案件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庭起诉。印尼商业仲裁中心主要在处理劳资纠纷、债务重组及商业合同纠纷等方面提供仲裁服务,企业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国际仲裁组代行仲裁。
(2)聘请律师。由于法律环境差异很大,中国企业处理合同、开展谈判等问题时,应选择业务熟练、信用良好的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印尼律师服务已经国际化,有很多世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都在印尼开设了分支机构,服务质量比较有保证;企业也可向印尼律师联合会咨询,由其推荐优秀的律师服务。
(1)密切联系。印尼实行地方自治以来,地方政府的权力不断扩大,很多问题都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来解决,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投资合作,要积极主动与所在地政府建立良好关系,加强沟通,以获得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
(2)寻求支持。遇到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公司总部报告以外,应及时与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取得支持。
(1)保护责任。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遇到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总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查询外交部领事保护服务网www.fmprc.gov.cn/chnllsfw/lsbhlde-fault.html。
(2)报到登记。中国企业应该在进入印尼市场前,征求中国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意见;投资注册完成后,按规定及时到使馆经商参处报到备案,并保持与使馆经商参处的联络畅通。
(3)服从领导和协调。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在向国内公司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向大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1)建立应急预案。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购买保险等。
(2)采取应急措施。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到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向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同时向企业的国内总部报告。
(1)印尼中华总商会,电话: 0062-21-5209393
(2)印中商务理事会,电话: 0062-21-3910947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印尼办事处
(4)中国海洋石油东南亚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雅加达分行
(6)中国工商银行(印尼)有限公司
(7)华为技术投资(印尼)公司
(8)中兴印尼于公司
(9)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印尼办事处
(10)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印尼代表处
(11)中国远洋集团印尼分公司
(12)中钢印尼有限公司
(13)长虹印尼电器有限公司
(14)三一印度尼西亚机械有限公司
泰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国土面积5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95万(2013年),共有30多个民族。泰国山河秀丽、四季如夏、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加之独特的地理优势,使泰国成为中南半岛上的一颗明珠。泰国地处中南半岛的较为中心位置,是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泛亚铁路中线的枢纽性国家之一,并以其优越的海洋地理位置,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支点国家。
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与柬埔寨、老挝、缅甸、马来西亚接壤,东南临泰国湾(太平洋),西南濒安达曼海(印度洋)。西和西北与缅甸接壤,东北与老挝交界,东南与柬埔寨为邻,疆域沿克拉地峡向南延伸至马来半岛,与马来西亚相接,其狭窄部分居印度洋与太平洋之间。
泰国拥有丰富的矿产、生物等自然资源,主要有钾盐、锡、钨、锑、铅、铁、锌、铜、钼、镍、铬、铀等,还有重晶石、宝石、石油、天然气等。其中钾盐储量4367万吨,居世界首位;锡的总储量约150万吨,占世界总储量的12%,居世界首位;石油总储量2559万吨;褐煤蕴藏量约20亿吨;天然气蕴藏量约3659.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
泰国全国分北部、中部、南部、东部和东北部五个地区,共有77个府,府下设县、区、村。
泰国首都曼谷,面积1569平方公里,人口约690万(2013年),是泰国最大的城市,唯一的府级直辖市,也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现代与传统相交融的大都市。
泰国全国大部分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明显分为热季(2-5月中旬)、雨季(6-10月中旬)和凉季(11-翌年2月)3个季。全年平均气温27.70C,最高气温可达400C以上,年平均降水量为1100毫米。平均湿度为66%-82%。
泰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主要有泰族、华族、马来族、高棉族,以及克伦族、苗族等山区少数民族。其中泰族为第一大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75%,主要信仰佛教。华人在人数上仅次于泰族,占总人口的14%左右。
泰语为国语,官方语言为泰语和英语。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方言,但以中部曼谷地区的方言为标准语。潮州话、海南海、广东话在泰籍华人中使用较为普遍。此外还有马来语和高棉语。
佛教在泰国具有国教的地位,全国95%的人口信奉佛教,其余还有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印度教等。宗教在泰国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政府对宗教事务十分重视,政府内设有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全国的宗教事务。宪法规定国王是各宗教的保护者,因此信仰其他宗教者也受法律保护。
泰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被誉为“微笑国度”。泰国人性情温和、注重礼仪,尊重长辈。人们见面时通常将双手合十于胸前,互致问候,合十后也不可再握手。觐见王室成员时一般鞠躬致敬。见僧侣一般均以合十回礼。女性不得与僧侣握手或递送物品。忌用左手传递东西、接拿物品。谈话时,忌用手指指对方,到寺庙烧香拜佛或参观时,须衣冠整洁,脱鞋。
泰国节日较多,除国际性节日如公立新年外,许多与宗教相关的节日及王室纪念日都是法定假日。泰国华人众多,民间也庆祝春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泰国的政府机关普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日公休;部分企业周六上午还需工作半天。
泰国媒体以私营为主,按市场规则运作。泰文媒体是主流媒体,英文、华文媒体居辅助地位。
电视媒体:泰国共有6家无线电视台,都设在曼谷,大部分电视节目通过卫星传播。电视网覆盖全国。
广播媒体:泰国有广播电台230多家,其中由政府民众联络厅掌管的有59家。泰国广播电台为国家电台,设有国外部,用泰、英、法、中、马来、越、老、柬、缅、日等语言广播。
报纸媒体: 泰文报刊:综合性日报《泰叻报》和《每日新闻》的发行量分列全国前两位,主要关注社会民生和政治话题,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和农村居民。其他还有《经理人报》、《民意》等报纸和周刊也是影响力较大的报刊媒体,主要针对中产阶级读者。
泰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商业部,对内负责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国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监管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对外负责参与WTO和各类多、双边贸易谈判、推动促进国际贸易良性发展等。泰国商业部主管对外业务的部门有贸易谈判厅、国际贸易促进厅和对外贸易厅等。
泰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1960年《出口商品促进法》、1973年《部分商品出口管理条例》、1979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1979年《出口商品标准法》、1999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法》、2000年《海关法》和2007年《进口激增保障措施法》等。
《海关法》是泰国实施海关管理的根本法律制度。目前,泰国海关进出口商品代码和关税管理体系是根据1987年修订的海关关税法令制定的。泰国政府根据管理需要对商品代码分类和海关关税进行不定期调整,有关法令和公告可在泰国海关厅网站(www.igtf.customs.go.th/igtf/en/main.frame.jsp)上查寻。
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禁止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和健康、国家安全等的产品。泰国对WTO成员方实施的平均关税是11.2%。
泰国负责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标准认证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卫生部下属的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及农业合作部下属的国家农业食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FDA行使职责依据的国内法规和国际协议主要有:泰国1967年《药品法》、1975年《精神类物质法》、1979年《食品法》、1979年《麻醉品法》、1988年《医疗器械法》、1990年《防止滥用挥发性物质法》、1992年《化妆品法》、1992年《危险物质法》和1971年《关于精神类物质的国际公约》、1988年联合国《关于反对非法买卖麻醉品和精神类物质的协定》等。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负责根据1977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及1991年第二次修正和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版本制定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和批准享受泰国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根据《外籍人经商法》(1999)有关规定,泰国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三类:(1)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业务;(2) 须经商业部长批准的项目;(3)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大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泰国对于外资参与BOT投资并无明确规定,只要投资者满足项目投资要求并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投资限制的各项规定,即可参与项目招标。而对于特许经营的具体年限也无统一标准,一般根据项目本身需要确定,但一般不超过三十年。中国在泰国参与BOT投资起步较晚。目前正在实施的BOT项目有中方的创冠环保公司参与的曼谷垃圾电厂项目。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向投资者提供两种形式的优惠政策:一是税务上的优惠权益;二是非税务上的优惠权益。非税务优惠适用于所有获BOI批准的项目,税务优惠则根据项目所在地和所属行业等不同情况享受相应的优惠。一般来说,位于受到特别鼓励投资区域的项目或者生产出口型的项目均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优惠。
此外,为鼓励外商投资,BOI还放宽了对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对于工业企业投资,无论工厂设在何处,允许外商持大部分或全部股份,如果有适当理由,BOI可规定外商在某些受鼓励的行业持股比例的限额。
BOI将鼓励投资的行业分为七大类: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矿业、陶瓷及基础金属工业,轻工业,金属产品,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制造业,电子与电气工业,化工产品,塑料及造纸业,服务业及公用事业等。
每个大类下还细分为许多小类,BOI对一些重点鼓励投资的行业都规定了其他优惠条件,其中,如经济树木种植(不包括桉树) 、研发、软件开发、生物科技、互联网云服务、创意产品及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替代能源、工程设计、产品和包装设计、高等技术培训及专业培训机构等都属于特别重视的项目。
BOI对鼓励投资的地区在行业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额外优惠政策。泰国目前重点促进南部边境地区和经济特区的投资。
BOI对各级投资区域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投资优惠政策,有关详细情况请见www.boi.go.th/index.php?page=criteria_for_granting_tax。
泰国工业部下设有工业园管理局(IEAT),负责发展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等工业地产。2007年,IEAT第四次修改《工业园机构条例》以提高工业园内投资者的竞争能力。
根据《工业园机构条例》,泰国的工业园分为两类:一般工业区和自由经营区(原出口加工区)。在一般工业区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不必向BOI提交申请,就可以获得工业园内的土地所有权和引进外国技术人员、专家来泰国工作的权利。此外,IEAT还向工业园内的投资者提供便利设施和一条龙服务。在自由经营区的投资者,还可以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
目前,有两家中资企业与泰国当地企业合作分别参与了两个工业园的开发:
(1)泰中罗勇工业园,位于泰国安美德城市工业园内,是中国首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主要吸引汽配、机械、家电等中国企业,目前已有60多家中资企业入驻。有关详细信息请见www.sinothaizone.com/index.asp。
(2)泰国湖南工业园,位于泰国甲民武里工业园内,目前刚开发不久,已有企业入驻。另有大量中资企业入驻泰国不同的工业园。
泰国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是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和规划,提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的措施并协调实施,下设有水资源厅、地下水资源厅、海洋与沿海资源厅、矿产资源厅、皇家森林厅、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植被保护厅、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污染控制厅、环境质量促进厅等部门。该部网站:http://www.mnre.go.th。
泰国关于环保的基本法律是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www.pcd.go.th/info_serv/en_reg_envi.html),此外,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还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大气、噪音、水、土壤等方面污染控制和保护的公告,内容详见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污染控制厅网站www.pcd.go.th。
泰国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于空气和噪音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和危险物质排放等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有关各项标准的详细规定请参照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环境质量促进厅网站有关公告(www.deqp.go.th/website/52/)。在泰国自然环境委员会的批准下,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有权规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项目规模和类型。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型项目,必须向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接受审核和修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须由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注册认可的咨询公司出具。
根据泰国 《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有关规定,为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经自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应对自然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并需提交环评报告的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个人进行的投资或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分类,并由部长签发后在政府报刊上进行公布。
目前,泰国设有很多从事环评咨询和服务工作的专业事务所,可为企业提供有关服务。
1985年3月12日,中泰两国政府在曼谷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1986年10月27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1994年3月16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
2000年3月10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定》。
2012年4月,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2013年10月,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泰关系发展远景规划》,涉及政治、经贸和投资、防务和安全、交通和互联互通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根据《外籍人经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业和工程服务业为限制外籍人从事的行业,外籍人只有与泰籍人组成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才能承揽泰国的工程项目,且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必须由泰籍人控股,外籍人投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
从法律方面看,除关于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外籍人不得持大股的要求外,泰国未针对外国承包商在工程承包领域作出任何限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泰国几家大的本土工程承包商在一些项目招标中(尤其是政府公共项目)占有天然优势地位。总体上看,建筑承包工程行业属于非鼓励外籍公司从事的行业。
泰国的承包工程项目可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通常采取国际招标或者电子竞标的方式,仅有少数采取邀标的形式;二是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目前通行的国际招标、邀标和议标等招标形式均有采用。私人项目一般选择与业主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商承建,近年来通过议标合作的情况比较多见。
泰国关于土地和房产法律主要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而制定,主要内容都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泰国土地法》由泰国内务部颁布,自1954年12月10日起实施。此后,内务部又于1999年和2008年颁布了对《土地法》的三条修订案,分别对外国人用地、土地相关费用及处罚条款进行了调整。
除1954年《土地法》之外,《泰国工商不动产租赁法》、《泰国工业区法》等法律都有涉及外国人在泰国用地的规定。
1954年《土地法》对外国人拥有土地作出:“外国人可以根据双边条约关于允许拥有放低产权的规定,并在本土地法管辖下拥有土地。”根据该法,外国人及外籍法人根据内务部法规,经内务部部长批准可拥有土地,以作为居住和从事商业、工业、农业、坟场、慈善、宗教等活动需要之用。针对不同用途对外国人最多可持有的土地面积作了规定。
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内务部于1999年5月19日又颁布了《土地法》修订案,对有关外国人及外籍法人产业问题做了修改,允许外国人及外籍法人在符合某种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拥有土地产业。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
泰国与中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两国都在致力于加速发展本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经济商务参赞处的报告,2010 年,中国是泰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日本,是泰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泰国则是中国第十五大贸易伙伴。中泰双边贸易既存在竞争性,也存在互补性,目前的态势是竞争性略强于互补性。双方在增强互补性上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也为双边贸易的继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2013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泰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是其第一大出口贸易国和第二大进口贸易国。全年两国贸易额达745.5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310.5亿美元,中国自泰国进口435亿美元,中国有124.5亿美元的逆差。泰国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以橡胶及其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及其制品、有机化学品和电子电器产品为主。泰国从中国进口以机电产品、钢铁和钢铁制品为主。中国同泰国的贸易往来中,中国持续贸易逆差,逆差主要来自钢铁、车辆及其附件、家具寝具和钢铁制品。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下,泰国钢材市场保持稳定增长,日本、中国和韩国是泰国前三大钢材进口国。近期,泰国钢材市场的贸易摩擦有所增加,对从中国进口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合金高碳线材、高碳钢盘条等征收数额不等的反倾销税。双边投资近年来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中国向泰国直接投资已经达到27.1亿美元,泰国对中国投资截至2012年底也达到了21.3亿美元。
2012年,中泰两国将双边关系由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应邀至泰国进行正式访问,双方在曼谷发表《中泰关系发展远景规划》,以进一步发展中泰关系。双方一致认为,2012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中泰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展现出更加巨大的合作潜力和更加广阔的合作前景,已超越双边范畴,为在地区和全球层面开展战略性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双方同意推进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惠及两国人民,为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双方将加强在政治、经贸、投资和金融、防务安全、文教和旅游、科技创新、能源、海洋、国际和地区合作等多领域的合作,希望到2015年实现双边贸易额1000亿美元的目标。
近5年来,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泰国经济发生波动,但2010年后一直都呈现正增长,2010和2012年分别出现7.8%和6.4%的高增长率。2013年以来受政治动荡和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影响,经济增长回落。
2014年泰国的GDP构成:农业占11.6%、制造业及其他工业产业占42.0%、服务业占46.4%。2014年泰国财政收入约为701亿美元,财政支出约742亿美元,财政赤字约为13亿美元。2014年底,泰国外汇储备1571亿美元。2014年,泰国通货膨胀率为1.89%,低于亚洲和世界的平均水平。2014年,泰国的失业率为0.7%。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的角度分析,泰国有六大竞争优势:社会总体较稳定,对华友好;经济增长前景良好;市场潜力较大;地理位置优越,位处东南亚地理中心;工资成本低于发达国家;政策透明度较高,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
世界经济论坛《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泰国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31位。在世界银行《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泰国营商便利性世界排名第26位。
2012年8月,泰国内阁批准了该国第十一个五年(2012-201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确定的目标包括:稳定农业粮食生产,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推动与邻国的良好关系及贸易往来,改善环境和保持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公平,建立公民长期教育制度。预计2012-2016年的经济增长率将达到4-5%,通货膨胀率继续维持在3-4%之间。该计划主要涵盖4个方面:投资政策仍需着眼于国内资金来源;提升与缅甸深水海港项目的合作与开发水平;全国铁路系统的改造和发展、尤其是高速铁路系统的发展计划;为2011年受洪灾影响的制造商提供财政援助等。
泰国货币单位为铢,为可自由兑换货币。2014年3月,泰国央行公布的泰铢与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5.02:1。自1991年4月1日起,泰国充分放宽了对外汇交易的管制。对进入泰国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这些外汇须在收到或存入泰国7天内兑换成泰铢,或存入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投资基金、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在所有适用税务清算之后,可以自由汇出。同样,本票和汇票也可以自由汇出境外。
泰国中央银行主要负责监管国内的金融体系、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制定货币及汇率政策、发行货币等。泰国当地主要商业银行有盘古银行、开泰银行、暹罗商业银行、大城银行、军人银行、泰京银行等。外资银行主要有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大华银行等。盘古银行、开泰银行、暹罗商业银行等当地银行与中国国内银行合作较密切。中资银行有中国银行曼谷分行盘古银行、开泰银行、暹罗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
在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原则上享受同等待遇,具体贷款条件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其对贷款企业及项目的分析及风险控制情况而定,泰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做硬性限制。自2010年8月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多种措施以鼓励和推动人民币在世界贸易和金融市场上发挥更大作用,旨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目前,泰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包括中国银行曼谷分行、工商银行(泰国)、泰华农民银行等。
泰国的证券交易所(SET)是泰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市场,正式成立于1974年5月,负责二级市场交易,由泰国财政部下属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此外,泰国还设有中小企业交易板块MAI。截至201年底,共有477家企业在SET上市,81家企业在MAI上市。
泰国素有“东南亚粮仓”的美名,是亚洲唯一的粮食净出口国和世界上主要粮食出口国之一。泰国的大米出口量在世界位居第一,木薯出口居全球之冠。此外,橡胶出口名列世界第一,玉米排名第四,鱼产品在亚洲仅次于日本。泰国人口80%从事农业,农业在泰国经济和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泰国已经成为世界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之一。制造业为泰国比重最大的产业,也是主要出口产业之一。汽车工业是泰国第一大支柱工业,拥有劳动力20万人。泰国是世界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国和出口国,天然橡胶已经成为泰国10大出口产品之一。纺织业为泰国一大出口产业,每年为泰国创下巨额外汇收入。采矿业过去曾是泰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地位日渐衰落,只有石油开采前景乐观。建筑业的发展势头仍在持续,但速度放缓,建材市场出现短缺,如水泥、钢材等目前依靠进口以补充不足。
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湖南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湖南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湖南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盛产湘莲、湘茶、油茶、辣椒、苎麻、柑桔、湖粉等。湘莲是有3000多年历史的著名特产,产量历来居中国首位。湖南为中国四大产茶省之一。湖南的主要农产品在中国占有重要位置,粮食产量居中国第7位,稻谷产量居中国第1位,苎麻产量居中国第1位,茶叶产量居中国第2位,柑桔产量居中国第3位。
根据2012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年报》,湖南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已发现各类矿产143种。37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5位,62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10位。其中,钨、锡、铋、锑、石煤、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石榴子石、玻璃用白云岩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之首,钒、重晶石、隐晶质石墨、陶粒页岩等矿种居中国第二,锰、锌、铅、汞、金刚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矿种也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
湖南省工业门类齐全,全省拥有14家国家级开发区、1家综合保税区、67家省级开发区和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形成了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铅锌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等10个优势产业集群。
截至2012年,湖南省已有54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水电、路桥、房建等一批湖南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初具影响。尤其是近三年,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以年平均增长25.9%的速度从10.9亿美元跃升至17.3亿美元。全省5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有44家企业参与了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建五局、水电八局、湖南建工等多家企业在境外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将经营、服务网络向境外市场延伸扩展,境外经营结构逐步优化。
泰国大约有华人、华裔约1000万人,其中湖南人约1万人。在泰华人华裔中,有不少是当地政界、商界的精英。泰国湖南商会,目前有500多家会员企业,2000多名会员,两个分会,主要涉及服装、箱包、五金、家电、旅游、精密机械、工程、农用机械等领域。
近年来,泰国与湖南的经贸交流日益频繁。目前,泰国在湘投资企业达8家,总额1.74亿美元,湖南在泰国投资项目42个。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无限,将继续深化两地在农业、装备制造、商贸流通领域的互利合作。
1986年,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了我省第一个对外工程承包合同--泰国曼谷北标油厂厂房项目。二十多年来,湖南省对外承包工程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经营领域逐渐拓宽和延伸至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公路交通、化工冶炼等多个领域,并逐渐树立了湖南品牌。
截止到2013年9月底,湖南省经商务部门核准在泰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共有50家,合同投资总额为1.21亿美元,中方合同投资额1.09亿美元。主要投资企业有邵东县隆鑫箱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都成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湘乡市海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泰国亚牧药业有限公司、邵泰(泰国)有限公司和宁远腾达矿业有限公司等,主要涉及对外贸易、机械设备制造,矿产品加工等行业。目前,我省在泰国已经成立了泰国湖南工商会,并在泰国成立了我省首家境外工业园。迄今,我省已在泰国组建了湖南省境外商会,筹建了工业园,并正研究和推动组建水电、农业、装备制造等产业联盟。
2014年5月6日“泰国-湖南经济合作及投资机遇交流会”上,部分泰国企业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农友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了沟通,为双方下一步更深入的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在国家宏观战略环境下,湖南省政府积极应对,制定了与包括泰国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相关行动方案。2015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有关“装备产能出海行动”部分明确指出:“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走出去’”,“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着力加强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产业合作”。《行动方案》有关“服务平台构筑行动”部分明确指出要加大泰国湖南工业园等在建园区的建设力度。《行动方案》还附有“2015-2017年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其中涉及泰国的项目包括: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的泰国WED风电项目(总投资7.4亿元);邵东县隆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泰国湖南工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50亿元)等。
作为国家战略构想的内陆核心经济腹地,湖南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扩大开放的机遇。有利于借助和利用国家通道、国家平台、国际机制,加强开放体制、开放领域的创新和拓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二是产业转型的机遇。有利于加快产能“走出去”,缓解当前产能过剩的突出矛盾,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三是市场拓展的机遇。有利于挖掘沿线资源丰富但发展相对滞后国家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拓展省内产品市场空间。四是均衡发展的机遇。有利于推动大湘西、湘北区域对接新亚欧、中国-东盟等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开放发展,促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也面临着境外投资安全保障手段有限、国内产能竞相转移竞争加剧、省内服务平台功能不强等困难与挑战。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以来,泰国与湖南经贸交流合作快速发展,湖南将积极融入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力争开通长沙-广西-越南国际货运班列和黄花机场至东盟的国际客货运航线,打造对接东盟的新通道,通过加快建设好湖南省在泰国等东盟国家的境外工业园,鼓励更多优势企业赴泰国投资,同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提供更多便利条件,扩大双边投资和贸易,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做好服务。
泰国现任政府提出,打造贸易强国和数字经济,这是泰国版的“互联网+”,泰国总理也和一些中国的大型通信企业接触过,希望他们帮助泰国打造通信网络。巴育总理表示,泰国欢迎并愿积极参与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等重大合作倡议,愿以泰中两国建交40周年为契机,积极推进铁路、农业、旅游等各领域合作,促进人员往来,增进传统友谊。
泰国各边境经济特区内基础设施的不足,导致互联互通程度远远跟不上贸易和投资的需要。巴育总理今年初曾表示,政府目前正在交通运输和物流方面加快建设步伐。其中,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5年计划投资45个项目,预算为26亿泰铢;2016年将会开展另一批79个项目,预算为79亿泰铢。
湖南省政府与泰国政府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建立中泰直接投资平台,鼓励省内企业赴泰国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总体来讲,泰国拥有较好的投资环境。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是东南亚地区经济、金融中心和航空枢纽。泰国政局虽然不够稳定,但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泰国与中国政治外交关系友好,是中国的好邻居、好兄弟、好伙伴。
近几年来,泰国政局持续动荡,各派政治斗争较为激烈,对其投资环境带来一定影响。目前中国企业赴泰国开展投资合作须考虑政治风险因素,不少项目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审批周期较长,有的项目历时数年尚无结果,且手续繁杂,前期投入费用较高,投资者须有心理和财力方面的充分准备。
泰国投资市场的竞争相当激烈。一方面,泰国企业自身投资能力比较好,另一方面,如果剔除政治因素,外资企业对赴泰国投资多数看好,在泰国主要投资来自日本、美国、欧盟、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传统优势的产业投资市场几乎已被先期投资者占领,从市场格局、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以及国际投资经验等方面看,中国企业赴泰国投资面临的挑战较大。
此外泰国国情、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均与中国不同,办事方式和效率不同。泰国的人力资源成本虽然低于欧美和日本,但高于中国,且组织纪律性、生产效率总体比中国工人低。中国企业进入泰国投资前一定要将有关情况全面摸清,做好充分准备后再进行投资。
泰国贸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货物进出口控制法》、《关税法》、《出口商品标准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外商经营企业法》、《直销贸易法》、《外汇管理法》和《商业竞争法》等。泰国负责贸易管理的部门有商业部和财政部海关厅。中国企业与泰国进行贸易活动需了解清楚这些法律法规,了解清楚经营商品是否受限、关税如何、有无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建议与泰国投资合作前就有关问题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中国企业对所做商品要有相当细致的了解并对该商品在泰国市场的供求进行细致的调研,做到讲信誉、重质量并注重售后服务。
中国企业在泰国开展业务要做到几点:(1)了解泰国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2)实施本土化经营策略;(3)审慎选择好的合作伙伴;(4)高度重视在泰经营的安全问题;(5)注重了解泰国自然条件及社会文化环境。
外籍人在泰国工作须及时办理工作许可证。中泰两国政府间尚未签订任何劳务合作协定,在泰国从事限制从业的工种是严格禁止的,非限制类工种必须申办工作许可。泰国官员不主张外籍人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泰国官方尚没有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从事代办外籍劳务工作许可业务,建议有关雇主或个人通过合法程序向劳工部申办工作许可,劳工部将提供便利条件。对临时入境提供技术服务的外籍人,如不超过15天可免办工作许可证。
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四个维度综合来看,2014年5月泰国军方发动政变,结束国内长达半年的政治对抗,国家秩序短期内有望平稳。经济在洪灾过后出现快速恢复,各项经济指标保持稳定,投资和法律环境良好,是世界上最受投资者青睐的国家之一。但中长期看,泰国国内政治分歧难以调和,不仅影响到政局稳定,对于未来经济发展和外资流入也都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泰国军方通过政变结束了长达半年多的朝野党派斗争,使国家政治免于继续瘫痪。在军方高压下,泰国政治社会秩序短期内有望恢复稳定。不过,军事政变无法解决泰国社会分裂等结构性问题,若军方在党派斗争中不能保持中立,其所主导的改革仍难以达到促进社会和解的目的。由此可见,还政于民后的泰国仍存在重新发生动荡的可能。
2012年泰国洪水后的重建工作使其经济增长一度有所恢复,但此后由于国内需求疲软,泰国经济增长再度减缓。中长期来看,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分歧是泰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风险。
从税收体系、投资便利性、基础设施和行政效率四个指标来看,2014年尽管泰国持续的政治动荡影响了该国投资和消费信心,经济增长也受到拖累,不过泰国经济基础面持续改善,政府致力于吸引外资,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商业环境不断改善。
泰国法律体系总体令人满意,在产权和合同的执行方面较有效率。不过,该国法律程序缓慢,对外国投资者法律环境亟须改善,在有些领域缺乏透明度。
综合来看,中资企业到泰国开展投资、贸易、经济合作、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事前调查、分析和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由于泰国当地政策调整、商业欺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要通过各种途径向泰国有关方面积极反映,并向中国驻泰使馆经商参处报告有关情况。
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王室神圣不可侵犯。中国企业要在泰国建立积极和谐的公共关系,既要与泰国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更要绝对避免对王室不敬的言论或行为。
投资泰国的中国企业要实现合理控制工薪成本,减少劳资摩擦,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就必须学会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还要知法、守法,做到知己知彼。遇事要冷静处理,积极与周边企业或同行业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
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风俗习惯和文化禁忌、处理好与泰国当地居民的关系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泰国顺利开展经商活动。例如,要了解泰国文化,实现人才本土化,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泰国政府和民众都十分注重环境保护。中国企业在泰国投资合作,要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中国企业在泰国开展投资合作,不仅要努力发展业务,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中国企业和工作人员,要知法守法,入乡随俗,不做违反当地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情,对民族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负责,对中泰两国的长期友好关系负责。
媒体在现代生活中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媒体不仅广泛传播知识和信息,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媒体舆论还成为公众对现实作出反应和抉择的主要依据,影响公共决策,发挥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中国企业在泰国应该懂得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泰国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工作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检查厂房或工地,是泰国执法者的职责,中国企业相关人员要学会与这些执法者打交道,积极配合他们执行公务。
在泰国,中国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还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中国企业在国外经营时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一旦企业遇到经济纠纷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依法用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具体可以通过聘请律师和律师咨询两种方法解决问题。
泰国政府重视吸引外商来泰国投资。中国企业在依法经营的同时,要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遇到突发事件时,除向中国驻泰使领馆、公司总部报告意外以外,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有关机构进行联系,取得支持。
中国驻泰国使馆领事部可向中国企业员工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范围请查询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
中国企业在泰国投资经营中,中国驻泰国使馆经商参处能够提供的帮助请查询:th.mofcom.gov.cn。
中资企业在泰国开展投资合作时,要根据泰国的实际情况,客观地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及时、定期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保工作,确保员工在泰国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泰国求助电话及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泰国国家地区号为66;报警求助191;火警199;急救中心1691;医疗救助1669;交通事故1197;高速路警局1193;旅游求助1155;昼夜求助0066-22264444;曼谷查号专线1133;其他地区查号专线183;
(1)泰国中华中商会
电话:0066-26758577
网址:www.thaic.org
(2)泰国潮州会馆
电话:0066-22113905
网址:www.tiochewth.org
(3)泰国华人青年商会
电话:0066-22356136
网址:www.tycc.org
(4)泰国工商总会
电话:0066-23984671
网址:www.thaicci.org
(5)泰华进出口商会
电话:0066-22677662
网址:www.tcea.or.th
(6)中国银行曼谷分行
电话:0066-22861010
网址:www.boc.cn
(7)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
电话:0066-26639474
网址:www.icbcthai.com
(8)海尔(泰国)电器有限公司
电话:0066-23086008
网址:www.haier.com/th
(9)中国海运船务(曼谷)有限公司
电话:0066-26799808
网址:www.cnshipping.com
(10)长春置地有限公司
电话:0066-26543888
网址:www.allseasonplace.com
(11)泰中罗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066-24390915
网址:www.sinothaizone.com
菲律宾是东南亚岛国,别称“椰子之国”,总面积29.9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突破1亿(2014年7月)。共有大小岛屿7000多个,其中吕宋岛、棉兰老岛、萨马岛等11个主要岛屿占全国总面积的96%。菲律宾是东盟的创始成员国之一,自东盟1967年成立以来,菲律宾一直是其中活跃和坚定的一员并促成其发展,以致于今天菲律宾对外政策的很大一部分是在东盟这个地区组织的框架下形成并实施的。
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北隔巴士海峡与中国台湾省遥遥相对,南和西南隔苏拉威西海、巴拉巴克海峡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
菲律宾主要矿藏有铜、金、银、铁、铬、镍等20余种。铜蕴藏量约48亿吨、镍10.9亿吨、金1.36亿吨。地热资源丰富,预计有20.9亿桶原油标准的地热能源。巴拉望岛西北部海域初步探测的石油储量约3.5亿桶。森林面积1585万公顷,覆盖率达53%,有乌木、紫檀等名贵木材。水产资源丰富,鱼类品种达2400多种,金枪鱼资源居世界前列。
菲律宾全国划分为吕宋、维萨亚和棉兰老三大部分,设有首都地区、科迪勒拉行政区、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等17个地区。
首都“大马尼拉”由17个市(区)组成,总面积638平方公里,人口1500万。菲律宾第二大城市为宿务,位于维萨亚群岛中部,市区人口约500万。
菲律宾属季风型热带雨林气候,高温多雨,湿度大,台风多。全年平均气温在27°C,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年平均湿度78%。11月至次年5月为旱季,雨量较少,气温较髙。6月至10月为雨季,雨量充沛,台风频繁。
菲律宾全国人口的85%以上为马来族,包括他加禄人、伊洛戈人、邦班牙人、维萨亚人和比科尔人等;少数民族及外来后裔有华人、阿拉伯人、印度人、西班牙人和美国人;还有为数不多的原住民。
据不完全统计,居住在菲律宾的华侨华人约有250万,占总人口的2%-3%。
菲律宾约有70多种语言。国语是以他加禄语为基础的菲律宾语;英语为官方语言,在菲律宾较普及,凡上过学的菲律宾人均会说英语,菲律宾自称为“世界第三大英语国家”。
菲律宾人85%信奉天主教,4.9%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独立教和基督教新教,华人多信奉佛教,原住民多信奉原始宗教。天主教对菲律宾社会一直产生巨大影响,在菲律宾1986年和2001年的重大政治事件中,天主教势力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菲律宾人天性和蔼可亲,善于交际,作风大方。同菲律宾人打交道时,应避免“面无表情”或是“三缄其口”,否则会被认为不愿意跟他们打交道。商务洽谈中,如果对方提出的要求不能接受,应明确地予以回答,不能暧昧不明。收小费在菲律宾十分普遍,乘坐出租车和旅馆住宿一般要付小费。
菲律宾节假日较多,可分为三类:
【固定节假日】:元旦(1月1日),濯足节(4月1日),复活节(4月2日),勇敢节(4月9日),劳动节(5月1日),独立日(6月14日),国家英雄日(8月30日),巴丹日(11月29日),圣诞节(12月25日),黎刹节(12月27日)。
【特殊节日】(非工作假日):尼诺•阿基诺日(8月23日),万圣节(11月1日),圣诞节除夕(12月24日),新年除夕(12月31日)。
【其他节日】:人民力量革命纪念日(2月22日),伊格勒西亚创建纪念日(7月27日)。
【周末假日】菲律宾政府机关实现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和周日休息。一些银行周末不休息。
【通讯社】官方通讯社为菲律宾通讯社,成立于1973年3月1日。与中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巴基斯坦、日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讯社建有新闻交换关系,与美联社、路透社均有工作联系。
【报纸媒体】主要英文日报有《菲律宾星报》、《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马尼拉公报》、《自由报》、《马尼拉时报》、《马尼拉纪事报》。菲文日报有《消息报》、《菲律宾快报》。华文日报有《世界日报》、《商报》和《菲律宾华报》。
【广播电视媒体】全国有629家广播电台、137家电视台,其中广播局和人民电视台属官方性质,其余为私有。
贸工部(DTI)是菲律宾的外贸政策制定及管理部门,其前身为菲律宾商务部。贸工部的职责是,制定综合的工业发展战略和进出口政策;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和投资的环境;促进竞争和公平贸易;负责双边和多边投资贸易合作的谈判;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贸工部下设的产品标准化局主要负责产品技术标准和法规的管理和实施;进口服务署主要负责特定产品进口法规的实施以及发起和指导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初步调查。
其他贸易有关部门还有:关税委员会、关税局、海关总署、国家经济发展署、中央银行、环境管理署、卫生部、技术转让署、食品和医药品局、危险药品局、渔业和水产资源局、国家肉类检疫委员会、计划工业局、能源管理署和服装纺织品出口局等。
菲律宾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的成员国,实行多边的、自由的、外向型的贸易政策,同时对国内幼稚产业进行适当保护。菲律宾政府对其贸易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并出台了一系列出口鼓励措施。
菲律宾管理进出口贸易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海关法》、《出口发展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法》等。
菲律宾进出口关税的主要法律是《菲律宾关税与海关法》,进口关税税率由菲律宾关税委员会确定公布(www.tariffcommission.gov.ph),出口关税的税率由海关总署确定,并由海关通过有授权的菲律宾中央银行征收。
菲律宾对大部分进口产品征收从价关税,但对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燃料、卡通、糖精、扑克等产品征收从量关税。海关对汽车、烟草、汽油、酒精以及其他非必要商品征收进口消费税。进口产品还应向菲律宾海关当局缴纳12%的增值税,征税基础为海关估价价值加上所征关税和消费税。
菲律宾还对进口货物征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汇票,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6个老成员国之间,对共7000多种即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此前的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此前的12.8%降到0.6%。2012年1月1日起,中国与菲律宾在内的6个东盟老成员对二轨正常产品实施零关税,5月起菲律宾对一般敏感产品调整关税至20%以下。除了货物贸易之外,双方服务部门的开放水平也有进一步的提升,投资政策和环境得到法律制度的保障,更加稳定和透明。随着中国与东盟之间基本实现自由贸易,资金、资源、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效率会显著提高,双方之间经济一体化程度将会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菲律宾关税与海关法将应税进口商品分为21类,进口关税税率一般为3%-30%。详见www.tariffcommission.gov.ph/tariff_finder。
【进口商品管理】菲律宾对进口商品分为三类:自由进口商品;限制进口商品;禁止进口商品。
(1)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枪支弹药;不道德的印刷品、底片、电影、像片、艺术品;用于违法堕胎的物品及宣传广告;用于赌博的装备及用具;含金、银或其他贵重金属或合金制成的物品;假冒劣质的食品或药品;鸦片或其他麻醉品及其合成品;合成盐或成品盐;鸦片吸管及配件;有关菲律宾法律禁止进口的物品及配件。
(2)限制进口产品必须经过菲律宾政府机构如农业部、食品药品局核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进口,主要涉及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出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及公共安全有关的产品等130多种,约占进口商品的4%。
(3)自由进口商品,是指除了上述禁止进口商品和限制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
【出口商品管理】菲律宾政府对出口贸易采取鼓励政策,主要包括简化出口手续并免征出口附加税,进口商品再出口可享受增值税退税、外汇资助和使用出口加工区的低成本设施等。部分矿产品、动植物产品、海产品和农产品需要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口。
菲律宾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东京回合中《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的签约国。该技术协议要求在采用标准程序和建立争端解决审议程序时公开,目的是确保政府机构遵守这些规定。菲律宾产品质量局是负责产品质量标准的机构,它通过质量管理认证的手段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髙,对进口商品粘贴合格标志来管理进口商品。适用的标准是IS09000和IS014000。
贸工部是负责投资政策实施和协调、促进投资便利化的主要职能部门。贸工部下设的投资署(BOI)、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PEZA)负责投资政策包括外资政策的实施和管理。此外,菲律宾在苏比克、克拉克等地设立了自由港区或经济特区,并成立了相应的政府机构进行管理。
菲律宾政府将所有投资领域分为三类,即优先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
对于优先投资领域,菲律宾政府每年制定一个《投资优先计划》,列出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和可以享受的优惠条件,引导内外资向国家指定行业投资。优惠条件包括减免所得税、免除进口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免除进口码头税、免除出口税费等财政优惠,以及无限制使用托运设备、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等非财政优惠。
2014年10月28日,菲律宾投资署发布《2014-2016年投资优先计划》,将制造业、农业和渔业、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创意产业和知识型服务、船舶修理、电动车、保养维修和飞机大修、工业废物处理)、经济低价房、医疗卫生业、能源、公共基础设施和物流业、公私伙伴合作项目等8大领域列入首选项目。“投资优先计划”规定投资者可能获得的补助政策将根据该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而决定。
2015年4月6日,菲律宾投资署发布《2014-2016年投资优先计划(IPP)实施指南》,规定政府鼓励投资政策的具体准则。指南提出,2014-2016IPP计划系三年滚动计划,以确保国内和外国投资者的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测性。
菲律宾政府每两年更新一次限制外资项目清单。部分领域外国人权益不得超过25%,绝大多数领域外国人权益不得超过40%。迄今仍沿用2012年由总统阿基诺三世签署的第九版限制外资项目清单,详见菲律宾投资署网站:www.boi.gov.ph。
对于绝大多数公司,菲律宾公民须拥有至少60%的股份以及表决权,不少于60%的董事会成员是菲律宾公民。
菲律宾关于并购等商业行为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公司法》对并购的手续和流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反垄断和限制贸易的合并法》明确了由于并购等行为造成的垄断或贸易阻碍的情形及相关处罚措施。
在菲律宾,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均可咨询并购事宜。
菲律宾于1993年颁布《BOT法》。截至2008年,菲律宾共完成BOT项目60多个,项目总金额190亿美元,其中能源项目38个,交通项目8个,环境保护项目5个,信息技术项目8个,社会公共设施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9个。
2009年,菲律宾成立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项目)中心,取代BOT中心,负责PPP项目的推进。具体可参见菲律宾PPP中心网址:www.ppp.gov.ph。
菲律宾有以下财政优惠政策:
(1)免所得税;
(2)可征税收入中减去人工费用;
(3)减免用于制造、加工或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赋税;
(4)可征税收入中减去必要和主要的基建费用;
(5)进口设备的相关材料和零部件减免关税;
(6)减免码头费用以及出口关税;
(7)自投资署注册起免除4-6年地方营业税。
菲律宾制定了以下非财政优惠措施:
(1)简化海关手续;
(2)托运设备的非限制使用:托运到菲律宾的设备贴上可出口的标签;
(3)进入保税工厂系统;
(4)雇用外国公民。
菲律宾投资署每年制定一部“投资优先计划”,规定政府优先发展的项目领域,该计划经总统批准后发布。该计划详情可以查询菲律宾投资署网站:www.boi.gov.phwww.boi.gov.ph,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领域中有一些是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的领域。
菲律宾将棉兰老岛地区专门列入投资优先计划。2013年投资优先计划专列《棉兰老岛自治区特别清单》,规定棉兰老岛地区以下产业享受优惠政策:出口行业(包括出口商和供应商)、农业、农业企业和渔业、基础工业(包括药业、纺织业、无机和有机肥、矿业勘探和开发以及水泥制造业等)、消费品生产、基础设施及水电供给、工业服务业、工程工业、物流行业、东盟东部增长区贸易和投资企业、旅游业、卫生和教育行业、穆斯林产业等。
菲律宾经济区主要由PEZA所辖的96个各类经济区和独立经营的菲律宾弗德克工业区、苏比克、卡加延、三宝颜、克拉克自由港等组成。根据各经济区内的企业从事不同性质的活动,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
(1) 进口固定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良种牲畜和基因材料等免除关税;
(2) 传统项目4年免所得税,先锋项目6年免所得税;
(3) 免所得税后的收入,仅需根据5%的税率纳税,以此替代其他各项国家和地方税收;
(4) 扣除进口替代品课税;
(5) 免除码头费用、出口税和进口费;
(6) 减免国内固定设备、良种牲畜和基因材料的课税;
(7) 可征税收入中额外减去人工费用;
(8) 托运设备的非限制使用;
(9) 外国投资者和家庭的永久居留权;
(10)雇用外国公民;
(11)可不经菲律宾央行审批汇出收入;
(12)免除地方营业税;
(13)如果已交纳5%综合所得税,外企在菲律宾分支机构免纳利润汇回税。
需要注意的是,菲律宾央行规定外国直接投资者从2015年4月19日起,必须在向菲境内实际汇入资金后一年内向菲央行登记注册。为更有效地监控外资的流动,菲央行将过去为期2年的注册减为现在的1年。
菲律宾环保管理部门为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内设的环境管理局,该局在全国13个行政区均设有分局。
(1)菲律宾宪法中有关保护环境的有关条款。
(2)984号总统令《污染控制法》,网址为:www.lawphil.net/statutes/presdecs/pd1976/pd_984_1976.html。
(3)1152号总统令《菲律宾环境法典》,主要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管理、水质量管理、土地利用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及保护、废弃物管理等。
(4)8794号共和国法案《洁净空气法》,网址为:www.chanrobles.com/philippinecleanairact.htm,该法案颁布了空气污染物标准(初版),并规定处罚方式。
(5)9275号共和国法案《洁净水法》,网址为:www.lawphil.net/statutes/repacts/ra2004/ra_9275_2004.html,该法案界定构成水体污染行为的要件,并规定处罚方案。
(6)705号总统令《森林法修订案》,网址为:www.chanrobles.com/pd705.htm,该法案第四章规定了刑事案件及处罚方案。
根据菲律宾1586号总统令要求,如果投资项目或其执行有可能影响到环境质量,项目计划内容中要包含“环境影响评估”,以确保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得以解决,使其与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协调一致。根据项目地点和性质的不同,项目执行单位要准备一份“环境影响声明”或“初始环境检测报告”。最终报告将递交至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附带文件还包括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地方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复核后,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决定发放或拒发“环境合格证'如无此证,项目就不能合法执行。
菲律宾负责环保评估的机构为环境管理局。该局官方网站地址为emb.gov.phwww.emb.gov.ph,电话为928-3725,电子邮箱为emb.denr@gmail.com。
1992年7月,中菲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1999年11月,中菲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该协议自2002年1月1日生效。
中菲两国1993年又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同年两国农业部长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关于加强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定》。2004年,两国签署《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中菲两国政府在马尼拉签署《关于促进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中菲签署《关于建立中菲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中菲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2011年,中菲签署《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菲律宾没有专门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则,其对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是由国内一些相关法律来进行,而且对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执照、承包商的登记、监督和管理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
根据菲律宾现行法律,对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从事工程承包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类:《合同法》;《外国投资法》(共和国第7042号法令);《承包执照法》(共和国第4566号法令);《BOT法》(共和国第6957号法令,后经修改为第7718号法令);《政府采购法》(共和国第9184号法令);《建筑行业仲裁法》(第1008号行政命令);《建筑业职业安全与卫生指导方针》(菲律宾劳工部1998年第13号令);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相关规定。
菲律宾对外国承包商进入的承包工程领域无限制,但对于菲律宾本国政府出资的项目,外国承包商承揽的部分不能超过项目金额的25%。
根据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承包工程,必须遵守菲律宾第1594号总统令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的规定。
菲律宾土地归私人所有。菲律宾禁止外国人拥有土地,但可以购买高层住宅,不能购买别墅。具有双重国籍的菲律宾人可以100%拥有地产权,但必须在菲律宾出生后,移民到其他国家并取得他国身份的。
土地管理部门除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局外,还有其他部门如房产与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发展署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土地的使用。甚至法院都有权利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明。
根据菲律宾宪法规定,外国人不得在菲律宾购买土地,但外国公民或公司可以先成立一家菲律宾公司。公司的股权外方占40%以下(含40%),菲方占60%以上(含60%),并且公司至少有5人,公司成立后,必须在菲律宾开立主要的公司银行账户。账户的户头可以单独为外国公民,可以由外国公民控制房产收入所获得的资金。该公司在购买菲律宾土地前,须得到菲律宾投资委员会(BOI)的许可,才可进行土地买卖的交易。
投资者租赁法案(第7652号共和国法案)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菲律宾租用商业用地最长不超过75年。根据该法,任何到菲律宾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遵守菲律宾法律和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租赁私人土地:(1)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50年,仅可一次性延长25年;(2) 租赁的土地仅做投资用途;(3)租赁合同应符合《综合土地改革法》和《地方政府法案》。
菲律宾全面保护外国投资者的知识产权。1997年,菲律宾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并成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菲律宾知识产权的核心法规是《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知识产权的执法单位有菲律宾贸工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和音像法规委员会。
侵权处罚规定分两种情况:情节较轻时,可由上述执法单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6000至10万比索)、吊销执照等。情节较重时(指损失超过20万比索,约合4166美元),可由当事人提起司法诉讼,由上诉法院或高级法院裁决,给以刑事处罚。菲律宾贸工部负责受理侵权投诉,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纠纷调解。
中国和菲律宾是一衣带水的友好近邻,两国的经济贸易、交往有着悠久的历史。1975年6月9日,中菲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之际,签署了第一个政府间贸易协定,之后又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近来年,中菲经济合作保持着良好势头。2005年4月,两国政府签署了《促进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6月,首届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在马尼拉举行,双方签署了《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但是,受诸多主客观因素影响,较之东盟其他一些主要成员国,中菲经贸合作发展过程较为曲折,规模相对较小。
中菲经贸合作发展较快。在过去10年中,中菲贸易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势头。特别是自2000年开始,双边贸易以年均35%的增长快速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和2009年,双边贸易额分别降至286亿美元和205亿美元,2010年双边贸易恢复增长,达到278亿美元。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中、菲双边贸易总额达到444.5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其中中方出口234.74亿美元,同比增长18.2%,进口209.82亿美元,同比增长15.4%。
据中国海关统计,近年来,中国对菲律宾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②机械器具及零件;③钢铁;④矿物燃料、矿物油,沥青,矿蜡;⑤服装;⑤塑料及其制品;⑦钢铁制品;⑤玩具、游戏和运动器材及其零部件;⑨车辆及其零部件,铁道车辆或电车除外;⑩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据中国海关统计,近年来,中国从菲律宾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②机械器具及零件;③矿砂、矿淹及矿灰;④铜及其制品;⑤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类水果或甜瓜果皮;⑥塑料及其制品;⑦光学、照相、医疗或手术器械等;⑧矿物燃料、矿物油,沥青,矿蜡;⑨动物或植物油脂、油料;⑩玻璃及玻璃制品。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当年中国对菲律宾直接投资流量2.25亿美元。截至2014年末,中国对菲律宾直接投资存量7.60亿美元。中国在菲律宾投资主要涉及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等领域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新签承包工程合同83份,新签合同额14.3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3.49亿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303人,年末在菲律宾劳务人员1563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菲律宾考斯瓦根4X135MW燃煤电厂项目,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建菲律宾电信、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承建东萨马省CP3、CP2公路等。
在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经商参处登记的中国企业有90多家,其中大多是大中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主要有中国路桥、中国港湾、中电建、中能建、中建、中技、中机、中国地质工程等经营工程承包的大型企业,也有中兴、华为等电信系统供应商,国航、南航、厦航、中国远洋、中海等经营海空运输、船舶代理的企业,及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等。中国企业在菲律宾的机构大多是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不多。非独立法人的机构在开展业务方面局限性比较大,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均要依托母公司进行。按照菲律宾的法律,外资的建设承包商只能做外资项目,对承包菲律宾本国的工程项目有诸多限制。
近年来,菲中两国农业在双边、多边和地区等各层面的合作积极拓展,卓有成效。经过在菲律宾的成功种植试验,中国的优质高产水稻和玉米已经开始在菲律宾扩大种植面积。其中,高产水稻已开始在菲律宾进行商业化推广。被称为“椰子之国”的菲律宾将与中国联手促进作为菲农业支柱产业的椰子加工业发展。
菲律宾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及世界的新兴市场之一,贫富差距很大。独立至今,菲律宾经历数次经济快速增长。2010年阿基诺总统执政以来,不断推进经济改革和完善立法,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刺激内需,菲律宾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不过,相对于国内劳工人数,政府能够创造的就业机会相对不足,失业率居高不下,大量劳工只能选择海外就业,这使得海外劳工汇款及其带来的国内消费正日益成为菲律宾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同时,由于近年来全球食品和原油价格持续走低,菲律宾通货膨胀压力不大,也有助于经济保持稳定。加上政府有望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但是,长期来看,菲律宾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抵抗外部冲击能力有限,经济增长仍有较大不确定性。
世界经济论坛《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菲律宾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52位。
2003-2014年,菲律宾经济起起落落,但年均增长率达5%以上。其中2007年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一度达到7.1%。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GDP仅增长1.1%。2010年,由于全球经济复苏带动其出口增长以及选举支出的拉动,GDP增长反弹到7.3%,创35年来最高纪录。2012年以来,菲律宾经济实现高速增长,2012年和2013年GDP同比分别增长6.8%和7.2%,2014年回落到6.1%,但仍是亚洲增长第2快的国家,仅次于中国。
菲律宾最大的优势是拥有数量众多、廉价、受过教育、懂英语的劳动力。菲律宾居民识字率达到94.6%,在亚洲地区名列前茅。加之菲律宾劳动成本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因而吸引了大量西方公司把业务转移到菲律宾。
菲律宾的竞争劣势是其社会治安不稳定、基础设施有待改善、法制改革进展缓慢。经济发展急需的各项改革常在国会争论不休;旨在吸引私人资金的公私伙伴关系(PPP)项目进展缓慢;严重滞后的基础设施,特别是电力系统,成为潜在的外国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
根据菲律宾《2011-2016年中期发展规划》,2011-2016年菲律宾政府要实现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指标为:GDP增长率保持在7%-8%,到2016年人均收入上升至3000美元,在未来20年实现人均收入上升至5000美元;减贫方面,到2015年贫困率降至16.6%,比1991年的33.1%减半;创造就业方面,每年创造100万个就业岗位,每年劳动力增长2.75%,失业率保持在6.8-7.2%;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到2015年,实现100%学龄前儿童入学,男女入学比例1:1,妇女在非农就业方面占50%,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千人少于26.7人,产妇死亡率每10万人少于52人,消除疟疾和肺结核传播。
《2011-2016年中期发展规划》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菲律宾政府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并将包容性增长和减贫作为建设基础设施的根本目标。《2011-2016年中期发展规划》确定,发展基础设施的重点是优化资源配置、吸引投资、增强透明度、创造就业、适应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其中,吸引投资是重中之重,要改善制度和监管环境,并鼓励投资者参与公私合作伙伴项目。
菲律宾货币为比索,可自由兑换。中国银行正在推动人民币与比索直接结算业务。近年来,比索对美元汇率持续波动。2015年3月31日比索兑美元为100:2.24,比索兑欧元为100:2.27。最近三年的汇率总体走强,时有波动。
1992年开始,菲律宾进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解除外汇管制,实行浮动汇率;在银行体系之外,可以自由买卖外汇;外汇收入和所得可以出售给授权代理行,也允许在银行体系之外进行交易,还允许在菲律宾境内外自由存储外币,并且可以自由用于任何目的。
在菲律宾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菲律宾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所有进口商品的支付方式均无需中央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以下列方式出售外汇用于支付进口: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贸易帐户和直接汇款。在所有出口商品中,出口商均需向商业银行申领“出口报关单”。对出口可采取如下方式支付:许可的方式、其他许可方式、可兑换的外币。
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携带现金出入境需要申报,数额规定是1万比索,外汇无限额,1万美元以上需报关。
菲律宾中央银行是国家货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菲律宾的银行系统分为四类: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农村银行、政府特别银行。
商业银行是菲律宾银行体系的核心,总资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0%。主要商业银行有:首都银行、BDO银行、菲岛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等。菲律宾当地主要外资银行有: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洲银行。中国银行在马尼拉设有分行。
菲律宾证券交易所(PSE)是菲律宾唯一的证券交易市场,经营股票、期货、债券交易。2015年4月,菲律宾股票交易所综合指数月均值达到8053.74点,近年来持续走高,股票市值达到12.03万亿比索(约2798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30.1%。PSE目前拥有296家上市公司,134家证券交易商。
2013年3月,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签署联合开发金融衍生市场协议。两金融机构将联合在菲律宾开发和促进期货和买卖特权等业务,以满足国际投资者的需求。
【农业】2014年农业产值为319亿美元,占GDP的11.31%。主要出口产品为:椰子油、香蕉、鱼和虾、糖及糖制品、椰丝、菠萝和菠萝汁、未加工烟草、天然橡胶、椰子粉粕和海藻。,根据最近的全球市场数据,2014年,菲律宾超越中国和印度成为亚洲水稻生产进步最大的稻米生产国。
【服务外包】2013菲律宾服务流程外包(BPO)业务出口收入为133亿美元,同比增长的15%,菲七个城市被列入“2013年前100外包投资地”其中马尼拉排名第二,宿务排名第八位。
【旅游业】 2014年到访菲律宾的外国游客约为486万人次,比2013年减少0.62%,旅游业收入48.4亿美元,同比增长10%。
【制造业】 2014年制造业产值为578.3亿美元,同比增长4.5%,占GDP的20.5%。
【海外劳工汇款】菲律宾是全球主要劳务输出国之一,在海外工作的劳工有1000多万人。2014年菲海外劳工汇款达269亿美元,同比增长6.2%,占GDP的9.5%,是名副其实的劳务输出大国。
【交通、通讯及仓储业】2014年交通、通讯及仓储业产值为176亿美元,同比增长2.3%占GDP的6.2%。
【采矿和采石业】2014年采矿和采石业产值为28亿美元,占GDP的0.98%。
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湖南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湖南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湖南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盛产湘莲、湘茶、油茶、辣椒、苎麻、柑桔、湖粉等。湘莲是有3000多年历史的著名特产,产量历来居中国首位。湖南为中国四大产茶省之一。湖南的主要农产品在中国占有重要位置,粮食产量居中国第7位,稻谷产量居中国第1位,苎麻产量居中国第1位,茶叶产量居中国第2位,柑桔产量居中国第3位。
根据2012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年报》,湖南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已发现各类矿产143种。37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5位,62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10位。其中,钨、锡、铋、锑、石煤、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石榴子石、玻璃用白云岩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之首,钒、重晶石、隐晶质石墨、陶粒页岩等矿种居中国第二,锰、锌、铅、汞、金刚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矿种也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
湖南省工业门类齐全,全省拥有14家国家级开发区、1家综合保税区、67家省级开发区和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形成了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铅锌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等10个优势产业集群。
截至2012年,湖南省已有54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水电、路桥、房建等一批湖南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初具影响。尤其是近三年,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以年平均增长25.9%的速度从10.9亿美元跃升至17.3亿美元。全省5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有44家企业参与了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建五局、水电八局、湖南建工等多家企业在境外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将经营、服务网络向境外市场延伸扩展,境外经营结构逐步优化。
湖南在菲律宾的项目很少,其中有隆平高科在菲律宾建的研发中心,以及一些矿产企业。
2007年9月,湖南省与菲律宾南伊罗戈省建立友好关系。26日上午,两省友好关系意向书签字仪式在长沙举行。9月25日,萨维拉诺省长一行分别参观了长沙卷烟厂和省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萨维拉诺省长表示,希望湖南的烟草企业能到南伊罗戈省进行投资,利用当地丰富的烟草资源,兴办烟草企业。同时,他还希望湖南省能够派农业专家到该省指导杂交水稻的种植。
2008年9月,湖南省领导应菲律宾农业部的邀请,就袁隆平高科技有限公司在菲律宾进一步发展杂交水稻的深入合作进行洽谈访问。
2010年9月13-19日,菲律宾原住民湖南农业考察团一行36人访问湖南,考察湖南省在发展农业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经验。考察团成员对湖南的养、种植技术十分感兴趣,他们期待能与湖南合作,分享中国人民的智慧,提高菲律宾人民的生活水平。
2013年8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华文教育考察团赴菲律宾进行华文教育考察与交流,并在访问期间拜访菲律宾华商总会,与菲律宾华商总会领导座谈交流华文教育相关事宜。为促进菲中华文教育文化交流,谱写新篇章,对菲律滨的多元文化,增添新的生命力,同时增进了菲中两国友谊。
2015年5月,由国务院侨办委托湖南省海外交流协会选派来自长沙和湘潭市部分中小学校的10位中文老师前往菲律宾华教中心开始为期一年的华文教学。他们肩负着传播中华文化的使命,到菲律宾各地华文学校担任中文课程的教学和培训任务,使菲律宾华裔学生学习中文和中华文化,提高华文学校中文老师的教学水平。
2015年12月中旬,湖南中医药大学与菲律宾中医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此前该校与菲律宾也有着传统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主要在民间进行康复、推拿、保健领域的合作。通过合作,许多菲律宾人已经对推拿按摩在康复方面产生的神奇效果有了初步的认识。此次,湖南中医药大学代表团在马尼拉深入了解中医药在当地的发展状况,寻求更加广泛的合作空间。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在国家宏观战略环境下,湖南省政府积极应对,制定了与包括泰国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相关行动方案。2015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有关“装备产能出海行动”部分明确指出:“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走出去’”,“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着力加强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产业合作”。《行动方案》有关“服务平台构筑行动”部分明确指出:加大泰国湖南工业园等在建园区的建设力度。
菲律宾重视发展同东盟其他国家的关系,将其列为菲对外政策的优先考虑。菲积极参与、推动和促进东盟内部的各项合作及经济一体化进程。农业是菲律宾和湖南的支柱产业,菲律宾阳光充足,种植水稻条件优越,可种植水稻面积大,湖南的杂交水稻在菲律宾已获得成功,市场前景可观。中菲应在水稻种植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增加合作项目,加强学术交流。双方在烟草加工、农产品贸易以及旅游等领域也有着很大的合作空间。此外,菲律宾政府希望更多的外国投资进入该国矿业,湖南省可以充分发挥本省的优势,考虑与菲律宾在这方面加强合作。
中菲两国1975年6月9日建交。但是,自2011年秋开始,中菲因南海部分岛屿主权问题关系紧张,双边高层互访停止。2014年3月,菲律宾向国际仲裁法庭提交起诉中国的书面陈述,4月在半月礁抓扣中国渔民。菲律宾海推动东盟在南海问题上向中国施压,中菲关系持续低迷。
为加大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进入菲律宾,提高菲律宾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菲律宾政府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政策措施,如不断开放外商投资领域;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100%股权;对出口导向型企业实行投资优先计划(IPP)等。建立和发展各类经济区,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特殊的优惠待遇,是其重要而卓有成效的引资措施之一。
然而,菲律宾政局时常动荡,政府贪污腐败,社会的不安定已成为阻碍其继续发展的一大因素。其政局不稳定,社会治安差,财政状况较差,投资配套难度大,是菲律宾对湖南省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
菲律宾对外商投资持欢迎态度,但在股份比例上对外资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加之基础设施老化、政局不稳以及恐怖威胁等不利因素制约,菲律宾吸引外资规模不大。近年来,每年引进外资额始终徘徊在20-30亿美元左右。中国投资者在菲律宾开展投资合作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熟悉菲律宾有关投资的法律法规;
(2)认真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3)注意合资对象的选择;
(4)合理有效利用当地人力资源。
近年来中菲两国贸易发展迅速,中国已成为菲律宾第3大贸易伙伴,菲律宾则是中国在东盟的第4大贸易伙伴。随着双边贸易额的增长,贸易纠纷也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在与菲律宾商人做生意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择安全稳妥的付款方式;
(2)重视产品质量;
(3)注意船运代理的选择;
(4)充分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带来的关税优惠。
(1)抓住承包市场发展机遇:阿基诺三世总统上台后,发布了《2011—2016年菲律宾中期发展规划》,强调三大战略为实现包容性增长、创造大量就业与减少贫困。
(2)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目前菲律宾承包市场项目大致可分为:海外援助项目、菲律宾政府资金项目以及私营项目等3类。中国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拓宽承揽项目的思维模式,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
(3)守法规范经营:近年来,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承包工程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归根到底是因为对菲律宾国情没有深入了解造成的。中国公司在菲律宾开展承包合作应认真研究菲律宾具体国情,入乡随俗,同时应遵守当地法律,规范经营,避免恶性竞争。
菲律宾本身就是世界上重要的劳务输出国之一,海外劳务汇款是菲律宾重要经济支柱。菲律宾对外国人到菲律宾从事普通劳务有严格的限制,只有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经过一系列审批手续后,才能获得工作或居留许可。过去曾发生过中国企业员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违法务工被扣留的事件,因此中国企业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应特别注意遵守菲律宾移民局关于在菲律宾居留和工作的相关规定。
菲律宾商业机会较多,但潜在的风险也很大。国际评级机构和西方商会认为,菲律宾的风险因素主要来自政局不稳、社会治安形势不佳、银行呆坏帐比例高、汇率风险等方面。因此,在菲律宾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有强烈的风险规避意识,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菲律宾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三者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此外,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在处理当地事务中也有较大的权限。因此中国企业要在菲律宾建立和谐共赢的公共关系,需要妥善、平衡处理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关系。企业应主动关心菲律宾的政局走向和变化,关注菲律宾所处的国际环境和主要国际关系,熟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了解政府政策的最新走势和计划的执行能力,把握与有关部门和官员交往的技巧和尺度,注意判定所获取信息的真伪和可靠性。
菲律宾法律并不强制要求企业成立工会组织,而且企业工会组织活动须得到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认可。但菲律宾劳工法对于雇员权益有明确规定,企业不能随意解雇正式员工,解除雇佣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在菲律宾的中国企业应严格遵守菲律宾关于雇佣、解聘、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减少劳资矛盾,营造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
菲律宾人口众多,民风比较淳朴,居民较为和善,英语普及面广,人力资源相对丰富。但是受西方文化和民族传统影响,菲律宾民众注重自身舒适度和幸福感,工作节奏比较缓慢,大多不愿加班。企业应积极研究在尊重当地文化和传统的基础上,充分有效利用当地人力资源。此外,菲律宾企业普遍注重公司形象宣传,中国企业应学习如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参与社区公共事业活动,扩大公司声誉。
菲律宾比较注重环境保护,特别是对于部分行业有较为严格的环保要求。除政府专门设立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外,教会以及民间组织对于环保都呼声较高。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投资设厂要注意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矿业企业只有在做好环保评估后才能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开采权。
中国公司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注重项目的社会效应,积极回馈当地社会和民众,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科学发展。中国企业可学习借鉴当地华人社团和西方公司的有效做法,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与当地人民和谐相处。
菲律宾媒体崇尚言论自由,媒体时刻影响着普通民众的思维方式和观点看法,但媒体自身的立场、主张也受很多因素影响,各种党派之争、利益集团之斗频见于报端。因此与菲律宾媒体打交道应采取稳妥、友善的态度,积极树立中国公司的良好形象,在必要的时候聘请当地公关公司协助媒体工作。
中国企业在菲律宾开展业务首先应做到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在与执法人员打交道时,应积极配合执法,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可求助于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
在菲律宾,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必要时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取的途径有法院诉讼、仲裁与和解等。
菲律宾地方非常重视吸引外国投资。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投资合作当中,应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其支持。
中国公民在菲律宾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部可以提供的帮助请查询使馆网站:ph.china-embassy.org/chn/
中国企业到菲律宾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详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警和紧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要给员工上保险;加强对派出员工的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保卫设施,雇佣当地保安或武装警察。特别是在菲律宾南部存在地方武装叛乱地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上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电话:00632-6384242
传真:00632-6320225
(2)中国银行马尼拉分行
电话:00632-8850111,8850547
传真:00632-8850548
(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0632-7722342
(4)国家电网公司驻菲律宾办事处
电话:00632-9812794
传真:00632-9203160
(5)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总公司(中水电)
电话:00632-3380679,5269188
传真:00632-3380677,5269188
(6)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电话:00632-5702626
传真:00632-5702626
(7)中国地质工程公司
电话:00632-8793302分机105
传真:00632-8798174
(8)中国路桥集团菲律宾分公司
电话:00632-5267775,5251232,5255637
传真:00632-5251419
(9)中国港湾工程公司
电话:00632-3032782
传真:00632-3032783
(10)中工国际
电话:00632-6673276,6879158
传真:00632-6879157
(11)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菲律宾办事处
电话/传真:00632-8247231
(12)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电话:00632-6458013
(13)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电话/传真:00632-8369311
(14)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电话:00632-5211448
(15)国泰航空公司
电话:00632-7571313
传真:00632-7533955
新加坡,全称为新加坡共和国(Republic of Singapore),旧称新嘉坡、星洲或星岛,别称为狮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岛国,政治体制实行议会制共和制。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为邻,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相望,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国土除新加坡岛之外,还包括周围数岛。新加坡是亚洲的发达国家,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其经济模式被称作为“国家资本主义”。根据2014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报告,新加坡是继纽约、伦敦、香港之后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亚洲重要的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新加坡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之一,也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以及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经济体之一。
新加坡位于北纬1°18′,东经103°51′,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北隔狭窄的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紧邻,并在北部和西部边境建有新柔长堤和第二通道相通。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尼的民丹岛和巴淡岛等岛屿都有轮渡联系。新加坡的土地面积是718.3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200余公里,全国由新加坡岛、圣约翰岛、龟屿、圣淘沙、姐妹岛、炯岛等六十余岛屿组成,最大的三个外岛为裕廊岛、德光岛和乌敏岛。由于填海工程形成新的陆域,将增添额外100平方公里的土地。新加坡的标准时间为UTC+8,较其地理位置时间快1小时。
新加坡资源比较匮乏,主要工业原料、生活必需品需进口。岛上保留有部分原生植物群。
新加坡是一个城邦国家,故无省市之分,而是以符合都市规划的方式将全国划分为五个社区(行政区)。它们分别为:中区社区(120万人),东北社区(130万人),西北社区(83万人),东南社区(84万人),西南社区(83万人),由相应的社区发展理事会(简称社理会)管理。这5个社理会在2015年被重新分割为89个选区,当中包括13个单选区和16个集选区。
新加坡地处热带,长年受赤道低压带控制,为赤道多雨气候,气温年温差和日温差小。平均温度在23至34℃之间,年均降雨量在2,400毫米左右,湿度介於65%到90%之间。11月至次年1至3月左右为雨季,受较潮湿的东北季候风影响,天气不稳定,通常在下午会有雷阵雨,平均低温徘徊在摄氏24至25℃。6月到9月则吹西南风最为干燥。在季候风交替月,即4月到5月,以及10月到11月,地面风弱多变,阳光酷热,岛内的最高温度可以达到35℃。
新加坡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共有54个民族,根据新加坡1999年人口统计数据,新加坡前八大民族及所占人口比例如下:京族/越族(主体民族),占比86.2%;岱依族,占比1.9% ;傣族,占比1.7%;芒族,占比1.5%;高棉族,占比1.4%;华族,占比1.1%;侬族,占比1.1%;苗族/赫蒙族,占比1.0%;其余的46个民族,占比4.1% 。
新加坡是一个多语言的国家,拥有4种官方语言,即马来语、华语、英语和泰米尔语。基于和马来西亚的历史渊源,《新加坡宪法》明确马来语为新加坡的国语,主要是尊重当地原住民所使用的语言。出于内在和外在因素的考量,新加坡采用英语作为主要的通行语和教学语,因为新加坡种族多、语言杂,四大族群中,没有一种语言有近半数的他族人懂得,选择任何一族语言作为主要语言,均会引起他族的不满。英语虽本为殖民地的语言,但有过半数的各族人懂得,较易为各族人所接受。
新加坡提倡宗教与族群之间的互相容忍和包容精神,实行宗教自由政策,确认新加坡为多宗教国。根据2010年的人口调查,当中有宗教信仰的新加坡人占到总人口的83%。新加坡确实称得上多宗教融汇的大熔炉,这里有着各式各样的宗教建筑,许多历史悠久的寺庙已被列为国家古迹,而且每年都有不同的庆祝活动。
截至2014年6月,新加坡常住总人口临时数字为547万,其中334万人属于新加坡公民和53万个“永久居民”简称PR,居住在狮城的外籍人士数目相当多,有约160万人。新加坡人主要是由近一百多年来从欧亚地区迁移而来的移民及其后裔组成的。其移民社会的特性加上殖民统治的历史和地理位置的影响,使得新加坡呈现出多元文化的社会特色。
假期 |
名 称 |
来 由 |
1月1日 |
公历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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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初一、初二 |
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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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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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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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
庆祝佛陀之诞生、成道、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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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 |
斋月结束的庆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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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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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
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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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印度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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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
圣诞节 |
庆祝耶稣之诞生 |
新传媒电视在1963年开播,当前设有7个免费电视频道。8频道和U频道以中文资讯、时事和娱乐节目为主,亚洲新闻台、5频道和Okto主要以英语广播,朝阳和春天频道服务的对象是少数族群。在付费电视市场,星和视界通过线缆传送节目,提供120个左右的频道,Singtel TV则为观众推出100个以IPTV服务为主的电视频道。新加坡共有16份报章,每日发行数目达120万份。主要报纸有:中文的《联合早报》《联合晚报》《新明日报》《我报》《大拇指》;英文的《海峡时报》《商业时报》《新报》《今日报》以及马来语和泰米尔语报章。新加坡第一家电台频道在1923年成立,现时新传媒电台、军协电台、联盟传讯、英国广播公司等媒体以四种官方语言广播,为听众播放19条频道,包括家FM、城市频道、最爱频道、UFM100.3、YES93.3等电台频道,全天候以华语播出新闻、娱乐和音乐节目。
新加坡贸易主管部门为新加坡贸易工业部下属的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简称企发局),企发局下设贸易促进部,并分设商务合作伙伴策划署和出口促进署,主要职责是宣传新加坡作为国际企业都会的形象以及提升以新加坡为基地公司的出口能力。
新加坡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商品对外贸易法》、《进出口管理法》、《商品服务税法》、《竞争法》、《海关法》、《商务争端法》、《自由贸易区法》、《商船运输法》、《禁止化学武器法》、《战略物资管制法》等。
新加坡《海关法》规定,进口商品分为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应税货物包括石油、酒类、烟类和机动车辆等四大类商品,非应税货物为上述四大类商品之外的所有商品。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进口到新加坡都要征收7%消费税,应税货物除征收消费税外,还需要征收国内货物税和关税。2008年10月签署的中新自由贸易协定中,新加坡对从中国进口的应税货物税率给予优惠安排。
【进口管理】货物进口到新加坡前,进口商需通过贸易交换网向新加坡关税局提交准证申请。如符合有关规定,新加坡关税局将签发新加坡进口证书和交货确认书给进口商,以保证货物真正进口到新加坡,没有被转移或出口到被禁止的目的地。一般情况下,所有进口货物都要交纳消费税。如果进口货物是受管制的货物,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准证申请并获得批准。
【出口管理】非受管制货物通过海运或空运出口,必须在出口之后3天内,通过贸易交换网提交准证申请。受管制货物,或非受管制货物通过公路和铁路出口的,需要在出口之前通过贸易交换网提交准证申请。出口受管制货物还必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机构的批准或认可。
【货物的转运】所有从一个自由贸易区转运至另一个自由贸易区的货物,或在同一自由贸易区内转运受主管部门管制的货物,必须事先通过贸易交换网取得有效的转运准证才能将货物装载到运输工具上。
新加坡对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标准和程序十分严格。负责进口食品、动植物检验检疫的部门是农粮兽医局(简称农粮局),负责进口药品、化妆品等商品检验的部门是卫生科学局。
新加坡负责投资的主管部门是经济发展局,是隶属于新加坡贸工部的法定机构,也是专门负责吸引外资的机构,具体制订和实施各种吸收外资的优惠政策并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新加坡对外资准入政策宽松,除国防相关行业及个别特殊行业外,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限制。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特许国际贸易计划、商业总部奖励、营业总部奖励、跨国营业总部奖励等多项计划以鼓励外资进入。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长期战略发展计划,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部门被列为奖励投资领域。
外资进入新加坡无方式限制。除金融、保险、证券等特殊领域需向主管部门报备外,绝大多数产业领域对外资的股权比例等无限制性措施。
在新加坡没有BOT方式。
新加坡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案》和《经济扩展法案》,以及每年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涉及的一些优惠政策。新加坡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
【先锋企业奖励】享有先锋企业(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称号的公司,自生产之日起,其从事先锋活动的所得可享受免征5-10年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先锋企业由新加坡政府部门界定。通常情况下,从事新加坡目前还未大规模开展而且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或从事良好发展前景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可以申请“先锋企业”资格。
【发展和扩展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一定基数以上的公司所得可享受最低为5%的公司所得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增加投资并提升设备和营运水平。曾享受过先锋企业奖励的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此项优惠。
【服务出口企业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与海外项目有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公司,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的90%可享受10年的免征所得税待遇,最长可延长到20年。
【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将区域总部或国际总部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跨国公司将区域或国际总部设立在新加坡。具体优惠企业可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进行商谈,企业发展局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的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国际船运企业优惠】拥有或运营新加坡船只或外国船只的国际航运公司,可以申请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0年。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新加坡居民公司;拥有并运营一定规模的船队;在新加坡的运营成本每年超过400万新元;至少10%的船队在新加坡注册。此类优惠项目由新加坡海运管理局负责评估。
【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此项政策是为鼓励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金融和财务中心,从事财务、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金融和财务中心从事符合条件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申请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
【研发业务优惠】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新加坡政府规定,自2009年度起,企业在新加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150%的扣除,并对从事研发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资金补助。
【国际贸易商优惠】为鼓励全球贸易商在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予5-10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低为5%或10%。此项优惠项目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负责评估。
此外,新加坡还对部分金融业务、海外保险业务、风险投资、海事企业等行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或资金扶持。
新加坡环保管理部门是环境及水源部,主要职责是构建和保障清洁、健康的环境以及水源供应。环境和水资源部下设国家环境局和公共事业局两个法定机构,分别负责落实环保政策和水务管理。
环境及水源部网址: www.mewr.gov.sg
电话: 0065-67319000
新加坡政府对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采取的方法是立法先行。从60年代开始,新加坡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条例和相关标准,不断提高和完善,以控制工业污染。新加坡环保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公共环境卫生法》、《水源污化管理及排水法令》、《制造业污染水条例》、《公共事业条例》《污染物控制条例》、《媒介和农药防治法》、《危险废物法》、《辐射防护法》、《婚姻法案》等。
从1980年起,发电厂、炼油厂等主要空气污染源只准使用硫磺含量不超过2%的液态油发电。在空气中散布污染物的工业必须安装特别设备以确保排放气体符合国家标准。在工业污水处置方面,规定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控制方法有两种:(1)制定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允许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2)监测排水口,防止污染。在生产废水排放处安装自动监测装置,超标排放时,闸门自动关闭,非环境部人员无法启动闸门。新加坡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作为国家标准认证机构,推出SS530建筑服务与设备能源效率标准。采用该标准,电费可节省 1/3。在SS530标准里,对冷气空调设备的要求更严格,符合国际标准和最新科技。和以往标准相比,达到SS530标准的冷气空调设备能节省30%能源。近年来,由于化工产业和柴油车辆导致二氧化硫和PM2.5浓度超标,新加坡政府决定在这2年内逐步收紧车辆和燃油的排放标准,国家环境局从 2012年8月 24日起,每天3次公布PM2.5浓度。新加坡也是东南亚首个每天公布PM2.5的国家。根据新加坡《环境保护和管理法》,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大气、水体、土地以及动植物的洁净和安全。任何企业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等法规和规定,都视为犯罪。环保部门有权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处以2万新元至10万新元的罚款,逮捕责任人并处以 1年以内监禁,或逮捕责任人并提起诉讼。
1985年 11月,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1986年4月,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协定》。1999年10月,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经济合作和促进贸易与投资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两国经贸磋商机制。双方还签署了《海运协定》、《邮电和电信合作协议》、《成立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协议》等多项经济合作协议。2008年10月 23日,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加坡建设局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属下的法定机构,也是新加坡对建筑业的管理机构。它对整个新加坡建筑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代表政府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保证市场秩序,提供相关服务,培育和发展健康、统一、完善的市场。新加坡建设局按资产规模、技术资质、人员情况、历史业绩、企业信誉将承包商资质分成A1-C3(建筑工程类)、 L1-L6(其他工程类)共十三个等级。对承包商的资质评定分为两部分:一是所从事的工程行业;二是承包商从事该工程行业的资质等级。外国承包商在新加坡承包工程需首先在新注册分公司、个人所有或合伙制的企业,并向新加坡建设局申请相应的建筑资质。首次注册的个人所有或合伙制企业原则上最高只能定位C1或L1级。对于从事某些特定行业工程的承包商(如电力及通讯工程承包商),其人员或企业必须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方可进行资质评定。
外国承包商可承揽与其建筑资质相符合的工程项目,无禁止领域限制。
新加坡土地主要有国有和私有两种形式,其中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土地和公有土地两种。目前国有土地约53%,公有土地约27%,私有土地约20%。根据《土地征用法》规定,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为防止该权力被滥用,政府规定了详细的征地程序、操作流程和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的交易采用拍卖、招标、有价划拨和临时出租等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和租赁,但年限不变。使用期结束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若要继续使用,须经政府批准,再获得一个规定年限的使用期,但须按当时的市价重估地价,第二次买地。
外资企业可以在新加坡参与土地交易,具体程序参考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网站(www.sla.gov.sg)。
新加坡政府一直致力于把新加坡建成重要的区域知识产权中枢,因此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鼓励,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资金支持等手段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智力成果产业化的科研、政策和商业环境。
在新加坡国内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专利、商标、注册、外观设计、版权(著作权)、集成电路设计、地理标识、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以及植物品种。新加坡分别制定了单项法规对这些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专利】在新加坡规范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是《专利法》,要获得专利法保护必须向专利登记处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中要包含专利的相关信息,包括发明以及操作说明和相关披露。专利法没有明确列出哪些发明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规定了不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如具有攻击性、不道德以及反社会的行为。而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性。专利有效期是自申请之日起20年。
【商标】新加坡保护商标的主要法律是《商标法》,商标注册可以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或到该局注册。知识产权局会对商标特性进行审查,整个注册过程通常需要一到两年。商标注册后保护期一般为 10年,在支付更新费用后可以不断延续。
【版权】新加坡规范版权的主要法律是《版权法》,它的保护范围包括小说、软件程序、剧本、活页乐谱、绘画作品等。在新加坡取得版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作品的作者或创作人是新加坡公民或居民,该作品首次在新加坡出版。在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取得版权的作品也可以在新加坡得到保护,条件是作品的作者或创作人是加入WTO或《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该作品首次在WTO或《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出版。版权期限根据受保护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文学、戏剧、音乐或非摄影艺术作品的版权期限为作者的终生以及之后的70年,录音作品和电影作品的版权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70年,电视广播、电台广播或有线电视节目的版权期限为节目发表后的50年。有关新加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可查询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 www.ipos.gov.sg)。
据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数据显示,2014年新加坡外贸货物贸易总额为9827亿新元,同比微增0.2%,其中出口5189亿新元,增长1%,进口4638亿新元,下降0.6%,贸易顺差551亿新元。新加坡主要出口商品为:成品油、电子元器件、化工品和工业机械等;主要进口商品为成品油、电子元器件、原油、化工品(塑料除外)和发电设备等。
根据WTO统计数据,2013年新加坡服务贸易出口1220亿美元,同比增长4%,全球占比2.6%,世界排名第12位;服务贸易进口1280亿美元,同比增长4%,全球占比2.9%,世界排名第7位。(网上已有2015年1-9月数据),
据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统计,2015年1-10月,新加坡货物进出口额为5475.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16.8%。其中,出口2970.7亿美元,下降14.3%;进口2504.4亿美元,下降19.6%。贸易顺差466.3亿美元,增长33.0%。
10月当月,新加坡货物进出口556.2亿美元,下降16.0%。其中,出口306.4亿美元,下降11.9%;进口249.9亿美元,下降20.5%。贸易顺差56.5亿美元,增长69.9%。
新加坡货物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临近的东南亚地区,以及中国、日本、韩国和美国。在外贸市场方面,新加坡政府基于国内市场规模小、经济外向型程度高的特点,一直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
新加坡于1973年加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是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建时的正式成员。新加坡还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W)、东南亚国家(ASEAN)等区域合作组织的成员,也是世界上签订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新加坡签订的自贸协定涵盖了20个地区,涉及31个贸易伙伴,包括秘鲁、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盟各国、印度、新西兰、巴拿马、约旦、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冰岛、智利、哥斯达黎加、海合会;另外,新加坡与加拿大、墨西哥、巴基斯坦、乌克兰等国家和组织的自贸协定正在积极商谈中,目前正在商谈的主要区域协定包括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据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统计,2014年,中国与新加坡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958.5亿美元,增长4.1%。其中,新加坡对中国出口514.7亿美元,增长6.4%,占其出口总额的12.6%,提升0.8个百分点;新加坡自中国进口443.8亿美元,增长1.6%,占其进口总额的12.1%,提升0.4个百分点。新加坡贸易顺差71.0亿美元,增长51.8%。中国为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机电产品一直是新加坡对中国出口的主力产品,2014年出口额为283.8亿美元,增长6.4%,占新加坡对中国出口总额的55.1%。塑料橡胶、化工产品和矿产品是新加坡对中国出口的第二至四大类商品,2014年出口54.4亿美元、54.0亿美元和52.1亿美元,占新加坡对中国出口总额的10.6%、10.5%和10.1%,塑料橡胶和化工产品增长14.9%和15.4%,矿产品下降7.0%。
2014年新加坡对中国出口主要商品构成(类)
2014年1-12月 金额单位:百万美元
商品类别 |
2014年1-12月 |
同比% |
占比% |
总值 |
51,471 |
6.4 |
100 |
机电产品 |
28,376 |
6.4 |
55.1 |
塑料、橡胶 |
5,439 |
14.9 |
10.6 |
化工产品 |
5,396 |
15.4 |
10.5 |
矿产品 |
5,213 |
-7.0 |
10.1 |
光学、钟表、医疗设备 |
2,468 |
12.7 |
4.8 |
运输设备 |
1,546 |
73.0 |
3.0 |
贱金属及制品 |
849 |
-16.7 |
1.7 |
食品、饮料、烟草 |
731 |
-7.9 |
1.4 |
纤维素浆;纸张 |
192 |
45.5 |
0.4 |
贵金属及制品 |
189 |
1.2 |
0.4 |
纺织品及原料 |
84 |
5.9 |
0.2 |
家具、玩具、杂项制品 |
56 |
31.0 |
0.1 |
活动物、动物产品 |
50 |
-12.7 |
0.1 |
陶瓷;玻璃 |
42 |
-8.7 |
0.1 |
皮革制品;箱包 |
36 |
102.6 |
0.1 |
机电产品是新加坡自中国进口的首位商品,2014年新加坡自中国进口机电产品261.3亿美元,下降2.2%,占新加坡自中国进口总额的58.9%。机电产品中,电机和电气产品进口166.0亿美元,下降3.3%;机械设备进口95.3亿美元,下降0.3%。矿产品和贱金属及制品是新加坡自中国进口的第二和第三大类商品,2014年进口额为48.7亿美元和37.1亿美元,占自中国进口总额的11.0%和8.4%,增长15.1%和0.5%。
2014年新加坡自中国进口主要商品构成(类)
2014年1-12月 金额单位:百万美元
商品类别 |
2014年1-12月 |
同比% |
占比% |
总值 |
44,376 |
1.6 |
100.0 |
机电产品 |
26,127 |
-2.2 |
58.9 |
矿产品 |
4,896 |
15.1 |
11.0 |
贱金属及制品 |
3,706 |
0.5 |
8.4 |
化工产品 |
1,851 |
19.3 |
4.2 |
光学、钟表、医疗设备 |
1,124 |
5.4 |
2.5 |
纺织品及原料 |
1,096 |
3.7 |
2.5 |
家具、挖局、杂项制品 |
893 |
-1.2 |
2.0 |
塑料、橡胶 |
746 |
-0.2 |
1.7 |
食品、饮料、烟草 |
587 |
13.6 |
1.3 |
运输设备 |
562 |
-26.4 |
1.3 |
陶瓷;玻璃 |
405 |
5.1 |
0.9 |
贵金属及制品 |
363 |
-2.2 |
0.8 |
植物产品 |
350 |
-1.2 |
0.8 |
皮革制品;箱包 |
326 |
8.5 |
0.7 |
鞋靴、伞等轻工产品 |
281 |
0.3 |
0.6 |
据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统计,2015年1-10月,中国与新加坡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752.1亿美元,其中,新加坡对中国出口402.8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13.6%,提升1.2个百分点;新加坡自中国进口349.3亿美元,占其进口总额的14.0%,提升2.2个百分点。截止到2015年10月,中国为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新加坡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政治社会稳定,商业网络广泛,融资渠道多样,法律体系健全,政府廉洁高效,拥有非常优良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投资吸引力。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15年全球经商环境报告》中,新加坡连续九年名列榜首。世界经济论坛《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新加坡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4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二。在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的《2015年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中,新加坡排名第二位,仅次于中国香港。在彭博社发布的《2015年全球创新国家》排行榜中,新加坡排名第八位。在英国智库Z/Yen集团发布的《2015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中,新加坡排名第四位,在纽约、伦敦、香港之后。在国际清算银行发布的2013年统计报告中,新加坡在全球外汇贸易中心中名列第三,排在伦敦、纽约之后。在德勤会计事务所发布的《2015年全球财富管理中心报告》中,新加坡排名第六。
【石化工业】新加坡是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和石油贸易枢纽之一,也是亚洲石油产品定价中心,日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30万桶,其中埃克森美孚公司60.5万桶,壳牌公司45.8万桶,新加坡炼油公司28.5万桶。2014年石化工业总产值1034.8亿新元,占制造业总产值的34.1%,就业人数2.62万人。主要产品包括石油、石化产品及特殊化学品,企业主要聚集在裕廊岛石化工业园区。
【电子工业】新加坡传统产业之一,2014年总产值826.9亿新元,占制造业总产值的27.2%,就业人数7.14万人。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计算机外部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电信及消费电子产品等。
【精密工程业】2014年总产品371.8亿新元,占制造业总产值的12.2%,就业人数9.16万人。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引线焊接机和球焊机(全球市场占有率为70%)、自动卧式插件机(全球市场占有率为60%)、半导体与工业设备等。
【海事工程业】2014年总产品338.3亿新元,占制造业总值的11.1%。就业人数11.39万人。新加坡岸外海事工程的主要建造和供应商是胜科海事(Sembcorp Marine)和吉宝集团(Keppel Group)。
【生物医药业】新加坡今年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4年总产值214.7亿新元,占制造业总产值的7.1%,就业人数1.68万人。世界10大制药公司等国际著名医药企业主要落户在启奥生物医药研究园区和大士生物医药园区。
【批发零售业】2014年产值644.4亿新元,占GDP的16.5%。
【商业服务业】2014年产值581.7亿新元,占GDP的14.9%。
【金融保险业】新加坡是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和第六大财富管理中心,是亚洲美元中心市场,也是离岸人民币第二大清算中心。2014年金融保险业产值460.3亿新元,占GDP的11.8%。当地主要商业银行为星展银行(DBS)、大华银行(UOB)和华侨银行(OCEC)。
【运输仓储业】2014年产值253.6亿新元,占GDP的6.5%。
【咨询通信业】2014年产值149.2亿新元,占GDP的3.8%。新加坡主要电信企业为新电信(Singtel)、星和电讯(Starhub)和第一通讯(M1)。
【旅游业】2014年旅游业收入235亿新元,与上年持平。全年到访游客1508.68万人次(不含陆地入境的马来公民),下降3.1%,酒店住房率85.5%,前五大客源地依次为印度尼西亚、中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印度,其中中国游客172.16万人次,下降24.2%,占外国游客总数的11.4%。2014年接待外国游客1508.6万人次。主要景点有圣淘沙岛、植物园、夜间动物园等。
【当地货币】新加坡的货币为新加坡元(Singapore Dollar),简称“新元”。新元为可自由兑换货币。金融管理局通过将新元的贸易加权汇率维持在一定目标区域内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金融管理局每半年发布一次货币政策报告,并在其官网上发布。目前人民币可以与新元直接结算。
【外汇管理】新加坡本国的外汇管理分数三大机构:金融管理局负责固定收入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外汇督查机构发行货币;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负责外汇储备的长期管理;淡马锡控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以获取高回报。
新加坡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流入流出。企业利润汇出无限制也无特殊水费。但为保护新元,1983年以后实行新元非国际化政策,主要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在外汇领域,新加坡已于2013年取代东京,成为亚洲最大交易中心,在全球位列第三,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官方数据显示,金融服务现在占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2%。2015年4月17日,新加坡交易所(SGX)与中国银行和中银国际签署合作框架,进一步加强人民币相关合作,同时也会推动有助双边金融市场发展的合作项目。有关合作框架是眼神自新交所与中国银行在2013年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有关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是共同开发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以及户主扩展在中国和新加坡的业务。
【银行机构】新加坡不设中央银行,金融管理局行使央行职能。截止2015年2月末,新加坡共有商业银行127家,本地银行5家,外资银行122家。新加坡的中资银行主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其中,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与2012年10月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特权全面银行牌照。201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为人民币清算行。
【融资条件】外资企业可向新加坡本地银行、外资银行或种子银行、各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并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审核批准。此外,新加坡政府为鼓励外资进入,在研发、贸易、企业扩展等方面制定了系列优惠或奖励措施,如新企业发展计划、企业家投资奖励计划、全球贸易商计划、地区总部奖等。上述计划由新加坡法定机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以获得税收优惠或手续便利等。新加坡银行的融资成本低,因而具备竞争力,其基础贷款利率为5.35%。
新加坡是高度开放的经济体,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占得先机,经济对外依存度和国家竞争力显著提升,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新加坡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向知识密集型转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全球经济中心向亚洲转移,新加坡牢牢把握这一趋势,于2010年确定未来10年(2011-2020年)经济发展3大战略重点,即提高劳动生产力、提升企业能力和打造环球都市,并相应制定了7大经济发展战略:
(1)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2)打造环球--亚洲枢纽;
(3)建设富有活力的多元化企业生态;
(4)加快研发成果商品化;
(5)实现能源多元化和提高能源效率;
(6)提高土地利用率;
(7)打造独特的环球都市和宜居家园。
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负责从宏观角度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指导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未来几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保持GDP持续稳定增长,增加就业岗位,控制通货膨胀,构建富有活力与稳定的知识型产业枢纽,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湖南省是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2014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多数经济指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048.46亿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
早在“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就通过实施集群化、外向化发展战略,努力打造中国中部地区汽车零部件、现代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设备、电站及输变电、成套设备4大优势产业集群。在此期间,湖南省首先依托长丰集团、福田汽车、江南汽车、三一客车、同心实业、湘火炬、博世等企业,形成汽车产业集群;二是依托中联集团、三一重工、山河智能、江麓集团等企业,打造工程机械研发生产基地;三是依托株洲电力机车、湘潭电机、株洲时代等企业,培育壮大湖南省轨道设备产业集群;四是依托衡阳特变电工等企业,开发输变电新产品,加快配套产业链的形成。此外,以烟气脱硫除尘、水处理成套、风力发电、大型水泵为基础,重点依托湘潭电机、永清环保等企业,逐步培育湖南省机械工业新的增长点。目前,湖南省机械制造4大优势产业正在建设一批大项目,如长丰发动机、江南风光、美的客车、地铁、轻轨车项目等,围绕这些大项目,集中投入,积极引进技术资本性战略投资者,实现本地化与国际化结合,加强企业间配套互动,做到同步引进,同步改造,同步提升,推动产业集群形成。
高新技术产业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湖南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趋势,实施科教兴湘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08-2013年,湖南高新技术产业步入加速发展期,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发展领域,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主线,以高新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为载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全面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新加坡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气候水文条件优越,港口业务发达。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其航空事业也高度发达,国际航空客运周转量高居世界第五。以此为基础发展的对外贸易为新加坡带来了巨大发展契机,形成显著的外向型经济。与此同时,由于新加坡经济在许多方面对外国依赖较深,由此又催生了新加坡的产业换代升级以适应世界的发展变化。自70年代末把高科技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以来,赢得“智能岛”、“东南亚硅谷”的美誉。在基础工业方面,新加坡努力发扬其在炼油、石油化工等领域的传统优势。造船业也是新加坡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新加坡不仅能修造各种船舶,还是世界上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此外,电力、钢铁、贸易也比较发达,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稳定的政局、健全的法律体系等等,新加坡的投资和金融行业也非常发达。如今,它已成为仅次于伦敦、纽约和香港之后的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此外,新加坡的国际旅游和会展行业也有明显的优势。新加坡政府通过多年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简化出入境手续,并开展各种旅游外交活动,吸引了大批海外游客和国际会议。
湖南作为中部内陆省份,已成为中国最富发展活力、最具发展潜力、最显发展魅力的地区之一。在“一带一路”的战略定位之下,湖南已拥有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有利于新加坡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此外,湖南在区位、科教、产业、劳动力资源以及潜在市场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湖南与新加坡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为湖南与新加坡加强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从新加坡的角度来看,新加坡地处马六甲海峡入口处的航行要道,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同时新加坡也是亚洲最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除此以外,新加坡的亲商环境及其在东盟的特殊区位优势也是吸引海外投资的重要原因。中国已有许多企业落户狮城,包括万科在内的一些中国房地产巨头以多种投资方式进入新加坡市场,并以新加坡为跳板辐射东南亚其他国家。中国手机制造商小米也正进军新加坡市场,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中国电商巨头纷纷试水新加坡,为拓展东南亚市场积蓄力量。随着越来越多中资企业落户新加坡,新加坡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平台效应日益突出。
湖南省作为中国中部六省之一,在中部崛起的政策之下,在城市化、工业、交通、物流等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而新加坡在城市与工业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拥有多年的经验与优势。此外,湖南也是连接中国东部与西部的交通要冲,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对于新加坡的交通与物流行业来说潜力巨大,合作空间广阔。
“中新经济走廊”是共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合作前景广阔。近年来,湖南省与新加坡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新加坡来湘投资企业达205家,合同外资近10亿美元。目前,湖南省对新加坡进出口总额达4亿美元,湖南省对新加坡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无缝钢管等钢铁制品、钢材、纺织原料及制品,进口的主要商品是加工机床、集成电路和发电机。湖南省目前正在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为湖南省与新加坡加强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两地可不断深化在经贸发展、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湖南虽然为内陆省,却是沿海的腹地,内陆的前沿,是中国目前最具活力的长江经济带的主战场。湖南北部属长江流域,是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部毗邻广东,是地理上最接近粤港的内陆省区,湖南可接受广东和浦东的双重辐射。因此,湖南省的出口贸易在全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与国内沿海地区相比,湖南的出口贸易还是相当落后。外贸出口层次较低、规模较小,贸易方式单一的格局没有取得突破和改变,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出口主体不强,产品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不高、市场开拓能力较低仍然是困扰湖南外贸发展的主要障碍。
新加坡利用本国特殊的地理条件扬长避短,引进和运用外国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使生产力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走出了一条独特的成功的经济发展道路。这一成功道路不仅为类似新加坡这样的岛国提供了发展模式,同时也为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然而,由于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岛国,无自然资源,绝对部分生产材料需要进口,在许多方面对外国依赖较深,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
近年来,新加坡与中国保持着长期密切的贸易关系,双边贸易额不断增长。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公布2014年新加坡在华投资额达 58亿美元。据中方统计,2013年新加坡在华直接投资731项,实际投资72.29亿美元,新加坡为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仅次于香港。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当年中国对新加坡直接投资流量20.33亿美元。当前湖南省与新加坡合作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是,新加坡已有较多中资企业,例如: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南洋)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等,湖南省当地企业已较难以中外合资企业的模式融入新加坡市场。
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崛起规划的重要省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上述产业优势,正好切合中国政府当下全面展开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湖南省若能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产业产能优势,快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其贸易发展前景定将一片光明。
湖南省对外贸易的全面提高,可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1)要不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由于湖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其出口的影响程度比较大,而出口又是直接构成湖南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一部分,所以出口和湖南省的经济增长之间可以说是互为因果关系。加快出口产品结构升级,推动重点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2)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科技管理体制。
(3)进一步理顺进口管理体制。进口是促进湖南省出口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近年来也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一方面,在各个国家追求国际收支平衡的总体目标下,进口是出口的保证。另一方面,进口有效的缓解了湖南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供给瓶颈,增加进口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源,突破资源和技术的约束,为经济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因此,当前中国及湖南省地方政府应理顺进口贸易管理体制,逐步降低各种进口关税,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现阶段尤其重要的是要扩大对先进生产资料、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产品的进口。
(4)加强对出口商品的高新技术支持,提高出口产品的高附加值。湖南省主要出口商品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生猪、冷冻猪肉、烟花爆竹、服装、纺织品,这些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应加强对机电、服装和纺织等行业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
(5)鼓励湖南企业“走出去”,“走出去”企业通过在境外的合资合作,在当地利用间接、直接和政策性融资。通过境外投资,积极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湖南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通过企业的跨国经营不仅能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转移剩余生产能力,优化资源组合,而且能够避开贸易摩擦较频繁的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此外,还能促进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及服务贸易出口,有利于就地销售,辐射周边市场,扩大出口规模等。
5.3.7 湖南省与新加坡市场对接方式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环保 |
湖南恒凯环保 |
湖南永清环保、长沙奥邦环保公司等湘籍环保公司 |
学习新加坡环保及水资源保护方法,建设绿色湖南,环保型湖南 |
绿化 |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
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 |
学习新加坡绿色园林建筑,打造绿色梅溪湖。 |
机电产品 |
长沙轻工院 |
中南院、湘电集团、五凌电力、水电八局、澧水公司 |
向新加坡出口高性能机电产品 |
工程机械 |
三一重工、中联重科 |
山河智能、铁建重工、泰富重工 |
提高自身机械产品性能,扩大机械产品出口量。 |
纺织品、 原料进口 |
梦洁家纺 |
其他纺织品企业 |
扩大湘籍纺织品成品在新加坡的销售 |
吸引外资是新加坡的基本国策。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4年,新加坡吸收外资流量为675.2%;截至2014年底,新加坡吸收外资存量为9123.6亿美元。外资主要来源于欧盟(26.1%)、美国(13.4%)、日本(8.4%)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离岸金融中心。
新加坡吸收外资的行业流向主要为:金融保险业(47.85%)、制造业(17.67%)、批发零售业(17.14%)、专业和行政服务业(6.05%)、运输仓储业(4.32%)和房地产(3.47%)。可见外资流向行业多样,发展潜力巨大。
新加坡地理位置优越,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完善,金融环境优越,汇率利率稳定,法律完备,且社会上华人众多,华人文化浓厚。其货币稳定性高,可完全自由兑换;近年来通货膨胀率较低,政府对待外企与本国企业一视同仁;且当地资本供应能力好,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公开的证券交易。总体来说,新加坡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绝佳选择。
新加坡负责投资的主观部门是经济发展局(EDB,简称经发局),成立于1961年,是隶属新加坡贸工部的法定机构,也是专门负责吸引外资的机构,具体制定和事实各种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并负责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其远景目标是将新加坡打造成具有强烈吸引力的全球商业与投资枢纽。
新加坡对外资准入政策宽松,除国防相关行业及个别特殊行业外,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限制。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特许国际贸易计划、跨国营业总部奖励、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奖励等多项计划以鼓励外资进入。同时,经发局还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和发展计划来推动企业拓展业务。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长期战略发展计划,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行业被列为奖励投资领域。
新加坡对外资进入新加坡的方式无限制,除金融、保险、证券等特殊领域需向主管部门报备外,绝大多数产业领域对外资的股权比例等无限制性措施。
除了以上优势外,中新之间也签订了一系列的协议,保护双方的投资安全。1985年11月,签署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议》;1986年4月,签署了《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漏税协议》;1999年10月,签订了《经济合作和促进贸易与投资的谅解备忘录》、《海运协定》、《邮电和电信合作协议》、《成立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协议》。2008年10月,双方签订了《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和《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尽管新加坡市场开放程度高,对于外资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新元非国际化:主要是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
(2)资源匮乏:新加坡自然资源短缺,部分水、气资源依靠进口,受国际能源价格影响较大。
(3)劳动力成本趋高:新加坡劳动力供应不足,外籍劳务需求量大,劳动力成本逐年增加。
(4)《土地征用法》: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
(5)检疫标准、环保准入标准高,违反惩罚重:新加坡对进口商品检疫标准和程序十分严格;对境内企业的环保标准设定也很高,触犯相关规定的惩罚力度极大。
在政治风险方面,一般认为,新加坡政治稳定,政府廉洁,市场化程度高,是外来投资的天堂,几乎不存在政治风险,但细究起来,对新投资也可能遭遇部分政治风险。
(1)政府违约风险 在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下,新加坡长期政局稳定,但近年来反对党发展较快,并在国会中取得了一定议席;人民行动党的执政理念也不断受到年青一代的挑战;铁腕人物李光耀的去世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加坡政局的发展。未来,新加坡可能出现的政权交错更替、政党轮流执政、政府政策的变化等增加了中国对新投资可能遭遇的政府违约风险。
(2)区别性政府干预的风险 新加坡的外资准入政策十分宽松,对于外资的行业准入几乎没有什么限制。但如果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通讯、新闻、电力、交通等公共事业,行政审批较严。新加坡《制造业限制投资法》对限制投资者进入的行业进行了规定,主要是一些关系新加坡国计民生的行业,目的是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这些区别性政府干预政策带有一定的针对性,较为严厉。而中国投资恰恰较为集中于这些行业,受政策影响大,潜在政治风险较为突出。
(3)资金转移风险 新加坡不存在外汇管制,资金可以自由流入流出,企业投资收益汇出新加坡外没有限制也不需要缴纳特殊税费。但为了维持新元的稳定,新加坡实行新元非国际化政策,主要是对于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及个人携带现金出入境存在一定的限制,一定程度上给中国对新投资带来了不便甚至是外汇兑换、资金转移等风险。
(4)政治暴力风险 新加坡国内政局稳定,但是与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在海域上存在争端,导致区域国家间政治关系并不稳定,可能发生的冲突必然会影响中国在新加坡投资的安全。
(1)严守法纪。新加坡是法治国家,对各种违法行为均有明确、严厉的处罚。中资企业切忌不可弄虚作假、谎报材料,更要杜绝贿赂等犯罪行为。
(2)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新加坡政府对吸引外资有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代表处、地区总部、国际总部,具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发展情况和设定的远景目标,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以争取最大的优惠政策。
(3)符合国内审批条件。到新加坡主板上市,需符合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制订的标准条件并经国内主管部门批准。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参加中新各种交易会以及实地考察等正式途径接触和了解客户,切勿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进行业务联络的同时,可咨询新加坡工商业联合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新加坡中国商会等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2)签订全面有效合同。新加坡法制环境良好,与新加坡商人开展贸易业务一定要签订全面有效的贸易合同,并尽量在合同中规定仲裁等纠纷处理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贸易纠纷。
(1)企业重视与支持。国内总公司要加大对新加坡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一方面要提高企业资质等级,在注册资金上予以支持;另一方面要将总公司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带到新加坡,为在新企业配备外语精通、业务熟练的管理干部。
(2)发挥优势。在新承包工程企业要依托国内总公司在隧道、港口、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内的施工经验和成熟技术,发挥劳动力戚本较低而素质较高的优势,打造一支市场竞争力强、施工技术先进的中资承包工程企业队伍。
(3)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新加坡本地和跨国大型承包商的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利用其广阔的市场网络和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开拓第三市场。
(4)做好劳务管理。新加坡政府规定建筑企业雇佣外籍劳务的额度限制为1: 7,即每雇用1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公司可最多申请雇佣7名外籍工人。公司每个月要为所聘用的外籍工人支付外劳税。同时,建筑工人赴新加坡务工,必须先通过建设局组织的技术资格专门考试,日前在北京、南京、杭州、沈阳、济南、郑州和重庆设有考点,考试内容包括术工、抹灰工、钢筋工和电焊工等工程的相关科目。
中国外派劳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国外派劳务和对新加坡劳务合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劳务项目确认、审查以及出境证明等手续,通过制度约束,将劳务合作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经营公司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技能培训和遵约守诺教育,如实、详细讲解合同条款,不做夸大宣传,并要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后期管理,及时解决劳务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投资需注意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工会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等。
新加坡政府素以严格、规范、清廉著称。各政府部门都有一套细致规范的工作流程,政府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这些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办事。同时,新加坡还拥有强大的反腐败机构和调查力量,腐败预防和惩戒体系健全严格,因此各级公务员都能够做到廉洁白律。中资企业在新加坡投资经营时无需花费政府公关成本,需要与政府部门沟通、请求帮助或咨询时可以直接与负责人员联系。不过企业有必要了解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和相关的工作流程,以达到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的目的。这些信息可以查询各部门的官方网站。
新加坡议员是选民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政府可以通过议员及时听到社会各方面的声音。议员会定期在本选区举行选民见面活动,居民可 直接向议员反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要求议员协助解决,议员也通过这些活动宣传政府的政策,了解选民关心的问题。中国驻新加坡企业要关心议会的选举,了解所属选区的议员变动情况。积极参加议员见面会等活动,利用这些机会加强与企业所在地区民众和议员的沟通,介绍企业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争取议员和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新加坡十分重视保护本国劳动者的权益,并拥有发达的工会组织。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 (NTUC) 及其下属的各行业分会拥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他们经常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联合会等组织就工人待遇等问题进行谈判。
中资企业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时,首先要全面了解与工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雇佣法》 (Employment Act )、《工会法》 (Trade Union Act) 、《劳动基金法》(Singapore Labour Foundation Act )等, 熟悉各工会组织的发展状况、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其次,要严格遵守在雇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公积金等各种保障和福利基金。
同时,中资企业可以积极参与新加坡雇主联合会等雇主组织的活动,通过这些组织深入了解新加坡的劳动力市场、运作规范和惯例,扩大联系范围,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
除此以外,赴新投资的中国企业应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并懂得与媒体、执法人员打交道,努力融入当地社会。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投资的求助办法包括寻求法律保护、寻求当地政府帮助以及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在新加坡遇到问题或受到不公平待遇,均应有寻求法律保护的意识。
新加坡的初级法院负责刑罚较轻的刑事案(抢劫、盗窃、非礼、打斗殴等),或涉及金额较低的民事案件,由地方法庭、推事厅、青少年法庭、验尸厅、家庭法庭和消费人士裁判局组成,主要机构有:初步纠纷调解中心、法律处、高级地方法庭官秘书处、主簿秘书处、行政服务处、研究与统计处、研究与资源中心、家事及少年法庭、小额索偿法庭。
地址: Havelock Square,Singapore 059724
电话: 0065-64355856
电邮: subct_registrar@subct.gov.sg
高级法院处理初级法院的上诉案、刑罚较重的刑事案(强奸、谋杀、 贩毒、绑架等)及涉及金额较大的民事案。
电话: 0065-63360644
传真: 0065-63379450
电邮: Supcourt_QSM@supcourt.gov.sg
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中国对新加坡投资。如遇问题,除向公司总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商参处反映以外,也可直接与新加坡经发局联系(周一至周五 8.30am至5.30pm)。
地址: 250 North Bridge Road #28-00 Raffles City Tower Singapore 17910
电话: 0065-68326832
传真: 0065-68326565
中资企业和公民在新加坡的行为受国际法和新加坡当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中资企业和公民在当地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 可根据国际法和当地法律予以交涉和保护。
中资企业进入新加坡市场前,可征求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参处的意见;注册后,应及时到经商参处备案并尽早加入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 平时应与使馆经商处保持联络。发生重大事故或遇重大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使馆报告,处理问题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商处
电话: 0065-64121900
传真: 0065-67338590
网址: sg.mofcom.gov.cn或www.bizcn-sg.org.sg
中国公民在新加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与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联系。
电话: 0065-64712117、64793250
大使馆网址: www.chinaembassy.org.sg
企业在新开展投资合作,应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在资金、运营、安全生产、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建立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分工责任制,以快速反应、有效应对紧急情况。
新加坡的有关紧急联系电话:
999 意外(普通)
63252488 意外(海事)
995 火警、救护车
100 新电信查号台
65424422 机场航班查询(自动) 65412302 (人工)
67319757 传染病通报
62223322 中央医院, 67795555 国立大学医院
63381034 最高法院咨询, 65345434 初级法院咨询
63797719/63197722 外交部领事局
18002250000 警方热线,65470000 茹匾警察局
18002240000 中央警署,18007740000 金文泰警署
18003910000 东陵警署,18002180000 宏茂桥警署
18002440000 勿洛警署,18002610000 裕廊警署
18005460000 机场警局,18004400000 警察海岸卫队
(1)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China Enterprises Association Singapore)
电话:0065-68830708
传真:0065-68830443
电邮:joy.yang@cea.org.sg
网址:www.cea.org.sg
(2)新加坡中华总商会
地址:47 HiII Street #09-00, Singapore 179365
电话:0065-63378381
传真:0065-63390605
电邮:sgcorporate@sccci.org.sg
网址:www.sccci.org.sg
(3)新加坡中国商会
地址:6001 Beach Road #11-01, Golden Mile Tower, Singapore 199589
电话:0065-62983622, 62932209
传真:0065-62969492
电邮:scba1@singnet.com.sg
网址:www.s-cba.org.sg
文莱全称文莱达鲁萨兰国,实行“马来、伊斯兰和君主制”三位一体的政治制度。苏丹为文莱国家元首,拥有最高行政权力和颁布法律的权力,同时也是宗教领袖。二十九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1967年10月5日即位。文莱按照宪法和三位一体政治制度的理念组建政府,由内阁部长会议和宗教、枢密、继承三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皆由苏丹任命,协助苏丹理政。文莱以英国习惯法为基础建立司法体系。同时设有伊斯兰教法庭,专门审理穆斯林宗教案件。截至2013年,文莱总人口约为40.62万,其中马来人口占65.8%,华人占10.2%,其他土著人和外籍人占24%。
文莱位于加里曼丹岛西北部,北临中国海,东南西三面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接壤。国土面积57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62公里,共有33个岛屿,东部地势较高,西部多沼泽地。文莱最高峰是巴贡山,海拔1841米。四大河流为文莱河、都东河、马来奕河和淡布隆河,其中文莱河、淡布隆河交汇入文莱湾,与南中国海汇成一体。文莱属东8时区,与北京时间相同。
文莱油气资源丰富,据2015《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截止2014年底,文莱已探明原油储量为11亿桶,天然气储量为3900亿立方米,各占全球总量的0.1%。2010年,文莱与马来西亚达成协议,协议规定此前双方存在争议的海上石油区块将归属文莱,预计文莱石油储量将因此翻番。除石油外,其他矿产资源较少。文莱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86%的森林保护区为原始森林。
文莱分区、乡和村三级。全国共有四个区(当地人称为县):文莱-摩拉区、都东区、马来奕区和淡布隆区。区下面设乡,乡长由政府任命,乡下面设村,村长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文莱首都为斯里巴加湾市,位于摩拉区,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约10万。
文莱属热带雨林气候,全年高温多雨,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是雨季,3月至10月是旱季,年均降雨量为2500-3500毫米。最高气温为33℃,最低为24℃,平均气温28℃,平均湿度为82%。
根据2013年的统计,文莱马来人占总人口的66%,华人约占10%。华人早期多就职于油气开采加工部门,也有少数人经商和务农。随着首都所在摩拉区经济的发展,华人逐渐向首都附近城镇迁移。华人多从事建筑、修理、餐饮和销售业,一般衣食无忧,部分华人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产业。华人与当地马来人相处比较融洽,春节被政府定为重要节日,是公共假日。
文莱的国语为马来语,通用英语。原用加威文(用阿拉伯文书写的马来文),在许多场合(如个人签名、公共建筑物上等)仍使用。华人除用英文和马来语外,还讲闽南语、粤语,绝大多数华人能讲普通话(当地人称为华语)。主要报纸用英文、马来文和中文出版。
文莱的国教是伊斯兰教,文莱马来族皆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伊斯兰教徒占人口的67%,佛教徒占10%,基督教徒占9%,其他的宗教有道教等。
由于独特的历史、社会和文化原因,文莱宗教色彩和马来民族传统均较浓厚,形成了和谐、委婉、谦恭的马来文化。基本特征有:重视社会、族群、人际关系的和谐,不采取过激行动;关注弱势群体;重视礼节和传统,循规蹈矩,礼节繁多。
文莱的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国庆日(2月23日)、华人春节、回历新年、文莱皇家武装部队庆祝日、穆罕默德先知诞辰日、苏丹陛下华诞、斋戒月、开斋节及圣诞节等。每周五、日为政府部门公休日。
文莱政府对新闻媒介管理较严,电视和广播均由政府经营。文莱新闻社是唯一的官方新闻机构。文莱广播电视台隶属首相署,以马来语、英语、华语和尼泊尔语广播。文莱政府通过新闻局出版三份报纸:马来语周刊《文莱灯塔报》、英文双周刊《文莱达鲁萨兰简讯》和英文日报《文莱达鲁萨兰每日新闻摘要》。文莱有三份独立的商业性英文和马来文报纸:英文日报《婆罗洲公报》、《新闻快报》和《文莱时报》。易华网(www.e-huawang.com)是文莱唯一的中文资讯网,最大的新闻网站为www.brudirect.com。此外还有文莱电视塔网站www.rtb.gov.bn、文莱旅游网www.tourismbrunei.com和提供有关文莱王室官方活动摄影图片的网站infofoto.org.bn。
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负责文莱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财政部、经济发展局等其他部门参与。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鼓励和支持当地企业及外国投资者开展商品生产和服务,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和就业,推动经济持续、多元化发展。该部门下辖5个执行局:农业局、森林局、渔业局、工业发展局和旅游局。
文莱对外贸易法律主要包括:海关法、消费法、证券法、银行法及一系列涉及食品安全和清真要求的法规。
2006年新《海关条例》对特别关税、关税返还、处罚方式等做了规定。对东盟成员国产品的关税税率大部分在0%-5%之间。对食品类及大部分建筑材料和工业机械免征进口税,电器类商品及香水、化妆品、地毯、珠宝、水晶灯、丝绸、运动器材等征5%的进口税,汽车征收20%的进口税(目前已改为同等税率的消费税),烟和酒精饮料有特别税率。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启动以来,文莱对中国商品关税逐年下降。文莱总体关税税率很低,对极少商品如香烟等的进口关税略高于对东盟成员国的关税。
文莱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除少数商品受许可证、配额等限制外,其余商品均放开经营。进口管理方面:植物、农作物和牲畜须由农业局签发进口许可证(植物不能带土),军火由皇家警察局发证,印刷品由皇家警察局、宗教部和内务部发证,木材由森林局发证,大米、食糖、盐由信息技术和国家仓库发证,二手车由皇家海关发证,电话装置、无线电设备由通讯局发证,药品由卫生部发证,鲜、冷冻鸡肉和牛肉由宗教部、卫生部和农业局发证。除以上有关部门发放进口许可证外,机动车、农产品、药品及药品相关的产品进口还须提供相关的原产地证书和检验证明。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可免税进口,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样品进口,需交抵押金,如果样品在3个月内出境,可退换抵押金。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鸦片、海洛因、吗啡、淫秽品、印有钞票样式的印刷品、烟花爆竹(2008年起允许指定经营商进口)等。对水泥、锌皮瓦片等实行临时禁止进口。酒精饮料进口受到严格限制。
出口方面,除了对石油天然气出口控制外,对动物、植物、木材、大米、食糖、食盐、文物、军火等少数物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其他商品出口管制很少。
文莱公共卫生(食品)条例规定所有食品,无论是进口产品还是本地产品,都要安全可靠,品质良好,符合伊斯兰教清真食品的要求,尤其对肉类的进口实施严格的清真检验。对于如牛肉、家禽类的动植物产品,需提交卫生检疫证书。进口食用油不能有异味、不含任何矿物油,动物脂肪须来自在屠宰时身体健康的牲畜并适合人类食用,动物脂肪和食用油必须是单一形式,不能将两种或多种脂肪和食用油混合。脂肪和食用油的包装标签上不得有“多不饱和的”字眼或相似字眼。非食用的动物脂肪须出具消毒证明。进口活动物必须有兽医证明。
此外,该条例还对食品添加剂、包装以及肉类产品、渔类产品、调味品、奶产品、水果、茶、咖啡等,都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
文莱主管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工业与初级资源部和经济发展局。
限制的行业:林业不对外资开放。
鼓励的行业:化工、制药、制铝、建筑材料及金融业等行业。
禁止的行业:武器、毒品及与伊斯兰教义相悖的行业等。
文莱对大部分行业外资企业投资没有明确的本地股份占比规定,对外国自然人投资也无特殊限制,仅要求公司董事至少1人为当地居民。外资在文莱投资可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公众公司或办事处,但文莱本地工程一般仅对本地私人有限公司发放。文莱经济以油气资源产业为支柱,其他产业尚不发达,因此外国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外资并购案例极少,政府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
文莱政府完全出资修建道路交通设施且不收取任何过路费,并在很大程度上补贴供水、供电、废物回收处理等公用事业,因此在文莱开展BOT暂时没有市场基础。
文莱政府于1975年颁布投资促进法,2001年在该法基础上颁布新的投资促进法令,延长了对部分鼓励投资产业的税收优惠期。
根据投资促进法,在以下产业投资享受税收优惠:
【先锋产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以下要求:
(1)符合公众的利益;
(2)该产业文莱未达到饱和程度;
(3)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产品应具有该产业的领先性,可以获得先锋产业资格证书,并享受以下优惠:免交所得税;免30%的公司税;免公司进口机器、设备、零部件、配件及建筑构件的进口税;免原材料进口税;为生产先锋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免征进口税;可以结转亏损和津贴。先锋产品包括:航空食品、搅拌混凝土、制药、铝材板、轧钢设备、化工、造船、纸巾、纺织品、听装、瓶装和其他包装食品、家具、玻璃、陶瓷、胶合板、塑料及合成材料、肥料和杀虫剂、玩具、工业用气体、金属板材、工业电气设备、供水设备、宰杀、加工清真食品、废品处理工业、非金属矿产品的制造。
【先锋服务公司】即符合公众利益,并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公司:
(1)涉及实验、顾问和研发的工程技术服务;
(2)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
(3)工业设计的开发和生产;
(4)休闲和娱乐的服务;
(5)出版;
(6)教育产业;
(7)医疗服务;
(8)有关农业技术的服务;
(9)有关提供仓储设备的服务;
(10)组织展览和会议的服务;
(11)金融服务;
(12)商业顾问、管理和职业服务;
(13)风险资本基金业务;
(14)物流运作和管理;
(15)运作管理私人博物馆;
(16)部长指定的其他服务和业务,可享受免所得税以及可结转亏损和补贴待遇。免税期8年,可延长,但不超过11年。
【出口型生产企业】从事农业、林业或渔业的企业,若产品出口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0%,且年出口额不低于2万文元,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可认定其为出口型生产企业并颁发证书。出口型生产企业申请续期每次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1)出口型生产企业免税期限
企业身份 |
免税期 |
非先锋企业 |
8年 |
先锋企业 |
6年 |
续期 |
总共不超过11年 |
出口型生产企业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可获15年的免税期:已经或将要发生的固定资产开支不低于5000万文元;固定资产开支在50万文元以上、5000万文元以下,本地公民或持居留许可人士占股40%以上,且该企业已经或将要促进文莱经济或科技发展。
(2)出口型生产企业免税范围包括:所得税;机器设备、零部件、配件或建筑结构的进口税;原材料进口税。
【服务出口】企业出口下列服务,自服务提供日起最长可获11年的免除所得税及抵扣补贴与亏损的待遇:
(1)建筑、分销、设计及工程服务;
(2)顾问、管理监督、咨询服务;
(3)机械设备装配及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采购;
(4)数据处理、编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电信及其他信息通讯技术服务;
(5)会计、法律、医疗、建筑等专业服务;
(6)教育、培训;
(7)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认可的其他服务。
【国际贸易】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开始进出口业务之日起可获得8年的免税期:
(1)从事合格制成品或文莱本地产品国际贸易的年出口额超过或有望超过300万文元;
(2) 从事合格商品转口贸易的年出口额超过或有望超过500万文元。
文莱暂无地区鼓励政策。
文莱政府在国内共划出10个工业区以吸引外资。其中双溪岭工业区为最主要的工业区,规划面积283公顷,主要用于油、气下游和高科技产业。在该区最大的外来投资项目为日本投资的甲醇厂项目,总投资6亿美元,设计产能85万吨,2010年5月第一批产品出口中国。
文莱目前未特别设置经济开发区,仅有工业园区。
文莱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是环境、园林及公共娱乐局,隶属发展部。主要职责是:开展环境管理和保护,以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繁荣。主要职能包括:环境保护,风景区、公园及公共娱乐设施建设与管理,垃圾管理以及国际环境领域合作等。
文莱环保法仍在起草准备。现阶段环境管理文件有环境、园林及公共娱乐局发布的《文莱工业发展污染控制准则》。自2010年起,文莱新建工程项目必须通过环境评估。企业需聘请专门机构进行环境评估,并向文莱发展部环境与公园司提交环境评估报告,评估费用根据项目规模而定。
2000年中国与文莱签订了《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2004年签署《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和《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两国签署的其他协定包括:《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公民自费赴文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总检察署合作协议》、《高等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最高法院合作谅解备忘录》和《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
文莱对外国公司承包工程沿用英国法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政府工程】外国建筑公司不能直接参与政府工程的投标,须采取以下方式:
(1)与文莱当地公司合作投标工程项目。
(2)分包单项工程,即向已中标的文莱公司分包工程。
(3)与本地公司合资成立建筑公司。
【私人工程】一般不公开招标。外国建筑商承包私人开发项目不需要有政府建筑执照,但必须得到劳工局的批准才可以申请公司职员和技术人员进入文莱的工作准证。
文莱采用英国的投标承包制,政府各部门在其公告栏刊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每周的政府公报上刊登。承包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大的项目还要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文莱《土地法》,土地归国王所有,国民可以购买使用。但是土地使用需要经过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经过规划的土地方可使用。土地规划的有效期满后,使用者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须由法院裁定。文莱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文莱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买卖权,只能租用土地。
1991年9月30日中国与文莱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关系发展顺利,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兴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等。中文两国先后签署十多项协定,其中包括《关于鼓励、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关于中国公民自费赴文莱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国向文莱购买原油长期合同》等。中文双方已就航空运输、卫生、文化、旅游、军事、贸易等各方面协定了多份协议,有力地促进了双边关系的全面发展。
中文两国在经济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国在人力资源、市场、技术方面具有优势,文莱油气资源丰富、资金雄厚,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前景广阔。两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交往,积极拓展经济领域的各方面合作。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年1~12月,中国与文莱双边贸易总额达19.21亿美元,较2013年同期增长7.1%,占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贸易总额的0.4%,是中国在东盟的第10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自文莱进口1.92亿美元,同比激增113.5%;对文莱出口17.29亿美元,同比增长1.5%。
2014年,中国对文莱贸易呈现顺差,顺差额为15.37亿美元。从产品结构来看,2014年1~12月,中国自文莱进口的前5位产品有矿物燃料、有机化学品、木浆及其他纤维、石料及类似制品、软体动物等,累计进口总额达1.89亿美元,占中国自文莱进口产品总额的97.8%。其中,以进口矿物燃料最多,进口额达1.41亿美元,同比激增102.8%;其次是有机化学品,进口额达4360.9万美元,同比激增161.1%;再次是木浆及其他纤维,进口230.02万美元,同比下降24.8%;石料及类似制品位居第四,进口186.62万美元,无同比;对软体动物进口最少,进口额为23.08
万美元,同比增长20.3%(见图1)。
2014年中国对文莱出口的前5位产品是家具、针织服装、鞋靴、护腿和类似品、电子和船舶,累计出口总额达10.16亿美元,占中国对文莱出口产品总额的54%。其中,家具是第一大出口产品,出口额达5.16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其次是针织服装,出口1.45亿美元,同比增长6%;再次是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出口1.4亿美元,同比下降31.8%;电子位居第四,出口1.32亿美元,同比下降0.9%;对船舶出口最少,出口额为8306.35万美元,同比激增94.03%(见图2)。[2]
文莱具有优越的投资环境,根据企业顾问公司维瑞恩联合公司(Vriens & Partners)2014年4月最新发表的2014年亚太地区投资环境报告显示[3],文莱2014年投资环境排名亚太区第五,在政治稳定度、税务、廉洁度和财政金融管理等方面获较高得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文莱地理位置优越,政治稳定,国家富裕,市场化程度高,贸易和投资的风险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原油产量下降,文莱积极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加大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资在文莱经商、设厂,外资在高科技和出口导向型工业项目允许100%控股。
(2)文莱税收政策优惠,税种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工资税、生产税及出口税。国内税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为鼓励投资,近年来文莱政府连续下调企业所得税,2015年已下调至18.5%,在东盟地区属较低税率。文莱还提供“先锋产业”政策,对国内亟需发展的行业实施企业所得税和设备进口关税减免,免税期高达11年,出口型服务行业可享受长达20年免税政策,并可根据后续情况延长免税期。
(3)文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通讯发展水平处于东盟前列,拥有深水良港摩拉海港。
(4)文莱金融体系完善,资金信誉好。外汇管制宽松,为外国投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个人可自由携带现金出入境,不需要申报。个人及公司外汇可自由汇出,只需要说明原因。金融服务设施方面,文莱国内有9家金融机构和3家保险公司,能为投资者提供尽可能的金融服务。
文莱的油气产业一直是其经济支柱产业,但是,近年来,为摆脱以油气产业为支柱的单一经济束缚,文莱政府开始实施经济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油气下游产业、伊斯兰金融及清真产业、物流与通讯科技产业,以及加速住房、公路、港口、桥梁、水坝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进度;同时加大对农业领域的投入,发展的重点包括:禽畜业、蔬菜、果作、药用植物、稻米、花卉、咖啡种植、动物饲料。在渔业方面,重点发展深海捕鱼、水产养殖、鱼产加工业等。文莱政府还实行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先进工业方面的投资。所谓先进工业,包括:飞机上的薄纸、餐巾、各种罐头、瓶装或包装食品饮料等;各种药品制造;制造及装配用的各种钢铁、水泥等;主要提供石油及其他工业用的化学产品;船舶的修理及保养等。旅游业已成为文莱近年来大力发展的又一产业。2001年,文莱成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目的地国,文莱政府采取多项鼓励措施吸引海外游客赴文莱旅游。
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湖南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湖南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湖南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南省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加强与文莱在农业方面的合作。根据文莱国家稻米生产计划,文莱政府向稻农回购白米的价格高达每公斤文币1元6角,该价格是全球国家稻米回购价的最高价之一。文莱政府欢迎拥有先进技术或科技的企业能在与本地公司联营的情况下进入种稻领域,并给予文莱国内小稻农高额津贴。湖南省系农业大省,农业资源丰富,在水稻育种等方面具有国际影响力,可以为文莱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帮助当地公司建设粮食发展中心、农业实验室等项目,协助健全粮食安全体系,争取建立积极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广西省旺旺大农牧有限公司曾在文莱试种文莱的本地水稻品种“莱拉”,平均每公顷产量5.41吨,高出文莱自种的每公顷最高产2.41吨。湖南省亦可借鉴广西省的经验,和文莱建立起双向互动的农业开发合作项目,帮助该国建立起水稻等各种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杂交水稻、蔬菜种子,同时也积极引进文莱外资的农业投资资金,反向促进省内农业发展。另外,农机行业是文莱政府鼓励优先发展的十大“先驱工业”之一,根据湖南农机行业的优势,可考虑到文莱投资,利用文莱优惠的政策,谋划进入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农业国家的长远战略。
加强基础建设合作。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互联互通政策的出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给文莱的基础建设带来了机遇,也给中国企业带来更多商机。湖南省工程承包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业领域有一定的竞争力,可以与文莱本地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房屋、桥梁、道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文莱公路网络建设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公路建设是2007-2012年国家发展规划重点之一,总预算分配达4.12亿美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
推动旅游业方面的交流。湖南省和文莱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浓郁的文化底蕴、迥异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悠久的风景名胜形成互补,旅游合作前景广阔。
(1)文莱劳动力短缺,招募具备合格劳动技能的本地劳工有一定难度。外资企业如果招募本地员工,往往需要开展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如果引进外地劳工,则需事先向文莱劳工局申请工作签证。
(2)当地政府办事耗时较长,且宗教节假日较多。加上机构重叠,项目审批时间较长。
(3)文莱是伊斯兰国家,要注意处理好宗教性敏感问题,遵守宗教习俗,如投资食品加工等行业,必须得到宗教部的批准等等。
在文莱经商必须熟悉并适应当地特殊的贸易环境和文化背景,认识到文莱国内市场规模不大,经营商众多,且以华人为主。同时当地支付方式比较规范,对产品品质要求较高。
近年来,文莱建筑市场逐渐复苏,工程量逐年上升,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投标价格一降再降,利润空间有限。外国公司在普通建筑工程项目上优势不明显。文莱经济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和鼓励投资法规的制定,为中国企业开拓文莱工程市场提供了机遇。
中国在文莱劳务人员不多,劳务合作规模不大。
中国企业在文莱投资需注意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工会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等。
中国企业在文莱投资的求助办法包括寻求法律保护、寻求当地政府帮助以及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1)文莱中华友好协会
电话:00673-2225222
传真:00673-2221909
(2)文莱斯里巴加湾市中华总商会
电话:00673-2235494
传真:00673-2235492
(3)福建会馆
电话:00673-2229555
传真:00673-2229666
(4)恒逸(文莱)公司
电话:00673-2610210
(5)华为(文莱)公司
电话:00673-2422175
越南,全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是亚洲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越南中北部长期为中国领土,968年正式脱离中国独立建国,之后越南历经多个封建王朝并不断向南扩张,但历朝历代均为中国的藩属国。19世纪中叶后逐渐沦为法国殖民地。1945年八月革命以后,胡志明宣布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1976年改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1986年开始施行革新开放,2001年越共九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南共产党是该国唯一合法的执政党。越南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之一。截至2014年年中越南人口约为9254万,排名世界第14位。男性占50.2%,女性占49.8%。城市人口占33%,农村人口占67%。越南有54个民族,京族占总人口87%;少数民族有岱依族、泰族、芒族、高棉族、赫蒙族、侬族、华族等。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地理坐标为北纬8°10'~23°24',东经102°09'~109°30'之间,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壤,西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柬埔寨王国交界,东面和南面临南海。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南北长1600公里,东西最窄处为50公里。陆地面积329556平方公里。越南地形狭长,地势西高东低,境内四分之三为山地和高原。北部和西北部为高山和高原。东部沿海为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海拔3米左右。越南属东7时区,比格林尼治时间早7小时;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
越南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样。主要有近海油气、煤、铁、铝、锰、铬、锡、钛、磷等,其中煤、铁、铝储量较大。越南渔业资源丰富,有6845种海洋生物,其中鱼类2000余种、蟹类300余种、贝类300余种,虾类70余种。越南盛产大米、玉米、橡胶、椰子、胡椒、腰果、咖啡和水果等作物。森林面积约1000万公顷。
越南共有58个省(安江、北江、北件、薄辽、北宁、巴地头顿、槟椥、平定、平阳、平福、平顺、金瓯、高平、得乐、得农、奠边、同奈、同塔、嘉莱、河江、海阳、河南、河静、和平、后江、兴安、庆和、坚江、昆嵩、莱州、林同、谅山、老街、隆安、南定、乂安、宁平、宁顺、富寿、富安、广平、广南、广义、广宁、广治、朔庄、山罗、西宁、太平、太原、清化、承天顺化、前江、茶荣、宣光、永隆、永富、安沛)和5个直辖市(芹苴、岘港、海防、河内、胡志明市)。首都河内,位于红河三角洲平原中部,面积3344.7平方公里,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面积最大和人口第二大城市。胡志明市是全国最大城市,人口位全国之首,为全国商业和经济中心;海防是北方重要港口城市和第三大城市。
越南地处北回归线以南,高温多雨,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4℃左右,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2000毫米。北方分春、夏、秋、冬四季;南方雨旱两季分明,大部分地区5~10月为雨季,11月~次年4月为旱季。 越南气候属热带气候,整年雨量大、湿度高,北部受中国陆地气候的影响因此或多或少带有大陆性气候。东海对陆地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有巨大影响。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对越南领土有不同影响,因此越南不同地区有不同气候特点。越南气候随着季节、南北、东西的不同而变化的。由于深受东北季风的影响,越南年均温度低于亚洲同纬度一带各国的年均温度。
越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共有54个民族,根据越南1999年人口统计数据,越南前八大民族及所占人口比例如下:京族/越族,占比86.2% ;岱依族,占比1.9%;傣族,占比1.7% ;芒族,占比1.5% ;高棉族,占比1.4% ;华族,占比1.1% ;侬族,占比1.1%;苗族/赫蒙族,占比1.0%。 其余的46个民族,占比4.1% 。
根据Ethnologue(Lewis 2009:537)的记录,若不包含手语,越南境内共有105种语言。越南政府认定的54个民族分属于下面5个语系:“南亚语系”(Austro-Asiatic),“壮侗语系”(Daic)、“苗瑶语系”(Hmong-Mien; Miao-Yao)、“南岛语系”(Austronesian)和“汉藏语系”(Sino-Tibetan)。属于南亚语系的越南语被采用为全国性官方语言,用于教育体制及大众媒体。约90%的少数民族人口均可使用不同程度的越南语。
佛教占主导地位,信徒近1000万人,天主教信徒约550万人,高台教信徒超过240万人,和好教信徒约130万人,信善教信徒约100万人,回教信徒约6万人。
越南人崇尚儒家思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礼节,见面习惯打招呼或互致问候。称谓与问候很讲究,要在名字前加兄弟姐妹等尊称。不少越南人有染齿的习俗。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喜欢嚼槟榔,将牙齿染成黑色,认为这样可使牙齿坚固。越南人喜爱桃花,认为桃花鲜艳、美丽,是吉祥之花,能给人带来好运。越南人喜欢养狗,认为狗忠实、可靠,可看家护院。越南人忌讳三人合影、认为一根火柴或打火机连续给三人点烟不吉利;忌讳被人摸头顶;席地而坐时,忌别人把脚对着自己。入室做客,宜脱鞋,换上主人所备拖鞋。
农历新年: |
同中国农历新年一致 |
越南共产党成立日: |
2月3日(1930年) |
越南南方解放日: |
4月30日(1975年) |
越南国庆日: |
9月2日(1945年) |
胡志明诞辰日: |
5月19日(1890年) |
中央及地方新闻单位共450家。报社约150家,其余为行业小报。主要报刊有:《人民报》,越共中央机关报,1951年创刊,在国外设有3个分支机构,1998年5月开设电子版;《人民军队报》,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机关报;《大团结报》,祖国阵线中央机关报;《西贡解放报》(越文和中文版),越共胡志明市委机关报;《共产主义》月刊,越共中央政治理论刊物,1956年创刊,2001年设电子版;《全民国防》月刊。
越南主管贸易的部门是正贸部,设有36各司局和研究院,负责全国工业生产(包括机械、冶金、电力、能源、油气、矿产及食品、日用消费品等行业生产)、国内贸易、对外贸易、WTO事务、自由贸易区谈判等。
越南主要贸易法律法规包括《贸易法》、《民法》、《投资法》、《电子交易法》、《海关法》、《进出口税法》、《知识产权法》、《信息技术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企业法》、《会计法》、《统计法》等。外商在越南投资建立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建立贸易公司和分销机构等都有明确法律规定。
越南现行关税制度包括4种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东盟自由贸易区税率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普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高50%,适用于未与越南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国家的进口产品。原产于中国的商品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到2015年,除少量敏感产品外,将对95%以上的商品征收零关税。
【进口管理】根据加入WTO的承诺,越南逐步取消进口配额限制,基本按照市场原则管理。禁止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除工业用以外的易燃易爆物、毒品、有毒化学品、军事技术设备、麻醉剂、部分儿童玩具、规定禁止发行和散步的文化品、各类爆竹(交通运输部批准用于安全航海用途的除外)、烟草制品、二手消费品、二手通讯设备、右舵驾驶机动车、二手物资、低于30马力的二手内燃机、含有石棉的产品和材料、各类专用密码及各种密码软件等。
【出口管理】关于出口,越南主要采取出口禁令、出口关税、数量限制等措施进行管理。禁止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爆炸物和军事装备器材、毒品、有毒化学品、古玩、伐自国内天然林的圆木、锯材、来源为国内天然林的木材、木炭、野生动物和珍惜动物、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专用密码和密码软件等。
越南进出口商品检验疫工作根据不同商品种类由不同部门负责,食品和药品检验由卫生部负责,动植物和其他农产品检验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负责。
越南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是计划投资部,设有31个司局和研究院,主要负责对全国“计划和投资”的管理,为制定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管理政策提供综合参考,负责管理国内外投资,负责管理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牵头管理对官方发展援助的使用,负责管理部分项目的招投标、各个经济区、企业的成立和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及部分统计职责等。
越南设定了禁止投资项目、限制投资项目、特别鼓励投资项目和鼓励投资项目等四类投资级别。禁止投资领域包括:对国家安全、国防及公共利益有害的投资项目,对越南历史古迹、文化、传统、风俗有害的投资项目,对自然环境生态有害的投资项目,处理从国外输入的有毒废料投资项目,生产毒性化学品投资项目或使用国际条约禁止的毒素的投资项目。限制投资领域包括:越方属本领域专营单位,如乳制品生产与加工、植物油和蔗糖生产、木材加工等领域。越南政府限制合资方式投资的领域有电信网建设与经营,石油、稀有矿物开采与加工,加工区、工业区、高科技区基础设施开发与经营,交通运输(航空、铁路、海运、公交车),港口、机场建设(BOT、BTO、BT等投资方式另行规定),水泥、钢铁、炸药生产,林木种子及多年生经济作物的种植,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特别鼓励投资项目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的生产,高科技产品的生产,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机械制造,配套工业等;种、养及加工农林水产,制盐,培育新的植物和畜禽种子等;应用高科技、现代技术,保护生态环境;使用5000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体育和民族文化事业的项目;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经济区及由政府总理批准重要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鼓励投资领域包括:植树造林、封山再造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共运输、教育、培训、医疗、民族文化,生产经营进出口产品,远洋捕鱼业务、农林产品加工,科学工艺研究、科学服务、投资建设生产线、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生产传统手工艺品。
根据越南《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可选择投资领域、投资形式、融资渠道、投资地点和规模、投资伙伴及投资项目活动期限。外国投资者可登记注册经营一个或多个行业;根据法律规定成立企业;自主决定已登记的投资经营活动。投资形式包括: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以及外资并购等形式。
越南《投资法》第21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BCC、BOT、BTO及BT合同方式进行直接投资;越南政府总理第108/2009/ND-CP号决议和第24/2011/ND-CP补充决议对BOT、BTO及BT合同方式投资作明确规定:合作领域包括公路及公路桥梁、隧道;铁路、铁路桥梁、隧道;航空港、海港与河港;饮用水供应系统、排水系统、垃圾和污水回收处理系统;电站及输送电;国家医疗、教育、职业培训、文化体育及国家机关办公等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总理规定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方、特殊情况,如仅一家参与投标或项目急需短期内完成等特殊情况将由政府或各地方政府提请直接指定投资方。
为更有效地吸引外国投资,越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减少外国投资者的成本开支,提高外资企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简化外国投资者申请投资手续;对产品出口比例高、出口产品生产中使用越南原材料多和使用越南劳动力多的外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越南政府还鼓励外商对边远山区、经济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出口商品和需要多利用越南国内原材料的部门进行投资,对其实行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越南政府还规定外国组织和个人可以参加越南的证券交易,购买越南股份公司的股票。
越南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资源环境部,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国土地、环境保护、地质矿产、地图测绘、水资源、水文气象等工作。越南资源环保部于2015年6月30 日发布第35/2015/TT-BTNMT号公告,有关保护经济区、工业区、加工出口区及高科技园区环境规定,并规定自2015年8月17日起开始实施,新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1992年,中国与越南签署了《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5年,中国与越南签署了《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013年,中国与越南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成立协助中国企业在越南实施项目联合工作组的备忘录》。
计划投资部是越南负责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管理外资和外援、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职能的政府部门,其下属的投标管理司直接负责项目的招投标。越南建设部负责给予承包商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根据越南《投标法》规定,国际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分为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竞争性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限制性招标;非竞争性招标即指定标。
越南1987年出台首部《土地法》,1993年出台第二部《土地法》,1998年对第二部《土地法》进行修改和补充,2001年继续进行修改和补充,2003年颁布第三部《土地法》。越南现行土地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承认私人拥有土地所有权,但集体和个人可对国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国家统一管理土地,制定土地使用规章制度,规定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分为长期稳定使用和有期限使用两种情况。对于有期限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期限分为5年、20年、50年、70年、90年不等。土地使用者的基本权利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享有土地上的劳动成果、投资结果;享有国家对农用地采取保护、改造措施带来的利益;国家指导帮助改造农用地,增加地力;当自己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国家予以保护;对于侵犯自己合法使用权的行为可进行起诉、控告;在土地出让、转让、出租、再出租、继承、赠送、抵押、担保、投资以及国家收回土地时,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享有土地分配、租用形式上的选择权。
越南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为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部的知识产权局。2005年11月19日,越南国民大会制定了一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产权法》。这一事件是越南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进程的重大里程碑。知识产权法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2015年是中越建交65周年,两国关系呈现不断向好发展势头,特别是经贸合作硕果累累。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2014年越南也跃升为中国在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15前9个月,中越贸易额每个月的同比增速都超过10%,全年贸易额有望超过900亿美元。
中越双方贸易互补性很强,中国出口到越南的商品大到钢铁、水泥、化工产品,小到空调、彩电、手机都已被越南人民所熟知,越南生产的水果、大米、咖啡等也已深入到中国百姓日常生活当中。另一方面中国赴越投资项目明显增多,截至2015年9月20日,中国在越南的直接投资项目为1193个,协议总投资额为82.4亿美元,涵盖冶金、电力、机械、纺织等多个领域。金瓯氮肥厂、北江氮肥厂、海防电站等项目深受越南政府好评,为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帮助。中方还为越南在经贸、农业、交通、旅游等诸多领域培训了数千名技术人员,间接提升了越南人力资源水平。此外,2015年5月,越南在重庆设立首个贸易促进办公室,越来越多的越南企业选择进入中国,将优质的农产品出口中国。中国赴越旅游人数也在不断攀升,在还剑湖、下龙湾等景点,中国游客随处可见,2015前9个月,中国赴越旅游人数已达126万人次。
从自然资源来看,湖南历史悠久、物产丰饶,素有“有色金属之乡”、“鱼米之乡”、“非金属矿产之乡”、“旅游胜地”等美誉,这些资源优势既是湖南“走出去”发展的重要支撑力,也是湖南吸引众多海内外企业投资的基础。如中亚几个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必需品大部分依赖进口,这为湖南农产品、工程机械等优势资源拓展市场提供了空间,在开展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做到资源优势互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提高湖南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如湖南拥有符合清真食品标准的丰富的益阳黑茶资源,符合标准的茶叶企业 600 多家,在全球 20 亿清真产品消费者的市场当中,湖南完全可以借助与中亚伊斯兰国家搭建的清真产品合作销售平台销售,其市场前景是十分可观的。
从产业上讲,近年来,湖南注重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形成了基础扎实且完备的产业体系,建设了一批产业集聚集群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含经开区、高开区),涌现了一批年产值过千亿元的支柱产业,如形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型材料、钢铁冶炼、有色加工、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一大批优势产业,其中有的产业属世界领先,如轨道交通动力设备制造和杂交水稻产业;有的国内领先,如工程机械制造等。此外,传统特色产业如化工、冶金、花炮、食品、烟草等产业也正在升级提质,在与东盟国家、中亚国家的经贸合作过程中,湖南的产业优势十分明显,也成为支撑着整个湖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基础。
越南虽然是东盟中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但是并不意味着该国在任何产业上均不具备比较优势。恰恰相反,由于该国劳动力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使得该国在纺织、服装、皮革制品、木材加工、食品加工、蔬菜水果类产品上具备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皮革制品业的比较优势非常明显。此外,该国服装行业的出口能力也极强。
此外,越南矿产资源丰富,迄今为止探明各种矿床和矿产地5500多处,矿产总数达70余种。北方地区主要有煤、铁、铬、钛、铜、铝、锡、铅、锌、金、铀、稀土及磷矿;南部及其海域蕴藏有数量可观的油气区和多种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主要包括红土型铝土矿、稀土和磷灰石等。另外,越南矿产资源具有四大特点:矿床分布面广、矿带集中、大中型矿床比例大、富矿和易选矿比例高。这些都是越南矿产资源的天然优势。
越南和湖南省在资源及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加强两地经贸合作有利于双方经济共同发展。越南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样。主要有煤、铁、铝、钛、锰、铬、锡、磷等。其中煤、铁、铝、磷等储量较大,分别为65亿吨、13亿吨、60亿吨和15亿吨。目前湖南省省内资源生产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之下,越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由于技术等问题而开发力度不足,双方合作有利于帮助越南开发国内资源和缓解湖南省资源瓶颈压力。从产业结构上来看,越南是传统农业国,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主要有原油、天然橡胶和煤炭等资源性产品,其国内工业基础相对薄弱,铁路、公路、电力、新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仍需依靠外力协助;而湖南省工业领域相对发达,在铁路、公路、电力、重工等方面均有位居全国前列的优势品牌,越南与湖南省合作有利于双方产业结构的合理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
湖南虽然为内陆省,却是沿海的腹地,内陆的前沿。湖南北部属长江流域,是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部毗邻广东,是地理上最接近粤港的内陆省区,湖南可接受广东和浦东的双重辐射。因此,湖南省的出口贸易在全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与国内沿海地区相比,湖南的出口贸易还是相当落后。外贸出口层次较低、规模较小,贸易方式单一的格局没有取得突破和改变,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出口主体不强,产品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不高、市场开拓能力较低仍然是困扰湖南外贸发展的主要障碍。
据2014年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公布的《国家风险参考报告》,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四个维度综合来看,越南局势整体稳定,社会安全状况良好,经济稳定性继续增强,商业和法律环境有所改善。然而,在今年来革新开放过程中,越南国内社会矛盾有所激化,在外部势力的推波助澜下,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对国内局势造成一定冲击。根据该报告风险参考评级,越南的国家风险参考评级为8(8/9)级,未来风险展望为稳定。
近年来,中越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越南整体政治经济局势保持稳定,但越南民粹主义抬头,国内外反政府势力参杂其中,反华有向常态化的方向发展,给中越两国关系造成较大困难。湖南省在与越南发展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应时刻留意越南对华政策,防范出现反华事件;密切跟踪越南国内政治局势,及时预判政治风险;关注越南政府改革进程,认真评估对其经济的影响。
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崛起规划的重要省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拥有以上产业优势,湖南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湖南省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7048.5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8.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481.9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1417.8亿元,增长1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287元,增长8.7%。
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6∶46.2∶42.2,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9.7%,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0%,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3%、47.5%和47.2%。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8%。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5896.3亿元,增长10.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11555.9亿元,同比增长10.5%;湘南地区生产总值5568.1亿元,增长10.2%;大湘西地区生产总值4520.6亿元,增长8.3%;洞庭湖地区生产总值6436.7亿元,增长10.1%。
当前,世界经济温和复苏,但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机遇和挑战并存。湖南要充分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新机遇,努力培育制造业新的竞争优势,促进对外合作平稳健康发展。
(1)加快改革创新,增强制造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驱动力。湖南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强联动,逐一破解制约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要加强平台建设,夯实支撑力。目前,湖南已建成郴州有色金属进口交易加工平台、岳阳城陵矶进口汽车指定口岸平台、益阳首饰加工平台等9大外贸平台,但涉及的行业和地域有限,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要继续加强综合保税区和“无水港”、“临空港”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抓好跨境电商等平台的申报和推进。充分利用一些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拓宽境内外合作范围和领域。
(2)拓展制造业的国际市场,提升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湖南应在加强与欧美等传统出口市场联系的同时,努力开拓东盟、南非、拉美等新兴市场,实现新兴市场和传统市场的双轮驱动。借助推介会、洽谈会、设立驻外代表处等方式实地推介湖南制造业产品和企业。
(3)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下阶段,湖南要抓好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围绕交通、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制造业产品,积极谋划和开辟新的合作区域。同时,面对市场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以及转方式、调结构的根本要求,在保证一定投资强度和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优化工业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要结合湖南实际,注重引导投资向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领域倾斜转移。切实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力度,推动工业产业结构向中高端延伸发展,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4)加强对出口商品的高新技术支持,提高出口产品的高附加值。湖南省主要出口商品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生猪、冷冻猪肉、烟花爆竹、服装、纺织品,这些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应加强对机电、服装和纺织等行业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
(5)推进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深入实施。发挥湖南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突出重点、有序发展”,引导和支持省内各类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推进产品出口向产业出国发展转移。在政策方面:一方面,重点支持企业加大境外矿产资源、装备制造业、农业等领域投资合作力度,参与重大资源能源开发项目合作,建设境外资源能源合作基地,拓宽湖南重要资源能源供应渠道。另一方面,推进优势产业转移。重点支持农业、新型建筑材料、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以及钢铁、有色、平板玻璃产能富裕行业和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促进湖南优势产业和易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产品生产有序向境外转移。
7.3.6 湖南省与越南市场对接方式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轨道交通 |
中铁五局 |
湘潭电机、中铁桥梁 |
以电力机车出口带动轨道交通总承包工程 |
公路建设 |
湖南路桥 |
泰富重工、中建五局 |
关注越南公路建设,推动企业联合开拓越南基础设施施工市场 |
水电站设备成套供货 |
中国电建集团 |
湘电集团、五凌电力、水电八局、 |
协助越南建设各大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项目 |
工程机械 |
三一重工 |
山河智能、中联重科、泰富重工 |
开发越南工程机械市场,从出口向产业投资发展 |
电力设备 |
特变电工 |
中南院、电力院、湘电集团、华自科技 |
通过电力总承包或者电力投资带动电力成套设备出口 |
矿产开发 |
中冶长天 |
湖南有色、衡阳钢管 |
鼓励企业开拓新市场,从勘探设计向矿业投资发展,带动钢管出口 |
越南地处中南半岛东部,位于重要的国际交通线上,有3200多公里长的海岸线。越南海港较多,陆路直达中南半岛其他国家,交通相当便捷,国际航线直通世界上57个国家和地区的首都或城市。越南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水等能源资源和铁、铜、铝钒土等矿产资源都十分丰富。投资商在投资优惠的领域和地区投资,可根据土地法和税法的规定,减免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随着两国政治关系的推动,中越两国的市场经济在众多领域得到快速全面的发展。据越南统计,贸易额2014年已经上升到580亿美元。中国一直是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在东盟各国中,越南对华贸易额从原来位居第五,上升到位居第二,仅此于马来西亚。2014年,中国在越南的投资项目达到1082个,注册投资额约为80亿美元。目前,越南的企业也开始在中国出现,已经有13个项目,注册资金达到1600万美元。在工程投标承包方面,中国仍旧是越南大工程项目承包商,项目中标比例很高。
(1)中越关系的影响。中越关系不断改善与发展的同时,两国间的一些长期存在的障碍并没有彻底消除,跨国投资受政治关系的影响非常明显。出于投资安全的考虑,中越关系的这些不稳定因素,始终是中国企业投资越南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风险。中越关系的主要障碍,也是未来有可能产生冲突的风险因素,集中在南沙、西沙诸岛屿及相关海域的归属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问题上。这些问题对双边关系产生影响。2014年,中国企业在越南遭遇大规模打砸抢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给中国企业投资越南带来阴影。
(2)政府违约风险。越南的法制仍然不健全,由于很多投资法规的制定没有先例可循,一些法规的出台属于试验性质,是否延续只能视实际施行的结果而定,日后极有可能会修订、变更或废除。这些法规频繁修改导致一些政策缺乏连续性,甚至出现前后相互矛盾的情况,极易导致政府违约情况的发生。
(3)越南的腐败现象一直较为严重。这一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进行商贸活动的重大障碍,对越南的投资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除了一些官员的腐败问题外,越南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低、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等问题也对投资产生了直接影响。
(4)贸易和投资壁垒。目前越南的投资壁垒仍然十分普遍,如投资准入方面,越南政府对部分领域实行完全封闭,禁止外国投资,在部分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等领域的外国投资,越南只允许以合资方式进行合作。在投资程序方面,越南的投资审批程序仍然严格、费时,人为操作的因素多。而且相关政策经常发生变化,“朝令夕改”的现象时有发生,让企业措手不及。中国企业应当了解越南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投资不受进出口限制的产业,最好选择越南政府鼓励的项目进行投资。
(1)进行调查研究和市场考察,避免盲目投资。
(2)充分了解越南吸收外资的法规政策和投资环境。
(3)尽量以独资方式投资设厂,如与越方以合资方式设厂,应对越方合作伙伴进行深入了解,寻求信誉好的合作伙伴。
(4)加强投资风险防范,按规定办理国内外投资报批许可手续。
(5)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外语好(越语或英语)的业务人员赴越开展工作。
(6)注意处理好与合作方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注意内部协调。
(7)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
(8)搞好生产经营管理,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
(9)保持与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参处)的联系,定期向经商参处汇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使馆报告。
(1)要坚决贯彻“以质取胜”战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一些中国企业对越南出口忽略质量要求,既影响中国商品在越南市场形象,加深越南消费者对中国商品的偏见,又经常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近年来,越南经济水平迅速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很快,中国企业必须严把商品质量关,且重视外观款式,才能适应市场需求,并维护中国商品在越南市场声誉。
(2)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加强风险管理,防止遭受损失。越南现有国营企业1500多家,私营企业超过20万多家,外资企业4000多家,其中国营企业主要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越南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在各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实力相对较强,资金较有保障,与其合作风险相对较小;越南私营企业数量很多,信誉不一,虽经营方式灵活、决策快,但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甚至有个别企业在与中国企业合作过程中有恶性欺诈行为,中国企业在合作中应注意甄别,降低风险。
(3)要规范操作,严把贸易流程各环节 商谈合同应严谨,特别对于质量、运输、交货、结算、争议等条款要认真商谈,仔细审核,避免漏洞。建议采取信用证结算方式,可选择越南外贸银行(Bank For Foreign Trade)、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Bank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投资发展银行(Bank of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或工商银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Vietnam)等信誉较好的银行作为开证行,特别应该注意防止对方在信用证条款中加入与国际惯例不符的条款。另外,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在商品质量、运输交货、制单等环节务必严谨,防止被钻空子,造成经济损失。
要抓住市场机遇 近年来,越南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电力、化肥、水泥、通信等领域的建设,工程承包市场潜力较大。经过多年努力,中国企业在越南工程承包市场正逐步打开局面。中国工程技术和成套设备渐为越方所认可和接受,特别是在水电、火电、通信、水泥、化肥等领域有较强竞争优势。
要实行本地化经营 越南劳动力市场巨大,劳动力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劳动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成本相对便宜。今后,中国企业在越南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的重点在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上,应多雇佣当地人员,实行本地化经营。
(1)通过正规中介进行 因两国地理位置相邻,往来便利,一些非常中介利用收费较低之便,私自开展对越南劳务输出业务,易发生问题,对劳务人员造成损失。根据商务部、外交部等相关部委规定,只有获得外派劳务人员资格的公司才可对外派出劳务。
(2)在当地办理劳动许可证 越南法律规定,在越南工作3个月以上的外国劳务人员都须办理劳动许可证。办理许可证时,需提供省级以上或国家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技术能力证明等文件。整套手续办下来约2个月时间(含国内公证和认证时间)。
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需注意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工会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等。
国会是越南最高权力机关,内设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办公厅及各个专业委员会,享有立法权、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国家最高监督权。在行使国家经济事务职权方面,有权决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金融政策、财政预算及分配、审批国家财政总决算及规定、修订或取消税赋。国会下设省(直辖市)、市、县、城(乡)镇各层级人民议会,落实上一级国会(或人民议会)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当地政府相关工作;政府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府领导和各部部长由国会选举产生,受国会监督,对国会负责。现设有总理1名、副总理5名,分管2名业务部委,负责制定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宏观经济及行业总体规划。中央在经济领域方面的权限除涉及有关国家安全领域、能源、矿产资源等领域外其它均下放地方,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统一领导。原则上,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负责;下级业务司局对上级业务部门负责,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在执行重要经济事务权限时有责任向上级领导部门进行通报或征求意见。
由于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仍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规模,企业希望通过对越南国会或地方议会施加影响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求不大,因此接触甚少。目前,在越南中资企业主要通过经商处及商会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接洽和沟通,如越南中国商会(河内)与越南计划投资部、越南工贸部、越南工商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企业在越南投资经营遇到不公正待遇的共性问题都集中通过商会反映;对于非歧视性个别案例,商会指导和协助企业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在越南中资企业需关注越南政府和国会的换届选举、政治和经济政策走向以及国会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了解越南政府各部门和国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以及他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遇到实际问题做到关注形势,结合考虑,有的放矢。
(1)知法。要全面了解越南《劳动法》 ,熟悉当地工会的发展状况、 制度规章和运行模式。
(2)守法。要严格遵守越南在雇佣、解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依法与越南员工签订雇佣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和补贴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解除雇佣合同要按《劳动法》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解聘补偿金。
(3)知情。要认真了解企业所在地工会的组织发展情况,掌握工会组织活动特点,做到知己知彼。
(4)沟通。日常生产经营中要与工会组织保持必要的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必要的疏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和谐。要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邀请工会成员参与企业管理,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激发并保护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
越南民众对中国投资持普遍持欢迎态度,少数人用有色眼镜看待甚至排斥中国对越南投资。为消除误解,中资企业在当地投资过程中需注意:
(1)了解当地文化。要了解当地文化并学习当地语言,并了解与之相随的文化禁忌和文化敏感问题,积极融入当地社会。
(2)实现人才本地化。适当聘用当地人员参与企业管理,促进当地就业,促进中国企业发展,并借助他们向当地居民传递中国文化。
(3)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当地民生。多参加或组织在当地的慈善活动,如逢年过节多关心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力所能及地资助当地教育事业,关心儿童成长。慈善活动多注意建桥、修路、立碑留名,培养当地 居民对中国企业的信任和情感。
要了解当地文化并学习当地语言,了解与之相随的文化禁忌和文化敏感问题,尊重当地民族自尊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重回馈当地社会,这是和谐融入当地社会的关键因素。
越南日益重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中资企业在越南投资合作,要依法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要了解越南环保法规和环保标准,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其他环保影响,要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选好解决方案。
中资企业在越南开展经贸合作,不仅要努力发展业务,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1)要关注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其中,劳工问题不仅涉及工薪待遇问题,还包括工作环境、加班时限等;环境问题包括工业生产造成的环境问题,也包括开发资源引起的生态问题。
(2)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基础管理,尤其是在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中资企业,一定要做好防范,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要知法守法,不做违反当地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情,对民族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负责,对中越两国的长期友好关系负责。
(4)关注社会民生,积极参与当地慈善活动,包括捐资修路建桥、为贫困户修建“情义屋”、提供奖学金、向灾区募捐等,争取当地民众认可和政府支持。
媒体在现代生活中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有着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媒体不仅广泛传播知识和信息,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媒体舆论还成为公众对现实作出反应和抉择的主要依据,影响公共决策,发挥正、负两个方面的作用。中国企业在越南应懂得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1)应建立正常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企业在重大并购、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特别是遭遇不公正的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做好预案,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必要时可通过公关咨询公司向媒体散发主导性消息,引导当地媒体进行对本企业有利的宣传。
(2)可定期向媒体开放,欢迎媒体到企业参观采访,了解企业真实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宣传和监督。为提高中国企业公众形象,不要拒绝媒体,更不能对记者无礼,而是要平等、信任、尊重、真诚、坦荡地面对媒体,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案例: 2014年1月底,越南媒体炒作中国工商钳子洞内分行建议在中越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一事。工行河内分行在了解情况后,联系越南工商会,请协助解决。越南工商会找到该记者,通过客观报道,使事情得到了较好解决。
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越南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搜查某些地点,是越南执法人员的职责,中国企业相关人员应学会与这些执法人员打交道,积极配合他们执行公务。
(1)要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的管理制度,要对员工进行普法教育,让员工了解在越南工作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和应对措施,做到知法守法。
(2)中方人员出门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和临时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清单等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遇到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件,要礼貌出 示自己的证件,回答警察问题。如果忘记携带证件也不必慌张,要说明身份并尽快与企业联系。
(3)遇到执法人员检查公司或住所,应要求其出示证件和搜查证明,并及时报告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遇有证件或财物被执法人员没收的情况, 应要求执法人员保护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出具没收证件或财物的清单作为证据,并记下执法人员的警号和车号,交罚款时应向执法人员索要罚款单。
(4)遇到执法人员对中方人员或中资企业不公正待遇时,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更不能触犯法律,而要理性应对,做到有礼、有利、有节,可通过律师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中国驻越南使馆报告,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优秀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朵鲜花,不可避免地会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走进越南。越南大部分民众对中国书法、太极拳等传统文化非常感兴趣。中国在越投资企业可以利用中国传统节假日、越南传统节假日和公司年会,举办书法、太极拳等表演活动。
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的求助办法包括寻求法律保护、寻求当地政府帮助以及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在越南,中资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越南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案件由所在省(市)普通法院的经济庭负责审理。企业还可以通过调解庭和仲裁庭或越南工商会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经济纠纷。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中资企业可聘请当地律师处理相关事务。在越南,较有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和愿意为中资企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请查询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参处网站。网址:vn.mofcom.gov.cn
中资企业在越南进行投资合作过程中,应与当地政府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越南主管外商投资合作的中央级政府部门为工贸部(网址:www.moit.gov.vn)和计划投资部(网址: www.mp i.gov.vn),省级工贸厅和计划投资厅。
当中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越南受到侵害时,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越南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越南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以保护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中资企业在进入越南市场前,应征求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商参处意见;投资注册后,应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参处报到备案;平时应保持与经商参处的联系;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并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1)建立应急预案。中资企业到越南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上保险等。
(2)采取应急措施。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拔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上报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3)与当地公安部门保持沟通。为保障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应与当地公安部门保持经常性沟通。
当地紧急电话:警匪 113、火警114、急救115、查号台1080。
中资企业在越南开展经贸合作,遇到困难还可向越南中国商会及各分会求助。目前,约有 4000名中国留学生和进修生在越南学习。如遇语言不通等困难,可经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文化处或越南中国商会介绍,请在越中国留学人员提供翻译协助。
(1)外交部
地址:SO 1,TON THAT DAM,HN
电话:0084-437992000
传真:0084-438231872
网址:www.mofa.gov.vn
(2)司法部
地址:SO 58-60 TRAN PHU,HN
电话:0084-437336213
传真:0084-438431431
网址:www.moj.gov.vn
(3)财政部
地址:SO 28 TRAN HUNG DAO,HN
电话:0084-422202828
传真:0084-422208010
网址:www.mof.gov.vn
(4)工贸部
地址:SO 54 HAI BA TRUNG,HN
电话:0084-422202101
传真:0084-422202525
网址:www.moit.gov.vn
(5)劳动伤兵社会部
地址:SO 12,NGO QUYEN,HN
电话:0084-438269557
传真:0084-438248036
网址:www.molisa.gov.vn
(6)交通运输部
地址:SO 80,TRAN HUNG DAO,HN
电话:0084-439424015
传真:0084-439423291
网址:www.mt.gov.vn
(7)建设部
地址:SO 37,LE DAI HANH,HN
电话:0084-439740112
传真:0084-439762153
网址:www.xaydung.gov.vn
(8)通信与传媒部
地址:SO 18,NGUYEN DU,HN
电话:0084-439435602
传真:0084-438263477
网址:www.mic.gov.vn
(9)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地址:SO 2,NGOC HA,HN
电话:0084-434592999
传真:0084-434592888
网址:www.agroviet.gov.vn
(10)计划投资部
地址:SO 2,HOANG VAN THU,HN
电话:0084-408043026/08043358
传真:0084-438230202
网址:www.mpi.gov.vn
(11)卫生部
地址:SO 138A,GIANG VO,HN
电话:0084-432732273
传真:0084-438464051
网址:www.moh.gov.vn
(12)科学技术部
地址:SO 39,TRAN HUNG DAO,HN
电话:0084-439437056
传真:0084-439439733
网址:www.most.gov.vn
(13)资源与环境部
地址:SO 83,NGUYEN CHI THANH,HN
电话:0084-438343005
传真:0084-438359221
网址:www.monre.gov.vn
(14)越南国家银行
地址:SO 47-49,LY THAI TO,HN
电话:0084-438254845
传真:0084-439349569
网址:www.sbv.gov.vn
(15)越南政府办公厅
地址:SO 1,HOANG HOA THAM,HN
电话:0084-408043100/08043569
传真:0084-408044130
网址:vpcp.chinhphu.vn
老挝全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1975年12月2日成立,1997年7月正式加入东盟,2013年2月2日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680万(2014年)。老挝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唯一政党。
老挝是中南半岛北部唯一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接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连泰国。湄公河流经1900多公里。首都万象市属于东7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个小时。
老挝矿产资源主要有金、铜、锡、铅、钾、铁、石膏、煤、盐等矿藏。迄今得到少量开采的有锡、石膏、钾盐、煤等。水力资源丰富。森林面积约170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约为50%,产柚木、酸枝、花梨木等名贵木材。主要农产品有稻米、玉米、木薯、红薯、豆类、咖啡、橡胶、烟叶、花生、水果等,咖啡出口量较大。
老挝全国共有17个省,1个直辖市。老挝大致上可以分为上寮、中寮和下寮三大区。首都万象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研中心,其他主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包括位于老挝北部的古都琅勃拉邦市、中部的沙湾拿吉市以及老挝南部占巴塞省的巴色市。
老挝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终年湿热,季节性气温变化不大,全年没有春、夏、秋、冬之分,只有雨、旱两个季节。5月至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约26℃,年降水量1250-3750毫米。
老挝有49个民族,大致划分为老泰语族(约占全国人口的60%)、孟高棉语族、汉藏语族和苗瑶语族四大语族。
官方语言为老挝语,英语正逐步普及,部分人会法语。资格较老的政府官员多会说俄语或越南语,近年来随着中老两国经贸合作不断加强,老挝国内出现了学习汉语的热潮。
老挝国民大多信奉小乘佛教,主要的禁忌也与佛教有关。忌讳亵渎佛像,人们不能随意用手去触摸佛像,更不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佛像,也不能对佛像随意评论。老挝人的佛教徒也吃一些肉,僧侣每天只吃两餐,过午不食。
在老挝,人们认为头是最神圣的部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摸,不能用脚对着人或用脚开门或移动东西。
老挝人日常的饮食以糯米饭为主,用餐时一般不使用刀叉和筷子,而是习惯用手抓饭。
到老挝洽谈商务、从事贸易活动的最佳时间是旱季。
老挝人在收受礼品上没有什么禁忌。
老挝的重要节日有:老挝人民军成立日,1月20日(1949年开始);老挝人民革命党成立日,3月22日(1955年开始);老挝新年(亦称“宋干节”或“泼水节”),每年公历4月13日开始;独立日,10月12日(1945年开始);塔銮节,公历11月;国庆节,12月2日(1975年开始)。
全国有各种报刊约20种。《人民报》为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机关报,创刊于1950年8月13日,用老挝文出版。其他还有《新万象报》、《人民军报》等。外语报有英文报《VIENTIANETIMES》和法文报《LE RENOVATEUR》。
巴特寮通讯社于1968年1月成立,是国营通讯社。出版老挝文《巴特寮》日报(1999年12月2日创刊)及英、法文《KPL新闻》。
老挝国家广播电台设在万象,用老挝语广播,对外用越、柬、法、英、泰语广播。此外,还有老挝人民军广播电台和14个省级广播电台。
老挝国家电视台建于1983年12月,共三套节目。每天播放节目18小时左右。
老挝贸易主管部门为老挝工业与贸易部(下设省市工业与贸易厅、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发展与各国、地区及世界的经济贸易联系与合作,管理进出口、边贸及过境贸易,管理市场、商品及价格,对商会或经济咨询机构进行指导以及企业与产品原产地证明管理等。
老挝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促进管理法》、《关税法》、《企业法》、《进出口管理令》、《进口关税统一与税率制度商品目录条例》等。
老挝政府于1994年12月颁布实施《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条令》,2005年5月颁布实施《关税法》及2001年10月颁布实施《商品进出口管理法令》等法律法规,对海关管理做了系列规定。其中《关税法》对进出口商品限制、禁止种类、报关、纳税、仓储、提货、出关、关税文件管理及报关复核等作了相关规定。
老挝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除少数商品受禁止和许可证限制外,其余商品均可进出口。
老挝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要求,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工贸部、计划投资部、政府办公厅分别对老挝投资的一般投资、特许经营投资和经济特区投资负责。
除危及国家稳定,严重影响环境、人民身体健康和民族文化的行业和领域外,老挝政府鼓励外国公司及个人对各行业各领域投资并出台了《老挝鼓励外国投资法》。
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联合经营”、与老挝投资者成立“混合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等3种方式到老挝投资。
老挝开展BOT的行业主要有水电、矿产、地产等,特许经营年限水电行业一般为25年,矿产业为30年。在老挝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中国、越南、泰国。中资企业在老挝建成的以BOT形式开发的水电站有南立1-2水电站(装机10万千瓦)和南俄5水电站(装机12万千瓦)。
老挝对外国投资给予税收、制度、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及便利方面的优惠政策。
老挝鼓励外国投资的行业:
(1)出口商品生产;
(2)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
(3)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
(4)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高、医疗保健;
(5)基础设施建设;
(6)重要工业原料及设备生产;
(7)旅游及过境服务。
老挝吸引外资较多的省(市)有万象市、万象省、甘蒙省、沙湾拿吉省等,琅勃拉邦省、乌多姆塞省、华潘省、波利坎赛省、沙拉湾省、阿速坡省、占巴色省等也有较大潜力吸引外资,主要引资行业有农业、农产品加工、贸易、能源、矿产、旅游业等。
2011年底,老挝政府颁布《2011年至2020年在老挝开发经济特区和专业经济区战略规划》,规划到2015年建立14个经济特区和专业经济区。
老挝环保管理部门包括自然资源环境部、部派驻处、省、直辖市自然资源环境厅、县、和村委会等5级机构。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法》(1999年4月颁布实施,2013年3月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令》、《水和水资源法》、《水和水资源法实施令》等。
老挝环保法规定,个人或组织在实施项目中必须负责预防和控制水、土地、空气、垃圾、有毒化学物品、辐射性物品、振动、声音、光线、颜色和气味等污染;禁止随意向沟渠、水源等倾倒、排放超标污水和废水;禁止排放超出空气质量指标的烟雾、气体、气味、有毒性化学品和尘土;生产、进口、使用、运输、储藏和处理有毒化学物品或辐射性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随意倒放垃圾,必须在扔弃、燃烧、埋藏或销毁前进行划定或区分垃圾倒放区域;禁止进口、运输、移动危险物品通过老挝水源区、境内或领空。
个人或组织违反环保法的,情节较轻者处以教育、罚金;情节重者可按相关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进行处罚。
2010年2月16日老挝对《环境评价条例》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严格了环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制度。
中国与老挝于1988年12月签署了《中老贸易协定》、《中老边境贸易的换文》。
中国与老挝于1999年1月签署了《中老避免双重税协定》。
中国与老挝还签署了《中老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3年1月)、《中老汽车运输协定》(1993年12月)、《中老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1994年11月)、《中老旅游合作协定》(1996年10月)、《中老关于成立两国经贸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定》(1997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2000年4月)等协定,在投资、旅游、运输等方面规定了相关保护政策。
其他相关保护政策还包括:《中老领事条约》(1989年10月)、《中老民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9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2月)等协定。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老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老挝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项目,外国自然人需在老挝注册公司或以外国公司的名义方能在老挝承揽工程。
按老挝法律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老挝承包工程需获得许可。
老挝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外国承包商在老挝承揽工程项目的领域。
老挝工程建设除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项目及部分国家投资项目实行严格招标制度外,其他项目一般采用议标形式。
老挝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地产市场的交易仅为土地使用权交易。
老挝《土地法》对本国人与外国人在土地使用形式上做了区分。本国个人、家庭及组织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而外国人、无国籍人仅仅享有土地租赁权。
老挝政府于1995年颁布实施《商标令》,2008年1月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法》。
老挝《知识产权法》规定,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章的行为,受法律制裁。
1990年12月,中国与老挝关系全面实现正常化。2009年9月19日,中老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下,中老双边贸易合作前景巨大。
在贸易方面,据海关数据统计,2013年1~12月,中国与老挝双边贸易总额达27.43亿美元,较2012年同期大幅增长59.4%,占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贸易总额的0.6%,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九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自老挝进口10.22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30.3%;对老挝出口17.22亿美元,同比激增83.9%。2013年,中国对老挝贸易呈现顺差,顺差额为5亿美元。从产品结构来看,2013年1-12月,中国自老挝进口的前五位产品有木制品,矿砂、矿渣及矿灰,橡胶,铜及其制品,谷物,累计进口总额达9.87亿美元,较2012年同期大幅增长30.4%,占中国自老挝进口产品总额的96.6%。其中,以进口木制品最多,进口额达4.35亿美元,同比激增85.1%;其次是矿砂、矿渣及矿灰,进口额达3.60亿美元,同比增长1.6%;再者是橡胶,进口0.80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49.9%;铜及其制品位居第四,进口0.78亿美元,同比下降15.2%;对谷物进口最少,进口额为0.33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54%。同期,中国对老挝出口的前五位产品是车辆及其零件,钢铁制品,机械,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电子,累计出口总额达14.93亿美元,较2012年同期激增132.4%,占中国对老挝出口产品总额的86.7%。其中,电子是第一大出口产品,出口额达6.91亿美元,同比激增357.4%;其次是机械,出口5.07亿美元,同比激增116%;再者是车辆及其零件,出口1.36亿美元,同比下降0.5%;钢铁制品位居第四,出口1.18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34.1%;对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出口最少,出口额为0.41亿美元,同比增长28.7%。
2014年1-12月,中国与老挝双边贸易总额达38.18亿美元,较2013年同期大幅增长39.2%,占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贸易总额的0.8%,是中国在东盟的第9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自老挝进口17.86亿美元,同比激增74.8%;对老挝出口2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8%。从产品结构来看,2014年1~12月,中国自老挝进口的前5位产品有木制品、矿砂、铜及其制品、橡胶和谷物,累计进口总额达16.89亿美元,占中国自老挝进口产品总额的81.8%。其中,以进口木制品最多,进口额达10.29亿美元,同比激增136.7%;其次是矿砂,进口额达4.52亿美元,同比增长25.5%;再者是铜及其制品,进口0.85亿美元,同比增长8.5%;橡胶位居第四,进口0.78亿美元,同比下降2.4%;对谷物进口最少,进口额为0.44亿美元,同比增长33.8%。同期,中国对老挝出口的前5位产品是电子、机械、车辆及其零件、钢铁制品和化肥,累计出口总额达16.26亿美元,占中国对老挝出口产品总额的71.7%。其中,电子是第一大出口产品,出口额达8.16亿美元,同比增长18.1%;其次是机械,出口4.91亿美元,同比下降3.1%;再者是车辆及其零件,出口1.58亿美元,同比增长16.7%;钢铁制品位居第四,出口1.29亿美元,同比增长9.1%;对化肥出口最少,出口额为0.31亿美元,同比激增83.7%。(南博网)
在投资方面,据老方统计,截至2013年,中资企业在老挝投资项目815个,投资额50.85亿元,在外国来老挝投资国家中排名第1位。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当年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流量7.81亿美元。截至2013年末,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存量27.71亿美元。2014年当年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流量10.27亿美元。截至2014年末,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存量44.91亿美元。
在承包工劳务方面,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国企业在老挝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00份,新签合同额29.2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9.69亿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1516人,年末在老挝劳务人员12576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老挝-越南成品油管道项目、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老挝甘蒙空港经济区总承包项目、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老挝通信卫星项目等。2014年中国企业在老挝新签承包工程合同94份,新签合同额36.9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3.28亿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1717人,年末在老挝劳务人员14815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老挝瓮安深水港码头经济区总承包项目,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承建老挝500KV输变电项目(川圹-纳塞通段),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承建老挝500KV输变电项目(桑怒-丰沙湾段)等。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介绍,截至2014年6月,经商务部门核准在老挝开展境外投资的湖南企业共有134家,合同投资额累计5.43亿美元。主要投资行业为矿产资源开发、电器机械设备制造、对外贸易、农林牧渔等。老挝计划投资部部长助理阿中•老毛表示,湖南企业家在老挝的投资额在中国各省区中排名前列,他们是老挝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股重要力量。据了解,目前在老挝工作或投资的湖南人不低于30万。老挝中国商会湖南分会目前已拥有会员企业800余家,包括大部分在老投资兴业的湖南籍企业和商户,年进出口贸易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老挝的重点/特色产业包括农业、电力行业、采矿业和旅游业。
2014年,老挝农林领域保持稳定增长。全国耕地面积98.1万公顷,实际种植面积95.8万公顷,稻谷产量400万吨。其他作物中,甜玉米种植面积27.1万公顷,产量25.6万吨;薯类2.1万公顷,产量25.9万吨;蔬菜15.4万公顷,产量136.3万吨;水果4.1万公顷,产量75.8万吨;咖啡8.4万公顷,产量9.8万吨;橡胶27.1万公顷,进入割胶期2.9万公顷,产胶量5万吨。养殖行业增长势头稳定,全年涨幅约2%。
老挝全国1兆瓦以上电站25座,总装机324.4万千瓦,2014年全年发电154.69亿度,同比增长10.44%,出口电力124.74亿度,占发电总量的81%,收入约6.1亿美元。
老挝计划投资部信息显示,老挝全国获批的矿产类投资项目达到470个,项目特许经营面积36323.64平方公里,总投资额59亿美元。2011-2015年5年间,能源矿产业生产总值达943423.9亿记谱(约合117.9亿美元),与2006-2010年相比增长9.2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出口矿产品84.6亿美元。受国际市场金、铜等价格下跌影响,2014财年老挝矿产产值13.14万亿基普,约合16.39亿美元,同比下降8.76%。
老挝琅勃拉邦市、巴色瓦普寺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册,著名景点还有万象塔銮、玉佛寺,占巴塞孔埠瀑布、琅勃拉邦光西瀑布等。革新开放以来,旅游业成为老挝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近年来,老挝与超过500家国外旅游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放15个国际旅游口岸,同时采取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减少签证费,放宽边境旅游手续等措施,旅游业持续发展。据老挝官方统计,2014年,老挝接待外国游客共390万人次,同比增长3.9%。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仅次于矿产业,已成为国家外汇收入的第二大产业。
总体看,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我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我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我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南省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根据湖南省产业发展情况、已有的市场基础、对接国家的市场需求以及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湖南省可以重点开发公路建设、水运建设、矿产投资、水电投资、农业投资以及园区建设等市场。
2012年10月26日,老挝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革新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近年来,老挝金融环境较宽松,外汇管制逐渐放宽,为进一步吸引外资。近期老挝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简化审批手续,部分行业免税等优惠,尽可能为投资者提供便利,投资环境不断改善。
2011年6月,老挝国会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七个五年(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七五规划”期间,要使经济快速、稳定、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增幅将不低于8%,其中农林业增长3.5%,占总量的23%,工业增长15%,占总量的39%,服务业增长6.5%,占总量的38%。到201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达1700美元,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主动与地区和国际融合,于2015年完全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为2020年摆脱最不发达状态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在国家宏观战略环境下,湖南省政府积极应对,制定了与包括老挝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相关行动方案。2015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有关“装备产能出海行动”部分明确指出:“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走出去’”,“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着力加强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产业合作”。《行动方案》有关“服务平台构筑行动”部分明确指出:“积极培育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基地、老挝湖南农业产业基地”。《行动方案》还附有“2015-2017年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其中涉及老挝的项目包括:特变电工老挝万象市115KV变电站及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5亿元)、老挝万象至占巴塞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1097亿元)、老挝粮食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3.7亿元)。
2015年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突出重点国家和地区,构筑全球战略布局。以东南亚、非洲为重点,巩固传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境外园区为平台,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轻工服装、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积极推进泰国湖南工业园、越南(东盟)湖南商贸物流工业园、老挝湖南农业产业园、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柬埔寨湖南农机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抢抓东南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实施公路网、铁路网、港口建设契机,积极跟进老挝、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加纳、阿尔及利亚、乍得等重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地勘单位、开发企业和冶炼企业,以勘探先行、开发跟进、冶炼并举的方式,与巴基斯坦、老挝、安哥拉、刚果(金)、赞比亚、南非、尼日利亚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合作。
目前,湖南省与老挝的产业合作园区和平台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纳入了相应规划。2015年9月24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认定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为省级园区,老挝农业产业园为省级重点培育园区。
(1)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开拓老挝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老挝经济基础较差,目前最为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公路建设,我省已有湖南路桥集团和五矿二十三冶等企业在老挝开拓其公路建设市场。老挝道路建设水平较低,我省主要的基建企业基本都有实力参与老挝公路建设,可以鼓励企业抱团或者以打包的方式参与老挝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带动省内机电设备出口。水运建设以及电网建设也是开拓老挝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重要方面,此外还可以挖掘或培育老挝铁路建设市场需求。
(2)建立政府间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对老直接投资。湖南省已有多个企业参与老挝市场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产、机械设备、医药制造和农业开发等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基础。老挝能源资源丰富而开发严重不足,省政府可以在与老挝政府现有合作基础上,建立中老直接投资平台,鼓励省内企业赴老挝进行矿产、电力和农业投资,具体对接方式如下表。
湖南与老挝市场对接方式
合作领域 |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
公路建设 |
湖南路桥、五矿二十三冶 |
建工集团、环达路桥、交通院、中建五局、中铁五局 |
重点开发公路建设项目,培育铁路建设市场 |
水运建设 |
三一重工 |
泰富重工、中联重科 |
充分发挥三一、泰富等工程机械企业在港口、码头建设方面优势,开拓老挝水运建设市场 |
|
电力建设 |
特变电工 |
中南院、电力院、威胜集团 |
以输变电工程为重点,关注电力建设市场 |
|
经贸合作 |
工程机械 |
三一重工、中联重科 |
山河智能、铁建重工、泰富重工 |
依托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程机械出口 |
产业园区 |
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 |
以农业、化工生产为主 |
重点建设现有产业园区,培育新的产业园区 |
|
能源资源开发 |
矿产开发 |
湖南有色 |
中冶长天、金鑫矿业、五矿二十三冶 |
建立政府合作平台,鼓励企业直接投资老挝矿业开发 |
电力开发 |
水电八局 |
五凌电力、澧水公司 |
鼓励企业开发老挝水电资源 |
|
农业开发 |
隆平高科 |
新华联 |
鼓励企业开发老挝农业资源 |
由于老挝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各项配套设施尤为落后,中国发达地区企业参与较少。在经贸合作初期,“政府推动型合作”仍是未来几年双方贸易合作发展的主要模式。政府应积极搭建各种合作平台,相互举办各类商品推介会,建立双方贸易合作信息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与制度保障。
(3)加强老挝与湖南省人文交流。通过加强双方在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彼此了解,创造投资合作机会。以旅游为例,随着“万象-长沙-万象”直通航线的开通、中老铁路的开工建设和湖南、老挝两地互访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两地旅游合作前景广阔,意义重大。
(4)开展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研究。充分利用湖南省政府、高校、智库等平台,组织专门人员,设立项目资金,持续开展老挝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相关研究,研究双方投资合作的历史和现状,探索关注双方投资合作的进展和走向,适时调整双方投资合作的策略和路径,切实拓展和深化双方合作的水平和层次。
(1)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老挝的法律、法规基本齐备,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需注意法律风险。老挝社会总体稳定,少有暴力、恐怖事件,但有针对外国投资企业的偷盗、抢劫案件发生,需注意人身、财物安全。老挝人口少、市场小,难以规模化生产制造,大部分物资靠进口,成本相对较高,投资经营中需注意成本调查、核算。老挝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欠佳,工业较难配套,物流成本较高,运输时间长,煤炭严重缺乏,水电虽丰富,但电网建设跟不上,全国仍有1/6的村不通电。老挝劳动力不足,且素质和技能有待提升,当地雇员一般不愿加班加点,赶时间、工期的项目执行难度较大。
(2)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近年来随着老挝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各种法律都在修改完善之中,需不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和修订,可聘用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中的资深法律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也可随时登门或电话咨询和请教。还需特别注意两点:①在同老挝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中,老方承诺的优惠政策应有法律依据,否则在执行中仍可能会出现争议;②老挝计划投资部为老方外商投资的统一受理窗口部门,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内部程序多、时间长的问题,因此需要有耐心并保持沟通,及时提供补充资料和解答有关问题。
(3)全面客观了解老挝的优惠政策
老挝政府公布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贡献的企业有不同的标准,要全面、客观了解优惠政策申报条件、时限等,做好科研调查,规避政策风险。进入经济特区、工业园区的投资企业,虽然可享受保税、免税的政策,但企业要自行解决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需要统筹评估利弊关系。
(1)贸易管理规定
老挝贸易管理中不同商品有不同的管理规定,比如:木材贸易中原木、锯材等禁止出口,只有木材制成品才能出口;矿产品贸易中原矿不能出口,必须半加工品才能出口;药材贸易中大黄藤需向老挝政府申请配额后方能出口等等。老方进口商品主要按中国—东盟(10+1)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执行,即除敏感商品外,其余商品在2015年降为零关税,逐年降低。另外,随对老援助和投资项目进入老挝的产品在实施期内可享受零关税。
(2)支付条件
由于中老银行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因此在双边贸易中不开信用证、不用定金等支付方式,主要通过现金交易,在现金交易中应注意规避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3)商品质量和服务
由于老挝和泰国之间的文字、信仰、习俗、气候、地理条件相近,老挝公民容易接受泰国产品,而中国产品要进入老挝开展市场竞争必须了解泰国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包装等,尤其在商品包装的文字方面,以及在稳定供货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有竞争性,同时注意商品要适应老挝炎热的气候。
(4)商务礼仪
由于老挝语是特殊语种,中方熟练掌握的人不多,在投资贸易的交流合作中因语言不通或不准确,使很多商机失之交臂,一个好的老语翻译很重要。老挝是佛教国家,十分讲究礼仪,尊重当地风俗、礼节、规矩及卫生要求十分重要。
(1)抓住市场机遇
老挝各种基础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公路、铁路、航空、电站、电网等基础建设项目及城市设施项目正陆续上马,农业、矿业等资源开发项目将逐步增多,工程承包市场潜力较大,应密切跟踪。企业应树立信誉、打造品牌、从小到大、从分包到总包,逐步延伸项目市场,要注意规避竞争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等,建议中资企业在当地设立办事处或公司,准确掌握最新发展方向,实现预期目标。
(2)注意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由于老挝政府资金短缺,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援助、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外商投资,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配套。项目经营方式有带资承包、出口买方信贷、BOT、资源换资产等,要注意研究各种不同项目类型、不同资金渠道,注意规避支付风险。
(3)认真做好劳动成本核算
老挝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总体不能满足需要,中国项目承建商需从国内带出劳务,这涉及到在老的居住证、就业证、多次往返证等,因证件费用昂贵,企业需认真核算成本。
(4)注意量力而行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业主倾向选择有资质、信誉好、有当地业绩的企业作为承包商,因此备齐各种证件,提供有利的竞争条件是必须具备的。企业要客观评价自身实力,量力而行,找好市场切入点,切勿盲目行事。
中老两国政府尚未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因此在会计、律师、特种劳务等项目中没有进行劳务合作业务。
在老挝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中资企业要在老挝顺利开展业务,需处理好公司与政府以及国会的关系。关心政府的换届和国会的选举,适时了解其政府的政治、经济政策走向,了解政府各部门特别是经济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
老挝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和工商会、贸易促进会等社会中介组织都有一些公开承诺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差异和变化,要懂得和理解这一特点,既要学习和了解本土的规矩,更要通过交流和接触,了解实际操作流程。
老挝当地设有各个行业的商会和协会。中资企业要主动加入商会和协会,并争取在商会和协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当地的社会、市场形成和谐的互动。
此外,中资企业还应该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中资企业要严格遵守老挝的法律法规。企业或个人遇到纠纷时,可以到老挝当地律师事务所或者老挝司法部咨询相关情况,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聘请老挝当地的律师或通过使馆协助聘请律师。
老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吸引外国投资,中资企业在老挝的投资合作中,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遇有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老挝使馆经商参处、公司总部报告以外,应及时与老挝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争取支持。
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处理相关事宜时,请查询中国驻老挝使馆网站:la.china-embassy.or。
中资企业在老挝投资合作中,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参处能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请查询:la.mofcom.gov.cn/index.shtm。
中资企业到老挝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上保险等。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上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1)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参处
地址:WatNak Road, Sisattanak, Vientiane, Lao P.D.R.
电话:00856-21353459/60/61/62
传真:00856-21353463
网址:la.mofocom.gov.cn
(2)老挝中资企业协会
老挝中国商会
地址:WatNak Road, Sisattanak, Vientiane, Lao P.D.R.
电话/传真:00856-21-264386
(3)老挝驻中国使(领)馆
老挝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四街11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1224(办公室),010-65323601(商务处)
传真:010-65326748
(4)老挝投资促进机构
老挝贸促中心
地址:104/4-5 Khounboulom Road, P.O.Box: 4107 Vientiane, Lao P.D.R.
电话:00856-21216207或241914
传真:00856-21213623
电邮:laotpc@hotmail.com, laotpc@yahoo.com
网址:www.laotrade.org.la
老挝国家工商会
地址:Phonphanao Village, Saysettha District, P.O.Box: 4596 Vientiane, Lao P.D.R.
电话:00856-21452579或453311,453312
传真:00856-21452580
电邮:lncci@laopdr.com
网址:www.lncci.laotel.com
(5)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
电话:010-64515042、64226273、64515043
传真:010-64212175
电邮:kgjyb@126.com
网址:www.caitec.org.cn
缅甸联邦共和国简称为缅甸,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之一。西南临安达曼海,西北与印度和孟加拉国为邻,东北靠中国,东南接泰国与老挝。首都为内比都,最大城市为仰光。
缅甸位于亚洲东南部、中南半岛西北部,其北部和东北部与中国西藏和云南接界,中缅国境线长约2185公里,其中滇缅段为1997公里;东部与老挝和泰国毗邻,缅泰、缅老国境线长分别为1799公里和238公里,
缅甸西部与印度、孟加拉国接壤。缅甸南临安达曼海,西南濒孟加拉湾,海岸线总长2655公里,国土面积67.66万平方公里。
缅甸矿藏资源丰富,有石油、天然气、钨、锡、铅、银、镍、锑、金、铁、铬、玉石等。宝石和玉石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缅甸石油与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缅甸中部和沿海地区,据亚洲开发银行能源评估报告,缅甸共有104个油气开采区块,其中内陆开采区块53个,近海开采区块51个,约有1.6亿桶石油和20.11万亿立方英尺天然气。缅甸是世界著名的翡翠矿石开采地。缅甸翡翠矿区位于北部密支那地区,在克钦邦西部与实皆省交界线一带。因缅甸未进行地质通盘勘查,因此整体矿藏储量及分布情况不完全清晰,可能还有其他未知的矿藏。2010年缅甸森林覆盖率为41%,主要分布在北、西、南部,其中中部勃固山脉是柚木的主要产区。缅甸林业种类有2300种,其中乔木1200余种,缅甸占有世界60%的柚木储量,是国际市场上75%的柚木产地。缅甸还盛产檀木、灌木、鸡翅、铁力、酸枝木、花梨木等各种硬木和名贵硬木,硬木潜在年产量约130万吨。缅甸还有丰富的竹类和藤木资源。竹类品种97种,竹林面积963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若开、缅中地区。
缅甸国内河流密布,主要河流有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钦敦江和湄公河,支流遍布全国。缅甸利用水力发电潜力很大。据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勘测,缅甸蕴藏水力的装机容量为1800万千瓦。缅甸海岸线漫长,内陆湖泊众多,渔业资源丰富,缅甸海产品主要出口中国、新加坡、泰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和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地区。
缅甸全国分为7个省、7个邦和两个中央直辖市。7个省分别为:仰光、曼德勒、勃固、马圭、实皆、伊洛瓦底、德林达依;7个邦分别为掸邦、克钦邦、克耶邦、孟邦、克伦邦、钦邦、若开邦;两个直辖市为内比都和仰光。2005年11月6日,缅甸政府部门开始分批迁往仰光以北600公里的内比都。
缅甸大部分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国土的大部分在北回归线以南,为热带,小部分在北回归线以北,处于亚热带。年平均气温27度。曼德勒地区极端最高气温逾40度。1月为全年气温最低月份。平均气温为20度以上;4月是最热月,平均气温30度左右。降雨量因地而异,内陆干燥区500-1000毫米,山地和沿海多雨区3000-5000毫米。缅甸生态环境良好,自然灾害较少。
缅甸人口约6112万人(2013年),共有135个民族,主要有缅族(约占65%)、掸族(约占8.5%)、克伦族(约占6.2%)、若开族(约占5%)、孟族(约占3%)、克钦族(约占2.5%)、钦族(约占2.2%)、克耶族(约占0.4%)等。目前缅甸华侨华人及其后裔的总人数约为250万(不完全统计),几经波折,目前缅甸华人经济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商贸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等。
缅甸语为通用语言,与英语、法语同为官方语言。此外,英语、法语也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语言。华语、越南语是普通市民中使用较多的语言。
缅甸为佛教国家,85%以上的缅甸人信仰佛教(小乘佛教),且十分虔诚,每天早晚均要念经一次,每逢缅历初一、十五或斋戒日都要到寺庙朝拜、布施钱财、物品。任何人在该国进入佛寺必须赤脚,以示虔诚。另外,还有约8%的人信奉伊斯兰教。
缅甸盛产稻米,人民以大米为主食,早餐常吃“馍亨卡”、椰子面、椰子粥、米粉、面条或炒饭等。缅甸人的口味特点是酸、辣、清淡,不油腻,类似中国四川口味。缅族的服饰与中国云南傣族相似,不论男女下身都穿筒裙,统称“笼基”,男裙称“布梭”,女裙称“特敏”。缅甸人较少穿鞋袜,男女老少都爱穿拖鞋。
缅甸人有名无姓,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冠词,以示性别、年龄、身份和地位。青年男子自称“貌”(意为弟弟),表示谦虚,对幼辈或少年也称“貌”,对平辈或兄长则称“郭”(意为哥哥),对长辈或有地位的人则称“吴”(意为叔伯)。妇女也同样,对长辈或有地位的妇女称“杜”(姑、姨、婶之意),对晚辈或平辈称“玛”(意为姑娘姐妹)。按佛教习惯,男子在成人前,一般从五六岁起,都要举行剃度仪式,进寺庙当一次和尚,时间可长可短,一般为一个星期,这样才算成人,在社会上才会受到尊敬。
缅甸人有“右为贵,左为贱”,“右为大,左为小”的观念。因此,缅甸人有“男右女左”的习俗,也不可用左手传递食物等。缅甸人忌讳抚摸他人头部(包括儿童)。儿童双手交叉胸前,表示对大人的尊敬。出席缅甸人的婚礼,不能穿蓝色、灰色和黑色的衣服。缅甸人忌讳9、13和尾数是零的“补”数(10、20、30、40、50、60、70、80、90)等数字,也忌讳9人共同远行。
乌鸦和牛在缅甸文化中有神圣的地位,必须爱护。
缅甸节日分为两类:即法定节日和民间节日。节日在缅甸民众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法定节日包括:
1月4日独立节,纪念缅甸1948年1月4日独立日;
2月12日联邦节,1947年2月12日昂山签署《彬龙条约》,决定成立缅甸联邦;
3月2日农民节,纪念1945年3月2日抗日胜利;
3月27日建军节,初为抗日节,1955年改为建军节;
5月1日工人节,即国际劳动节;
7月19日烈士节,纪念1947年7月19日昂山将军等人遇难;
12月1日民族节,纪念1920年12月1日仰光大学学生抗英罢课。
民间节日包括:
泼水节,通常为4月中旬(缅历1月底2月初),一般持续4天,第5天为缅历新年首日;
浴榕节,通常在4月下旬,缅历2月月圆日举行。缅人将菩提树(榕树)视为佛的化身,在最炎热干旱季节给榕树淋水,有希望佛教弘扬光大之意;
点灯节,公历10月,缅历7月月圆日。传说佛祖在雨季时到天庭守戒诵经3个月,到缅历7月月圆日重返人间。人们张灯结彩迎接佛祖归来;
敬老节,公历10月,缅历7月。传说众僧侣在雨季守戒3个月期满后跪请佛祖训示。后人效法,在此期间举行敬老活动。
献袈裟节,通常为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下旬(缅历7月月圆至8月月圆期间),善男信女向僧侣敬献袈裟。在8月月圆日点灯迎神,举办各种娱乐活动。此日又称“光明节”
作家节,12月上旬,缅历9月1日。古时举行拜神活动,从公元1782年起演化成敬拜和奖励“像神一样崇高的”大作家们。1944年缅甸作协正式确定为“作家节”。
【国家通讯社】缅甸主要的国家通讯社有缅甸通讯社。
【电视媒体】缅甸最主要的电视媒体是缅甸国家电视台MRTV和妙瓦底电视台。
【广播电视】缅甸之声广播电台是最有影响力的广播电台。
【报纸媒体】全国发行的报纸有3种:《缅甸之光》缅文版、《缅甸新光》英文版和1992年9月复刊的《镜报》。私营报刊主要有《缅甸时报》、《七日周刊》、《声音周刊》和《新闻周刊》等。
【网络媒体】缅甸指南(http://www.myanmar.com/),提供缅甸新闻、娱乐、景点介绍、生活方式、历史文化等资讯。
2012年9月,《缅甸中文网》上线。
据缅甸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统计数据,2013/14财年GDP中,农业占31.8%、工业占28.8%、服务业占39.4%。在缅甸的对外国际贸易中,亚洲国家为其主要贸易伙伴,占缅甸对外贸易的90%,其中东盟国家占缅甸贸易的半壁江山。由于长期受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缅甸与西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规模较小,与欧盟国家的贸易不超过缅甸对外贸易的5%、与美国的贸易不超过2%。中国自2010年起成为缅甸第一大贸易国。缅甸出口中国的主要是天然气、大米、玉米、豆类、水产品、橡胶、皮革、矿产品、木材、珍珠、宝石等初级加工品,而从中国进口的主要是燃料、工业原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零配件、五金产品和消费品。双边贸易结构不合理,是缅甸在中缅贸易中存在较大逆差的重要原因。
缅甸贸易主管部门为缅甸商务部,负责办理批准颁发进出口营业执照、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举办国内外展览会、办理边境贸易许可、研究缅甸对外经济贸易问题、制订和颁布各种法令法规等。下设贸易司和边贸司,边贸司在各边境口岸设有边境贸易办公室负责办理边境贸易各种事务。缅甸私营企业从事对外贸易须向进出口贸易注册办公室领取营业执照,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自由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现行与贸易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规定有:
《缅甸联邦进出口贸易(临时)管理法》(1947年);
《缅甸联邦贸易部关于进出口商必须遵守和了解的有关规定》(1989年);
《缅甸联邦关于边境贸易的规定》(1991年);
《缅甸联邦进出口贸易实施细则》(1992年);
《缅甸联邦进出口贸易修正法》(1992年)等。
《缅甸海关进出口程序》(1991年)对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做了详细规定,《缅甸海关计征制度及通关程序》对进出口关税、通关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规还有:《海洋关税法》(1978年)、《陆地海关法》(1924年)、《关税法》(1953年)、《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1989年第4号令》、《商业税法》(1990年)、《进出口管制暂行条例》(1947年)、《外汇管制法》(1974年)。
目前,中国海关与缅甸海关正在推动输华产品零关税事宜。若此项协议达成,缅甸95%的输华产品将会享受零关税待遇。
1988年以来,缅甸政府实行市场经济,允许私人从事对外贸易,对外贸易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1989年3月31日,政府颁布《国营企业法》,宣布实行市场经济,并逐步对外开放,军政府放宽了对外贸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农民可自由经营农产品,私人可经营进出口贸易,并开放了同邻国的边境贸易。
2006年以来,在中缅边境地区出口的木材及矿产品贸易,需获得缅甸商务部、林业部木材公司出具的证明及中国驻缅使馆经商参处的证明。
缅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原木出口,木材必须经加工后方可出口。2012-2016年,缅甸将逐年递减15%的柚木和20%的硬木采伐量,并分别减少75%和22%勃固山脉的柚木和硬木采伐量。
缅甸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由农业部主管。《缅甸植物检疫法》(1993年)规定禁止有害生物通过各种方法进入缅甸;切实有效抵制有害生物;对准备运往国外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给予消毒、灭菌处理,并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论是从国外进口的货物,还是旅客自己携带的物品入境时,都必须接受缅甸农业服务公司的检查、检疫。
《缅甸植物细菌防疫法》(1993年)规定不论任何人未取得进口许可证,不准从国外进口植物、植物产品、细菌、有益生物和土壤。必要时对即将运往国外的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杀虫和灭菌工作,发给无菌证书。根据接收国的需要,规定进行检验的方法。《缅甸联邦对从事进出口贸易的最新规定》对进出口需要申报进行植物检疫的商品做了详细规定。
缅甸投资委是主管投资的部门。其主要职能:根据《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缅甸联邦公民投资法》的规定,投资委对申报项目的资信情况、项目核算、工业技术等进行审批、核准并颁发项目许可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帮助、监督和指导,同时也受理许可证协定时限的延长、缩短或变更的申请等。
缅甸投资委员会由相关经济部门领导组成,2014年5月,投资委员会进行第二次改组,由能源部长吴泽亚昂任投资委主席,饭店与旅游部长吴特昂任副主席,投资与公司局局长吴昂乃乌和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部长甘佐博士任秘书长,环保林业部长、计划发展部副部长等为投资委员会成员。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下属的投资和公司管编主管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投资建议分析及报批、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等日常事务。
为提髙外商在缅投资注册效率,于2013年4月10日在仰光开设国内外投资注册等业务的一站式窗口,地址位于仰光岩更镇区帝莎路1号。窗口单位有计划发展部、商务部、税收部门、缅甸央行、海关、移民局、劳工部、工业部、投资与公司管理局、投资委等,为获准的国内外企业提供注册、延期及其他服务。
据《缅甸新光报》报道,缅甸国内外投资主管机关缅甸投资委员会(MIC)于2014年5月29日进行了人员调整,委员人数由11人增至13人。其中,能源部长吴泽亚昂接替财政部长吴温盛任委员会主席,增设的副主席职位由宾馆旅游部部长吴铁昂担任,增补财政部副部长貌貌登博士、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副部长杜蕾蕾登进入委员会,投资与公司注册局局长吴昂奈乌任投资委员会秘书长。由于缅甸投资委员会现为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的下设机构,正寻求成为类似缅甸央行的独立机构。报道称,2014年至今,缅甸投资委员会共批准外资项目60个,投资额22.1亿美元。
缅甸新《外国投资法》明确将依据以下原则审批外商投资项目:
² 弥补国家发展规划不足及因国家及国民财力、技术无力实施的项目。
² 增加就业机会。
² 扩大出口。
² 替代进口物资的制造业。
² 需要大量投资的制造业。
² 获取高技术及发展技术型产业。
² 需要巨额投资的制造业及服务业。
² 低能耗项目。
² 发展地方经济。
² 开发新能源及生物能源项目。
² 发展现代工业。
² 保护环境。
² 有助于信息技术产业。
² 不影响国家主权及人民安全。
² 培养国民知识技能。
² 发展国际水准的银行及金融业。
² 国家及国民需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² 保障能源及资源的短期和长期内需。
【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下项目为限制或禁止外商在缅投资的项目:
² 影响民族传统及习俗的项目。
² 影响民众健康的项目。
² 影响破坏自然环境及生态链的项目。
² 输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项目。
² 国际公约限制的、生产或使用有害化学品的项目。
² 投资法细则规定的仅国民从事的制造业及服务业。
² 输入国外不成熟或未经授权使用的技术、药品及用具的项目。
² 细则规定的仅国民从事的农业及种植业项目。
² 细则规定的仅国民从事的畜牧业项目。
² 细则规定的仅国民从事的海洋捕鱼项目。
² 除联邦政府批准的经济区外,国界线缅方一侧10英里内的外国投资项目。
² 此外,缅甸政府不允许外国企业从事玉石、宝石相关矿业开采项目。投资项目需获联邦政府同意,并经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
【服务业市场】WTO文件显示,缅甸没有提出水平承诺,仅就旅游服务中的旅馆服务部门和运输服务中各种交通方式的附属服务部门提出了承诺表。缅甸对中国开放了 6个服务贸易部门,开放部门数高于WTO出价,基本都为新增开放承诺,如对广告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海洋国际客运的境外消费取消限制,取消海洋国际货运的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限制。
【投资方式】根据新《外国投资法》规定,外国企业在缅甸投资方式有独资、与缅甸国民或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进行合作、根据双方合同进行合作。1988年外商投资法规定在所有的合资公司里,外商至少要占到本公司35%以上的股份,新投资法并未予以规定。酒店以及房地产项目可以采取BOT(建造、运营和转让)方式,而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开采则可以采用PSC(产品分成合同)方式。
新《外国投资法》规定:外国公司向外国人或国民全部转让出售股份,需事先征得委员会许可并交回原有许可并按规定对股权转让注册。外国公司向外国人或国民出让部分股份,需重新获得委员会许可并对股份转让登记。
因缅甸金融市场有待完善,尚无正规的证券交易市场,外商无法通过并购上市的方式进行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的最低标准】1988年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最低金额是:生产制造业为50万美金,服务业为30万美金,投资可以是货物也可以是现金的形式。新《外国投资法》对此并未予以具体规定,投资最低金额仍参照生产制造业50万美元,服务业30万美元的标准,具体由投资委根据投资项目行业和规模来确定。
【土地利用】根据现行的缅甸土地法,任何外国的个人和公司不得拥有土地,但可以长期租用土地用于其投资活动。新投资法规定,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并视情延长2个10年等。目前中资企业在缅甸投资主要注册独资或合资公司,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水电、矿业以及加工制造业等领域,投资项目主要采用BOT或产品分成合同(PSC)的方式运营。据《缅甸时报》报道,一般而言,持有土地的缅甸人可以将土地出让给一家具有足够资本和经验的合资公司去开发。但缅甸法律禁止外国入股的公司拥有不动产,将土地出让给合资公司情况比较复杂。缅甸土地国有,但国民可以长期持有土地,并可以较为容易地更新、出售或是继承。外国人,包括外国投资企业不能获得政府赠地或拥有自由保有土地的权利,1987年通过的不动产转移管理法案规定外国人或企业可以以少于一年的期限租用不动产,可以续约,这对于外国投资来说远远不够。获得缅甸投资委员会许可证的企业不受这一限制,土地的租用时限将根据项目的类型决定。同时,缅甸没有法律去约束持有土地的缅甸人如何将土地出让给一合资公司,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广泛使用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复杂的程序绕过土地协议。
目前,在缅甸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以水电行业为主。中国在缅甸水电资项目主要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时间一般为40年。目前在运营的瑞丽江一级和太平江一级电站均采用B0T的方式运营。
《外国投资法》提供了很多激励和担保措施。如:按照《外国投资法》批准的企业将享受5年免税期,其中包括企业开始商业运营的当年。如果企业申请,而且投资委认为项目符合国家利益,也可将免税期延长。为鼓励外国在缅甸投资,缅投资委员会给予所有投资者税收减免优惠:
任何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从投产或启用的第一年起,连续三年免征所得税。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减免所得税期限。如果3年后未获准免税延期,则应按固定的统一税率30%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出口加工型企业,该税率可降低至15%。对国家有贡献的企业,政府还可根据投资项目效益的高低,继续适当减免税收;如企业将所得利润作为积累,并在1年内进行再投资,可减免所得税;机械、设备、建筑物或其他资产可以按MIC同意的比例加速折旧;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供出口的,其产品销售国外所得利润的50%免征所得税;投资者有义务向缅甸政府支付外籍受聘人员所得税,该项所得税可从应征税额中扣除;外国人的收入可以按缅甸公民支付所得税税率计征;如属国内确需的科研项目初开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允许从应征税额中扣除;企业在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后,如连续两年出现亏损者,可从亏损当年起算,连续3年予以结转和抵销;企业开办期间确需进口的机器、设备、仪器、机器零部件、备件和材料,可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种税收同时减免。企业建成后最初三年因用于生产而进口的原材料,减免征收关税或国内税,或两者都予减免。
缅甸政府鼓励外商企业投资能够促进当地就业、增加出口、无污染的加工制造型企业。对于符合外商投资领域的加工制造,外商企业可向政府或缅甸私营企业、个人租赁土地,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直接去缅甸投资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外资公司。一般情况下,在填报资料提交后2周,可给外商企业颁发外资企业注册执照。
目前,缅甸政府为发展缅甸的木材种植业,对在缅甸全国范围内的荒山区域重新进行木材种植的投资。缅甸全国的森林覆盖率占土地的46.96%,拥有巨大的优势资源。为此,缅甸政府准许外国投资者投资木材种植业,便可进行柚木和其他硬木的种植。
缅甸政府还有优先批准投资的政策,例如,对于投资缅甸的服装、鞋业、伞具等生产制造业等项目,政府会优先批准此类项目,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为吸引外资,缅甸政府最近修改完毕的特别工业区法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即外国人在工业园区(仰光蒂洛瓦工业园区)内投资可享受免5年税的优惠政策,如投资项目为高科技项目,免税期可达8年,投资林业和养殖业,可免税2年,投资银行业可免税1年。
缅甸规划建设的经济特区主要有缅甸南部德林达依省的土瓦经济特区、缅甸西部若开邦的皎漂经济特区以及仰光南部迪洛瓦经济特区。目前尚无保税区。
【经济特区法规】缅甸于2011年1月颁布了《缅甸经济特区法》和《土瓦经济特区法》,为吸引外来投资于2014年1月23日修订出台了新的《缅甸经济特区法》。土瓦经济特区位于德林达依省,投资人在该特区内可从事的行业有:①原料加工、机械化深加工、仓储、运输、服务;②投资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机器零配件、机械用油可以从国外进口;③进出口贸易;④生产除药品和食品以外的产品,其他未达到质量标准但可以使用的产品,如果产品符合特区管委会的规定,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⑤经特区管委会批准,投资人和国外服务商可以在特区内设办事处。迪洛瓦经济特区位于仰光省丁茵一皎丹镇区,系缅方财团与日方财团合作建设。皎漂经济特区。位于若开邦境内。投资人在该特区内可从事的行业有:①原料加工、机械化深加工、仓储、运输、服务;②投资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机器零配件、机械用油可以从国内外进口;③进出口贸易;④生产除药品和食品以外的产品,其他未达到质量标准但可以使用的产品,如果产品符合特区管委会规定,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⑤经特区管委会批准,投资人和国外服务商可以在特区内设办事处。
缅甸环境保护部隶属于缅甸林业部。根据职能分工,涉及保护环境的相关政府部门还有家畜饲养和渔业部、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林业部、农业服务局等。
缅甸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缅甸动物健康和发展法》、《缅甸植物检验检疫法》、《缅甸肥料法》、《缅甸空地、闲地、荒地管理实施细则》、《缅甸森林法》和《缅甸野生动植物和自然区域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
缅甸《环境保护法》由联邦议会通过并由总统吴登盛签署于2012年3月30日正式颁布。
目前,外资企业在缅甸开展投资项目,在报投资管理委员会前,需向缅甸环保部提交《环境评估报告》和《拆迁移民安置方案》,缅甸环保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审核。目前,缅甸新政府和缅甸民众要求外商投资项目必须满足环保要求,环保部的成立和《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对中资企业在缅投资合作提出了更髙的要求。因缅甸政府过去并没有开展环评的具体经验,因此对环评涉及的相关内容也并没有明确要求,环评费用、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总体上环评周期较长,需要半年或更长时间。
1971年,中缅签署贸易协定,双方给予最惠国待遇。
1994年,签订《关于边境贸易的谅解备忘录》;1995年6月2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农业合作的协定》;1997年5月28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联合工作委员会的协定》;2000年2月3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1年12月12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渔业合作协定》;2001年7月签订《中缅两国关于开展地质矿产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7月12日签订《关于信息通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2月签订《中缅航空运输协议》等。2001年12月12日,中国和缅甸签订《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中国与缅甸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管理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08]270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表协调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中资企业在缅甸承揽工程项目须由驻缅经商机构出具推荐函的(详见商合发[2008]270号),须按照有关规定在驻缅经商机构对有关项目信息进行备案,并接受经商机构的指导和协调。
虽无明文规定,但一般来讲,涉及缅甸国防的敏感项目、贵重矿产资源(如宝石矿、玉矿)的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的项目一般不允许外国公司介入。
缅甸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由政府部门自筹资金且金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的承包商进行投标;但是对于部分工期紧张、前期项目的延续性项目、政府有明确指示的项目,也可能会采取有限邀标或者议标的方式。由企业带资参与的卖方信贷项目,则一般只采取议标方式。
缅甸政府招标的一般程序:
² 缅甸政府在官方报纸上发布招标通知;
² 参标企业到政府指定部门购买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² 第一轮竞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技术标书;
² 第二轮竞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务标书,并提交最终报价;
² 公开招标。
外资企业在缅投资项目一般以BOT形式运营,缅甸政府将批给外资企业一定规模项目建设开发用地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经营期满之后,缅甸政府将项目收归国有。1998年9月28日,缅甸荒地空闲地中央管理委员会颁布1998年1号法令,宣布农业部有权批准由本国公民或外国人参与的组织提出的在规定非发展区内进行农业开发的申请,在对批准的农业用地上,只能进行与农业有关的经济发展项目,不得进行地上和地下资源的开采。根据缅甸最新外国投资法,外资企业可向农业部申请租用缅甸闲置土地进行农作物种植和开发利用项目投资,租用年限一般为50年,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协商延长土地租用期。
缅甸知识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知识产权立法和管理相对欠发达,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很少,没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机构,如果权益受到侵犯,权利人主要依据民事和刑事的相关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作为中部省份,由于缺乏区位优势,一直以来外贸依存度都比较低,开放型经济建设任重道远。“一带一路”战略为湖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如何深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是摆在全面提升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问题。在“一带一路”的建设框架中,长沙被定位为8个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之一。湖南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正好与“一带一路”出口投资的重点产业相契合。这些产业通过“一带一路”走出去,扩大投资,将能够充分支撑开放型高地的发展。再加上对外经贸合作资源的进一步挖掘,开辟新的市场,将可以极大地促进长沙外向型经济的增长。
据亚洲开发银行(ADB)统计数据显示,近25年来,中缅双边贸易合作取得了引人瞩目成效,双边贸易发展呈快速递增趋势。1988年,中缅双边贸易金额仅951万美元,其中,缅甸对中国出口181万美元,缅甸自中国进口770万美元,缅甸逆差达589万美元。1988年,西方国际社会对缅甸实施严厉制裁,导致其对外贸易大幅萎缩,但中缅两国继续保持友好关系。1989年—1991年,中缅双边贸易飙升,增长率分别为699.47%、124.91%和129.29%。1992年—1995年,双边贸易跌宕起伏。1996年—1999年,双边贸易小幅下降。自2000年以来,双边贸易连续13年高速增长,但各年份波幅较大,缺乏平稳性。2012年,中缅双边贸易合作再创历史新高,达到74.237亿美元,增长率为8.23%,但较2011年增速(45.75%)大幅放缓。
据南博网通过海关数据统计,2013中国与缅甸双边贸易总额达101.58亿美元,较2012年同期大幅增长45.7%,占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贸易总额的2.3%,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七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自缅甸进口28.10亿美元,同比激增116.2%;对缅甸出口73.48亿美元,同比增长29.5%。2013年,中国对缅甸贸易呈现顺差,顺差额为45.38亿美元。
从产品结构来看,2013年1~12月,中国自缅甸进口的前五位产品有珍珠宝石、木制品、橡胶、矿物燃料、矿砂、矿渣及矿灰,累计进口总额达24.89亿美元,占中国自缅甸进口产品总额的88.6%。其中,进口珍珠宝石进口额达11.55亿美元,木制品进口额达6.21亿美元。
同期,中国对缅甸出口的前五位产品是珍珠宝石、车辆及其零件、钢铁、机械、电子,累计出口总额达40.43亿美元,、占中国对缅甸出口产品总额的55%。其中,电子出口额达10.74亿美元,机械出口额达9.98亿美元。
进口方面,中国自缅甸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是珍珠宝石、木制品。众所周知,缅甸是全球主要的翡翠原石产地,而中国则是翡翠的主要消费国之一。
出口方面,缅甸国内积极的贸易政策拉动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机电产品和工业制成品成为中国出口缅甸的主要产品。同时,缅甸对通讯、汽车、摩托车的管制进一步放宽,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中国对缅甸的出口贸易。
据海关数据统计,2014年中国与缅甸双边贸易总额达246.43亿美元,较2013年同期激增142.6%。其中,中国自缅甸进口153.7亿美元,对缅甸出口92.73亿美元。
从产品结构来看,2014年中国自缅甸进口的前5位产品有珍珠宝石、矿物燃料、木制品、矿砂和钢铁,累计进口总额达151.63亿美元,占中国自缅甸进口产品总额的89.64%。其中,以进口珍珠宝石最多,进口额达122.82亿美元,同比激增963%;其次是矿物燃料,进口额达13.71亿美元,同比激增781.39%;再者是木制品,进口6.62亿美元,同比增长6.6%。
长期以来,缅甸对中国出口商品以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如天然气、大米、玉米、豆类、水产品、橡胶、皮革、矿产品、木材、珍珠、宝石等;自中国进口商品主要是燃料、工业原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零配件、五金产品等制造业产品和消费品。由于两国经济结构差异较大,发展层次不同,双边贸易有较强的互补性。目前,缅甸第二产业发展欠发达,制造业产品种类较少且缺乏竞争力,出口能力极为有限,而国内丰富的资源自然成为其扩大出口贸易的主要商品,尤其是石油、天然气、钨、锡、铅、金、铬、宝石等矿产,还有大米、小麦、玉米、棉花、甘蔗、花生等农产品。而湖南省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有比较优势,因此出口到缅甸的产品主要有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食品及日用消费品等。
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资料显示:2010年—2012年期间,中国对缅甸出口贸易商品层次呈小幅上升趋势,初级产品所占比例分别为18.15%、15.34%和14.79%,制造业产品所占比例分别为81.85%、84.66%和85.21%;中国自缅甸进口商品层次波幅较大,初级产品所占比例分别为81.28%、51.53%和70.14%,制造业产品所占比例分别为18.72%、48.47%和29.86%。
缅甸自然条件优越,矿产资源、林木资源、渔资源、水利资源丰富,石油和天然气储藏量巨大,宝石、玉石更是闻名世界。缅甸进口的产品多为化工、机电、纺织服装等工业产品,而出口产品主要为木材、矿产等初级产品。
湖南与缅甸产业互补性很强,经贸合作关系广阔。湖南在资金、技术、管理、文化产业等方面都存在比较优势,缅甸则在矿产资源、市场、劳动力成本等方面有优势。我省企业可以充分发挥产业优势,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在矿业开发、水电工程、烟草加工、制药、机械制造、生物资源开发、服装业、旅游、农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缅甸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经贸合作。具体对接方式如下表:
湖南与缅甸市场对接方式
合作领域 |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
公路建设 |
湖南路桥、五矿二十三冶 |
建工集团、环达路桥、交通院、中建五局、中铁五局 |
重点开发公路建设项目,培育铁路建设市场 |
水电建设 |
五凌电力 |
|
重点开发缅甸水电资源(已有前期合作) |
|
电力建设 |
特变电工 |
中南院、电力院、威胜集团 |
以输变电工程为重点,关注电力建设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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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合作 |
重型机械 |
三一重工、中联重科 |
山河智能、铁建重工、泰富重工 |
依托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程机械出口 |
烟草行业 |
中烟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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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合作,方头雪茄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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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行业 |
口味王、胖哥、皇爷 |
小龙王、友文、伍子醉、宾之郎等相关企业 |
种植基地开发、原材料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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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产业 |
圣得西、忘不了 |
相关服装产业 |
直接投资、加快产业转移 |
|
能源资源开发 |
矿产开发 |
湖南有色 |
中冶长天、金鑫矿业、五矿二十三冶 |
建立政府协调、企业合作平台,以灵活的方式参与矿业开发 |
农业开发 |
隆平高科 |
新华联 |
鼓励企业开发缅甸农业资源 |
湖南虽然为内陆省,却是沿海的腹地,内陆的前沿,是中国目前最具活力的长江经济带和华南经济带的结合部。湖南北部属长江流域,是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部毗邻广东,是地理上最接近粤港的内陆省区,湖南可接受广东和浦东的双重辐射。因此,湖南省的出口贸易在全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与沿海地区相比,湖南的出口贸易还是较为落后,外贸依存度低,外资利用比重低。2014年湖南外贸依存度仍然不到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湖南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外贸出口层次较低、规模较小,贸易方式单一的格局没有取得突破和改变,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传统产品仍然占据很大一部分,如钢铁、有色等产品比例达到30%,出口主体不强,缺乏大规模的产业集群。产品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不高、市场开拓能力较低仍然是困扰湖南外贸发展的主要障碍。
目前,中国对缅甸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力和资源开发等,其中电力领域投资几乎占据了中国对缅甸所有投资。亟需引起重视的是,近年来,中国这种资源密集型投资在民主化改革进程中的缅甸已遭遇了一系列麻烦与损失。
缅甸大选已结束,新一届联邦议会将于2016年1月举行首次会议,并于2月选举总统,其后由新总统组建政府。新政府的政策和路线还有待观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政府与少数民族地方武装冲突威胁地区安全,短期内难以解决。穆斯林与佛教徒冲突蔓延至内地,威胁社会稳定。中国外交部亚洲事务特使孙国祥前日接受缅甸传媒访问指,中缅友好关系有不断加强的趋势,相信不管缅甸政局如何变化,都不会影响到两国关系。建议我省企业应密切关注、高度重视缅甸政局的走向,谋定而后动。
经济发展虽然进入良性轨道,但银行自由化成都仍然较低,外企融资较难。非政府组织影响扩大,对中国大型在建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有较大不确定性。缅甸税基较为狭窄,税负较重。缅甸虽然劳动力充足,但人均教育水平较低,缺乏熟练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缅甸金融体制和服务欠发达,外商在当地融资困难;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待提高,汇率和利率变动不合理,影响外商投资收益;行政效率有待提高,贪污腐败亟待治理;电力供应紧张,燃料短缺和交通通信不便等问题突出,难以满足外商大规模投资需求。
缅甸市场潜力大,又是连接东南亚和南亚两大市场的重要通道,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为进一步吸引外资,缅甸于2012年11月颁布新《外国投资法》,2013年1月颁布缅甸外国投资实施条例。2013年1月,实施《外国投资细则》,大幅提高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如外商可自行支配税后收入,通过涉外银行汇往国外;外商对土地使用年限最长可达70年;在鼓励领域,对外商实行税收优惠、免除关税、享受国民待遇和减免贸易税等政策。2014年1月,颁布新《经济特区法》,大力推进土瓦、迪洛瓦和皎漂三个经济特区吸引外商参与规划建设。缅甸逐步向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的九家外资银行发放有限经营许可,外资银行限开办一家分行,可以向外资企业提供外币贷款,也可向缅甸国内银行提供贷款。2014年11月,缅甸作为第一批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由中国倡议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为缅甸基础设施建设,及中国企业参与缅甸投资开发带来融资便利。
缅甸对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规划态度积极,总统吴登盛出席2014年北京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时表示,缅甸积极参与中方“一带一路”计划。为此,缅甸正通过优惠关税等政策增强自身投资吸引力,并与周边国家加强互联互通。
据缅甸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昂觉丹介绍,由于政府放开电信领域,允许外商投资,加上制造业和能源领域投资企业进入缅甸市场,缅甸2014至2015年吸引外资总额高达81亿美元。其中,35%的投资集中在能源领域,制造业和电信领域分别占吸引外资总额的25%。缅甸希望中国企业前往投资农业、渔业、矿产、林业、油气等资源密集型产业,投资纺织服装、电子配件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酒店、旅游、物流、房地产等服务产业。
缅甸政府一直积极吸引外资和鼓励外商开发其丰富的农业和矿业资源,以实现其经济发展。近年来,外国对缅甸投资不断增加,从投资领域来看,电力、石油天然气、制造业居前三位,其次是房地产、饭店与旅游业、矿业及畜牧水产业等。目前,中国在缅投资的行业主要是水电、石油天然气、制造业及矿业等,中缅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自然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加工装配和人力资源合作五个方面。
未来中国对缅甸农业、采掘业、基础设施、制造业、旅游业等领域投资有相当潜力。缅甸气候适宜多种植物生长,并有大量耕地和水资源,资源丰富,地多人少;为保障国内油气供应,2016年缅甸拟招标开发26个油气区块。
吴登盛总统介绍,开办工厂吸收就业、加快初级产品深加工行业发展、发展重型机械工业、大力加强高科技产业建设,成为缅甸政府迫切需要外资投入的四大产业领域。缅甸要建设诸如制衣厂、制鞋厂等能大量解决就业的工厂,这些产业我们都会给予优惠的政策。
另外,缅甸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2015年8月18日缅甸国家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委员会通过了3600缅元/日(约2.8美元/日)的劳工最低工资新标准,待联邦政府8月底颁布后开始生效。湖南省可根据情况,加快产业转移。
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崛起规划的重要省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上述产业优势,正好切合中国政府当下全面展开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湖南省若能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产业产能优势,快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其贸易发展前景定将一片光明。目前,湖南形成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生物医药、钢铁冶炼、有色加工、文化创意、食品烟草、轨道交通、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一大批优势产业,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过程中,湖南的产业优势十分明显,也成为支撑着整个湖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典范。
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湖南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湖南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湖南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盛产湘莲、湘茶、油茶、辣椒、苎麻、柑桔、湖粉等。湘莲是有3000多年历史的著名特产,产量历来居中国首位。湖南为中国四大产茶省之一。湖南的主要农产品在中国占有重要位置,粮食产量居中国第7位,稻谷产量居中国第1位,苎麻产量居中国第1位,茶叶产量居中国第2位,柑桔产量居中国第3位。
根据2012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年报》,湖南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已发现各类矿产143种。37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5位,62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10位。其中,钨、锡、铋、锑、石煤、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石榴子石、玻璃用白云岩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之首,钒、重晶石、隐晶质石墨、陶粒页岩等矿种居中国第二,锰、锌、铅、汞、金刚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矿种也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
湖南省工业门类齐全,全省拥有14家国家级开发区、1家综合保税区、67家省级开发区和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形成了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铅锌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等10个优势产业集群。
截至2012年,湖南省已有54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水电、路桥、房建等一批湖南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初具影响。尤其是近三年,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以年平均增长25.9%的速度从10.9亿美元跃升至17.3亿美元。全省5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有44家企业参与了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建五局、水电八局、湖南建工等多家企业在境外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将经营、服务网络向境外市场延伸扩展,境外经营结构逐步优化。
企业应充分利用省内经贸合作平台,抱团出海。在“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框架下利用使东盟、领馆经商参处、外事侨务办、贸促会,包括商会、海外联谊会等机构,借助这些平台的信息和沟通渠道,密切与合作方的联系,提高经贸合作的效率,由单枪匹马到集团作战。
要加强缅甸贸易的引导,做到有步骤、有重点、有策略。如先推进道路、建筑、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再推进电子产品、家电等产品贸易,做到有的放矢。以建筑业为例,该行业目前尚未成为外资的主要流入领域,因为投资都率先集中在开发缅甸的能源、石油与天然气、矿产等方面,同时也因缅甸政府目前仍未完全放宽外资在缅甸从事房地产发展的限制。但随着缅甸政府对基础设施方面的重视,以及当地人口和外商增加所推动的住宅和商业房地产需求,缅甸建筑业的展望十分明朗。缅甸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建筑材料匮乏,水泥和钢铁制品等都需要大量进口。同时,城市规划,以及供水、供电、废水和废物处理等配套设施也有很大的需求。如何总体协调,形成合力,在国际资本竞争中占得先机,是政府部门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
由于湖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其出口的影响程度比较大,而出口又是直接构成湖南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一部分,所以出口和湖南省的经济增长之间可以说是互为因果关系。加快出口产品结构升级,推动重点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对出口商品的高新技术支持,提高出口产品的高附加值。湖南省主要出口商品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生猪、冷冻猪肉、烟花爆竹、服装、纺织品,这些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应加强对机电、服装和纺织等行业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同时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型跨国企业,尽快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中的影响地位。
进入缅甸的外国资本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我们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不能只顾短时间的利润回报,在产品的质量方面应该重视,努力创建自己的国际品牌。一方面,边检部门应加强出口产品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缅甸市场,同时对从事边贸的各个企业也要加强管理,防止因产品质量差而逐渐丢失拓展缅甸市场的机会;另一方面,应加强售后服务工作,让缅甸人民对我们的产品买得放心,用着安心。有一些外贸公司缺乏全局观念,恶性竞争,互相压价,使很多企业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中方应该加强与缅方交流,尽量多的举行商品交易博览会,驻缅外贸机构应多方面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国内外贸企业,同时加强宣传,提高中国制造产品的竞争力。
中国对缅甸投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与缅甸投资合作对象也主要集中在官方或军方企业,两国民间合作进展十分欠缺和滞后。应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缅甸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领域多元化。民间资本有着经营灵活、对市场反馈反应较快等优势,是国有资本的重要补充。
我们常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实,“经济往来,文化先行”也是重要的原则。欧美、日韩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中国产电视剧在缅甸有着较高的收视率,《西游记》、《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陆贞传奇》家喻户晓。仅2013年,就有《金太狼的幸福生活》和《婚姻保卫战》两部电视剧进入缅甸国营电视台(MNTV) “央视八点档”热播。吴登盛总统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本人就是中国电视剧的忠实观众。湖南文化产业底蕴深厚,“广电湘军”、“出版湘军”、“演艺湘军”等产业形成的文化湘军集团军在文化“走出去”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湖南卫视连续8年在全国各省级卫视收视率排名第一位;湘版科普图书、音乐图书、古典名著三大品牌在全国图书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湖南出版集团连续5年进入中国最大企业集团500强,连续4年被列入中国文化企业50强;湖南原创动漫产量连续4年排名全国第一,重点动漫产品和动漫企业排名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媒体”,连续两年入主“中国品牌500强”,2015年在中国电视传媒十大品牌企业排名位居第二,仅次于央视。
根据多元系统理论与文化传播理论,在与缅甸的文化往来中,中国文化处于优势地位。但与自发的文化往来不同,我们要推行的文化“走出去”策略应抓住重点,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首先,要对缅甸文化市场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受众;其次,应有计划地将中国文化、价值观、尤其是中国的先进文化体现在文化产品中(当代文化优先于古代文化,核心价值观优先于一般价值观);最后,应首先以湖南卫视国际频道、移动互联网为抓手,以电视剧、综艺节目为突破点,以“汉语桥”等文化教育平台为助推力,同时密切结合经贸交往重点。
充分利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教育平台,鼓励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境外办学和职业教育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举办企业高端人才培训班,进行有关“走出去”的法规、政策、礼仪、文化、语言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注重语言培训,语言是交流的第一步。引导省内高校培养翻译人才、海外营销策划人才、国际经贸和法律人才。如2012年,五凌电力集团与中南大学合作,对该公司在缅甸投资的水电站项目中的缅甸员工进行了培训,中南大学外语院提供了口笔译人才,为培训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该集团还与中南大学合作培训本国员工,培养跨文化能力、语言能力,为该集团在缅甸等海外项目的拓展培养了专业人才。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引导企业吸纳留学生参与境外项目建设。加强与境外合作国家间的学术交流。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等卫生部门为龙头,加强与缅甸在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及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性疾病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合作,在境外建立一批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申请获得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的认证,大力发展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对外医疗保健服务产业。鼓励省内中医药企业在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医药合作。
边境贸易在中缅贸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其中滇缅边境贸易又占了中缅边境贸易的绝大部分。缅甸木姐中央经济区地处掸邦北部木姐镇区,与中国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相邻。目前,经济区已建设完成60%,预计2017年全部完工,建成后将成为中缅边境货物进出口的主要集散地和贸易中心。在与缅甸贸易中,云南有无可比拟的区位优势,因此,加强与云南省的经贸信息沟通很有必要。尤其是相比云南省有产业优势或填补空白的区域,湖南省可加强省际合作,推动与缅甸的双边贸易。如近期边境城市瑞丽的湖南商会代表来中南大学洽谈,提出利用中南大学的医疗资源,在当地建设国际医疗中心,为缅甸客商服务,该思路有一定借鉴价值。我们应积极联系当地政府与商务机构,拓展思路,造船出海、借船出海、船队出海三管齐下,为湖南与缅甸双边贸易开拓更大的空间。
成熟的高度竞争市场,对于企业是严重的考验,尤其是省内企业不熟悉的国外市场。省内企业应瞄准补缺市场,树立超前意识,实现弯道超车。新兴产业,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在缅甸尚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一旦市场激活,将出现井喷式的增长。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紧密相连,且日益成为大数据的主战场。缅甸地区移动互联网亟待发展,同时也说明大有可为。我省相关企业可密切关注,先行一步,把握住大数据这一核心资产。
缅甸法规有待完善,政策稳定性不足,给投资者带来许多不确定性。缅甸基础设施欠发达。由于缅甸工业发展水平相对不高,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欠发达,电力供应不足,燃料短缺,给外国投资者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长期以来,缅甸中央政府和部分少数民族组织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中国投资者应尽可能避免擅自同缅甸地方政府以及在少数民族控制区进行投资合作。
中国公司应先确认缅方公司是否在缅甸商务部登记注册,具备取得《进口商注册证》或《出口商注册证》的资格(双方签订贸易合同后,缅甸方才能申请《出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未经缅甸商务部批准不得转让。如遇贸易纠纷,须按缅甸现行《仲裁法(1944)》进行解决。目前缅甸的对外贸易多以美元或欧元通过银行信用证结算,但受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制裁,缅甸无法直接与中国各银行间开展信用证结算,要通过设在新加坡或香港等第三地的公司。
近年来,缅甸政府努力推行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在坚持继续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基础工业,兴修水利工程,加大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合理开采石油矿产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有了较大起色,也给承包工程市场带来巨大商机。中资企业应利用自身优势,继续挖掘缅甸市场潜力,推动中缅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要与缅甸政府部门以及当地有实力、有影响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与互信关系,可以帮助企业更加有效的开拓市场,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对方的支持与配合,使企业在缅甸承包工程市场上游刃有余。中资企业在缅甸应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服从国内有关部门及商会的协调,从大局出发,坚持互利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劳务人员到缅甸务工前应与具有外派劳务资质的正规企业或单位签订外派合同,将派遣时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见诸文字,保存好证据,一旦出现劳务纠纷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劳务人员到缅甸工作之前,首先应对缅甸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缅甸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处以重罚,劳务人员在缅甸工作务必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缅甸人以及缅甸人的风俗习惯,以免因为行为不当给自己带来麻烦。
缅甸处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卫生防疫条件欠发达,部分地区疟疾、登革热等疾病盛行。在这些地区工作的人员要具有疾病防范意识,讲究卫生,常备有关药品。
在缅甸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资企业要在缅甸建立积极和谐的公共关系,要关心当地政府最新的经济政策走向,了解缅甸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责。与政府主管部门和议会保持联系,及时汇报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争取得到支持。
中资企业要处理好与当地工会的关系,首先应了解工会组织的诉求,在沟通过程中可聘请企业在缅甸合作伙伴或当地有声望的大和尚与工会组织进行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会协商,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中资企业在缅甸开展投资合作,应遵守缅甸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禁忌,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尊重缅甸人民的民族自尊心,注意环境保护,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避免各类冲突发生。
缅甸为佛教国家,佛教文化深入到各阶层。居民普遍为人和善,僧人在缅甸的社会地位最高。中资企业及个人在社交和商务场合要注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对僧人必须优先礼让。进入寺庙或佛塔必须脱鞋袜,忌摸小孩的头。
缅甸政府对媒体宣传的管制比较严,不管是国营媒体还是私营媒体,宣传内容都要接受政府的审查。在缅甸,政治是十分敏感的话题,媒体对此都十分谨慎,中资企业与缅甸媒体接触时应避免谈论任何与政治有关的问题。缅甸广告业不发达,在当地媒体发布广告价格比较低廉,竞争不太激烈。中资企业通过媒体发布广告时,应向媒体详细说明广告的图案、文字等,以便配合媒体接受政府审查。
中资企业在赴缅甸之前及在缅甸期间,应尽可能多的了解缅甸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尽量避免与缅甸执法人员、当地商人发生矛盾,如发生矛盾尽量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被卷入案中,应请求打电话给能懂得中缅文的朋友或熟人充当临时翻译,同时立刻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寻求保护。中方人员要随身携带护照、身份证等,妥善保存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其他重要证件并进行备份,如遇执法人员查验,应礼貌出示,冷静回答有关问题。如果没有携带证件,不要刻意回避,应主动说明身份,如对方需要核实有关信息,可向其提供公司联系方式。
中资企业在缅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对外活动中可聘请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中国公民可依据当地法律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中资企业在缅甸开展投资合作,必须密切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尽可能了解相关的工作程序,在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能够更快寻求帮助。
中国公民在缅甸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缅甸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缅甸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缅甸使馆、驻曼德勒总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中资企业到缅甸开展投资合作前,应赴现场实地考察,全面客观评估政局、安全、治安、施工等方面潜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预留安全经费。如遇自然灾害、人为安全事故、恐怖袭击或其他突发事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中国驻缅使馆、驻曼德勒总领馆和企业国内总部报告。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199(匪警)、191(火警)、192(仰光总医院急救)、0095-1295133(红十字协会)、0095-1221926、0095-95142358(中国驻缅甸使馆领事部)。
缅甸华商商会
地址:RoomNo.117/119,Upper Pazundaung Street,MingalarTaungNyunt Township, Yangon, Myammar
电话:0095-1200296
传真:0095-1299814
柬埔寨全名柬埔寨王国(Kingdom of Cambodia),通称柬埔寨,旧称高棉,位于中南半岛,西部及西北部与泰国接壤,东北部与老挝交界,东部及东南部与越南毗邻,南部则面向暹罗湾。柬埔寨是东盟成员国,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是世界上最欠发达国家之一。该国基础设施欠发达,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与产业配套薄弱,但市场高度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矿业开发、工业体系建设、旅游综合开发等领域市场机遇很多。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中柬双方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降税程序。中国于2010年1月1日率先对柬埔寨绝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柬埔寨2011年实行降税,并于2013年、2015年进一步实施降税安排,最终于2015年对中国90%以上产品实现零关税。
柬埔寨位于中南半岛西南部,东部和东南部同越南接壤,北部与老挝交界,西部和西北部与泰国毗邻,西南濒临暹罗湾,占地181,035平方公里,20%为农业用地。柬埔寨中部和南部是平原,东部、北部和西部被山地、高原环绕,大部分地区被森林覆盖。湄公河自北向南横贯全境,在境内长约500公里。柬埔寨首都金边属于东7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不实行夏时制。
柬埔寨矿藏主要有金、磷酸盐、宝石和石油,还有少量铁、煤。林业、渔业、果木资源丰富。柬埔寨盛产柚木、铁木、紫檀、黑檀、白卯等髙级木材,并有多种竹类。木材储量约11亿多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4%,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部山区。矿藏主要有石油、天然气、金、铁、铝土等。水资源丰富,洞里萨湖为东南亚最大的天然淡水湖,素有“鱼湖”之称。西南沿海也是重要渔场,多产鱼虾。
柬埔寨分为20个省和4个直辖市(括号内为首府):班迭棉吉省(诗梳风)、马德望省(马德望)、磅湛省(磅湛)、磅清扬省(磅清扬)、磅士卑省(磅士卑)、磅同省(磅同)、贡布省(贡布)、干丹省(达克茂)、戈公省(戈公)、白马市(直辖市)、桔井省(桔井)、蒙多基里省(森莫诺隆)、奥多棉吉省(松朗)、拜林(直辖市)、金边(直辖市)、西哈努克市(直辖市)、柏威夏省(柏威夏)、菩萨省(菩萨)、波萝勉省(波萝勉)、腊塔纳基里省、暹粒省(暹粒)、上丁省(上丁)、柴桢省(柴桢)、茶胶省(茶胶)。首都金边地处洞里萨河与湄公河交汇处,面积678平方公里,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
柬埔寨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分两季:每年5月到10月为雨季,11月到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29-30℃,4月份最热,最高温度达40℃。年均降雨量为2000毫米,其中90%集中在5-10月。受地形和季风影响,各地降水量差异较大,象山南端可达5400毫米,金边以东约1000毫米。
柬埔寨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共有20多个民族。高棉族是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的80%,笃信小乘佛教。少数民族有占族、普农族、老族、泰族、华族,京族,缅族,斯丁族等。
旅柬华人于1990年11月20日成立“柬华理事总会”,各省市华人居住较集中的地区相继成立了18个柬华理事分会。柬埔寨现有华人华侨70余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5%,主要分布在马德望、干拉、贡不、茶胶等省。首都金边市的华人华侨最多,有30万人左右。
高棉语为通用语言,与英语、法语同为官方语言。此外,英语、法语也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语言。华语、越南语是普通市民中使用较多的语言。
宗教在柬埔寨人民的政治、社会和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宪法明确地将佛教确定为国教。信仰小乘佛教的人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此外还有基督教(约3.6万教民)和伊斯兰教(约32万教徒)。按该国习俗,男子一生都要出家一次,但可以随时还俗。
柬埔寨人以大米为主食,以鱼虾为主要副食,喜食素菜,喜吃富有刺激性味道的蔬菜,如生辣椒、葱、姜等,还喜食生菜、生肉和腌鱼酱。柬埔寨人的传统住房多为竹木结构的高脚式房屋,离地二米左右。
柬埔寨人姓在前,名在后。贵族与平民的姓名有所不同:贵族一般承继父姓,平民一般以父名为姓。柬埔寨婚俗是婚礼全部仪式都在女方家举行,婚后丈夫一般随妻定居,类似中国的招赘。传统的婚礼通常要举行三天。
柬埔寨人注意礼节。柬埔寨人认为左手是不洁的,用左手拿东西或食物是不懂礼貌的表现。他们还认为头是人的神圣部位,因此不能触摸他人的头部。该国最普通的礼节是合十礼,即双手合掌于胸前,稍微俯首,指尖的髙度视对方身份而定,对国王、王室成员、僧侣还行下蹲或跪拜礼。社交场合也流行握手礼,但男女间仍以行合十礼为宜。
柬埔寨的主要节日包括:元旦(1月1日)、宝蕉节(2月13日)、国际妇女节(3月8日)、佛历新年(4月13-15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佛祖升天节(5月12日)、西哈莫尼国王诞辰日(5月14日,全国庆祝三天)、御耕节(4月底或5月初,佛历六月下弦初四)、国际儿童节(6月1日)、柬埔寨国母诞辰日(6月18日)、亡人节(9月底)、立宪日(9月24日)、巴黎协定日(10月23日)、西哈莫尼登基日(10月29日)、西哈努克国父诞辰日(10月31日)、独立节(11月9日)、送水节(也称龙舟节,11月13-15曰,系该国最盛大隆重的节日,为庆祝雨季结束而设)。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报纸媒体】柬埔寨境内共有274种报纸、27种刊物、74种杂志。发行量较大的报刊有《柬埔寨之光报》(柬文,日报)、《人民报》(人民党党报,柬文)、《和平岛报》(柬文,日报)、《柬埔寨日报》(英文,柬文)、《金边邮报》(英文,双周报)、《柬埔寨时报》(英文,柬文,周报)。柬影响较大的中文报纸有《华商日报》、《柬华日报》和《星洲日报》,较有影响的英文报刊有3家,法文报刊1家。
【通讯社】柬新社(AKP)是柬埔寨唯一官方通讯社,成立于1980年。
【电视电台媒体】柬埔寨拥有10家电视台,包括:国家电视台、首都金边第3频道(官方)、第5频道(军队台)、仙女台(人民党党产)、第9频道(私营)、巴戎台(私营)、CTN电视台(私营)等,拥有2家有线电视台:柬埔寨有线电视台和金边有线电视台。2014年,有29家电台,官方电台5家,其中FM96电台属国家所有,每天播音19个小时。
【网络媒体】由于网络基础设施欠发达,柬埔寨网络媒体不发达。柬埔寨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cambodia.gov.kh)是柬埔寨主要官方网络媒体。
柬埔寨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近年来,柬埔寨经济以年均7%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据CIA统计,2013年,柬埔寨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为:农业占34.8%,工业占24.5%,服务业占40.7%。2013年,柬埔寨年均通货膨胀率为3%。2013年12月,标准普尔发布评级报告,维持柬埔寨长期主权信用评级和短期主权信用评级为“B”,评级展望为“稳定”。据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柬埔寨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88位。
柬埔寨自成为东盟成员国和加入WTO后,经济发展较快,进出口贸易连年增长。2013年全年对外贸易总额为158.8亿美元,同比增长18.5%。2014年,柬埔寨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农业、旅游业、制衣制鞋和建筑业为主导的工业以及外国直接投资四大经济支柱继续稳步拉动宏观经济前行,保持了宏观经济的总体增长。2014年,柬国内生产总值(GDP)达658917亿瑞尔,约合162.7亿美元,同比增长7.1%,人均GDP增至1122美元,同比增长8.3%。2014年,柬埔寨对外贸易总额达181.35亿美元,同比增长14%。其中,出口76.96亿美元,同比增长11.5%;进口104.39亿美元,同比增长15.5%。中国以9.61亿美元对柬投资额,高居柬外资来源国第一位,占柬吸引外资总额的24.44%。
柬埔寨商业部为柬埔寨贸易主管部门(柬埔寨商业部网站址:www.moc.gov.kh)。
柬埔寨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进出口商品关税管理法》、《关于制衣行业原产地证书、商业发票、出口许可证核发的规定》、《关于商业公司贸易行为的规定》、《关于实施装运前检验服务的规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关于风险管理的次法令》、《关于成立海关与税收署风险管理办公室的规定》等。
商业部负责出口审批和免税进口核准手续。在多数情况下,进口货物无需许可证。但部分产品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特别出口授权或许可后方可出口。
【作为最不发达国家享受的出口优惠】作为最不发达国家,欧、美、日等28个国家给予柬埔寨普惠制待遇。美国给予柬埔寨较宽松的配额和进口关税,欧盟在“除军火外所有商品倡议”下,给予柬埔寨除军火外几乎所有产品零关税的待遇。
【出口商品当地含量及原产地原则】柬埔寨目前无当地含量要求,即不限制使用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对健康、环境或社会有害的原材料、零部件除外)。
在柬埔寨,出口商应重视普惠制的原产地规则要求。普惠制下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原产地规则对当地含量的最低要求为35%(符合条件的东盟成员国,即柬埔寨、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在原产地规则要求中视为同一国家)。在“除军火外所有商品倡议”下,原产地规则要求出口产品至少有40%的含量出自出口国。
【出口优惠、限制】根据投资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资委员会批准的出口型合格投资项目可享受免税期或特别折旧。其出口产品增值税享受退税或贷记出口产品的原材料。
禁止或严格限制出口的产品包括文物、麻醉品和有毒物质、原木、贵重金属和宝石、武器等,2013年初,柬政府明令禁止红木的贸易与流通。半成品或成品木材制品、橡胶、生皮或熟皮、鱼类(生鲜、冷冻或切片)及动物活体需交纳10%出口税。
服装出口需向商业部缴纳管理费。普惠制下服装出口至美国或欧盟的,需获得出口许可证。
【免税进口】根据投资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资委员会批准的出口型合格投资项目可免税进口生产设备、建筑材料、原材料和生产投入附件。为取得生产用原材料免税进口批件,进口公司应每年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报拟进口材料的数量和价值。
【管理制度】柬埔寨政府近年来不断改进海关管理制度,致力于实现简洁、高效、透明和可预测的海关管理。2006年,柬埔寨起草完成并通过《关于通过风险管理实施贸易便利化的次法令》,准备实施基于贸易商档案数据的风险管理系统,即通过利用电脑系统分析贸易商档案数据、商品或原产地进行海关监管。为此,柬埔寨政府还采用了计算机化海关清关综合系统——自动海关数据系统。此外,为简化海关程序,政府决定推行使用“海关一站式服务系统”,并计划在西哈努克港安装自动海关数据系统终端。柬埔寨政府希望藉此减轻贸易活动的行政负担,并减少腐败滋生的机会。
【关税税率】除天然橡胶、宝石、半成品或成品木材、海产品、沙石等5类产品外,一般出口货物不需缴纳关税。所有货物在进入柬埔寨时均应缴纳进口税,投资法或其他特殊法规规定享受免税待遇的除外。进口关税主要由四种汇率组成:7%、15%、35%和50%。
财经部海关与关税署、商业部进出口检验与反欺诈局联合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验地点为工厂或进出口港口。目前,柬埔寨全部进出口货物均接受检验,政府正计划逐年降低检验比率。价值5000美元或以上的进口货物,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检验。检验报告和其它装船前检验文件将被递交柬埔寨海关,货物抵达柬埔寨后,货主凭检验单据到海关交纳税款并提出货物。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唯一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监管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由柬埔寨重建和发展委员会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组成。该机构负责对全部重建、发展工作和投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和决策,批准投资人注册申请的合格投资项目,并颁发最终注册证书。
但对于下列条件的投资项目,需提交内阁办公厅批准:
Ø 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
Ø 涉及政治敏感问题;
Ø 矿产及自然资源的勘探与开发;
Ø 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Ø 基础设施项目,包括BOT、BOOT、BOO和BLT项目;
Ø 长期开发战略。
柬埔寨政府视外国直接投资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柬埔寨暂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其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本法于1994年8月4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1997年、1999年两度修订)及其《修正法》(2003年2月3日柬埔寨王国第二届国会通过)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鼓励投资的领域】《投资法》十二条规定,柬埔寨政府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出口导向型;旅游业;农工业及加工业;基础设施及能源;各省及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在依法设立的特别开发区投资。投资优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限制投资的领域】《投资法修正法实施细则》(2005年9月27日颁布)列出了禁止柬埔寨和外籍实体从事的投资活动,包括:神经及麻醉物质生产及加工;使用国际规则或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影响公众健康及环境的化学物质生产有毒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产品;使用外国进口废料加工发电;森林法禁止的森林开发业务;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此外,该细则还列出了“不享受投资优惠的投资活动”和“可享受免缴关税,但不享受免缴利润税的特定投资活动”。
【对外国公民的限制】《投资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作出规定: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允许投资人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投资人有权拥有地上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以之作为抵押品。
【服务业市场】柬埔寨对中国承诺开放6个部门,涉及商业、通讯、建筑、环境、 旅游、其他服务部门。从水平承诺和部门承诺来看,均没有超出其对WTO 出价。
【外国直接投资】在柬埔寨进行投资活动比较宽松,不受国籍限制(土地法有关土地产权的规定除外)。除禁止或限制外国人介入的领域外,外国投资人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商业组织形式在商业部注册并取得相关营业许可,即可自由实施投资项目。但拟享受投资优惠的项目,需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申请投资注册并获得最终注册证书后方可实施。获投资许可的投资项目称为“合格投资项目”。
【合资企业】合格投资项目可以合资企业形式设立。合资企业可由柬埔寨实体、柬埔寨及外籍实体或外籍实体组成。王国政府机构亦可作为合资方。股东国籍或持股比例不受限制,但合资企业拥有或拟拥有柬埔寨王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除外。在此情况下,非柬埔寨籍实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合计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合格投资项目合并】两个或以上投资人,或投资人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约定合并组成新实体,实体拟实施投资人合格投资项目,并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新实体需向投资委员会书面申请注册为投资人,并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
【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投资人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所有权,且拟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应向投资委员会提出收购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收购人为未注册自然人或法人的,需先申请注册为投资人。投资人股份转让造成受让方取得投资人控制权的,投资人须向投资委员会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受让人名称和地址。
目前在柬埔寨开展BOT项目的主要以中资公司为主,涉及行业包括水电站、输变电网等,特许经营期限没有特殊规定,水电站的经营期限一般是30—40年。由中国水电集团投资的甘再水电站项目是柬埔寨第一个BOT项目,2006年4月开工,总投资额2.6亿美元,特许运营期为44年,其中建设期4年,经营期40年。
柬埔寨政府给予外资与内资基本同等的待遇,《投资法》(1994年8月4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及其修正法(1997年、1999年两度修订)为外国投资提供了保障和相对优惠的税收、土地租赁政策。此外,外国投资同样可享受美、欧、日等28个国家/地区给予柬埔寨的普惠制待遇(GSP)。
【投资保障】柬埔寨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的投资保障包括:(1)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柬埔寨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3)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埔寨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4)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投资优惠】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取得的投资优惠包括:
Ø 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
Ø 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经济特区最长可达9年),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9%的利润税;
Ø 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利润税;分配红利不征税;
Ø 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柬埔寨行业鼓励政策主要体现在农业和旅游业两个方面。
【农业】在吸引外商投资农业产业上,柬埔寨政府依据投资法对开发种植1000公顷以上的稻谷、500公顷以上的经济作物、50公顷以上的蔬菜种植项目;对畜牧业存栏在1000头以上、饲养100头以上的乳牛项目、饲养家禽10000只以上项目;以及占地5公顷以上的淡水养殖、占地10公顷以上的海水养殖项目均给予支持和优惠待遇。主要鼓励措施是:(1)项目在实施后,从第一次获得盈利的年份算起,可免征盈利税的时间最长为8年。如连续亏损则被准许免征税。如果投资者将其盈利用于再投资,可免征其盈利税;(2)政府只征收纯盈利税,税率为9%;(3)分配投资盈利,不管是转移到国外,还是在柬国内分配,均不征税;(4)对投资项目需进口的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各种物资、半成品、原材料及所需零配件,均可获得100%免征其关税及其它赋税,但该项目必须是产品的80%供出口的投资项目。
【旅游业】自第一届王国政府提出优先发展旅游业的战略以来,柬埔寨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受到了充分重视,为旅游业的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多年来,旅游业成为柬埔寨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和支柱产业。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把发展旅游业作为首要工作之一,将旅游产业定位于“优先发展行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来加快发展。
2005年12月,《关于特别经济区设立和管理的148号次法令》颁布,特别经济区体制在柬埔寨开始施行。柬埔寨发展理事会下设的柬埔寨特别经济区委员会是负责特别经济区开发、管理和监督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特别经济区管委会是在特别经济区现场执行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国家行政管理单位,由柬埔寨特别经济区委员会设立,并在各特别经济区常驻。至2008年年底,斯登豪、曼哈顿、柴柴、欧宁、金边和西哈努克等6个特别经济区已获政府正式批准,另有5家也已取得特别经济区委员会许可。
特别经济区次法令规定特别经济区委员会应向全部特别经济区提供优惠政策;《投资法修正法》规定,位于特别经济区的合格投资项目有权享受与其他合格投资项目相同的法定优惠政策和待遇。
1996年7月,中国与柬埔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进一步为中柬经贸合作开辟更加宽广和畅通的渠道,提供更多的机会。2010年,吴邦国委员长访柬期间,双方签署16项协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资源开发利用、通讯技术、能源开发等领域。
双边签署的其他协定包括:《中柬贸易协定》(1996年7月)、《中柬文化协定》(1999年2月)、《中柬旅游合作协定》(1999年2月)、《中柬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协定》(2000年11月)、《中柬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0年11月)、《中柬关于旅游规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4月)、《中柬领事条约》(2010年2月)、《关于柬埔寨精米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2011年)、《关于柬埔寨木薯干输华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等。
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中柬双方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降税程序。中国于2010年1月1日率先对柬埔寨绝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柬埔寨2011年实行降税,并将于2013年、2015年进一步实施降税安排,最终于2015年对中国90%以上产品实现零关税目前,中国尚未与柬埔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关税政策,中国与东盟国家进出口的绝大多数货物相互给予零关税待遇的优惠政策。目前,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已接近全面零关税,仅剩下少数敏感商品仍未实施零关税,例如大米、砂糖、水果、部分肉制品、咖啡及烟草。
根据《东盟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东盟中国货物贸易协议》,双方也同意柬埔寨提出部分例外产品,可不参加降税,但也不享受其他成员对这些产品提供的优惠关税待遇。柬埔寨提出的例外产品有整只鸡、鸡肉及其相关产品、其他猪、鲤鱼苗、活鲤鱼 以及番茄、洋葱、蒜头、蒜苗、胡萝卡、萝卡等部分蔬菜产品和椰子、夜萝、芒果、西瓜、龙眼等部分水果产品,共计37种产品。
湖南作为中部省份,由于缺乏区位优势,一直以来外贸依存度都比较低,开放型经济建设任重道远。“一带一路”战略为湖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如何深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是摆在全面提升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问题。在“一带一路”的建设框架中,长沙被定位为8个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之一。湖南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正好与“一带一路”出口投资的重点产业相契合。这些产业通过“一带一路”走出去,扩大投资,将能够充分支撑开放型高地的发展。再加上对外经贸合作资源的进一步挖掘,开辟新的市场,将可以极大地促进长沙外向型经济的增长。
1958年7月19日,中国与柬埔寨两国正式建交。1993年,柬埔寨组建联合新政府,实施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二十年来,中柬双边经贸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2010年12月13日,双方政府宣布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关系由此迈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13年是中柬两国正式建交55周年,两国政府宣布启动“中柬友好年”,并同意共同举办各项庆祝活动,扩大双方友好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未来中柬双边经贸合作将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据柬新社2015年11月报道,在过去20年,中国对柬埔寨投资超过100亿美元,成为柬埔寨最大的投资国,其中主要投资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服装以及煤矿业。2012年中国对柬贷款达27亿美元,是柬埔寨最大的援助国之一。中国驻柬使馆经商处提供的数字显示,柬每年从援助国获得8亿到10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其中一半来自中国。
据南博网通过海关数据统计,2013年柬埔寨对外贸易总额为158.8亿美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出口69亿美元,同比增长27.7%;进口89.8亿美元,同比增长13%。主要出口产品为服装、鞋类、橡胶、大米、木薯;主要进口产品为燃油、建材、手机、机械、食品、饮料、药品和化妆品等。中国是柬埔寨重要的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达37.72亿美元,同比增长29.05%,占柬埔寨对外贸易总额的23.7%,其中向中国出口3.62亿美元,同比增长67.92%;自中国进口34.11亿美元,同比增长25.95%。就中国而言,与柬埔寨贸易额占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贸易总额的0.9%,是中国在东盟的第八大贸易伙伴。
从产品结构来看,2013年中国自柬埔寨进口的前五位产品有木制品、橡胶、针织服装、非针织或非钩编服装、电子,较2012年同期激增79.5%,占中国自柬埔寨进口产品总额的79.4%。同期,中国对柬埔寨出口的前五位产品是针织物、棉花、机械、航空器、电子、航天器及其零件,较2012年同期大幅增长34.6%,占中国对柬埔寨出口产品总额的60.8%。据此分析,柬埔寨日益发展的国内市场和持续的基础建设已为中国出口商打开了多个产品市场,出口开始呈现多样化趋势。
2014年1~12月,中国与柬埔寨双边贸易总额达37.57亿美元,较2013年同期下降0.4%,占中国与东盟10国双边贸易总额的0.8%,是中国在东盟的第8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自柬埔寨进口4.83亿美元,同比增长33.5%;对柬埔寨出口32.75亿美元,同比下降4%。2014年,中国对柬埔寨贸易呈现顺差,顺差额为27.92亿美元。
从产品结构来看,2014年1~12月,中国自柬埔寨进口的前5位产品有木制品、针织服装、非针织服装、电子和谷物,占中国自柬埔寨进口产品总额的60.5%。从产品结构来看,2014年1~12月,中国自柬埔寨进口的前5位产品有木制品、针织服装、非针织服装、电子和谷物,占中国自柬埔寨进口产品总额的60.5%。2014年,化学纤维短纤成为中国对柬埔寨出口的5大产品之一,全年出口额达到1.31亿美元,占中国对柬埔寨出口总额的4.1%。针织物贡献最大,占出口的1/3(30.3%)。
中柬经济互补性强,两国在自然资源、产业结构上的差异使双方各具比较优势,在产业内和产业间都形成很强的互补特征。目前,柬埔寨国内已探明蕴藏丰富的油气和矿产资源。据初步勘探,柬埔寨石油储量约20亿桶,但尚未进入实质开采阶段。柬埔寨水电和旅游资源也十分丰富,开发和利用程度均不足,未来双方在该领域合作发展空间尤为巨大。同时,柬埔寨国内劳动力丰富且廉价,国内工业欠发达,产业层次低下,对于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产业转移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此同时,2011年1月,欧盟启动新普惠制(GSP),继续对世界上49个最不发达国家给予最惠国待遇,对柬埔寨向欧盟出口的服装采取免税政策。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日趋衰落,实施产业国际转移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发展层次的必然选择,柬埔寨正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对象之一。
柬埔寨国民经济由五个支柱行业组成,分别是成衣、旅游、建筑、外来投资和农业。由于柬埔寨工业发展缓慢,未来柬埔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仍将主要依赖农业、旅游业和制衣业三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公共投资乏力,基础设施建设仍将主要依赖外资和外国援助。柬埔寨是个农业国,自然条件优越,土地肥沃,终年适宜农作物生长,全国有可耕地面积约670万公顷,但目前实际耕种面积仅约为260万公顷,农业发展潜力巨大。除种植业外,水产业、畜禽养殖业以及橡胶业等的产值在柬埔寨农业中亦占一定比例。其中橡胶业发展潜力巨大,柬埔寨全国橡胶生产企业共70家,其中乳胶厂30家,橡胶板加工厂36家,橡胶木加工厂4家,分布在5个省18个县。据柬农业部初步估计,到2018年柬橡胶种植面积将突破42万公顷,生产橡胶制品将达到40万吨。柬埔寨工业的主要成份为制衣针织加工业,服装业出口是国家外汇储备的主要来源。
就其出口商品结构而言,由于工业发展水平欠发达,出口商品生产能力低下,出口商品品种有限,结构单一,主要是农副土特产品以及某些初级产品,且长期无多大变化。柬埔寨出口商品主要分为以下五个大类:粮食作物类农产品。主要包括大米、黄豆、绿豆、玉米、芝麻等传统农产品,约占其出口总值的7-8%。林产品主要包括原木、粗加工木材、木板、木棉等,约占其出口总值的40%。经济作物类产品主要包括橡胶、胡椒、烟叶等,约占其出口总值的30%。水产品主要包括海鱼、海虾及其制品,淡水鱼虾及其制品,约占其出口总值的2-3%。工业制成品主要指成衣及某些纺织品以及废金属。
据柬埔寨旅游部公布数字显示,2000年开始中国赴柬埔寨旅游的人数不断增长,2014年,柬埔寨接待了约450万名国际游客,其中中国游客数量位居第二,约有56万人, 同比增长21%。
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湖南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湖南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湖南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盛产湘莲、湘茶、油茶、辣椒、苎麻、柑桔、湖粉等。湘莲是有3000多年历史的著名特产,产量历来居中国首位。湖南为中国四大产茶省之一。湖南的主要农产品在中国占有重要位置,粮食产量居中国第7位,稻谷产量居中国第1位,苎麻产量居中国第1位,茶叶产量居中国第2位,柑桔产量居中国第3位。
根据2012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年报》,湖南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已发现各类矿产143种。37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5位,62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前10位。其中,钨、锡、铋、锑、石煤、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石榴子石、玻璃用白云岩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中国之首,钒、重晶石、隐晶质石墨、陶粒页岩等矿种居中国第二,锰、锌、铅、汞、金刚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矿种也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
湖南省工业门类齐全,全省拥有14家国家级开发区、1家综合保税区、67家省级开发区和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形成了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铅锌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等10个优势产业集群。
截至2012年,湖南省已有54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水电、路桥、房建等一批湖南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初具影响。尤其是近三年,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以年平均增长25.9%的速度从10.9亿美元跃升至17.3亿美元。全省5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有44家企业参与了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建五局、水电八局、湖南建工等多家企业在境外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将经营、服务网络向境外市场延伸扩展,境外经营结构逐步优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南省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中柬自然资源互补性突出。柬埔寨自然资源丰富,占出口比例较大,湖南省自然资源不均衡,且随着建设两型社会战略的推进,对自然资源进口要求不断加大。柬埔寨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农业是其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其工业基础相对薄弱、门类不够丰富,虽然近年来经济有较快发展,但工业总体结构变化不大,工业仍以纺织和制衣加工业为主,具有自主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受其产业结构的制约,柬埔寨的出口产品主要以农产品、纺织和服装等轻工产品为主,而大部分工业制成品需要从国外进口。因此,湖南省与柬埔寨在原材料与制成品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
目前柬埔寨房地产业、基础建设如路面工程、基础水电建设,工业园开发也处于快速发展期,且水泥、钢材等大宗商品较依赖进口,因此有着较广阔的前景。2015年12月,中信重工公司与Chip Mong Insee Cement Corporation 在柬埔寨签订了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项目EPC总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5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5亿元)。我省相关企业可保持密切关注,学习经验,把握商机。而作为处于热带亚热带地区的农业大国,且种植业技术欠发达,较少使用农药和化肥,因此农业机械(尤其是小型农业机械)、农资市场也亟待开拓。
就公路交通而言,柬埔寨全国公路总长1.5万公里,以金边为中心与各省连接。其公路主要有4条:1号公路金边至越南胡志明市;4号公路金边至西哈努克港;5号公路金边经马德望至泰国边境;6号公路金边经磅同、暹粒至吴哥古迹。这4条公路,都是双向4车道的水泥或沥青路面。柬埔寨首相洪森表示,柬政府积极关注中国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希望能利用中国政府的“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资金在柬实施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我省路桥集团、建工集团等相关企业可考虑采用BOT的方式在柬投资。
就水电项目而言,根据亚洲开发银行评估报告,柬埔寨电力的需求量处于20%的年增长率。根据柬埔寨国家发展规划,柬埔寨未来电力发展目标是: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农村电力化,2030年实现全国至少70%的家庭有电可用。目前,柬埔寨所有的大型水电站项目,均为中国企业投资建设,其中已建成项目6个、在建1个,总装机132.72万千瓦,总投资约27.19亿美元。多年来,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通过提供贷款在柬实施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单个项目资金较少,但项目数量较多,我省企业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的投议标,实现在柬的可持续发展。在位于柬东北部的上丁省,由中国企业承建的重要民生项目桑河二级水电站去年1月截流,目前已完成40%的工程。该项目计划2017年底首台机组发电,2018年全部机组投产,将满足柬埔寨大部分地区的用电需求。但在密集投资的水电建设中,存在着非政府组织阻挠施工、建设条件差、成本回收期过长等不确定因素。建议我省相关企业应首先系统研究柬埔寨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外部投资环境及政策导向;聘请当地知名中介机构对投资环境、当地合作伙伴、所在国投资保护政策等方面做好尽职调查,获得当地民众的支持,不可盲目上马。具体对接方式如下表:
湖南与柬埔寨市场对接方式
合作领域 |
具体行业 |
重点企业 |
潜在企业 |
市场开发方向 |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
公路建设 |
湖南路桥、五矿二十三冶 |
建工集团、环达路桥、交通院、中建五局、中铁五局 |
重点开发公路建设项目,培育铁路建设市场 |
电力建设 |
特变电工 |
中南院、电力院、威胜集团 |
以输变电工程为重点,关注电力建设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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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市场 |
华菱钢铁 |
水泥等建材厂家 |
基础建设适用的钢铁、水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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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合作 |
工程机械 |
三一重工、中联重科 |
山河智能、铁建重工、泰富重工 |
依托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程机械出口 |
机动车 |
长丰猎豹 |
湘悦农机 |
适用当地的机动车和农用机械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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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 |
伊莱克斯、新韶光、高斯贝尔 |
相关厂家 |
小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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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开发 |
隆平高科 |
新华联 |
鼓励企业开发柬埔寨农业资源 |
湖南虽然为内陆省,却是沿海的腹地,内陆的前沿,是中国目前最具活力的长江经济带和华南经济带的结合部。湖南北部属长江流域,是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部毗邻广东,是地理上最接近粤港的内陆省区,湖南可接受广东和浦东的双重辐射。因此,湖南省的出口贸易在全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与国内沿海地区相比,湖南的出口贸易还是较为落后。外贸依存度低,外资利用比重低。2014年湖南外贸依存度仍然不到1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湖南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外贸出口层次较低、规模较小,贸易方式单一的格局没有取得突破和改变,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传统产品仍然占据很大一部分,如钢铁、有色等产品比例达到30%,出口主体不强,缺乏大规模的产业集群。产品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不高、市场开拓能力较低仍然是困扰湖南外贸发展的主要障碍。
柬埔寨目前政局稳定,但政府执政压力增加。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土地征用、强制拆迁交织腐败问题威胁社会稳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民生问题凸显。工会组织的罢工、示威等活动较为频繁。市场、经营秩序有待提髙。柬埔寨无经济法庭,法律、司法对外资的保护力度有待提高。虽然今年柬埔寨经济继续稳步增长,但劳资关系恶化是其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柬埔寨经济较为依赖外部环境,发展主要依赖外援和外资。金融系统不发达,美元化程度较高,对实体经济支持不足。税收体系尚不成熟,建设任重道远。柬埔寨基础设施欠发达、交通不便、运输成本高昂、电力能源不足,不利于企业控制成本。法制不够健全,目前还没有颁布《公司法》等商业运营的根本法律。柬埔寨基础设施建设欠发达,电力、交通对工业发展有着较大制约。柬埔寨经济协会主席占索潘表示,高昂的电价是阻碍提高柬埔寨工业竞争力和农产品加工及深加工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我国驻柬埔寨经商参处发布的风险提示,近期在柬中资企业遭遇投资、土地纠纷等呈急剧上升趋势,建材、通信、经济特许地开发、综合开发等多个领域均有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鉴此,我处特提示到柬投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厘清法律权责关系,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尤其涉及土地租赁、转让、经济特许地开发等,须详尽了解土地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严格履行法律程序,防范潜在风险。
中柬两国具有悠久的友好历史传统,尤其是自1993年以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加深,民间合作交往日益密切。2010年,两国政府宣布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边关系发展达到历史新高,柬埔寨首相洪森曾表示,中国是柬埔寨最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双方政府在地区和全球合作与发展问题上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良好的政治关系为双边经贸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
2004年10月13日,柬埔寨成为WTO第148位成员。“入世”意味着柬埔寨对外开放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将进一步推动柬埔寨加速国内建设,完善政策和法律体系,改善国内环境,进而为双边经贸合作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WTO为中柬双边经贸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国际制度平台和多边协调机制;WTO为妥善解决两国贸易摩擦与争端提供共同法律基础和保障,有利于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理顺,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全面、深入发展。
2015年8月26日,柬埔寨王国政府召开《2015-2025工业发展计划》发布会,洪森首相出席发布会并讲话。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使柬埔寨工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工业占GDP比重从2013年的24.1%提高到30%,其中制衣业从15.5%提高到20%;促进出口产品多元化,非纺织品出口比重提升至15%,其中农产品出口比重达到12%;实现80%的小型企业和95%的中型企业合法登记,五成小型企业和七成中型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账户和财务报表。
会议指出,将重点发展高附加值新型工业、制造业,医药、建材、包装、家具制造等领域中小企业,农业加工业,农业、旅游业、纺织业上下游配套产业,以及信息、通信、能源、重工业、文化/历史/传统手工业及环保产业。
2018年前优先实施4个行动计划:一是降低工商业电力价格;二是运输物流总体规划;三是劳动力市场培训计划;四是把西哈努克省开发成为综合示范经济特区。
我省相关行业可抓住此契机,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实现柬所需产能转移,助推柬工业发展和转型。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在国家宏观战略环境下,湖南省政府积极应对,制定了与包括柬埔寨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相关行动方案。湖南省目将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走出去’,着力加强与柬埔寨在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合作”,在服务平台构筑行动方面,我省将在柬埔寨选择一批基础好的项目作为境外储备园区。”
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省与柬埔寨进出口1213万美元,同比增长30.7%。其中出口1165万美元,同比增长33.7%。我省对柬埔寨出口的主要商品是钢铁制品、纺织服装和工程机械,进口的主要是人造革、鞋类和大米。截止到2014年6月底,湖南经商务部门核准在柬埔寨设立的境外企业共有13家,合同投资总额为11883万美元,中方合同投资额6345万美元。主要投资企业有湖南德伊木业有限公司、湖南津市市益林麻棉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和长沙市瑞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资行业集中在木材加工、矿产资源开发、服装鞋类等行业。
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崛起规划的重要省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上述产业优势,正好切合中国政府当下全面展开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湖南省若能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产业产能优势,快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其贸易发展前景定将一片光明。目前,湖南形成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生物医药、钢铁冶炼、有色加工、文化创意、食品烟草、轨道交通、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一大批优势产业,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过程中,湖南的产业优势十分明显,也成为支撑着整个湖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典范。
企业应充分利用省内经贸合作平台,抱团出海。如利用使东盟、领馆经商参处、外事侨务办、贸促会,包括商会、海外联谊会等机构,借助这些平台的信息和沟通渠道,密切与合作方的联系,提高经贸合作的效率,由单枪匹马到集团作战。
政府决策机构要加强对柬埔寨贸易的引导,做到有步骤、有重点、有策略。如先推进道路、建筑、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再推进电子产品、家电等产品贸易,做到有的放矢。
由于湖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其出口的影响程度比较大,而出口又是直接构成湖南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一部分,所以出口和湖南省的经济增长之间可以说是互为因果关系。加快出口产品结构升级,推动重点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对出口商品的高新技术支持,提高出口产品的高附加值。湖南省主要出口商品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生猪、冷冻猪肉、烟花爆竹、服装、纺织品,这些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应加强对机电、服装和纺织等行业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同时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型跨国企业,尽快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中的影响地位。
根据中国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提供的信息,石油、服装原辅料、建材、机动车辆、家电等为柬主要进口商品,占柬进口商品总额70%以上,形成柬主要商品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石油产品市场。柬没有自己的石油工业,产品全部依赖进口。目前,每年的石油产品平均消耗量约为90-100万吨,大部分来自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房地产、建材市场。据柬埔寨国土规划和建设部报告,2000年至今,有135家中资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向该部提出注册申请,数量居各国首位,累计投资金额达到9.46亿美元,仅次于韩国居第二位。柬建材市场大宗产品为钢材和水泥。柬目前尚无钢材生产企业,虽有水泥投资项目,但都因故未能投入生产运营。因此钢材和水泥全部依赖进口。近年来,柬建材市场钢材和水泥的年进口量分别为10万吨和70万吨左右。钢材主要来自中国,水泥来自泰国、印尼和菲律宾。
机动车辆市场。柬机动车辆主要是汽车和摩托车。柬目前无汽车生产和组装厂,仅有一些小规模的汽车修理厂。有数家摩托车装配厂。柬每年正常进口汽车约7万辆和进口摩托车约10万辆,走私进口的摩托车每年约20万辆左右。多年来,由于柬消费水平低,二手汽车和摩托车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主要来自日本、韩国、美国和中国台湾等。到目前为止,尚无中国汽车整车进口,仅有小批量的零部件来自中国。近年来,有数家中国摩托车生产企业进入柬市场,但均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和经营不善而先后退出。
家电市场。柬电力发展亟待提高,电价昂贵,全国可用上电的人口只有30%,而且集中在金边等中心城市,因此家电的普及率很低。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家电产品是电视机、空调,冰箱和VCD,主要来自日本、韩国和马来西亚等。日本品牌有索尼、松下、日立、爱华等,韩国有LG、SUNGSUM等。目前,进入柬市场的中国品牌家电产品只有“康佳”彩电,且销售规模较小。中国康佳彩电的市场销售价仅相当于同等质量的日本索尼彩电价格的一半。
服装原辅料市场。柬目前有180余家纺织服装厂,其产品绝大部分出口美、欧市场,近两年柬服装出口额达10多亿美元。据柬海关统计,柬每出口100美元的服装,需进口原材料约63美元,其中80%以上来自中国。
另外,由于柬埔寨农业基础差、财政投入有限,因此柬埔寨政府对农业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各个环节,均欢迎外来投资。柬埔寨经济高度市场化、自由化,除宪法规定外国人不得购买和拥有柬埔寨土地以及从2001 年起不得砍伐森林外,无其他明显投资壁垒,包括银行、保险、电信、旅游、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在内的服务领域实行全面开放。
进口是促进湖南省出口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近年来也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一方面,在各个国家追求国际收支平衡的总体目标下,进口是出口的保证。另一方面,进口有效的缓解了湖南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供给瓶颈,增加进口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源,突破资源和技术的约束,为经济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因此,当前中国及湖南省地方政府应理顺进口贸易管理体制,逐步降低各种进口关税,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现阶段尤其重要的是要扩大对先进生产资料、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产品的进口。
通过境外投资,积极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湖南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通过企业的跨国经营不仅能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转移剩余生产能力,优化资源组合,而且能够避开贸易摩擦较频繁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此外,还能促进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及服务贸易出口,有利于就地销售,辐射周边市场,扩大出口规模等。另外,直接投资还便于企业及时得到客户反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改进。
柬埔寨旅游业近年来蓬勃发展,每年吸引近100万中国游客入境旅游。湖南省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有以张家界等景点为代表的山水旅游资源,酒店等旅游配套设施也较完善。双方在旅游人才培训交流、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资源推介、智能化景区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我们常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实,“经济往来,文化先行”也是重要的原则。欧美、日韩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中国产电视剧在柬埔寨有着较高的收视率,中国电视剧占柬埔寨电视台播出份额的60%。无论是古装历史剧,如《西游记》、《三国演义》,还是现代剧都很受欢迎。湖南文化产业底蕴深厚,“广电湘军”、“出版湘军”、“演艺湘军”等产业形成的文化湘军集团军在文化“走出去”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湖南卫视连续8年在全国各省级卫视收视率排名第一位;湘版科普图书、音乐图书、古典名著三大品牌在全国图书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湖南出版集团连续5年进入中国最大企业集团500强,连续4年被列入中国文化企业50强;湖南原创动漫产量连续4年排名全国第一,重点动漫产品和动漫企业排名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媒体”,连续两年入主“中国品牌500强”,2015年在中国电视传媒十大品牌企业排名位居第二,仅次于央视。
根据多元系统理论与文化传播理论,在与柬埔寨的文化往来中,中国文化处于优势地位。但与自发的文化往来不同,我们要推行的文化“走出去”策略应抓住重点,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首先,要对柬埔寨文化市场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受众;其次,应有计划地将中国文化、价值观、尤其是中国的先进文化体现在文化产品中(当代文化优先于古代文化,核心价值观优先于一般价值观);最后,应首先以湖南卫视国际频道、移动互联网为抓手,以电视剧、综艺节目为突破点,以“汉语桥”等文化教育平台为助推力,同时密切结合经贸交往重点。
充分利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教育平台,鼓励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境外办学和职业教育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举办企业高端人才培训班,进行有关“走出去”的法规、政策、礼仪、文化、语言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注重语言培训,语言是交流的第一步。引导省内高校培养翻译人才、海外营销策划人才、国际经贸和法律人才。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引导企业吸纳留学生参与境外项目建设。加强与境外合作国家间的学术交流。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等卫生部门为龙头,加强与柬埔寨在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及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性疾病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合作,在境外建立一批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申请获得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的认证,大力发展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对外医疗保健服务产业。鼓励省内中医药企业在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医药合作。
成熟的高度竞争市场,对于企业是严重的考验,尤其是省内企业不熟悉的国外市场。省内企业应瞄准补缺市场,树立超前意识,实现弯道超车。新兴产业,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在缅甸尚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一旦市场激活,将出现井喷式的增长。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紧密相连,且日益成为大数据的主战场。柬埔寨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较薄弱,同时也说明大有可为。我省相关企业可密切关注,先行一步,把握住大数据这一核心资产。
准确把握柬埔寨投资政策和法规,客观分析对柬埔寨投资的比较优势,全面了解信息,提高决策质量。主动联系中国驻柬埔寨经商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信息,深入进行国情和市场调研,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全面了解投资风险,防止决策失误。灵活运用税务规则,柬埔寨对私人投资企业所征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增值税10%、营业税2%。考虑到柬埔寨政府急需大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国企业应选择一些具有较好前景的项目,以BOT、BOO等方式进行带资承包,并以此带动中国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和劳务出口。中国企业参与竞争和编制报价要坚持以下原则:技术上力所能及、经济上有利可图、执行项目上风险可控。切忌盲目、恶性竞争。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柬埔寨实行君主立宪制,议会和政府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中国企业要在柬埔寨建立积极和谐的公共关系,不仅要与柬埔寨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要积极发展与议会的关系。
在柬埔寨的中资企业要实现合理控制工薪成本,减少劳资摩擦,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就必须学会妥善处理与当地工会的关系。在柬埔寨,工会活动受国内法律的保护,并且得到西方发达国家和在柬埔寨有关非政府组织(如人权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的大力支持,活动较为活跃,经常组织大规模罢工、游行和示威活动。因此,为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企业应设法加强沟通、积极引导,尽量化解企业与工会矛盾,避免罢工,以防止因劳资纠纷、罢工示威等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要了解柬埔寨文化和与之相随的文化禁忌和文化敏感问题,学习一些日常的柬埔寨语。为顺应柬埔寨政府的技术人才本地化战略,中国企业可多聘用柬埔寨籍员工,并加大对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增加当地就业。
要关注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由于柬埔寨实行较为严格的劳动用工制度,因此,诸如工薪待遇、工作环境、加班时限等劳工问题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企业应该建立正常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企业行为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特别是遭遇不公正的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做好预案,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
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柬埔寨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搜查厂房或工地,是柬埔寨执法者的职责,中资企业相关人员要学会与这些执法者打交道,积极配合他们执行公务。如遇到不公正待遇,中资企业人员不要与执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更不能触犯法律,而是要通过律师进行处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紧急情况还应及时报告中国驻柬埔寨使馆。
柬埔寨的法律不健全,特别是关于经济、商业、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欠缺,无经济法庭。中国企业应该聘请当地律师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一旦涉及经济纠纷,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
柬埔寨中央和地方政府均高度重视外国投资。中资企业在柬埔寨投资合作中,要与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地政府建立密切联系,可不定期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以寻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
中资企业在进入柬埔寨市场前,应首先征求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参处意见;履行合法的投资注册手续后,应按规定及时到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参处报到备案;并与经商参处保持经常性联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中国驻柬埔寨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资企业到柬埔寨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应急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包括给员工上保险等。
(1)柬埔寨中国商会 会长:高华
电话:00855-12-811919
(2) 柬埔寨港澳侨商总会 会长:任瑞生
电话:00855-12-822228
(3)柬埔寨台湾商会 秘书长:高哲雄
电话:00855-16-295306
(4)中国银行金边分行 行长:陈长江
电话:00855-78-866688
(5)工商银行金边分行 行长:牛建军
电话:00855-78-888669
(6)中国路桥 负责人:李旭
电话:00855-11-218668
(7)上海建工 负责人:贺略萨
电话:00855-99-515166
(8)西港公司 负责人:戴月娥
电话:00855-17-611568
(9)天津优联 负责人:张林
电话:00855-99-877023
(10)中水电 负责人:赵金辉
电话:00855-17-688816
(11)葛洲坝 负责人:周治纯
电话:0855-12-367899
(12)云南建工 负责人:李绍泉
电话:00855-11-380057
(13)中国重型机械 负责人:朱旭
电话:0855-88-8888978
(14)华电 负责人:罗积满
电话:0855-81-668999
(15)国网新源 负责人:毛毅
电话:00855-16-703378
东帝汶全称东帝汶民主共和国(Democratic Republic of Timor-Leste),2002年5月20日正式独立。国土面积14874平方公里。人口总数约121万(2014年东帝汶国家统计局数据)。
东帝汶位于东南亚努沙登加拉群岛最东端,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和东端的雅库岛。西部与印尼西帝汶相接,南隔帝汶海与澳大利亚相望。东帝汶位于东9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早1小时。
主要矿藏有金、锰、铬、锡、铜等,帝汶海有储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探明石油储量约1.87亿吨,天然气约7000亿立方米。主要农产品有玉米、稻谷、薯类等。粮食不能自给。经济作物有咖啡、橡胶、椰子等,咖啡是主要出口产品。多山、湖、泉、海滩,发展旅游业具有一定潜力,但旅游资源尚待开发。
全国分为13个地区,区以下有65个县、443个乡、2236个村。
首都帝力位于帝汶岛东北海岸,人口28.1万,是深水港,也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东帝汶约80%以上的经济活动在此进行。第二大城市包考又名萨拉扎尔,位于帝汶岛东北部,地处沿海山谷中。
东帝境内多山,沿海有平原和谷地,大部分地区属热带雨林气候,平原、谷地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26℃,年平均湿度为70%-80%。年平均降水量1200-1500毫米,但地区差异较大。北部沿海地区每年5月至11月为旱季,12月至翌年5月为雨季,年降水量为500-1500毫米;南部沿海地区6月至12月为旱季,12月至翌年2月及5至6月为雨季,年降水量为1500-2000毫米;中部山区年降水量为2500-3000毫米。
东帝汶土著人占大多数,有少量欧洲人、阿拉伯人,华人约占0.5%。
官方语言为德顿语、葡萄牙语;工作语言为印尼语、英语。德顿语为通用语和主要民族语言。
东帝汶90%以上居民为罗马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徒约占2%,穆斯林占0.35%,另有少量佛教徒和印度教徒。
东帝汶当地受天主教文化影响较深,周日有全家人去教堂做礼拜的习俗。一般民众热情好客,见面多微笑点头致意。商务活动中,握手为常见礼仪。比较熟悉的亲友之间也可拥抱行贴面礼。东帝汶民族有尚武习俗。因此,应尽量避免与当地人正面冲突,以免成为群体性暴力事件袭击的对象。遇有婚丧或教会活动的车队,须停靠避让,不得超车。
东帝汶公共假日有:1月1日:元旦;5月1日:劳动节;5月20日:恢复独立日;8月30日:全民公投;11月28日:宣布独立日;12月10日:人权日。
其他宗教节日有:复活节、圣母升天节、万圣节、万灵节、圣诞节。
主要报纸有:《帝汶邮报》(Timor Post),2002年11月8日创办的德顿语、英语报,日发行量约1500份;《东帝汶之声》(Suara Timor Lorosae),德顿语、印尼语和葡语报,日发行量约3000份;《日报》(Diario),德顿语、葡语、印尼语报。
东帝汶尚未成立通讯社,主要葡语新闻来源于葡萄牙卢萨社(LUSA,又名葡通社)。
东帝汶国家电台(RNTL),节目覆盖率90%,用葡语和德顿语播出。
东帝汶电视台(TVTL),节目覆盖率30%,用葡语和德顿语播出。
东帝汶的贸易主管部门为贸易、工业和环境部(Ministry of Commerce, Industry & Environment),其中,商业司是内外贸易的主管部门。
目前,东帝汶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有2006年的《商业注册法》、2009年颁布的《餐饮业管理条例》、2011年的《进口汽车管理条例》等,此外,还有一些部长决议。
相关贸易投资的法律法规可登陆东帝汶政府网站timor-leste.gov.tl中的相关栏目查询。
东帝汶海关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2003年颁布的《受海关管控的旅客携带入境物品的法律和税收适用规定》、2006年颁布的《关税条例》等。
东帝汶鼓励进出口贸易,出口不征关税,进口关税平均2.5%,只对少数产品实行关税限制,比如,对进口军火征收200%的关税,对豪华游艇或私人飞机进口征收20%的关税,对单价超过7万美元的小轿车征收35%的关税。
东帝汶检验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为2003年12月颁布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卫生法》和2006年9月颁布的《检验检疫管理条例》。东帝汶检验检疫法律参照外国相关法律制定,内容较完备,包括了对活的动植物及相关产品的相关规定。东帝汶要求进口动植物需要出口国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检验检疫安全的证明等,但东帝汶目前的检验检疫条件仍很不完善。
东帝汶的投资主管部门是东帝汶贸易投资局(Trade Invest Timor-Lest),该局隶属贸易、工业和环境部。
东帝汶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石油法》、《私有投资法》等。东帝汶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和相关办理程序主要来自于《私有投资法》和《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
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商业企业法》、《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商业注册法》、《税法》等。
无论是本土公司还是外商投资公司,均可以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形式存在。外国企业也可以注册成立本土分支机构。东帝汶政府鼓励外资与当地人合资(不是硬性规定),但大部分外国人在东帝汶都采用独资方式。暂无有关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投资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方面的法律;外资收购的主要手续及操作流程,当地亦无此类咨询的专业机构。
东帝汶暂无关于外资开展建设-运营-转让(BOT)的专门规定。不过,关于公私合营(PPP)方式,东帝汶《公私合营法》规定,适用于能源、交通、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
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东帝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关税和营业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在不同地区投资,可免除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租金,雇佣当地劳工,可减免一定比例的应纳税额等。
以下免除关税和营业税:
(1)资本商品和设备;
(2)制造业所需原材料;
(3)半成品商品;
(4)应用于商品或提供服务等再生产用的组件和配件;
(5)用于为没有公共电力供应地区的生产企业提供电力的燃料(汽油除外)。
免租金的国有土地和财产:
(1)乡村地区的项目免除7-12年的租金;
(2)Oecussi和Atauro地区的项目可免除9-15年的租金。
【14号税收鼓励措施】外国投资者企业每雇佣1名正式的东帝汶员工,可减免300美元应纳税额,减税的期限根据投资地点的不同,具体如下:
(1)在市内投资并运营,可享受5年税收减免期;
(2)在农村地区投资并经营,减税期限为7年;
(3)在Oecussi和Atauro地区,减税期限为10年。
投资于基础设施,减税期限如下:
(1)在市区投资并经营,减税期为10年;
(2)在农村地区投资并经营,减税期为12年;
(3)在Oecussi和Atauro地区投资或经营,减税期限为15年。
投资于出口产业的减税期限:
(1)在市区经营,减税期为7年;
(2)在农村地区经营,减税期为9年;
(3)在Oecussi和Atauro地区经营,减税期限为12年。
2013年,东帝汶政府通过决议,在欧库西地区设立经济特区,除享受原有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一企一策的特殊约定优惠待遇。该经济特区于2014年7月正式奠基。
东帝汶重视环保问题,国会也经常以环保为名,对一些受关注的项目提出质疑和辩论。东帝汶负责环保的部门是贸易、工业与环境部的环境司。
东帝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2011年2月颁布的《环境许可法》和2012年7月颁布的《环境基本法》。
到东帝汶的外国投资,在送审投资建议后,相关部门都要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东帝汶对化工产业的投资十分谨慎。
环保法规定了管理环境事务的中央机构及其职能、社区的环保职责、战略环境评估制度、环境标准、环评方法与许可证发放制度、环境监测、土地规划及环境保护与发展各产业的关系等内容。
根据环保法,东帝汶制定了环境评估与许可制度。任何可能对环境、国土、公民的生命与健康等造成影响的计划或项目未经环评并发予许可证照,不得实施。
中国与东帝汶暂未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与东帝汶暂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国逐步对东帝汶95%以上的对华出口产品实行零关税优惠待遇。
目前东帝汶市场不规范,法律尚不健全,对国内国外的投资未有特殊的保护政策。
东帝汶对于外国承包商在当地承包工程暂无特殊规定。
外国承包商在当地承包工程暂无禁止领域。
由于东帝汶本土企业实力薄弱,东帝汶对外国投资者承包当地工程没有特殊限制,通常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决定。
中国企业已在东帝汶参与投标,并已有多起成功中标的案例。
东帝汶的立法对不动产的产权和租赁作出了规定。仅东帝汶国民和企业对不动产拥有产权。由于历史原因以外国公民个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将重新归东帝汶政府所有,但可以通过东帝汶政府签署租赁合同的方式继续使用。外国企业只能拥有不动产除产权以外的其他表面权利。
东帝汶的土地为私有制,且不可卖给外国人,因此,只能从当地人手里租用土地和房屋。外国企业对土地最长可租用50年。
东帝汶宪法第60条规定保护文学、科技和艺术作品,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也未加入任何知识产权国际协定。
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宣告独立,中国于当日与东帝汶建立外交关系。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经贸合作日益拓展。
(1)双边贸易
据中国方面统计,2014年,中东贸易额为6044.8万美元,同比增长26.5%。其中中方出口6034.8万美元,同比增长27.4%;中方进口10万美元,同比下降74.9%。
中国对东帝汶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②机械器具及零件;③车辆及其零附件,但铁道车辆除外;④钢铁;⑤钢铁制品;⑥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⑦家具、寝具等,灯具,活动房;⑧其他纺织制品,成套物品,旧纺织品;⑨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⑩杂项制品。
中国从东帝汶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②木及木制品,木炭;③塑料及其制品;④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⑤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⑥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⑦矿砂、矿渣及矿灰;⑧盐、硫磺、土及石料,石灰及水泥等;⑨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⑩钢铁。
(2)投资
目前中国对东帝汶投资主要以民营企业和个体为主,主要投资领域为餐饮、旅店、百货、建材、服务业等。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当年中国对东帝汶直接投资流量为973万美元。截至2014年末,中国对东帝汶直接投资存量1578万美元。
(3)承包劳务
目前在东帝汶从事工程承包的大型中国企业已近30家,包括近十家中央企业。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企业在东帝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7份,新签合同额3.5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824万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80人,年末在东帝汶劳务人员167人。
(4)援助
中东两国政府签署了多项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国向东帝汶赠送农机、渔具、大米等物资,援建总统府、国防部大楼、外交部大楼等成套项目,为超过1000名东帝汶公务员提供培训,向东帝汶长期派遣医疗队,以支持东帝汶经济重建。
农业是东帝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帝汶在多个地区进行了河床整治,重整了灌溉系统,促进了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增加。东帝汶农业不发达,粮食不能自给。主要的农产品有玉米、稻谷、薯类等。经济作物有咖啡、橡胶、椰子等。东帝汶年产咖啡7000-10000吨,是政府收入和外汇的重要来源。东帝汶50%以上的劳动人口从事农业活动。
东帝汶约10%劳动人口从事工业生产,包括纺织品、饮用水装瓶和咖啡加工等。
服务业是东帝汶经济的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部分服务业集中在帝力。2000年以后,由于国外援助不断涌入东帝汶,贸易、餐饮、旅店等为国际机构服务而应运而生的行业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建筑业首先受益,其他相关行业的投资也迅速增加。由此可见,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与驻东国际机构的规模密切相关,国际机构的动向对东帝汶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东帝汶近40%劳动人口从事服务业。
东帝汶的矿业以石油、天然气为主。
总体看,湖南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我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我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我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南省已经形成了轨道交通、能源开发、工程承包、高端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为我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奠定了基础。轨道交通板块,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时代电气为代表;能源开发板块,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为代表;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为代表;高端成套设备板块,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工程机械板块,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泰富重工为代表。此外,湖南省还在农业、矿产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东帝汶与湖南经济互补性强,深化合作空间巨大。双方可以加强在现代农业、工程机械、风力发电、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互信交流。
东帝汶旅游资源丰富,出产咖啡、橡胶、紫檀木等众多优质农产品,境内多深水良港,国内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近年来也在逐步走向完善。
东帝汶与湖南省在产业合作方面,已经有成功案例可供借鉴。2008年1月,湖南隆平高科公司派出农业专家对东帝汶开展杂交水稻技术援助。东帝汶政府把种植杂交水稻作为解决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并将隆平高科视为最好的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东帝汶还陆续派遣人员来湖南进行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学习交流。2014年4月11日,中国湖南-东帝汶投资合作洽谈会在长沙举行。洽谈会上,东帝汶农业部与隆平高科就合作开发东帝汶NATABOLA农业产业园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进行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渔业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项目总金额达5000万美元。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氛围,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整体关系的升级版,双方力争在2020年实现1万亿美元的双边贸易目标,新增双向投资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
在国家宏观战略环境下,湖南省政府积极应对,制定了与包括东帝汶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相关行动方案。2015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有关“服务平台构筑行动”部分明确指出:依托现有“走出去”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积极培育隆平高科东帝汶农业示范基地等。《行动方案》还附有“2015-2017年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其中涉及东帝汶的项目包括东帝汶湖南农业产业园。该项目位于东帝汶马纳图托省,主营农副产品生产及加工。预计投资1亿美元,面积2000公顷。目前已经投产1500亩,2015年新开发了100公顷的育种基地。
2014年4月11日,东帝汶总理夏纳纳·古斯芒率领40名政府官员代表团访问长沙,出席“中国湖南-东帝汶投资合作洽谈会”。他介绍,东帝汶旅游资源丰富,出产咖啡、橡胶、紫檀木等众多优质农产品,境内多深水良港,国内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近年来也在逐步走向完善。东帝汶希望在湖南设一个办事机构,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让双方合作进一步走向深入。洽谈会期间,湖南省副省长何报翔对东帝汶代表团一行来湘表示了热烈、诚挚的欢迎。他介绍了湖南的基本情况,东帝汶和湖南省以往在经贸、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进一步扩大并加深合作提出了殷切期望。
东帝汶在未来20年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将达到100亿美元,具有潜在的市场需求。有潜力的投资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农业合作、海洋渔业、能源矿产、旅游酒店、商业贸易、交通运输。
东帝汶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列为亚洲最贫困国家和全球20个最落后的国家之一,经济以农业为主,基础设施落后,粮食不能自给,没有工业体系和制造业基础。
东帝汶人口约121万,国内市场需求有限。1999年东帝汶脱离印尼以来,经济处于重建阶段,经济建设主要依靠外国援助。基础设施不发达。近年来,我省与东帝汶的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总量不大。
(1)重点推动农业、能源领域合作。在农业方面,湖南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省份,农产品总量大,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有传统优势,农业科技水平比较高,农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经济区位优势。而农业是东帝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湖南省与东帝汶农业合作已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具有广阔的前景。在能源领域,东帝汶是一个盛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国家。东帝汶急需通过开发能源的方式获得资金、重建经济。
(2)发挥政府作用,构筑发展平台。政府应积极搭建各种合作平台,相互举办各类商品推介会,建立双方贸易合作信息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与制度保障。例如,可以依托现有“走出去”企业,建设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园区。2015年9月24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认定东帝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省级园区。
(3)加强东帝汶与湖南省人文交流。通过加强双方在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彼此了解,创造投资合作机会。
(4)开展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研究。充分利用湖南省政府、高校、智库等平台,组织专门人员,设立项目资金,持续开展东帝汶与湖南省投资合作相关研究,研究双方投资合作的历史和现状,探索关注双方投资合作的进展和走向,适时调整双方投资合作的策略和路径,切实拓展和深化双方合作的水平和层次。
(1)做好市场调研
要充分了解所投资行业在东帝汶的需求和可行性。东帝汶百废待兴,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和生活物资缺乏,各行业都充满着商机,但也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需要认真了解和研究,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要考虑到东帝汶国小民少,市场容量有限。
(2)相关法律仍不健全,土地争议时有发生
东帝汶欢迎外来投资,但是相关法律还不健全,比如《土地法》。由于东帝汶经历过葡萄牙殖民统治和印尼统治,同一块土地,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归属文件,经常引起所属权的争议,因此投资需要使用土地时,要注意避免土地争议。
东帝汶法律规定,土地不能卖给外国人,目前中国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均采取长期租用的方式。
(3)注意雇佣当地劳工和签证的特殊性
东帝汶政府重视当地工人就业问题,希望外国投资项目多雇用当地工人,但是,因当地劳工一般无特殊劳动技能,很多中国投资企业都从国内雇用熟练的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仅雇用当地工人从事简单工作。
当地的村长具有很高权威,尤其是在使用当地工人方面。通常,项目所在地的村落优先使用本村工人,其他村落的工人不能参与工作。而且在本村选拔和使用工人时,当地村长有很大的权力,建议国内投资者到东帝汶投资时提前了解情况,避免用工纠纷。
外国雇员赴东帝汶,需要办理工作签证。工人到东帝汶时办理落地签证,当工作签证办理完后,需要重新出境,然后以新身份入境。
由于中国商品价格相对便宜,东帝汶主要从中国进口生产、生活物资以及一些建设项目原料、设备等。在与东帝汶进口商开展贸易时,一定要了解进口商实力和信誉,不能急于开拓市场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东帝汶所有工程承包项目都是公开招标的,因此,取得项目需要符合一定的招标程序和流程。中国承包商虽然在工程质量、造价、工程时间上都有优势,但是很多中小企业往往由于不熟悉国际招标程序,或因语言问题、制作的投标文件不够规范而错过机会。中国企业需要熟悉国际招标程序、制作规范的外文投标文件并做好项目跟踪工作。
在东帝汶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人,必须按相关法律申请东帝汶工作签证。目前东帝汶劳工部等部门工作程序并不十分规范,希望到东帝汶投资企业事先做好咨询,为劳工准备好相关手续,方便申请时通过。
目前,在东帝汶从事劳务的中国人主要是来自福建省的小商品批发零售商人和一些零散建筑工人,他们往往是通过家族或同乡关系到东帝汶经商或者打工,也有少量来自四川、湖南等地的劳务人员,在东帝汶从事建筑等行业。
在东帝汶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东帝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东帝汶政府欢迎外来投资,政府主管部门也会为外商提供帮助,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及客观环境所限,推进一个项目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有意到东帝汶投资的企业,最好在东帝汶设立办事机构,督促跟进相关工作。
东帝汶政府的一些重大决定通常都需要国家议会讨论通过,包括一些重大投资项目。东帝汶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的政体,有多个党派,因此议会内党派辩论和斗争非常普遍,一些涉及环保、用工等问题,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中国企业宜妥善处理好各方的关系,回避一些可能被议会中各政党炒作的问题。
东帝汶曾经发生过企业在合同期满后,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当地工会不满,以保护工人工作权为由,围堵商铺事件。
由于东帝汶法律和执法不规范,发生劳资纠纷时企业通常会给予劳方一定补偿以息事宁人。
中国企业应与工会和当地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经常与其交流,关心员工工作、生活状况,尽量避免发生劳资纠纷。
此外,中资企业还应该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打交道、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中国中小企业到东帝汶开拓市场,普遍存在语言障碍。加之东帝汶法律不健全,依法维权非常困难,除非证据十分有利,否则很难获得有效的保护。因此,很多中国企业并不愿意走法律解决程序。
随着东帝汶社会和政治的稳定,政府开始逐步完善一些迫切需要的法律法规,已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建议中国投资者多关注最新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可登陆东帝汶政府网站:timor-leste.gov.tl和东帝汶司法部的网站:www.mj.gov.tl和www.jornal.gov.tl。
东帝汶政府鼓励外商投资,并制定政策以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合法投资合作的前提下,东帝汶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保护外来投资。东帝汶负责外国投资事务的主要部门是贸易、工业和环境部、私有领域扶持和促进国务秘书处。贸工部下属的商业发展促进局和东帝汶贸易投资局是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执行部门。私有领域扶持和促进国务秘书处隶属于总理府。
中国公民在东帝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在当地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与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领事部联系,电话00670-3325169。
中国企业在进入东帝汶市场前,应征求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经商参处的意见,投资注册之后,按规定到大使馆经商参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保持与经商参处的联系。电话:00670-3322016。
中国企业在东帝汶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的预案,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在国内上保险等。
中国企业到东帝汶开展业务如果遇到困难,除以上途径外,还可以与当地的中华商会联系寻求帮助。联系电话:00670-3312196,传真:00670-3321929。
紧急联系电话:
查号台:128、电话:112、帝力国立医院:3311008、包考医院:4130024
消防电话:110、急救电话:115、供电服务:8001000、服务:33177157
邮政服务(Dili)3321917
(1)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经商参赞处
地址:帝力市椰树林区葡萄牙大道
信箱:帝力131信箱(P.O.Box 131,Avenida de Portugal, Praia dos Coqueiros, Dili, Timor-Leste)
电话:00670-3322016
传真:00670-3325166
(2)东帝汶中资企业协会
东帝汶暂无中资企业协会
(3)东帝汶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岛外交公寓156号
电话:010-64403072,64403079
(4)东帝汶投资促进机构
东帝汶商业发展促进局(Business Development Support Institute)
地址:Dom AleixoCortereal Street, Mandarin, Dili, Timor-Leste
电话:00670-3310161, 3331027
东帝汶贸易投资局(Timor-Leste TradeInvest)
地址:Memorial Hall, Avenida Portugal, Farol, Dili, Timor-Leste
电话:00856-21452579或453311,453312
传真:00670-3331084
(5)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
电话:010-64515042、64226273、64515043
传真:010-64212175
电邮:kgjyb@126.com
网址:www.caitec.org.cn
[1]Asia Pacific Investment Climate Index by VRIENS & PARTNERS.
http://www.vrienspartners.com/wp-content/uploads/2014/04/VP-Asia-Pacific-Investment-Climate-Index-2014.pdf,2015-10-1.
[2]“2014年1~12月中国—文莱重点产品进出口趋势分析”,http://customs.caexpo.com/data/country/2015/04/16/3643346.html.2015-10-1.
[3]Asia Pacific Investment Climate Index by VRIENS & PARTNERS.
http://www.vrienspartners.com/wp-content/uploads/2014/04/VP-Asia-Pacific-Investment-Climate-Index-2014.pdf,2015-10-1.